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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你愿意在家 ...

  •   好似真的是很累,他说完便睡了。我却睁着眼睛到清晨,习惯?为什么要习惯?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24天,我像现在这样躺在他身旁度过的24天多到自己都数不过来,可从来不敢养成什么习惯。

      vike姐说:“像安铭臣这样的人,他若肯让你靠着你就靠着,若有一天他让你滚蛋了,你可千万别弄得跟什么电视剧女主角似的,千万抱团滚远点。你要知道,他们这种人是向来看不起圈里的戏子的,护着你不过一时欢喜,你若顺着他,走的时候说不定还会让你捞着点好处,你若不顺着他,他有的是办法。他们从来不会用真心的。”总而言之,听了这番话,我跟上了发条一样24小时保持打包走人的警戒状态。

      虽然vike姐一直告诉我,收起那副轻佻的样子,圈里要的是冷艳高贵的。好吧,冷艳高贵,再冷艳高贵,我还是个戏子。而且,诚然,安铭臣更吃我轻佻的时候。vike姐每次听到我这么说总是轻蔑地瞥我一眼说:“开什么玩笑,你愿意在家里养一个潘金莲啊。”为了更生动形象地跟她解释一下,我就举了个例子,比如我们第一次见面。

      这年头吧,拍电影,剧本再好,演员再大牌,导演再有才华,最重要的还是,钱。别说我庸俗,这是残酷的事实。所以比如电影拍到一半,导演还想要发挥但是钱不够,投资方死也不肯加钱了怎么办呢?找金主呗。怎么找?请来吃饭呗。怎么个吃法?带上演员一起找金主展望未来聊梦想呗。

      剧情狗血在哪里,爆点在哪里呢?我几乎是擦着电影学院录取线进的,也确实技不如人,演技不管怎么样就是不如别人,哭戏感情戏或是打戏样样不行,台词更是时不时卡,反正老师是对我失望透顶,自然磨到了毕业发现根本没有剧组要我,没有出镜率,没有机会。这就是现实。

      在影视基地门口等了快一个月才等到在木森导演的电影里演一个几乎没几句话的小配角,这足以让我欣喜。那天副导跟我说是剧组聚餐,没有机会不愿问家里要钱,我几乎没怎么好好吃过饭,真是昏了头才会什么都不想跟着去,剧组聚餐怎么会叫上小配角呢?到了门口我才隐隐觉得不对,这么豪华的地方,怎么可能。

      因为是警匪片没几个女演员,所以连我也叫上,木森导演没出现,是了,他这样大牌的导演怎么会需要他考虑钱呢,还好他不在,让我还存着微不足道的一点幻想,这确实是我要的未来吗?我从没想过到了女主角那样的一线,还需要这样卑躬屈膝,这样谄媚阿谀。我想走,可是看着一桌一道道上来的精致菜肴却始终没能迈开腿。安铭臣是在那样狼狈的时候进来的,自然是坐在女主角旁边,她穿着清凉的服装殷勤布菜,我却只顾着吃,身边的副导在桌下使劲掐我,我恍若未闻。这样的时刻吃饭本来就是次要,只有我热衷,安铭臣眯着眼看过来,副导狠狠踢了我一脚。

      “对不起,安总,对不起,新人不懂事。”副导歉疚地解释。唐暮极轻佻地说:“我竟然不知道,我们两个还不如菜吸引人呢。”说着拍了拍安铭臣的肩说:“是吧,安总。”

      我抬起头的时候,正对上女主角嫌弃的眼神,本来安铭臣的眼神应该在她身上。副导一把拉起我说了声:“我们去拿剧本给两位看看。”推搡着到门口,副导语气极凶狠:“你TM装什么,你以为当初我为什么要带你进剧组,让你演配角,要不是看你是新面孔看着新鲜,你给我装什么矜持。”原来,我是不配的。

      回到包厢看了眼莫无表情听女主角奉承的安铭臣,我到座位拿了一直搁在一旁的红酒径直走向他,在他还未反应过来时坐到了他腿上,自己喝了口酒仰着头一把勾住他的脖颈去吻他把酒渡给他,却不知何时早已流了满脸的泪。我那时还不知道这只禽兽有洁癖,如果我知道,我一定!还是会这么干,多解气啊。

      好吧,结果就是,安铭臣丢下女主角把我带回来了。然后我就默默当了女主角,出道成名,却再也不会演戏不想演戏。

      借着床头灯的光,我摸索着起身,这回没有吵醒安铭臣,开了一路的灯我总算是顺利到了厨房,干了件特别极其以及非常浪漫的事情。我把冰箱门开开然后关了所有的灯,吃掉了整整一桶哈根达斯,虽然因为我把它藏在一堆速冻食品中吃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一股肉味,但是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味道还是很好的。安铭臣老是不让我吃这些,当然vike姐也严令禁止我吃这些。她给出了如下理由,一身为明星你要有当明星的自觉性,谁想看你霸占整个屏幕的水桶样。二同一。三同二。四同三。密密麻麻给我列了八百多条。安铭臣的理由是,他实在想不出来,这种甜腻腻的东西有什么好吃,他不喜欢就不许我吃,看,他就是这么霸道,总是想改变我的生活习性。

      但是,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让一只狮子学着吃草,你说它是会乖乖吃草呢,还是把你给吃了,我百度了一下,觉得后者可能性实在是比前者高很多。

      所以我又百度了一下怎么藏冰激凌,或许是没见过我这么奇葩的人,没寻着半个办法,果然凡人不懂我啊。但是疑惑了一会儿我又沉浸在自己是个不同寻常的人的这种喜悦中。好吧,我其实想了很多办法,比如等冰激淋化掉后吸进牙膏里,等安铭臣不在了再挤出来冻上。不可行性在于,我实在是吃不惯牙膏,而且这个牙膏为什么怎么也用不完,而且我不想每天晚上陷入明天早上可能会用冰激凌刷牙的恐慌中。

      再然后我就发现,自己实在是在思考像小时候想长大了是考北大还是清华长大了才发现自己真的是想多了这样的问题,我真的是想得太多,安铭臣这种人,估计住了那么久,连厨房在哪里都不知道!更不会关心,冰箱一堆速冻食品里面是不是藏着冰激凌!

      对于我为什么对冰激凌如此热爱的问题,苏璃表示疑惑。我告诉她,这说明我长生不老始终保持着童心。她说:“也没有听说天山童姥吃冰激凌啊。”我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她说:“你傻啊,天山童姥住的那地方都是冰,冰激凌吃多了总有一天会吃腻的。”

      其实,我是在骗她,我这么如花似玉的姑娘,哪里需要靠吃冰激凌保持童心。我的理由比臆造出来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多了,也幼稚多了。只因为,有一天阮青荇在消失很久后约我去吃了一顿甜品,她点了黑森林慕斯蛋糕和香蕉船,甜的她直喝水还全吃完了,她说:“听说觉得心里苦只要吃甜品心情就会变好,那么甜总会有一点去中和那些苦吧。”

      我戒不了甜点,只因为我心里的苦还没有被中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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