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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   一

      我读高中以前,家隔壁住着一个男孩,名叫林小言。他比我大两岁,我们从小玩到大。自打我有记忆以来,记忆里就有他了。当然早先的记忆大多不太开心,不是被他打了就是被他抢了玩具,依稀记得最后的结果都是哭着去外婆面前告状。现在想起来有点好笑。

      我和我妈还有外婆住一起,成长过程里缺少一个男人的角色,所以我小时候的性格很软弱,哭是我最大的武器。林小言特别讨厌我哭,一哭就揍我,揍到不敢哭。别看我们只差两岁,小孩子的两岁个头差异很大。到头来,只要他在门口我就不敢出门了。

      懂事以后,我们的关系就没那么紧张了。说不紧张也是相对的,因为我开始懂得忍让了。林小言的个性很邪恶。在长辈眼里,他很乖很听话,在陌生人眼里他是个冷淡的男孩子,但在我面前他就是个疯子。我们认识这十几年来,一直是他欺负我,从来没我欺负他的时候。有时候觉得他特讨厌,甚至发誓绝对不再跟他说话了。但往往过了几小时,又玩到一起了。

      这些天我在整理柜子的时候,在抽屉深处找到了曾经珍藏的星星饼干盒。我想起来那曾是我的宝贝,刚搬家过来的时候我把它仔仔细细藏好,但现在连里面装着什么都记不得了。我盘腿坐到地上,把饼干盒放在腿上打开,翻看里面的东西。盒子里头有一本初中同学录,还有几张烫金的彩色书签,和一些别的小玩意儿。

      我把那几张书签拿起来看,看着看着,就想念起他来了。我的朋友,已经很多年没见了,不知道他还好吗?

      二

      我上幼儿园那会儿,林小言已经上小学了。他经常来我家抓猫。那猫叫虎子,说是他家养的,但是爱往我家跑,因为喜欢我家门口的鞋箱。如果虎子不见了,十有八九就是在我家鞋箱里窝着了。

      那猫是林小言父母的朋友送的。林小言的父母也挺有意思,把猫交给他养,说是要培养他的责任心。结果他见我喜欢虎子,就说,“何盼盼,我交给你个任务。”然后转手就使唤我帮他喂猫。他自己懒得喂,就爱逗猫玩。

      我那时很听他的话,老是跟在后面小言哥哥小言哥哥的叫。他使唤我养猫,我就当个任务来做了,两餐定时,记得比谁都准。要是到了饭点猫不来,我还急,专门去他家喂。

      后来虎子失踪了一个月,再回来的时候,她的肚子变得鼓鼓的。林小言跟我说她肚子里有小猫了。我问小猫是哪儿来的,林小言鄙视地说,那不是废话吗,当然是把别人家的小孩吃下去,放在肚子里变成自己的啊。
      当时他那眼神表情特认真,我居然就这么相信了。后来母猫养了一窝小猫,林小言送了我一只。那之后不管他怎么解释是骗我的,我都再也不肯帮他喂虎子了。

      直到初中上生理课,我才知道猫不是靠吃小孩怀孕的。

      三

      我上小学以后就学会了做饭。因为妈妈做的是三班倒的工作,外婆年纪又大了,所以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我会帮忙做很多家务,包括做一些简单的吃的。林小言知道后,经常使唤我给他做午饭。平时中午从学校回家吃饭的时候,就让我去他家做。

      但他还有个毛病,就是特爱嫌弃我。给他下面,嫌太烂,给他炒饭,嫌饭硬,给他煮汤,不是嫌淡就是嫌慢。我哪回生气说,“要不你自己来?”他还揍我。然后一边说难吃,一边呼噜呼噜全吃完了。

      有一回我手指头被抽屉夹了,指尖上包着纱布。他还使唤我给他弄吃的。我就故意说,我手感不准了,放不好盐了啊。他说,“你敢试试看?”
      结果我就特意放了很多盐,他刚吃了一口就喊起来了,说太咸了吧?然后一边数落我,一边把面吃完了。那个下午他不停喝水跑厕所,难得被同学老师笑话。我得意得很,拿这事来笑他,结果又被揍了一顿。

      四

      小学以后,我就不管他喊小言哥哥了,只喊他林小言。我们每天都一起放学回家,然后去一个人的家里做作业。

      林小言这个人很烦,做作业的时候喜欢骚扰我。一会儿拿笔挠挠我,一会儿用橡皮丢我。我要不理他,还会被揍。但如果我先去骚扰他,也一样会被揍。不仅如此,有时候他还喜欢揉我的头,揉着揉着就把我一脚踹开。那时候每天都会产生一股把林小言揍一顿的冲动。不过我打不过他。

      五

      林小言家买了电脑以后,我去他家的时间就变多了。那时电脑刚普及不久,还是那种白壳子的机子,用的windows95的系统,但对我们来说已经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了。我图个新鲜,每天都去他家看电脑——但还真的只是看看而已。只要他的父母一离开,他保准霸占着电脑玩游戏,我沾都沾不着边。不仅如此,我还得帮他望风。一旦听到点动静,马上冲回房里帮他关电脑。他自己坐到一边摊开本子装作在复习的样子,我还得拿着毛巾把电脑捂凉。

      后来我觉得太不公平了,就跟他交换条件。他听了我的不满,垂眼想了想,就很大方地说,“可以啊,以后你给我做十次饭,我给你玩十分钟。”
      其实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当时的模样,他的睫毛很长,垂眼思索的时候睫毛就遮住眼睛了。不知道为什么记得特别清楚。

      我讨价还价无果,只能屈从了他的不平等条约。我们还立了字据,在上面签了名盖了手印。那玩意儿到现在还在我的星星饼干盒里躺着,印着我们稚嫩的手印,和其他的我们生活里的一点一滴躺在一起,被我遗忘在了角落。

      六

      我五年级的时候,林小言升到了初中。我们在一起玩的时间明显少了,但有时仍然可以在放学路上碰到,然后一起回家。

      有一次放学回家的时候,我远远瞧见电线杆后面站着一对男女,抱在一起脸贴脸头歪来歪去。我属于性格比较闷的类型,其实不太懂他们在干嘛,就目不转睛盯着他们呆看。冷不丁一只手就啪嗒一下捂住我眼睛,林小言一把勾住我脖子就把我往前拖。我就喊“你干嘛你干嘛??”
      他说,“不许看。”
      我那会儿倔脾气上来了,大声说,“我偏看!”
      两个人扭来扭去,好不容易挣脱开了,扭头一看,大概是我“我偏看我偏看”的喊的太大声了,那对男女双双回头,无语地看着我们俩。

      林小言觉得很丢面子,踹我一脚说,“叫你别看!”
      我也满心不爽,不理他了,埋头往前走。

      我和林小言的身高差异渐渐变小了,他没那么常揍我了,揍了我也能还手了。

      七

      林小言上了初中以后,变得成熟了很多。而且受周围同学的影响,养成了许多新的习惯,学了很多新的口头禅。不过当时的我不觉得他是变“成熟”,而是觉得他开始和我有了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距离感。但他贱贱的地方还是没变。

      初中那会儿,那家伙总是能收到女孩子写的情书。我见到过好几回,都是那种粉的蓝的花纸头,端端正正地写过来的。直到那时候我才注意到林小言的长相。他长得挺帅的,很受女孩子的欢迎。林小言也挺大方的,随随便便就丢给我看。然后就用红笔帮人改错字,改完以后还写两句评语,再给人把情书退回去。
      我觉得他这事做的忒缺德了,他就笑,说假如我给他写,他就不退信了。他还怂恿我让我写,我没搭他的腔,因为我觉得后面肯定没好话。

      八

      小学升初中后,学习的内容明显难了起来。我不是一个学的很快的人,需要比别人花更多的力气,忙着学习就愈发没时间和林小言搅合在一块儿。他主动来找我的次数反而多了起来。大多数时候他还算正常,但是有一次,他半夜睡不着,从阳台爬到我房间,爬到了我的床上。

      我睡得正沉,就觉得有人摇我,还喊我名字,却怎么也不肯醒过来。不一会儿,他摇的不耐烦了,用气声在我耳边恶狠狠说,“你再不起来,我明天抓只蟋蟀咬你脚心啊!”
      我觉得脚心一痒就醒了过来,艰难地睁开眼看看,发现是他。我困得魂都聚不拢了,迷迷糊糊问他干嘛。他蹲在我床上,笑嘻嘻地说,“走,去看日出!”
      我,“……”
      我看了一眼天色,忍住把他踹下床的冲动,半天吐出一句话,“……你神经病啊……”

      然后我就在他的威胁和怂恿下,半睡半醒地穿衣服,穿拖鞋,爬窗出去。一路上闭着眼睛,任由他拉着我走楼梯。现在想起来,我甚至都分不清那一晚是做梦还是真的了。只觉得自己闭着眼走,那楼梯很长,好像能走一辈子。他拉着我的手,拖鞋的声音啪嗒啪嗒响了一路。

      我们走到了六楼,他拉开楼梯的窗户,从那里爬到外面,跳到了侧边的天台上,然后把我也拉了上去。

      我还记得凌晨的空气新鲜得呛人。我俩坐在空无一人的天台上,被微蓝的晨曦笼罩。那是从未有过的奇妙感觉,很舒服。就算两人都不说话也安静得很舒服——然后我就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睁眼一看,就想骂人。林小言那混蛋不管我,自己先回去了。地上有一层积灰,他用手指头写了一圈“猪”,把我围了起来。

      九

      后来初中有一年,我代表学校去参加市里的英语演讲比赛。我学的没有别人快,所以比别人都认真努力。为这个比赛准备了有一个多月,每天练,不间断地练。结果比赛的时候因为太紧张反而发挥失常,连前三名也没拿到。

      回家以后我就把自己关在房里不出来了,饭也不吃。我妈来敲门,我也不应。晚些时候,我妈在门外喊,“盼盼,小言哥哥来了。”
      我也不开门。过了一会儿,林小言就把什么从门缝里一张张塞进来了。我偷瞄了一眼,然后眼睛就直了。那是我眼馋了很久的一套烫金的彩色书签,非常漂亮的,问他要过很多次他都不肯给我。塞完以后他就走了。

      后来那套书签我藏在饼干盒里,一次都没舍得用。

      十

      有一回,我跟林小言还有他同学去郊游,路上他们聊到自己家里的趣事,有个男生说他小时候他爸爱把他扛肩膀上,结果进门的时候他脑门直接就给磕门框上了。还有个男生说他和他爸秋天里去别人家后院抓蟋蟀,结果被当做小偷逃了几里路。说得妙趣横生,大家一起跟着笑。说着说着就发现林小言一直没说话。大家问他怎么了,他笑嘻嘻问他们前几天新出的一款游戏玩的怎么样了,话题自然而然就转到游戏上了。

      我突然就醒悟了过来,因为我从小没爸,林小言从来不在我面前说这些。他家是家庭关系特别好的那种,但他从来不提。其实因为自己没体验过,听别人说说他们的爸爸,也挺有意思的。

      十一

      初三后的那个暑假,我和林小言差不多高了。虽然他已经升到高中,但那种因为对方变得成熟而产生的距离感也消失了。现在回想起来和他相处都是些趣事,但其实那时候毕竟小孩心性,一直和和睦睦也不太可能。
      我们偶尔也吵架甚至打架,一般都是因为他欺负我,把我惹急了,就跟他爆发。大多数时候过几个小时就和好了。但有一次我们吵得狠了,就互相不说话,还准备了合约,一式两份,写了谁先开口谁就是傻猪,要做对方的奴隶。他看上去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就也为了面子憋着一口气,两人因为一件现在都想不起来是什么的小事情憋了好几天没说话。

      就在那几天,妈妈告诉我一个让我猝不及防的消息——我们要搬家了。原因是妈妈改嫁,要去那个男人,也就是我的后爸所在的城市居住。因为怕影响我的升学考试,他们一直没告诉我。现在连转学也帮我办好了。就剩告别了。

      我把要搬家的事写在纸条上,从阳台爬到林小言的房间,悄悄把纸条塞在了他的枕头下面。我是个倔脾气,也很要面子,说不开口就不开口。但非常希望他先来道歉。我等了两天他也没过来。在我要走的那个早上,理东西的时候发现枕头下面有一张CD。是那种可以自己刻录的CD-ROM光盘,上面写着一个大字,“歌”,是林小言的字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藏到我枕头下面的。

      我揣着光盘冲到林小言家的时候,他已经出门返校去了。然后我就认识到,因为赌气而不去道别,自己真的是太小气也太蠢了。但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在人生当中有些人错过一面就是错过一辈子。

      那张光盘在搬家的途中被磨损了,等我到了新家找机会放的时候,已经打不开了。不管我用什么方法试图修复,换了几台电脑,都不管用了。

      十二

      我坐在地上,一样一样地翻看饼干盒里的东西。有他送给我的书签,坏掉的光盘,还有我们曾经签下的各种各样的条约。
      然后,我就开始想念我的这个儿时玩伴。

      我的手里还有林小言家里的电话。搬家后,过了一阵家里才安上电话。当时拉不下脸来,没有联系他。尽管和原来的城市只有一小时的车程,我也没有再回去过。拖的时间越久似乎就越没有联系的理由了。

      初中,高中,大学,我经历了很多次毕业,和大多数同学都失去了联系。我不太擅长交流,觉得人与人之间似乎要有个理由才能联系。

      但这一次我才认识到,不联系只是因为不想联系而已,如果想联系对方,那些都不是理由。
      ……那他不联系我是不是因为不想联系我?我有些混乱地想着,挣扎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留给他联系方式。

      意识到这个让我觉得自己很可笑,同时心理上有了些许宽慰。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摊开同学录,里面有特地留给他的一页。他不肯正经地写“毕业寄语”,只写了两个字“已阅”,笔触充满着学生气,看到的时候仿佛又把时光拉回了多年前,我和他都还只是乳臭未干的小子。

      我照着他留给我的电话,小心翼翼地一个一个数字地拨,一边拨号,一边心在莫名狂跳。去联系一个那么多年不见的儿时玩伴,这在大多数人眼里,可能只是在脑中一闪而过的想法,很少有人会去付诸实际。

      如今我已经是个上班族了。他应该比我更早地踏上社会,和以前完全不同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还住在那里,也担心就算他还在那里,他不记得我了怎么办。这种陌生的感觉让我紧张。我拨完了最后一个数字,郑重其事地按下通话键。看着手机的计时器跳到零秒,才犹豫地把手机贴到耳朵上。

      第一声拨号音响起来的时候,我几乎想把电话挂掉。但是我没来得及挂,电话就接通了。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一时间不能分辨是不是他,他已经不是男孩,声音一定有些变化了。我努力冷静地说,“我找那个……林小言。”
      电话那头停顿了两秒。在静默中,我心想完了,我一定是打错电话了。

      然后我就听到轻笑一声,那个男人说,“何盼盼?”

      这个声音让我心里憋着的一股热轰的一下就炸开了。真的是他!

      我不奇怪他能一下子就分辨出我,但我还是很高兴,高兴得只发出一个“嗯”字。这世上叫他“林小言”的大概只有我了。

      林小言暖暖地笑了,说,“你输了啊,蠢猪。”
      是那个熟悉的,有点轻浮的,让人愉快的语调。我没想到他还记得那个幼稚的赌约,噗地笑出来。笑着笑着,眼睛就莫名湿润了。

      十三

      林小言那小子知道光盘坏了以后,就再也不肯告诉我那里面到底录了什么了。他那喜欢使坏的性子倒是没变,还是让人讨厌不起来。

      他工作了两年,现在是咱们地区的区域经理了。他会经常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事实上也已经来过好几次。我一边感叹那小子挺有出息的,一边又高兴我们又能见面了。不过我没等到他出差过来,就已经登上了回乡的动车,准备去见他了。

      他让我找回了“说走就走”的动力。
      大概也只有林小言有这样的魔力了。

      【完】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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