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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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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我到一家有名的房地产公司担任总裁助理。任总是一个四十多岁,身材仍然保持良好的风度翩翩的男人。上班第一天他就告诉我,当初面试时看中我的唯一原因,就在于我是一个不多话的男人。我恍然,原来这两条是我得到饭碗的保证,男人,我货真价实,剩下的只剩不多话,也不难做到,女朋友经常嗔怪我木讷无趣,没想到在这里成了优点,看来保住饭碗还算容易。我确实欣赏这家公司,尤其是它的薪水,所以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我“保住饭碗”的想法。清高,是安身立命的大忌,我一个农村出来的大学毕业生,没有资格玩这套。
任总做人确实有一套,管理公司更有一套,也许因为我不算见过什么大世面的人,所以从任总身上学到不少东西。最简单的,就是做人是一门学问,拿到它的学位,比念大学难多了。它的课程很简单,语言、行为和心理,跟大学里的课程一样,也可以用学分制来衡量。在任总身边呆长了,我也耳濡目染,虽然对任总为人处世的方法学的不到位,但起码对他看人看事的角度略知一二。如果任总就是一个标尺,用他来衡量,全公司能及格的,没几个。还是那句老话,知道是一回事,做是另外一回事。人家都说克林顿的魅力在哪里,魅力就在于,和他在一起,他能让你自我感觉超级好到爆;而且觉得当时当地,你是他眼里最重要的人,虚荣心得到满足所以超级受用。我没和克林顿相处过,不知道传言是否属实;但是,我经常相伴任总左右,觉得克林顿也没法和他比,对他简直崇拜得五体投地。
在公司做的时间久了,流言八卦,职务之便,再加上我用心体会,对任总的了解自然而然就深了。没办法,人对自己崇拜的人,总有强烈的好奇心,而我则是个大俗人。我慢慢总结,任总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尹总,大学同学;任总有一个女儿,P大新闻专业一年级;任总妻子几年前过世,所以女朋友多了一点,在我眼里,算不上缺点,这么有魅力的男人。
任总和女朋友吃饭,偶尔我也会作陪。不管哪个某小姐,初见都会客套的称赞我一句,呦,任总的助理都这么芝兰玉树。我知道这句夸奖还是照着任总的面子,也不往心里去。人家最希望的,还不是我少出现几次。见惯了这种场合,我最常做的就是在旁边神游太虚,或是看任总温柔耐心,目光专注,尽显绅士风度。可是我知道,任总对她们的兴趣,绝对没有表现出来的十分之二。不免暗自佩服,我对于不感兴趣的人,要强装专注,是无论如何也做不来,更何况发挥护花使者的功能。看着也觉得累,最盼的就是任总那句“你可以先回去了”,然后恢复自由身,翩然离去。
我安排任总的行事日程,自然包括他的各种约会,所以也熟悉各个某小姐,但我从不过问他的私事,也没有任何隐晦的试探或朋友性的意见。闲聊时也经常听到尹总对任总说,当初你没看错人,这小子何止不多话,根本没一句废话,一般人可做不到。我在旁边有礼点头表示谢意,心里暗自回答,即使不是因为性格使然,就是为了饭碗,我也做得到。
和任总关系接近,是工作的第二年。女朋友和我分手,原因很简单,女人青春有限,她等不得我挣够首付的钱买楼。该市房价一万左右一坪,并且一路看涨,我又没有有钱的父母帮衬,在她眼里,我买楼自然是遥遥无期,即使付了首付,还是要挣扎在月供的困境里。我,当然不是良婿。事实上,她已经找好另一个男人,才和我摊牌。步步为营,为自己留好后路,现代人都如此聪明。
如她所愿,我和她和平分手。可以阿Q的想,毕竟人家青春最好的几年给了我;或者天要下雨,我能奈何;又或者,她不识英才,怪不得我,大丈夫何患无妻。反正又作又闹我做不来,我爱自尊也爱面子;喝酒买醉,我也做不来,一直秉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身体,我爱之如命,是万万不会糟蹋的。不是我天生冷情,就是我不够爱她,不过这个时候,这些问题根本没人在乎。
我照常工作。一日下午内线响起,是任总。他低沉的声音通过电话线从隔壁传来,说晚上请我吃饭。我受宠若惊,不是因为老板请我这个员工吃饭,而是因为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任总的时间有多么宝贵,也因为他竟然注意到我这阵子情绪的变化。其实我从未想过和他有多于上下级的关系,虽然每天见面近距离接触,但是我心里明白,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事实就是这样简单,但看你有没有勇气接受。
吃饭是在香格里拉饭店的包间,为了怕我尴尬,是任总亲自打电话预订的。
我知道他为什么请我吃饭,可是他却一直没谈和爱情有关的任何话题。只记得酒喝多了,我的神智也没剩多少,竟然聊到了任总身上。
我对他说,房小姐对您多半是真心的,穷乡僻壤出来的女人,比城里见惯世情的女人多了份真心。再说,即使一部分原因真是为了您的钱,也没什么,就像男人喜欢漂亮女人一样正常。
任总说,那我可敬谢不敏,我就是个逢场作戏的男人,要得也只是逢场作戏的女人。
我摇头无语,当时只觉得,任总的悲哀,就在于已经没有能力享受真情。
怎么回到家的并不记得,只记得第二天上班胆战心惊。一直谨守不多话的原则,结果一喝酒就前功尽弃。不过还好任总一派自然,我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对任总,我除了敬佩,还多了一份感动,我不管这是不是他为人处事的一着棋,只知道我的感动是实实在在的。在这个城市,我是实实在在的孤孤单单一个人,最缺什么就最珍惜什么,别人的一点关怀,我真真正正铭记在心。
日子就这样平静的过下去,四年后,我首付买了flat,正式进入月供生涯。在农村天高地阔下长大的我,实在受不了狭小的空间,所以宁可多租几年房子住,也要等到攒够钱买个大的flat。幸好我的人生按规划进行,下一步准备找一个大学刚毕业的乖巧女生,结婚生子。
而我也确实见到了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女生。
任余心。任总的独生女儿。
我只知道笑傲江湖里有一个任我行,没想到生活中还有一个任余心,她做事果真只随心所欲。
她来公司那天并没有事先打招呼,给任总来了个措手不及。她穿着白色紧身吊带,蓝色牛仔热裤和黑色细高跟凉鞋,大片雪白的肌肤晃得人眼晕,进入大楼起一路上几乎吸引了全公司男人的目光;至于有多少人脑子里动过想摸的念头,那只有天知道。任总气得直接把她拉进办公室,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任总破口大骂。
她和我擦肩而过,我只记得她皮肤细腻得连一个毛孔都看不到。
后来才知道她是来示威的,向任总示威,向任总的所有情人示威。公开亮相,向世人宣布她任大小姐大学毕业,开始正式全职搅乱任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