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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旧痕
      第十章
      1
      家人不知第几次来敲白美凤的房门,但她只管锁着不开。
      “小姐,用午饭了?小姐,老爷太太请呢!”
      “哎呀!我都说了多少遍?别来烦我!”白美凤一边翻腾壁橱里的衣服,一边嚷嚷,“你去告诉他们,就说我饿了自然会去!”
      “是。”家人应一声离开了。
      她还一个人在那里翻腾。
      壁橱里挂满了衣服,金翠辉煌。软缎的、夜礼服、洋裙、长外套、短外套,甚至浴袍,睡衣,她都要试穿几遍,却都不满意。
      衣服腋下,全挂着茉莉花末子的小香囊,薰得整个衣橱香喷喷,这股子味儿又在整个房间里漫延开来,她纵着鼻子,手不断地驱赶这沁人的味道,低声嘟囔着:“什么味儿,怨不得遭人家白眼!怨不得他不喜欢我!”
      她把一件洋装剥下来,往凳上一抛,膝盖一软,床上坐了:“真是的!连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她咬着嘴唇,狠狠盯着一天一地的衣服,衣服姹紫嫣红,在她房里到处开花,她随手把旁边一件旗袍狠狠丢了出去。
      几天前,秦仲卿约白美凤出来,不但向她道歉还给她买了手镯。她为此很是高兴,也为秦仲卿被哥哥关了禁闭而内疚。后来,她知道,秦仲卿为了向她道歉,才偷偷跑出来,只这一点,就叫她感动地要了命。当天晚上,她打电话到秦府,叫秦仲恺不要为难秦仲卿。可她现在生气,并不全为了秦仲卿。
      就在被秦仲卿约出去的第二天,白儒请了新生意伙伴的家眷,到公馆里做客。那一家的小姐,心直口快,见了白美凤的头一句话就是:“呦,怎么这身打扮?不说是小姐,还道是伺候人的小丫头子呢!”
      白美凤登时傻了眼,白儒和白夫人,一个僵了笑,一个红了脸。那家的老爷,自然数落了不懂事的小姐,可白美凤心里,一直不痛快,因为那小姐说出了她最在意的事。
      在别人看来,白美凤似乎呆头呆脑,其实,她一点也不呆,充其量算个被惯坏了的千金,没太多见识,不过大场面她是见过的。
      秦仲卿每回看着她,总叫她很在意。她觉得,对方也认定她呆,还拿她当笑话看。如果是别人,也就罢了,但秦仲卿不行,唯独他不行!
      白美凤并不敏感,也不是那种很有心计的孩子,只在秦仲卿面前,特别心细。她能看出来,秦仲卿对她不上心,就是约她出来,送她东西,也还是一付敷衍的样子。既然这样,为什么还来讨好她呢?她糊涂了,很想问问秦仲卿是怎么看待她的,可总不好意思,生怕听着不愿听的话。
      有时候,她发脾气,例如那回看戏,秦仲卿不辞而别;还有在柳府,秦仲卿突然踱门而去;以及他撒谎骗她、拒绝陪她逛街等等。她发脾气,不是为了那些个琐碎事,而是埋怨秦仲卿,为什么可以这样轻视她!
      白美凤总捉摸不透。终于,这一层纸叫那口无遮拦的小姐给捅破了,所以她不恨那小姐,反而感谢她,虽然她有些没面子。
      送走了客人,白美凤就缠着白儒,求爹地给她招个懂礼仪、懂装扮的老师来。白儒哄着她,答应了。
      白美凤还独自闷在房里生闷气。
      笃笃笃,响起了敲门声:“美凤!怎么回事?”
      “噢!没事!”她听见动静,敛一敛满地的衣裳,打开了房门,“妈咪……”
      “怎么不吃饭?”白夫人走进来,看看乱成一推的衣服,笑笑道,“怎么,还为那天的事儿恼呢?”
      “我才没那么大气性!”
      白夫人走进来,拉着白美凤坐到床边:“那就是为着那个秦二少爷?他又怎么招惹你了?妈可要好好瞧瞧!”
      “怎么是为了他!”白美凤噘起嘴,“平白地说这些!我就是觉得,衣服都太旧了,不好看!”
      白夫人依旧笑着:“这有什么要紧?叫他们买些个好料子来,做几身就是了?”
      “我才不要那些!土里土气,难看死了!”
      “那你说怎么办才好?”
      白美凤想了一会儿,道:“妈咪陪我去买些成衣好不好?”
      “好是好。”白夫人点点头,故意说,“可我肚子还饿着,你先陪我吃完饭再说吧?”
      “那咱就去外面吃?”白美凤挽起白夫人胳膊笑了。
      “好好!”白夫人拍着女儿的手,也笑了。

      2
      雷阵雨刚过,太阳就不安分地窜出头来,白晃晃地刺人眼睛。
      秦仲恺跟几个朋友从贵宾楼里出来——他才应了个饭局,全是跟商行有些往来的生意朋友。
      秦仲恺跟那些朋友道了别,他的车子开过来,他却没上车,叫司机先把车开回去了。他有点喝多了,但没有醉,想走一走,走回商行,也好散散酒气,免得给商行里人嚼舌头的机会。
      地上湿漉漉,黄土全粘在一起,踩到脚上,粘粘糊糊地叫人心烦。雨才过,天不很躁,许是酒精作用,秦仲恺直觉得闷热。他脱下外套,又扯开领带,不知不觉走到了商行门口。酒气还没有散尽,他也不想进去,于是调转脚步,朝另一个方向去了。
      他已满头是汗,鼻梁上的眼镜都给汗水弄污了,但他全不管这些,透过模糊的镜片看景儿,没有止步,又抬起头,眯起眼望着天,吐出一口气,气里全是酒精味儿。
      他原本不习惯喝酒,可自接管了祖上的产业,为着祖宗,他得喝、得吃,那怕死在饭桌子上!为着祖宗,哪怕不喜欢酒,也得喝。
      有时候,他真羡慕那个亲弟弟,就因为比自己小上几岁,便可逃开喂养一家人的重担。他也想尝尝叫人养的滋味儿,为此,他开始怀念他爸爸,可他爸爸死了,还把一些乱七八糟的的事儿硬塞给他,为此,他又有点恨他爸爸。
      走着走着,迎面吹来一阵风,秦仲恺长吸一口气,觉得那风儿在肚子里转了个圈。他吐一口气,风把肠胃里的酒气全带走了,凉快了许多。他朝街面遥望,望见不远处有个古玩店。
      ……万事斋。他在心里念过店铺的名字。难道还做万事的生意?这岂是人力所能及?他觉得好笑,所以进了铺子。
      铺子里的东西,真真假假,他并不在行,即便如此,他还是相中了角落里一件东西。那是一对绿翡翠镯子,色彩莹透,纹理细腻,即便它们不是古董,也足够赏玩的了。
      他拿起它们瞧了又瞧,终于放下。
      男人买镯子没用。他想,那么给六姨娘?不,她一定不会要,反会说我瞧不起她,何况,她还是个歌女!也配么?想到这儿,他自顾自地冷冷一笑。
      “怎么,您看上这对儿镯子了?”古玩店的年轻老板,笑着过来招呼他。
      “……这个,我没打算……”
      “您眼力不错!”不待他说,年轻老板就轻轻一笑,“这对镯子原是当年西太后赏给珍妃的,可惜红颜命殒,宝贝也流落出来。如今您看上它们,即是与之有缘,更是它们的造化,今儿个收了它们,如何不是件好事?”见秦仲恺尚动摇,那老板又道,“想必这是天的安排,我不妨再给您打个折,也好称全天意?”
      秦仲恺不禁笑了:“这倒没听过,镯子和主人的缘分,还要天来安排?那你我这样的人,又该干些什么?”
      老板微笑着回他:“何止镯子,连你我的存在,还不是天的安排?”
      “怎么讲?”
      “好比风筝,飞上天,坠在地,还不是由着牵它的线?可它哪里知道,线之外,还有一双手,即使脱离了线、双手,还要由着风来决定它的命运。”
      日头略略偏西,道路尚未彻底干透,依旧土里和着水,泥泞不堪。
      秦仲恺把镯子揣在兜里,两只手亦揣在兜里。
      他花三千块买了那对翡翠镯。若是普通的首饰铺,撑死也不过几百,平添了“古董”二字,身价就翻了又翻。他不晓得它们是否是珍妃用过的老东西,经那年轻老板一说,不知怎地,他就动了心,糊里糊涂买下了。
      此刻,他有些后悔,想拿去退,又觉得很没面子,弄不好,还要传出流言,说他秦大少爷脸买对儿镯子也要扣门儿到家。
      他受不了这样的流言!
      他在街上走着,刚好路过一个风筝摊儿,不由得转过身来,看了又看。
      ……风筝?他盯着那些过了时节的玩意儿,忆起许多年前,秦老爷送他留洋的事儿。那时,他不愿去,可秦老爷硬把他塞去了。
      小时候,他不能掌控自己,也没那个权利,如今长大了,还是不行。秦老爷一死,他又迫不得以地被催回来,就连那边正专心攻读的学位也退掉了。遗产分派、接管商行,一切事情全要他来负责,就连那些死了的祖宗的名誉,也要他来负责。他不愿承担这许多责任,可没有法子,谁叫他是秦家大少爷?然而这大少爷的名分,不是他硬抢过来的,是上天、是爹妈赐予的,他没选择的余地。如今,就连亲弟弟也叫他头疼。
      ……他就是不知养家的难!秦仲恺想,俗话说,狡兔三。若能抓住万洋货运行这条命脉,就能把商行生意扩展到津、沪,若如了愿,不管时局怎么不济,这个家也不至于在一个地方憋死,祖宗也可继续荣耀下去。
      他被那些个死鬼绊住脚步,却不自知,仿佛他的人生,都是为了他们,而他,竟乐此不疲。
      他转开视线,不再看风筝,继续上路了,继续想着他的烦心事。
      ……现在正是好时机,白小姐看上了仲卿,若能就此联姻,岂不美事一桩?
      ……只怕仲卿不会答应……
      秦仲恺叹息地摇摇头,走得颇累,于是叫了辆洋车,打算回商行。他靠在车上想睡,可行程颠簸又叫他不能入眠,他只得闭着眼,在半梦半醒间徘徊。
      突然,车子猛颠一下,只听有人“哎呀!”一声,洋车停了。
      “怎么回事?”秦仲恺睁开眼睛。
      “先生。”车夫回道,“一个不留神,轮子陷到泥水里,溅了那位小姐一身脏水。您瞧瞧,这……”
      秦仲恺从车上下来,见那位小姐正是白美凤。
      “白小姐?噢,白夫人!瞧瞧!真对不住!”秦仲恺忙打发了车夫,赶过来紧赔不是。
      “没什么,不过一条裙子罢了。”见白美凤只顾赌气,白夫人忙笑说。
      “可裙子毕竟脏了,哦,那儿有家洋装铺子,还请白小姐过去挑件称心的换上?也算我真心赔罪了。”
      “秦先生真客气!”白夫人笑道,“都是那个老板儿不好!您干什么赔罪?算了算了!反正我们也是出来买衣服,喏。”白夫人把手里拎着的盒子给秦仲恺瞧,“这不是才从成衣店里出来?连个佣人也不叫带,这丫头!真想活活累死她妈妈!”白太太说着,又笑了。
      “妈咪!”白美凤红了脸,只管眉愣愣地瞅着秦仲恺。
      秦仲恺也一笑:“那正好,我替您和白小姐拎了这些东西,就全当赔不是了吧?”
      “呦!怎敢劳烦秦大少爷?”白夫人这么说着,把手里的盒子递了过去。
      秦仲恺接过东西,笑道:“这有什么?”他又摸一摸裤兜,掏出那对镯子,“这是我才买来的,那老板只说是好玩意儿,也不知真假,我瞅着也不错,就糊里糊买了,可买了就后悔了。您想,我一个大男人要它什么用?您也知道,我家里更没有女眷,丢了也可惜,这会儿撞见您跟小姐,岂非咱两家的造化?干脆把它们送给小姐,就全当玩意儿吧!”
      “这怎么使得!太贵重了吧?”白夫人推辞道。
      “不不,往后舍弟还要劳烦小姐照顾呢。”
      “那我就收下了?”白美凤倒不客气,接过镯子,塞进了手提包里,对着秦仲恺一笑,“谢谢!”
      秦仲恺陪她们逛了会儿街,约摸傍晚时候,他叫了辆车,送白氏母女回家。他自己却没有叫车,目送乘着白氏母女的洋车,渐渐消失在扬起的沙尘中,他才转了身,打算步行回去。
      他抄了一条近路—— 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巷子,这巷子窄得只能容一人通过。
      青石缝间,还隐隐可见未蒸发的雨水,很有江南韵味。夕阳斜照,桔红的阳光被青色砖墙挡住,巷子里挺暗,见不到任何影子,因这一整条巷子都被巨大的阴影笼罩着,好像成了影子的一部分。
      巷子里很静,叭嗒叭嗒,只听见自己的脚步声,这里仿佛与世隔绝。
      ……若是深夜,这儿一定黑得见不到光吧?秦仲恺想。他正经过一扇紧闭着的漆黑院门前,门里传正传出歌声。他听见歌声,不由得站住了脚步。
      那正在歌唱的,特别的嗓音,让仲恺吃一惊。他暗暗想:这声音简直叫人心上隐隐作痛!
      他听了一会子,知道那不是时下流行的沪歌,而是一种戏曲。至于哪一种戏曲,他说不上,只听门里人唱一句:“……可知我常一生儿爱好是天然。恰三春,好处无人见……”他心头不由得一动,但没有再听下去,快步离开了。
      他并不知道,除了他之外,门内还有个人在听这唱段,正是他的亲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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