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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   (上)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福利院采访后。他一个人蹲在简陋的水龙头前洗衣,不知为什么,应该离开的我走了过去。
      “要我帮你吗?”连问了两遍,他才抬起头。面无表情得看看我,就又低下头去。
      我也没再说话,而是挽起袖子蹲下来,帮他洗衣。
      他空着还沾满肥皂沫的双手,有些无措。过了一会儿,才又把手放进来。
      一盆衣服,两双手,无言的反复搓洗,拧干晾晒。
      构成了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晾好最后一件衣服,我擦干手。他端着空盆站在一旁,几次启唇,有些犹豫,但终究没有开口。
      我笑了笑,揉揉他的头发。
      我知道他想说的是谢谢。

      其实刚刚在楼上采访,扛着摄像机拍空镜头时,就注意到了楼下那个孤单的身影。
      没有和其他的孩子聚堆打闹,而是一直安静的在一旁做着自己的事情。像被包裹上一层薄膜,拒绝他人的接近,自己也不会走出来。在他那个年龄,这样的孤独、寡言,很少见。
      所以我才印象深刻。
      也许我可以对自己这样解释,记者的好奇心作祟。
      装作无意的向福利院的院长问了他的情况,终于明白为何十四岁的少年会是那样的一种状态。
      父亲外遇,母亲寻死觅活,一次的争吵中母亲把刀刺入了父亲的胸膛。十二岁的他蜷缩在房间的一角,看着这一切发生,结束,毁灭。精神失常的母亲被送入精神病院不久后,坠楼身亡。短短一个月不到,他成了孤儿。之后被亲戚送来了这里,一个其实并不适合他疗伤的地方。

      从那晚起,他再也没有开口说话。
      他们说,他有些自闭。

      我揽下了后续报道的任务。这次的积极让总编有些吃惊。毕竟这样公益性质的报道不如其他那些有油水可赚。
      之前,我一直有些唯利是图的。
      再次见到他,我像熟识已久的老朋友般和他打招呼。他仍是面无表情没有理睬我。
      我轻声询问他的名字,可是高大的身形还是给了他压迫感。他低着头,后退了几步,想要拒绝,也仍未回答。即便如此,我还是有些微高兴的,毕竟他没有转身就跑。
      我蹲下来,仰望着他。又问了一遍。
      他仍然不作声。
      我想了想,拿出纸笔,写道:我叫程铎。很高兴认识你。然后举到他面前。
      他看了一眼,低下头没作声。
      我接着写道:你多大了?然后把笔递给他。
      他似乎犹豫了很久,但终于还是接过去,就着我手中的纸,写下:十四。
      我点点头。恍然大悟:那你应该多吃东西多运动啊,不然长不高的。
      不知他听没听出我故意的逗弄。但还是不满的瞥我一眼。
      我又写道:我介绍过自己了,你叫什么呢?
      他没有继续写,也没有任何动作,只是那样呆呆的站着。像在梦里一样。
      我想到,或许,那个名字那个姓是会让他永远也忘不了的梦魇。
      小雨。好吗?我把纸拿给他看。
      他看向我,目光疑惑。
      “以后我叫你小雨,好吗?”
      他垂下头,半晌没吭声。
      在我几乎放弃的时候,才极其轻微的点点头。
      我揉揉他的头发,又给他轻轻捋顺。
      他并不算长的睫毛紧张的眨了几下。

      之后的日子,我经常去看他。除了工作以外,很长一段时间,下班后我第一个想到的地方就是那里。
      他仍是一样的沉默,仍然不说一句话。但他已会偶尔的回应我,以他的方式……点头、摇头。仅此而已。
      这样的相处本应枯燥,但我却乐在其中。
      就像是一个孩子非要把他一时兴起看上的玩具拆开,看看里面的样子。抑或是少年时代幻想自己可以成为救世主的美梦还有残留。
      过后是怎样,没有想过。起码,他没有讨厌我。
      周围的人们只当我在献爱心。我也并没有解释什么。
      其实,我自己也并不真正明白。

      那天,我带他到附近的油菜地里,坐在田间看夕阳。
      橘红的色彩铺排展开,深深浅浅渲染了整个天际。落日余辉,美不胜收。
      耳边突然传来几不可闻的声音:“…能留下来…多好…”
      我反应过来,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他仍然注视着远方还沉醉其中毫不自觉。我压抑住兴奋的情绪,对他说等我一会儿就跑了回去。
      回来时,夕阳已逝,只留半点清辉。
      他仍那样静静的坐在田洼上,下巴抵在膝盖上,看着远方。目光迷蒙,如梦如幻。
      闪光灯惊醒了他。
      我回到他身边,让他看刚才那一刻定格的自己。看着那个小小的框框里面的自己,他惊奇得瞪大了眼睛张口结舌。可爱的模样让我哑然失笑。
      我耐心的一点一点地告诉他,这是什么,怎样操作……
      他目不转睛的听着,我不确定他是否会记住,只是这一刻太难得。

      之后的一段日子,我们经常去到那里看落日。
      第一次拍照,他紧张的手心都是汗。我从后面环住他,手把手的教。咔嚓声过后,在他耳边低低的说:这样…就能留下来了。他愣了一下,明白过来后,呆呆得一直看着我。

      他似乎对摄影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熟悉了之后,就对我的相机爱不释手。我无所谓他是否会弄坏,反而生怕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我奇怪他到底拍了什么,但每次查看都是没有一张保存。我很后悔教过他怎样删除。
      一次,终于忍不住问他到底照了什么,连我也不让看。
      他当然还是没有回答。
      但是,脸却红了。

      直到那天院长吞吞吐吐万分不好意思的问我,是否愿意收养他。我的吃惊让她下面的话几乎说不出口。之后我才知道,福利院本来就资金短缺,一般来说健全的孩子到了一定年龄都要上学住校或另谋出路。但他一直不肯去上学再加上他的病,让他们很为难,所以…
      “所以想把他扔给我?”我气急败坏的打断。这是什么福利院!
      “他的情况很特殊,我们之前也没遇到过。对他说什么也不听不理。但看他好像挺喜欢你的,你也这么关心他,所以我们想或许你可以……钱方面不用担心,他的父母留下来的足够付他的抚养费……我们也知道这很为难,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就再想办法……”
      “算了。我答应。”
      脱口而出的话也让自己一愣。但实在不想看他像货物一样被推来推去。反正最多两三年他就成年,到时就能自立了吧。
      我想得很简单。

      他的行李少得可怜,衣服也只有几件。
      回去的路上,我车头一调。
      他听话的跟着我,让他试衣就试衣,让他试鞋就试鞋,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意见,无可无不可。
      焕然一新的他,竟让我有一刻的失神。
      来到新环境,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多么惊奇或是任何抗拒。也没有丝毫的不适应。
      或许他早就料到了吧。毕竟,他并不傻。
      相反,在某些方面,非常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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