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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去 ...

  •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宁愿选择放弃或是背离。这样,我们都好过一些。三年前,未死的苜倾歌对我说,她不怕失去,怕的,只是到头来的一无所有;三年后,已经变成我所不认识的木寻对我说,她不怕一无所有,怕的,是手里紧攥的宝贝,最后,变成了一把沙,一颗一颗那么分明,那么清晰,只会渐渐丢失。
      瞧,她们说的是多么矛盾,而我,却一句都没有参透。
      她们一个是得了白血病的大小姐,一个是无依无靠的小乞丐。
      她们全都照顾着我,包容着我,最终,却都在我最需要她们的时候离开了我。
      她们,同病,不相怜。
      同病,是因为她们都将光鲜亮丽的外表留给别人,孤独无助留给自己,在黑夜里舔舐着自己的一道道疤痕。
      不相怜,是因为我,全是因为我。
      而现在,我所能回忆起她们的,只有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三年。
      曦月,我的哥哥,我们又是因为什么,而分离的呢?
      是落和,还是哪个女子?
      纪羽歌说,这一切,都是缘,是劫。
      命运的绳子,将你,我,纪羽歌,落和,木寻,倾歌,紧紧缠绕着,越挣扎,越繁琐,越不能逃脱。
      当你,听见我说的这番话后,我就已经死了。
      我默默的将手机放在了海边的沙滩上。
      然后,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而此刻,我所想的,是纪羽歌。
      羽歌,羽歌,我对不起你。你那么好,我却辜负了你。
      我一步一步,走向海滩,就像是,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曦月,原来,行走在死亡的路上,是这么绝望,悲伤。
      原来,苜倾歌走时,是这样的感受。
      我不会水,所以我选择溺死。
      再见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们。
      下辈子,千万不要再碰到任何叫南风的人了。
      她会让你们很失望的。

      现在我回到了我的老家————杭州,还记得回到杭州时是两年前。我一直一直很想回到老家,所以我不听妈妈的劝告,义无反顾的回到奶奶家。但我只能带一个月,因为我将我的爱犬“臭臭”寄放在我的好友苜倾歌大小姐那儿了,她威胁我说:“南风,你一个月要是回不来,我保证你回来后,见到的是堆骨头。”
      我看着苜倾歌破罐子破摔的狰狞的表情,我知道她一直不喜欢宠物,但,没想到她这么不喜欢。我倒吸一口凉气,说:“你难道要自残?”
      苜倾歌倍儿小人的讥笑两声,说:“哦,宝贝儿,我忘记说了,是狗骨头!”这一字一句,铿锵有力的说法,惹的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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