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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渡夜话之朱衣 ...

  •   这是孟演山第四次进京赶考了。他带着自己家里仅剩的些许盘缠几经辗转来到雍京,已是满面风霜。

      他之前每年都来,考过三次,皆是名落孙山。久而久之,在家乡落了个不太好听的外号,叫‘落地郎’。一开始也是以为自己才学不好,后来无意之间看到同期的考生贿赂考官,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孟演山拈着几枚铜板抬腿往一个小门小户的客栈走去。没有匾额,门户也不大,里头安安静静,几缕蜘蛛网好死不死的从眼前的房梁上掉下。柜台里头坐着一个胖掌柜,一手掌着扇子,一手撑着额头,正一下又一下的打瞌睡。

      “那个……”孟演山想了半天措辞,终于伸手推了推店主,微笑道:“小可姓孟,表字一柯,是今年进京赶考的举子……”

      话未落地便被老板不耐烦地挥着手打断,冷笑道:“大考的时候家家客满,谁有工夫理会你这寒酸举子,也罢,别怪我冷心,城外有一寺庙叫梦见,你去那过夜罢。”

      “梦见寺?”他微微一愣,嗫嚅着重复了一遍,“三眠柳外蹉跎,南柯梦醒,却见缘悭若沧海……是个好名字。”

      老板见他那书呆子模样,耷拉着眼皮笑了一声,道:“小秀才,没听说过么?好名字的寺庙都闹鬼的,像那画皮画骨,妖狐树精,性淫,食人血魄,哪一个都够你受的。”

      闻言,孟演山不知在想什么,愣了一会,才‘啊’的一声回过神来,恭恭敬敬弯下腰作了一个揖,淡笑道:“多谢这位店家。”

      年轻人长相丰神英俊,虽是一身落拓青衣,羁旅风尘,却又有了些洒脱温敛。老板懒洋洋的多瞟了一眼他的背影,薄凉的道:“等被妖精吸净了骨血,又多枉了一世啊。”

      孟演山走路的速度不快,总似闲庭信步,慢悠悠的,漫不经心。面上温颜微笑,好像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事一般,他目之所见皆为万花璀璨,耳力所及皆为琼宫仙乐。

      一路上问了好几个人梦见寺的具体方位,行人无不用惊恐畏缩的神情看着他,哆哆嗦嗦的指了一个方向拔腿就跑。孟演山仍是不紧不慢的笑了一笑,走自己的路。

      一直远离了市镇硝烟,来到衰草连天的郊外,他才停下来辨认了一下方位,面前有一座破旧的庙宇,朱漆斑斓,阴森可怖。他紧走两步,拿手抖掉庙前石碑上的茅草,发现上面刻着三个楷体大字--梦见寺。

      孟演山不禁大喜过望,提了衣摆就往里走,然而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退了回来,恭敬的弯下腰对着庙门道:“学生投宿无门,方才叨扰,还请见谅则个。”

      此时暮色已落,各家炊烟早已升起了,天色有点暗,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孟演山进入庙门的时候似乎看到了眼前一道红影闪过,空气里又多冷寂了几分。他站在原地,揉了揉眼睛,见什么都没有,放心的开始放下书箧,将寺庙好好收拾一番。

      先拿扫帚将枯草扫到一堆,然后拿清水蘸了布把供桌和要坐的地方擦干净,从包袱里取出火折子点燃草垛,再把供桌上的白烛上了香,才撩起衣摆坐在火堆旁边,拿出干粮吃饭。

      冬天夜来得早。孟演山捧着书没有读多久天就陷入了一片漆黑,奇怪的是,周遭竟然安静的一丝声音都没有,连狗吠猫鸣都没有。

      “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伯夷也……”

      “咚咚……咚咚……”

      他正负着一只手,来回踱着步摇头晃脑的背书,骤然听到了明显的敲门声,那种声音冰冰凉凉的,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似的。

      孟演山微微一怔,察觉背后一阵阵凉风吹来,五内俱寒,急忙低声喃喃道:“子不语怪力乱神……身正则不怕影斜,半夜不怕鬼敲门,没事,没事的。”

      他并没有去开门,而是万分忐忑的继续背书,“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咚咚,咚咚……公子,你在吗!”

      门外又传来了响声,这次则更加清晰,就像有人在他耳朵边叫唤一样。孟演山微微蹙眉,叹了一口气道:“若不是女鬼,哪里知道这寺里住了一位公子……哎呀,真是罪过。”

      然而,声音的确是停了,但又像是有人在他耳朵边呼气一样。吓得孟演山浑身一激灵,也不管外面黑不黑,提着一盏马灯便打算出去开门。

      他哆哆嗦嗦的扶上门闩,却见门缝间露出了一片血红色的衣角,血红血红的,像人血。这小书生已开始腿软,但仍支持着自己,咬咬牙,开了门。

      入目即为一片红。如同血海,如同红莲怒放的红。门外站着一个很好看的男子,一身朱色长衣,后摆直拖了两三米。那人柳眉凤目,红唇墨发,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风情和艳丽。眼里似笑非笑的,却没有丝毫人气,显得阴沉而诡异。手中还执了一把朱色的伞。

      孟演山怔愣在原地一时说不出话来,一是从未见过这样美貌冷艳的男人,二是那人身上扑面而来的混合着脂粉香的森冷,冰寒,让他犹如身置冰窖。

      曾打眼见过和硕公主的美貌,竟是不及这男子万分之一的。

      男人柔声一笑,开口道:“奴……哦,不,区区名为李丹凰,是过路的旅人,本想取道雍京去柳州看望亲戚,不想迷路在此,不知兄台可否让我借宿一晚?”

      他说是看望亲戚,怎么两手空空连个包袱都没有……孟演山不敢把心中所想说出口,却也没有让他进门。

      李丹凰见状,凤目微眯,眼中冷光愈炽,轻声道:“怎么?小兄弟不方便么?”

      “哦……李兄里面请。”孟演山由不得再犹豫了,因为李丹凰一只手搁在了他的肩膀上,隔着衣服尚能察觉到寒气。

      “多谢。”李丹凰微笑,侧身而过,所经过处,甜腻的脂粉香甚至令人作呕,没走两步,他复又转过身道:“以前很多人都管我叫朱衣。如果小兄弟嫌我这名字太拗口,也可这么叫。”

      孟演山微微弯腰,拱手道:“我姓孟,名演山,表字一柯。”

      “孟一柯?”李丹凰念了两遍,念得极尽缱绻,宛如那唇齿间缠绵着千丝万缕的情情爱爱一般。孟演山半边身子都酥了,抬手擦了擦并不存在的冷汗,将身上的外衣脱下来披在那人身后,道:“更深露重,李兄……哦,不,朱衣还是快些进去吧。”

      梦见寺中生着炉火,孟演山将他引到旁边,还从包袱里拿出了一块干粮,一碟萝卜干出来,道:“出门在外都不容易,你若是腹中饥饿,便吃些罢。”

      言罢,再不看这美貌过分的男人,孟演山抱着书缩到了远远的一个角落里。

      衬着火光,李丹凰那双毫无人气的黑眸紧盯着孟演山,微微冷笑,道:“孟公子,你很怕我么?”

      孟演山急忙摇头。李丹凰缓缓站起身,跨过火堆,走到他面前,身子一软,便偎进了他怀里,对着他的耳廓轻声道:“孟公子,冬日夜寒,我冷得很,不如,你帮我暖暖罢。”

      孟演山在心里搬出了孔子孟子韩非子一个顶用的都没有,伸出双手握住李丹凰的双臂,阻止他再往自己怀里靠,脑袋一个劲地往后躲,笑道:“那个……朱衣兄台……不如我帮你再把火烧热些……这个,男男授受不亲啊……”

      李丹凰淡淡的扫过他的双手,冷冷道:“那孟公子这又算什么呢?”

      闻言,孟演山急忙松开了双手,不得不承认,手感很好,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料都能感到肌肤的柔软纤细……呸呸呸,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李丹凰没有再多说什么,侧坐在一旁抱胸睡去了。孟演山读了一会书,眼皮直打架,戏文里不是都说艳鬼索命么,绕是他不敢睡,却也架不住困倦,迷迷糊糊的歪在了一旁。

      似乎是做了一个梦。看不大真切,依稀是朱栏明灯,红巾翠袖的繁华。有一红衣男子侧着身子坐在那高楼锁窗边,有些寂寞又有些哂意的笑,他一见便再无了魂魄。四周宝马香车,影影绰绰,眼中却只能见得到他。

      那男子的舞极好看,水袖一动犹如出岫红云。那男子的戏文唱得也好,垂着眸一句‘梦回莺转,乱煞年光遍……’不知唱碎了多少人的心。

      红衾帐下,他问他会不会诗文辞赋,那人噙着笑,重复说,不会,朱衣学的都是欢场里不入流的玩意。

      再待细问,那人却不再开口说了,除了衣服柔柔媚媚的缠上来,春宵苦短,一室旖旎。

      无意间,发现他柜子里一张废纸,上面洋洋洒洒一篇针砭时弊的大赋,不禁佩服而怔然,落款为李铢衣。

      李铢衣……前朝大儒之子,末代名相,功高盖主,受昏君猜忌出卖,神宗二年被俘,姿容绝丽,充为官妓……

      他曾淡笑说,入了勾栏,只管张开腿伺候男人便是,前尘往事,记着是徒增看不开。

      他被人锁了琵琶骨吊在房上,凄绝道,一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他曾伏在空性法师的金刚伏魔杵下,气若游丝,仍挺着脊背道,铢衣自绝于前朝,自绝于孟见亲王,自绝于清高傲骨,而今,皮肉分离,根骨析骸,犬马怖惧,必化作厉鬼魍魉,折无间道,折阎罗八殿,誓报空性秃驴与长孙婊子血海深仇!

      朱衣,朱衣,朱衣……

      “朱衣!”

      转天天色蒙蒙亮,晨曦初起,孟演山猛地睁开眼,大喊出声,满身都是冷汗。阳光刺眼,伸出袖子遮挡了一下,却发觉了不对劲,怀里怎么那么凉,像抱了个冰块。

      他垂下眼,不禁全身一震,怀中好好的躺着一个红衣男子,两只手还绕着他的脖子,乌发红唇,柳眉凤目,刺鼻的脂粉香气,微微敞开的衣领处露了一片雪白的春光。关键是,自己,竟搂着他的腰……

      这这这……有伤风化,有伤风化啊……这还怎么得了,艳鬼怎么还没走!

      似乎睡得并不熟,李丹凰缓缓睁开眼,见他一副呆若木鸡的模样,柔声一笑,顺势撑起腰在他唇上落下一吻,低声道:“孟公子,怎么大清早的就叫我?”

      这一吻,柔柔软软,冰冰凉凉,被亲的人即刻怔愣了。

      沉默半晌,孟演山叹了一口气,颇为无奈的道“朱衣兄台,你我……毕竟萍水相逢……”

      话音未落,只见李丹凰眼神一冷,杀气毕现,静静地盯着门闩,只一瞬便又收回了眼神,顺顺长发从他怀里站起,莞尔一笑,淡道:“我先去洗漱,孟公子,失陪。”

      潇潇洒洒,便又拖着那一身红衣走去后院了。

      “咚咚,咚咚,有人在吗?”

      门外又有人了……孟演山觉得自己快被折腾坏了,于是拖着惊魂甫定的身体走去外面开门。

      开了门闩,却不见人影,孟演山左右看顾一番,发现门口竟瘫倒着一个素衣公子,苍白的脸,憔悴的神情,心口处一点血红,气若游丝。

      孟演山大惊,伸手将人扶起来,那一瞬间,心里又是嘎蹬一下,这素衣公子的身体,也是冷的。

      他对岐黄之术略有射猎,对那人诊脉后发觉,只是皮外伤,未伤及真元,方才放下心来,将男人半抱回寺庙,放在干燥清洁的草垛上。又从包袱中拿出一个金创药瓷瓶,咬着牙道‘冒犯了’,解开男人的衣衫,发现左肩上有一道剑伤,别着眼拼了命的往上洒药,然后包上两层纱布,再掩回了衣衫。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不见李丹凰回来,男人已悠悠转醒,见到孟演山,先是一愣,然后便要挣扎着下跪道谢。

      孟演山未及推辞,边听门外有人凉薄的冷笑道:“跪得狠些,伤口开裂,这傻书生不心软才怪。”

      两人抬眼,那一身朱衣的人站在门外,手里拿了一把红纸伞,绝代风姿,灼灼其华,如桃夭再世。

      素衣男子垂下眼,神情可谓尴尬而脆弱。孟演山站起身来,道:“朱衣啊,这位是……哦,兄台,可方便告知名讳?”

      素衣男子道:“我姓湛,单名一个华字,多谢兄台救命之恩。”

      孟演山微笑道:“我姓孟,名演山,表字一柯,这位是……李丹凰李公子。”

      湛华神色淡淡,看了李丹凰一眼,便转开了眸。

      一时沉寂,孟演山有些尴尬,站起身将李丹凰领进门,道:“怎么去了那么久?”

      他将红伞立在墙角,似笑非笑的盯着两人交握得双手,道:“你不饿,我买菜烧饭,都是平白干的?”

      闻言,孟演山一时怔愣,顿觉从后院飘来了饭菜香气,绕着他来回走了两圈道:“不对啊……那么烈的日头,怎么完好无损……”

      “你说什么?”李丹凰神色又冷了下来,本来唇角勾着笑,眼里却无笑,现在却是里外俱寒,显得大白天也阴森可怖。

      “没什么,没什么。”孟演山好好的鞠了个躬,道:“多谢……朱衣。”

      他眼神淡漠,看了孟演山一会,眼里划过一抹痛意,道:“你记好了,我姓李,名丹凰,表字铢衣。是淄铢的铢,并非朱红的朱。”

      李铢衣……他低声重复了一遍,心口骤然一紧,有些茫然,又有些高兴。李丹凰见状,一手扶住他,柔声道:“一大早就发懵?走罢,带你吃点东西。”

      湛华缩在墙角,低低的唤了一声:“孟公子。”

      “哦……”孟演山反应过来,淡道:“腿能走么?一起去吧。”

      湛华点了点头,起身,敛着袖子走到他旁边,李丹凰却冷冷的看了一眼那男子,拂袖而去。

      “铢衣!”孟演山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这个艳鬼,这一身如血的红衣便心痛如绞,那种痛,让他几欲窒息,毫无招架之力。无奈的叹了口气,提起衣摆追了上去。

      梦见寺后院有一个石桌,此刻那石桌上摆着色香味俱全的几道菜,只把书生看傻了眼。水晶虾饺,素菱百合,酒酿醉鸡,小米粥,还有一大锅汤,这汤很奇特,呈现一种可怖的猩红色,看不出是什么做的,混混浊浊,闻不出丝毫味道。

      李丹凰端坐在石凳上,伸出修长雪白的手,舀了两勺汤进碗,旁若无人的喝。

      孟演山和湛华入座,孟演山开口道:“铢衣,这是什么汤?”

      他放下碗,微微勾起红唇,道:“不是做给你喝的。”

      孟演山点了点头,也不多问,只盛了碗小米粥喝,其余的菜他是万万不敢动的。见状,李丹凰笑了一下,撑着手腕,垂着眼有一搭没一搭的给他碗里夹菜,道:“你是,进雍京考试的?”

      孟演山点了点头,尴尬的举碗接着那些菜,认真道:“贡院下个月才考试,我现在在城里的橘林晚记当抄书先生,想把回乡的盘缠挣出来。”

      李丹凰蹙起了那双好看的柳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有些怔愣。倒是孟演山看出他不对劲,伸手握了握他的手道:“铢衣,天已放晴,不去柳州么?”

      他不答话,孟演山就没有再问下去。他这个人好奇心很淡薄,比如湛华的来历,他也没有问,实际上,从骨头里来说,他是个很淡漠的人,与自己无关,很少挂心。

      李丹凰的手很凉,是那种毫无一丝人气的凉。孟演山现在也不是很怕他,放下手,道:“你手足冰凉,我写个方子,回头去抓药,喝两副便比现在好很多。”

      李丹凰眉眼一弯,缓缓起身,竟一下坐到了孟演山的腿上,柔声道:“我说,对人三分好,还要留七分防备,你不怕,我若是那魍魉魑魅……”

      “铢衣啊……”孟演山无奈叹气,双手扶住他的肩,开口打断道:“你怎的总那么喜欢戏弄我?”

      “砰!”的一声响,湛华的筷子掉了,孟演山疑惑回头,见湛华脸色苍白若死,垂头道:“多谢孟公子款待,我吃好了。”

      见他跌跌撞撞的回去,孟演山实在不放心,道:“铢衣,先下来,我再去给湛华诊一次脉。”

      李丹凰笑笑,从他腿上下来,放了书生走,男人没走两步,又回过头看了他一眼,便是那一眼,恍惚间竟含了担忧和温柔。似多少年前的那凝眸一瞥。

      他扬着眉,走上前,搂着孟演山的肩膀覆上了他的唇,书生瞬间愣了,只觉得唇上香软,竟忘了推开他。厮磨几回,李丹凰退开,低声道:“谁准你那么看着我……不是要帮你的湛华诊脉么?好走不送。”

      孟演山人长得英俊,也有不少姑娘来说过亲了,但这样实打实的被人在一天之内投怀送抱两次,灵台也不甚清明,道了声冒犯便跟耗子见了猫一样转身就跑。

      李丹凰注视着他的背影,长袖下的手攥紧,指甲插入了皮肉,眼中有着一种近乎凄厉的疯狂,一字一顿的冷笑道:“长孙湛华,地狱无门你偏偏往里闯。好得很,我是时候让你尝尝被人剥皮拆骨的滋味了。”

      眼睛一闭一睁之间,狠戾已尽数退去,又呈现了一种冷然却妩媚的神情。去了前庭,脚步一滞。湛华半靠在孟演山怀里,那书呆子尽是赧然,尴尴尬尬,推开怕伤到人,不推又浑身僵硬。

      “那个,湛公子,我已写好了方子,稍后去市集买些药回来,这寺庙简陋,你若想安顿在此,便躺到那草垛上去罢。”

      “孟大哥,我一家灭门,孑然踟蹰,承蒙不弃,愿意就此……”

      “湛公子,还是先放开我再说话。”

      傻书生一咬牙,便将湛华轻轻推了开,放到在干净的草垛上,急忙起身,一回头,却见李丹凰似笑非笑的神色,不禁没来由的心虚,也似见了救星。

      没看到湛华眸中精光黯黯的,泛着恨意,紧盯李丹凰。

      他搓着手,道:“铢衣啊,要不要随我再去一趟市镇?”

      闻言,李丹凰微微一笑,走过来执了他的手,拿起墙边的红纸伞,“走吧,愣着做什么。”

      书生好好的对湛华做了一个拱手礼,便被拽走了。前一刻还温柔妩媚的,一出了庙门李丹凰便一下甩开了他的手,寒着脸,罩着伞,大步流星的往前走。

      孟演山隐隐察觉是哪里惹了他,提着衣摆追上去,叹了一口气,却不知该解释些什么,只唤了一声“铢衣……”

      红衣人却停下了步子,转过身,面无表情,道:“我长得好看么?”

      孟演山一愣,然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我没有唐突你的意思。”

      李丹凰冷笑,好整以暇的道:“只是一层皮,扒下我这层皮安在那湛公子身上,何如?”

      孟演山一激灵,欲作呕,却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哀恸难以自抑,只好淡道:“画皮画骨画豺狼虎豹,难以画心。你们本来不同,一直都是不同的。”

      李丹凰神情有些微妙,唇角微勾,道:“孟公子一揽一抱很是不值钱,哪个来路不明的都能享尽了温存。”

      孟演山暗叹,果然如此。面上是微微苦笑,道:“铢衣,莫再揶揄我。你若是看着不高兴,一会去集市上我挑个礼物送给你赔罪。”

      李丹凰转身即走,柔声道:“你误会大了,我们清清白白一丝关联也没有,我有什么立场看着不高兴。”

      孟演山心里冷汗直流的想,这年头,若是搂搂抱抱,亲过牵过还叫清清白白,逼良为娼的得多高兴呀。当朝南风盛行,多得是美貌男子,哪个显贵不沾腥的,这倒好,人人自危。

      市集上就不似荒郊野外,人声鼎沸,繁华热闹,上至达官显贵,下到贩夫走卒,李丹凰看到,眼里竟有些微恐惧,步子一滞。孟演山见到,虽然诧异,仍是走在了前面,伸出一只手来道:“人流太挤,别走丢。”

      两只手牵在一起。孟演山走在前面引出一条路来,他觉得自己握着一块冰,冰得身上都凉了,那种感觉很可怕,就像走夜路的时候明明牵着一个活生生的人,一回头见到的却是骷髅鬼魂。但是,他竭力克制着自己,因为这只手细腻纤细,还微微打着颤,他不忍心放开。

      “来这做什么?”

      两人站在一个卖首饰的摊子前面,李丹凰笑着问他。孟演山面色微赧,认真道:“赔礼的。”

      李丹凰把伞遮的太低,只露出了唇,说话声音低不可闻。老板见他一身红衣,姿容秀丽,于是笑道:“官人好福气啊,娶得那么标志的夫人。”

      孟演山一愣,辩白道:“他不是我夫人……不是,我没夫人。”

      “官人……”身侧那人却一点也不配合,笑了半天,故意靠过来柔声道:“昨夜里你搂着我说的话都不记得了么?”

      “啊?”孟演山想了想,道:“我说什么了?”

      “你说……要给小翠名分的。”李丹凰玩心大起,不知怎么做到的,就有两串清泪从白皙的脸上滑下,看不见脸,却只是见到红唇边缓缓流下的泪,这般风貌,任谁都要心软,孟演山急忙抬起袖子帮他拭去,硬着头皮道:“哪来的小翠……好,好,怎么都好。夫人莫急。”

      老板竟也垂泪了,见他们二人伉俪情深,便从柜台下拿了个盒子出来,道:“官人快快买些玩意哄得夫人开心罢,我这银镯最合适不过了。据说,是三百年前,楚国赫赫有名的战神,孟见亲王花费九九八十一日,用慕山紫金银给自己的爱人亲手打的。但是,当他拿着银镯从战场上归来,却发现爱人已经惨死,伤心欲绝,目眦欲裂之下将银镯扔进了河里,这镯子么,便流落民间了。”

      闻言,孟演山不等说话,李丹凰却骤然一震,劈手将盒子取了来,银光熠熠的细镯上是紫金龙风纹,背后刻了一行小字‘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孟演山觉得不对劲,因为李丹凰的身体在细细的颤抖,交握得双手,他的指甲好像突然变得很长,狠狠的握着,都刺痛了自己的皮肉,可能破了,流血了。

      “铢衣!”孟演山沉嗓唤了一声,那人才安静下来,扬起有些苍白的唇,柔声道:“你不是要赔罪,就要这个,行么?”

      贵的啊……孟演山咬咬牙,没有说话。红纸伞罩到了自己头上,李丹凰用伞将两人上身尽数挡了起来,踮起脚,勾住他的脖子,在唇上好生厮磨一阵,还咬了一口,低声道:“你听不听话?”

      孟演山叹了口气,伸手轻轻把他推开,又揽在自己身侧,咬着牙问了价钱,然后把这些日子当抄书先生的积蓄都拿了出来。沉默的接过镯子,递给李丹凰,淡道:“来,戴给我看看,好看么?”
      其实,他不是怕这不痛不痒的威胁。而是方才在伞下看到了他的脸,尽管尽力遮掩,但是那通红的眼角,没褪去的沉痛,还是让他心里疼。他是真的哭了。

      那镯子就像天生为李丹凰准备的一样。严丝合缝,衬着肤色白花花的夺人眼目。首饰老板也看愣了,恭维道:“夫人,好首饰果然要配佳人啊。”

      李丹凰望着那镯子,目光无尽缱绻,莞尔一笑,淡道:“是好首饰,却不是配佳人。以前不是,以后也不会是。”

      孟演山像是从来没有认识过这个人一般,蹙着眉,细细的注视着,总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涌动而出。是男人,的确是个男人,是来路不明,的确是来路不明,是萍水相逢,的确是萍水相逢,但是,不行么?就那么不由自主地动心,难道不行么?像是爱了好几百年,像是熟悉得像自己的身体。

      “走了,你的湛公子没药吃了。”明明不屑,仍恶狠狠的揶揄。孟演山摇了摇头,微笑道:“铢衣,你有药吃么?咱们一块买,治失心风的,治吃醋没够的,治牙尖嘴利的,治不守三从四德的,还便宜。”

      “好啊。看你这话说得,还不够浑。”李丹凰恼了,但笑得却更美,更柔和,坚冰都藏在了下面,“再买点春药,咱们晚上尽兴。”

      孟演山无奈,没有作声,仍慢吞吞的往前走。李丹凰冷哼一声,轻声道:“你外热内冷,调侃起人来不输风月老手,谁瞎了眼才觉得你老实又呆傻。”

      “铢衣啊……”孟演山抬手拽住他,道:“别不看路往前奔,走过了。”

      孟演山此刻又是一副极靠得住的模样。温和的笑着,认真地向药铺老板说明所要的每一味药,几斤几两,谦和的拱手,弯腰,拿了药包出门。

      李丹凰有些恍惚。头疼,心疼,是个地方就开始剧烈的疼。他最擅长装傻充愣了。明明心里什么都清楚,就是给人留足了余地,自己却退的很远,温和,恭谦,甚至有些窝囊,但是却没有人能碰得到他的真实。能不说也是一层画皮么?

      突然有些愤恨。孟见雪是这样,孟见亲王是这样,孟演山还是这样。自己放下矜持,低了身段,他仍欲迎还拒,仍是对谁都温柔礼待。这个伪君子!

      两人回了梦见寺已经是黄昏了,带回了一碟馒头,几把青菜,孟演山去熬药,李丹凰绕去后院做饭。

      湛华恹恹的靠在草垛上,看着孟演山笑了笑,道:“怎的还有两个药锅,不过皮外伤的。”

      孟演山拿着大扇子扇火,道:“有让你愈合伤口的,也有治铢衣手足冰凉的。”

      湛华一张素白的脸凝滞了。手下攥紧了单被,眼里幽幽暗暗的,沉默半晌,道:“孟大哥,我有点冷。”

      “啊?”孟演山抹了一把脸,起身从包袱里拿了一件外衣盖在他身上,摸了摸他的头,道:“一会喝了药,会暖一点。”

      李丹凰把桌子挪到了前庭,没有早晨的菜色,只是馒头,萝卜干,一碟炒青菜。他自己还是喝着那碗看起来颇血腥又恶心的汤。

      孟演山几次想开口,还是没开口,最后忍不住,道:“铢衣啊,好歹吃点东西。”

      “嗯。”象征性的点点头,挑了一片菜叶,便又不动筷了。

      他又回过头去劝湛华吃东西,因为湛华也不怎么动筷,有一搭没一搭的。日子是苦一点,但还不到这个程度吧。孟演山心里想想,也没说出口。

      吃完饭把中药给两人喝了,他自己又抱着书就着烛火缩到了墙角里。湛华睁眼躺着,李丹凰坐在篝火旁看着镯子发呆,一时无话,倒也和平安稳。

      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孟演山起身,去外面抱了草进来,整整齐齐的铺开,拿烛火烤干,再铺上一层单衣,是为多出来的两人睡觉用。

      “困了就自己躺过来睡罢。”

      湛华没动地方,李丹凰道:“有点冷。”

      孟演山顿了顿,放下书,道:“我帮你把火生旺点。”

      后者不接茬,仍挑着唇角笑。他沉默半晌,叹了口气道:“铢衣,过来。”

      李丹凰起身,跨过篝火,坐在他旁边,孟演山伸手将人搂进怀里,又盖了自己的衣服,道:“还冷不?”

      他偎着,一只手在衣服底下握住了孟演山的,道:“也许,半夜会有人敲门,说是迷路的或者罹难的,也冷呢?”

      孟演山由着他握,一只手拿书,淡道:“那不是人,是吓人的。”

      李丹凰趴在他怀里笑,这个男人,怀里抱着个吓人的东西还那么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这种话,是真傻还是假傻。

      “别笑了。”孟演山也不看他,叹了口气,“你困就睡一会,若是不困……就跟湛公子聊聊天解闷罢。”

      湛华的脸色很不好看。紧盯着孟演山圈在李丹凰腰上的手。书生如若不知,李丹凰却冲着他冷冷一笑,带了三分挑衅,七分不屑,还有十分的仇视敌意。

      “湛公子,是哪里人?”

      “雍京。”

      “不知被谁所伤?”

      “家门不幸,受国法株连,我侥幸逃脱,路遇绿林强人。”

      “哎呀,不幸,太不幸了。不过,总好过戴了绿帽子,你说是吧。”

      “李公子所言差矣。男女之情,床笫之私怎能与国仇家恨相比。李公子也不必感伤,此处受挫,自然也有不嫌弃的宽容大度之人。”

      “我倒是不急。我冷了热了到底还不愁没人惦记,湛公子,独自漂泊,还要看好不入了歧路。”

      “李公子所言又差矣。今日红花,明日黄花,烟视媚行,口舌泼辣,倦了便不再新鲜了。”

      “招数不在新老,管用就行。是湛公子狭隘了。”

      “那个……”孟演山终于忍不了了,微笑道:“天色不早了,睡吧,睡吧。”

      篝火发出了轻微的响声,夜色漆黑,时不时外面有两声猫叫,风声呜呜的,穿过破洞的窗刮进来,烛影摇晃,幽森难明。

      孟演山无奈的紧了一下李丹凰的腰,他只是轻笑,回应着咬了一口他的手指。

      将近子时,孟演山揉了揉眼睛,放下古书,发现湛华已经闭着眼睡了,低头看怀里那人,他还精精神神的,刚想赞他一声好精力,那人便搂着脖子吻了过来。

      先是细细的舔舐,鼻子里哼了一声,然后吮开唇,伸入了个滑腻柔软的物什。这是勾引了。不深入,时而往后退,不是勾火是什么。

      孟演山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自制力不很够。手下不禁揽得更紧,嗅着他身上浓郁的脂粉香,蹙了蹙眉,猛地退开,喘了几口气。

      李丹凰一愣,微垂着眼,道:“这个味道……除不掉了,小时候家里都是这个味道,染尽骨头里了。”

      他神志有些涣散,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说话,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铢衣啊,你身上很好闻,有竹子的味道……”

      “相信么?人死的时候最讨厌什么味道,做鬼也会是那样的。”

      “哎呀,铢衣,我又不会嫌你,蒙我做什么……”

      “铢衣……我不会嫌你。”孟演山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脸,眼中神色变换,一只手按在他脑后,侧着头吻了下去,唇齿之间如若无人的纠缠,带起喘息不停,银丝流了下来。

      “嗯……”怀里的人呻吟一声,两人才缓缓分开,额头顶在一起,啄吻两下,平复呼吸。

      李丹凰注视着他的眼,道:“书生,你忒没定力。昨个还说男男授受不亲,自己撤耳光是什么感觉?”

      孟演山哑口无言,叹了口气,低声道:“夫人,你一而再投怀送抱,我不接着不是驳了你的面子。”

      “夫人?好大的口气。”李丹凰微微眯起眼,冷笑道:“看上我这张皮的人能排到朱雀大道去,你有什么,要娶我当夫人?”

      “我似乎说过了。”孟演山实在觉得毛骨悚然,出言提醒道:“夫人,说话不能那么血腥。你难不成要我抱着一张皮下嘴亲么?”

      插科打诨的说了一会话,孟演山睡着了,李丹凰却收了笑容,静静地站起身,此时,他身上发生了某些可怕的变化。像是蛇蜕皮,像是蚕破甬,他身上那层白皙柔嫩的皮在缓缓的脱落,而那层皮下的他,一身血肉模糊,也没有脸,只是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还挂在头皮上。

      他缓步走近湛华,诡异的一笑,严格来说并不是笑,只是红肉在颤动。轻声道:“长孙皇子,还装什么?你不怀念么?睁开眼看看,我现在这副模样,以前你很喜欢看的。”

      湛华还是没有睁眼,他颇有些遗憾得道:“第一世,我因这一张皮沦为官妓,在得月楼遇见你,情如知己。见雪为我赎身,带我离开的前一夜,你灌醉我,扒了我的皮,做成人皮面具戴在自己身上,然后跟见雪说,我是李朱衣。第二世,见雪投胎为孟见亲王,你为长孙皇子,我为孤魂野鬼,可惜,天不遂你愿,就算我成了鬼,孟见还是从一而终,我为他摒除血肉,修成人形,但是,他去前线的时候你来了亲王府,穿琵琶骨,受鞭刑,然后,你又扒了我的皮,放在自己身上,我既然已经是鬼,自然死不了,你便让空性来收我,天雷加身,地炎炙烤,孟见因为护着我又死了一回。第三世,他为孟演山,你我,却都成了鬼。呵……长孙,你是多喜欢我这张皮,一而再,再而三的生生让我痛死!让我皮肉分离,根骨析骸!”

      长孙湛华终于睁眼,见着面前这一摊红,阴狠而快意的笑了,冷冷道:“李丹凰,就你如今这副模样,还是不肯放手么?如果我说,孟见雪根本不知道他怀里的朱衣其实是我,如果我说,孟见亲王迫于我父皇威胁,不能不接受我放弃你,如果我说,孟演山会是我的,你信么?”

      李丹凰没有脸,冷冷的立在那,触目惊心的憎恨,永恒不死的怨怒依旧令长孙湛华说瞎话说的眼皮直跳。

      良久,李丹凰笑了一声,“因为爱么?因为你爱他但求而不得?”

      “不,我很爱他。但我更想让你生不如死。”长孙湛华的神情接近疯狂狰狞,从袖中抽出一把短剑,冷冷道:“我不明白,凭什么我家道中落沦为官妓,却要被那些低贱丑陋龌龊的王公贵族虐玩,而你,孟见雪对你一见倾心,把你捧在手上怕掉了,抱在怀里怕紧了,怕你疼连房事都忍着不做,他拒绝竹芋公主的婚事,要八抬大轿把你娶进门,凭什么?!因为你是一代名相,大儒之子受不得折辱?还是因为你有一张漂亮的皮?李丹凰,没有这张脸,你什么都不是。”

      “不会觉得难过么?”李丹凰仍岿然不动,玩味道:“他对你的温柔,不是因为你是长孙湛华,而是因为,你披着李铢衣的皮。”

      长孙湛华的脸蓦然呈现出了一种诡异的青。寒气源源不断地渗出来,那把短剑倏然挥出,幽紫色的冤魂呼啸着要咬碎他的血肉。

      李丹凰冷笑一声,伸出五指,然后缓缓收紧,长孙湛华的剑突然就不能前进半分,他睁大了眼睛,觉得心脏不受自己控制的要往外跳,不可置信的道:“你……你喝了九十九颗人心汤?!”

      他垂着头,面无表情的,柔声道:“湛华,我以为我只剩下了恨。可是再次见到他,我知道我心里还有爱,可惜,我不是以前的朱衣了。冠冕堂皇,道德大家,只是因为,你还没有尝过痛苦,不知道,地狱的滋味。”

      他的手指几乎攥成拳的时候,长孙湛华已经像虚影一样飘缈欲散。

      “铢衣……”

      孟演山蓦然唤了一声,眼皮缓缓睁开,李丹凰神色一冷,倏然张开双手,白皙柔腻的皮重新长回,五官自现,他顺了顺长发,绝代风姿,桃夭再世。

      “你睡得太轻了。”李丹凰微微一笑,握住了他的手。

      孟演山神色疲惫的揉了一下眼睛,道:“做了个不太好的梦,没睡好。”

      “天都没亮。”他靠回他怀里,眼神如同死水,淡道:“睡吧,打更再喊你起来。”

      “铢衣……”孟演山搂着他的腰,把头埋进了他颈窝里,淡道:“我们认识。我梦见了一场大火,火外面有一个和尚,还有一个叫长孙的年轻人,我们在火里,我抱着你,你跟我说,你会陪我再生再世,永不离弃……”

      “不,你把梦当真了。”李丹凰淡淡一笑,柔声道:“我们明明昨天才认识,你今天就对我用尽各种轻薄之礼,不要以为编出几句情话,我便不骂你是个色鬼。”

      “罢,罢,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孟演山很累,叹了口气,再次陷入一片黑暗。

      他睡得还是不安稳,没有几个时辰便迷迷糊糊醒来了,一睁眼便见那一身红衣的人抱着膝盖坐在旁边愣神,眼神不生动,还是死人一般的,容貌绝美,美得像是假的,蓦然间,孟演山头痛欲裂。

      李丹凰侧过脸,笑了一下,道:“今天说是要去橘林晚记?”

      孟演山点了点头,看了一眼湛华道:“他今天……睡得真是熟……”

      李丹凰神色不变,拿了一碟馒头和几样小菜过来,道:“洗洗吃东西。”

      饭后书生背了书箧慢悠悠的走出了庙门,走出几米,蓦然回头,发现有人倚靠在梦见寺的门扉旁,一身烈烈红衣,一把朱红的纸伞,眉目如画,有些疲惫的微笑。

      他像目送相公离开家的妻子,除了等待,还是等待,好像几生几世都在等待中耗尽了。

      孟演山心中抽痛,脚步不稳。那些凌乱的梦境纷至沓来,如滔天的浪。

      “铢衣……”他忽然迈开步子跑了回来,双手握住李丹凰的肩膀,认真道:“你等我回来,我有话跟你说。”

      闻言,红衣人半勾唇角,抬手将他吹散在风中的乱发整理好,淡道:“去吧。”

      待再也看不见书生的影子,李丹凰闭上眼睛,冷喝道:“老秃驴,再不出来就让爷爷一剑碎了你的金刚降魔杵!”

      骤然间,天地震动,暮色四合,风雷欲来!

      他一袭红衣猎猎抖动,李丹凰缓缓转过身,眼神冰冷阴沉,静静看着长孙湛华和空性,一字一顿的道:“铢衣自绝于前朝,自绝于孟见亲王,自绝于清高傲骨,而今,皮肉分离,根骨析骸,犬马怖惧,必化作厉鬼魍魉,折无间道,折阎罗八殿,誓报空性秃驴与长孙婊子血海深仇!这些话,你们还记得么?”

      “阿弥陀佛。”空性左手禅杖,右手执相魔杵,宝相庄严,低声道:“孽障,你活吞九十九颗人心修炼邪功,三世罪业,仍执迷不悟,莫怪老衲手下不留情了。”

      “罪业?”李丹凰手腕轻转,斜斜的拿着红伞,面无表情的道:“空性老秃驴,你也配说这个呢。第一世,你是个痴迷长孙的纨绔子弟,第二世,你助纣为虐,今日,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我与长孙湛华到底也曾关系不错,我暂且留他一命,你倒是说说,我有什么理由不先杀了你?!”

      风动,九天雷霆下,五阴炽火盛。伞柄一转,红影倏然消失,转瞬出现在空性背后,五指毫光毕现,红伞如同一把利剑,破空而来!

      长孙湛华的炼魂短剑直攻他下盘,空性转动禅杖,口中默念咒文,金刚降魔杵佛光闪烁,竟将他兜头罩了进去。

      “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嗯……闭嘴,死秃驴……”李丹凰一只手已经钳住了长孙湛华的脖子,奈何这心经乱心,佛光祛除世间一切污秽邪性,他头痛欲裂,几乎站不住脚。蓦然挥手弃了伞,双手指甲爆长,一放一收之间,空性顿了一下,额头上冷汗淋漓,长孙湛华的心脏又像是被他捏在手上一般,苦不堪言。

      “九十九个冤魂,全都是无一丝罪业而被权贵累死之人,空性,且看着白骨累累的聚妖塔,你抵挡得住么?”

      “孽障!我有佛旨在身,还不束手就擒!”

      今天孟演山一天都神思恍惚,抄错了几份书,还险些把墨泼到了客人身上。一双眼直盯着天际,飞沙走石,黄土蔽日,不是个好天气。

      “孟大哥!”

      蓦然听到有人凄厉的一声呼唤,孟演山大步迈出房门,却见湛华一身血色,手指拼命的抓着木门,气若游丝,气息奄奄。

      孟演山急忙将他扶起来,湛华死死的攥着他的衣襟,道:“孟大哥……我,我活不长了……你记着,五百年前,你名为孟见雪,我们情意相投,无奈我出身烟花之地,你要赎我出去的时候,李朱衣生生扒下了我的皮,伪成我的模样和你……三百年前,你为楚国战神孟见亲王……他,他,嫉恨你仍钟情于我,又活生生扒下我的皮,而今……而今……那与你缠绵数日的李丹凰便是杀我的凶手!”

      孟演山彻底失了魂魄,脑海中的片断混乱的纠缠在一起,但他却无暇去想,铢衣……铢衣……铢衣在哪里?

      他即刻起身,打横抱起湛华便往梦见寺跑去。

      扒皮,拆骨,都是铢衣做的?不,有什么地方反了……铢衣,铢衣,你究竟做了什么?

      乌云蔽日,就像有怪兽跟在身后咆哮,孟演山竭尽全力的往前跑,他想见到那个一身红衣的人,清晨还温柔笑着的人,心口不一的人。

      一步迈进梦见寺,孟演山不禁全身一震,愣在了原地。一个和尚倒在断壁残垣之中,口涌鲜血,气息奄奄,面前,站着一个……没有脸,没有皮,只有一块块血肉的怪物。

      那怪物一身红衣,衣袖翻飞,黑色长发如同厉鬼飞扬在半空中,指甲暴涨,鲜血淋漓。

      “铢……衣……”

      见到孟演山,红衣人全身一颤,却固执的一句话也不说,五指再张,身形一动直扑长孙湛华而去!

      “住手铢衣!”孟演山转过身来,竟用后背挡住了长孙。

      看不到嘴唇,却清晰的听到了铢衣那清寒低沉的声音,“让开,我只说一次。”

      有什么东西从心中喷涌而出,击得孟演山喉头一片腥甜,几乎一口血就要吐出来。

      “铢衣,你不能伤他。”

      “哦?”闻言,李丹凰冷笑道:“孟公子,我不能伤他。你倒是说说,我李铢衣可曾有半点对不起你?我李铢衣可曾有半点不为你着想?而今,你袒护这个剥了我的皮,拆了我的骨的婊子,怎么,是没了美貌,没了人形,便什么山盟海誓都不算了?!你说过的,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也只是情话而已是么?”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有那么一瞬间,红尘旧事纷至沓来,孟演山一时之间几欲昏厥,他想起来了,全都,想起来了。

      五百年前,神宗孟远刚刚即位,雍京城是冬天。二皇叔孟见雪刚刚被接入京,打马经过得月楼,见那一袭红衣凭栏远眺的清高寂寞,一眼,便为他神魂倾倒。

      那男子的舞极好看,水袖一动犹如出岫红云。那男子的戏文唱得也好,垂着眸一句‘梦回莺转,乱煞年光遍……’不知唱碎了多少人的心。

      红衾帐下,他问他会不会诗文辞赋,那人噙着笑,重复说,不会,朱衣学的都是欢场里不入流的玩意。

      再待细问,那人却不再开口说了,除了衣服柔柔媚媚的缠上来,春宵苦短,一室旖旎。

      无意间,发现他柜子里一张废纸,上面洋洋洒洒一篇针砭时弊的大赋,不禁佩服而怔然,落款为李铢衣。

      李铢衣……前朝大儒之子,末代名相,功高盖主,受昏君猜忌出卖,神宗二年被俘,姿容绝丽,充为官妓……

      他曾淡笑说,入了勾栏,只管张开腿伺候男人便是,前尘往事,记着是徒增看不开。

      他的爱全都给了那个心口不一的人。他要以八抬大轿,万亩良田,千里红妆,把他明媒正娶的带回家。

      转天,他再来得月楼的时候,铢衣却换了一身白衣,笑得卑微而柔软,羞红了脸。身上的味道也变了,不是竹子香,而是浓重的脂粉,像要遮掩若有似无的一层血腥味。

      孟见雪没有在意,如掌上明珠一般带回了家。但是很快察觉了不对劲,铢衣虽沦为官妓,却从不自怨自艾,从不自轻自贱,但是这个人……不是。

      而且,他没有相爱的感觉。以往,两人不必说话,只是靠在一起便能心意相通,现在却一句话也不想说。

      终于有一天,他无意中看到铢衣对着镜子揭下了一层人皮面具,露出了长孙湛华的脸。心胆俱寒,心胆俱碎,痛哭流涕,痛得想把那个李代桃僵的人也剥了皮拆了骨。

      神宗九年,二皇叔孟见雪自缢而亡。

      三百年前,楚国战神孟见亲王捧书夜读,见一红衣男子出现在桃树下,谈诗论道,学识渊博,心生爱慕之意,往后,每夜都必在花园中与此男子相见。时日久长,相知相爱。李铢衣清心寡欲,修成肉身,一时之间,伉俪情深,不羡鸳鸯不羡仙。雍京城里都知道孟见亲王家有如花美眷,日日出双入对。

      没过多久,孟见亲王前去雁门关领兵。李铢衣被长孙皇子带走,锁琵琶骨,施以鞭刑,剥皮。孟见亲王风尘仆仆的回府,却遍寻不着爱人,一路寻踪探问找到大相国寺,却只见熊熊烈火,有一和尚口念心经,把他的爱人罩在了降魔阵中。

      楚历三十年,孟见亲王与发妻葬身火海,尸骨不分。

      孟演山低垂着头,眸中一片血红。他轻轻地把长孙湛华放下,淡道:“湛华,孟大哥同你说一句话,再美的人也有迟暮的时候,若只看一张皮,何来的白首不相离?”

      闻言,李丹凰浑身一震,黑发收拢,红衣静静垂落。孟演山再不看长孙,抬腿走近李丹凰,伸手将他搂入怀中,血污染了一身,血腥气也很刺鼻,但他却觉得安稳,舒服。

      “铢衣,我做了一场春秋大梦,分不清我到底是孟见雪,还是孟见亲王,或者孟演山。但是,我还记得你,从一而终。”
      白皙柔滑的皮肤重新慢慢长回李丹凰身上,却不似从前那般冷艳逼人了,他脸色苍白憔悴,风华尽失,乌木般的发倏忽间变成了一头银白,双腿一软,差点瘫在孟演山身上。

      男人背靠着破败的神像,将爱人搂在怀里,像抚慰孩子一样摸着他的长发,淡道:“我们重头来过,好不好?”

      李丹凰笑了,凤目微斜,唇角半挑,柔声道:“书生,你忒傻了。再大的缘分不过三世而斩。何况,我逆天而行,伤人命,修禁术,反抗佛印屠杀得道高僧,而今,鬼力已竭,眨眼迟暮,要怎么和你从头来过?”

      孟演山全似没听见,握着他的手,淡淡道:“铢衣,我再娶你一回,如何?”

      夜幕低垂,破败的梦见寺里,那一袭红衣的人,面上遮了一层红纱,书生穿着一件难得没有补丁的新衣,牵着他的手跪在草垛上,三指向天,微微一笑,淡道:“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演山今日娶李氏铢衣为妻。上穷碧落下黄泉,唯卿而已。”

      礼成,他转过身,伸手掀开李丹凰面上红纱,静默一会,重新又将红纱放了下来,把人搂到怀里,柔声道:“铢衣,没关系,没关系,我会等你。”

      红纱下,银发红唇,那风姿绝世的人脸上的微笑已经凝固,显得幸福,安宁。

      隔天清早,怀中已空空如也,魂飞魄散,紫玉成烟,顷刻而已。孟演山愣了愣,掸了掸自己的袍子,收拾了包袱,仍然挂着迷糊谦和的微笑,慢吞吞的走回自己的家乡。

      路过那小门小户的旅店,山羊胡子的老板瞪大了眼睛看着孟演山宠辱不惊的走来,叫道:“你活着出来啦!那寺里吃人心的妖怪怎么放过你的?”

      闻言,孟演山抬起眼,淡道:“有的。我的心么,已经给他了。”

      三百年后九重天天祥云宫

      南天门里走出了两位仙人,一着青衣,一着黑衣。轻袍缓带,面如冠玉。

      黑衣人努力翻了个白眼,对身侧的人道:“梦见元君,我就不明白了,玉帝最近这是怎么了,见谁说谁,我不读书都能拿来批,连北斗星宫里那位高岭之花都被数落个灰头土脸,怎么不气死他!”

      青衣人微微一笑,淡道:“据说今年的狐族之王姿容过分出众,七位公主争着要嫁,玉帝……烦心罢。”

      黑衣仙人名唤玄墨,闻言,颇凉薄的哼了一声,道:“哪届的狐王不是姿容出众,魅惑绝艳,一来王母的蟠桃宴,众仙便血溅三尺,鼻子堵都堵不住。”

      梦见元君不置可否,笑了一下,淡道:“佛祖上回还说,不能有分别心……”

      话音未落,远处熙熙攘攘的腾云驾雾来了一群人,有几个地仙,还有月老,南极,走在最前方的是个生面孔,一袭红衣如火,乌发凤目,绝代风华,眉目流转之间,勾魂摄魄,狡黠如狐。

      “恭喜狐王位列仙班哪。”

      “哪里,众仙同喜。”

      众星捧月之下,寒暄着走近南天门,梦见元君微微一愣,玄墨天君摇着头道:“祸水,祸水,这这,狐族历史上最大的祸水啊,哎哟,鼻血……梦见元君,你自己回去吧,回头见,回头见!”

      见狐王走近,青衣人微微侧身,低着头给他让路,一瞥之下,不禁愕然,那狐王腕上戴着一个银镯,看起来简陋非常,却从未离身。上面刻了两行字。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梦见元君很愉悦的笑了,心中暗道,夫人,上穷碧落下黄泉,整整三百年,你让我好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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