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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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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金在中,今年已经20岁了,是首尔大学三年级的学生。说来好笑,历来信奉“世界上最恶心的两种东西,一是政治,一是政客”的我,却主修政治学,天命无常,造化弄人啊!
当然我也不会是那种梳着分头,戴着宽边眼镜的形象。长发,耳钉,白衬衫,牛仔裤,不会俗到让人以为我是叛逆期的青少年,也不会使老师觉得我是他的乖宝宝。再配上我的相貌,说我帅是骂我,得说我相当帅。不过我并没有为此有丝毫的自豪,这年头长得好看有个屁用,别说美貌了,就连知识,信仰,爱情,甚至生命不也得在金钱与权势面前摇尾乞怜吗。傻瓜才会为自己的相貌而得意,就像身材肥腴的猪意识不到自己对主人来说只是汁多爽口的肉。
有了这样的意识,有了这样的性格,自然不会在学业上投入多大的精力,看看书,听听音乐,剩下的大部分时间去打工。因为没有人供我上大学,我要养活自己。按理说我这样别扭的人,在学校应该很难混下去的,可是情况并不糟糕。后来我的朋友朴有天替我分析,全是因为我那“金氏招牌笑”,他说我的微笑没人能学得来,也没人能看得透,彬彬有礼,亲切有度,让人想靠近,又不敢靠近,经过他多年的仔细揣摩,我的微笑表达着这个意思“远远的我很好看,胆敢靠近就有你的好看”,所以,我对旁人习惯性的笑容就是用最温柔的颜色,最可爱的字体写成的几个字“危险,请勿靠近,否则后果自负”。这和我另外一个朋友郑允皓对我的评价“冷漠”很接近。
有天和允皓都是我的朋友,我只有这两个朋友,而且与他们认识的过程很相似。允皓是我的高中同学,这家伙热血,勇敢,善良,鲁莽,简单的说就是单纯的傻小子,我上高中的第一天,他竟然像我表白,只因为我长得太过秀气,他还没来得及分清男女。有天是我的大学同学,女生对他的评价是高贵,英俊,聪慧,温柔,其实他的本质就是五个字,狡猾狡猾地。他也向我表白过,不是没分清男女,而是他不分男女,大小通吃。当然面对他们我一视同仁,一个通天炮扫清我眼前碍眼的东西,不是我金在中野蛮,而是你们有种欠扁的气质。后来机缘巧合,我们共同经历了很多风雨,不知不觉竟然成了朋友,虽然我从没说过,但是心里已经不再当成朋友,而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在一家新开的游戏厅,先拿起电子枪,对着满屏的僵尸一通华丽的扫射,血肉横飞,竟然让我想起了思想史老师在课堂上那漫天飞舞的吐沫。还是不爽,拿起太鼓达人的鼓锤,随着动感的音乐,狠狠的砸在幻想中酒吧老板那龌龊的肥脸上。
今天上午去酒吧老板那里要工资,不打算在那里干了。因为昨晚竟然有个女客人要我陪她出去过夜,靠,也不看看她那长相,整个一磨盘成精,躺着和站着一样高,脸上皱纹到是一条都没有,因为皮肤都被肥肉撑得鼓了起来,粉底都留不住,纷纷扰扰的往下落,五官好像包子似的集中在一起,显得四周分外的宽阔肥沃,身上的香水味道浓烈刺鼻,用来熏蚊子还差不多。听完她颐指气使的对我语言性骚扰后,我努力摆出最诚恳的笑容,说道“大娘,您不知道香水都是用尿素做的吗 ?不过参考您的气质,身材和容貌,我倒是觉得很相配”说完扭身就走,我可不会傻到等着挨揍。妈的,有钱了不起啊,就您那条件,除非把比尔盖茨的家产都给我 ,我还得考虑三个月。
知道在这里是干不下去了 ,一大早到店里找到老板,想把薪水结算清楚。哪想到这个猪头三居然骂我不知好歹,大爷我不打女人,再丑也不打,你这种败类不打白不打,温柔的给他一个下勾拳,这家伙在跌倒时居然把吧台里的酒弄掉了一多半,“哥,您知好歹,可也得注意身体,怎么虚成这样啊,小心精尽人亡,还有,我的薪水给您买补品吧,打碎的酒可就不该我陪了,就当您又一次证明了万有引力的实验材料”眼看其他店员凑了过来,老板也在往起爬,我又一次英名果断的选择了撤离。
砸了半个小时的鼓,胳膊像要折了一样,突然周围一阵骚动,女色狼见到美男羊那种特有的尖叫此起彼伏。难道我就这么帅吗?真是要命,女人好起色来比男人都无所顾忌。不对,我周围没有人群,背后没感到花痴的杀人光线。怎么回事,回头看了看。
两个少年在跳舞机上表演青春热舞。其中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周围恶女最多。
简单的红色T恤,白的裤子,白色的球鞋,还不错,有些品位。
漆黑浓密的头发,光滑的额头上,些许晶莹的汗水纠缠住几缕青丝,不让它翻飞起舞。大大的眼睛,黑黑的眸子,长长的浓密的睫毛,让人觉得这分明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湖,有着春天的悸动,夏天的温和,秋天的喜悦,冬天的从容。如果说眼睛长的太过温柔的话,那他的嘴唇,就显示出了这个少年作为男人的坚强,倔强。
心里有什么在流动,平缓,沉着,不可阻挡。
怎么回事,自己不是早已心如死水,结了冰的死水。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我读佛,学佛,只是为了找到不再为世事所烦恼的方法,从来没想过要脱离红尘,割舍情爱,因为我觉得不必要,世界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游戏,我没有什么真正在乎的东西,虽然知道到头来不过一场空,游戏还是要玩得精彩。至于爱情,那不过是生物进化到两性繁殖而产生得一种化学反应,什么山盟海誓,什么不离不弃,都是骗人的,誓言说了出来就成了谎言,真正的爱情我见过,只是在童话里。因为时间会把当时被爱情所遮蔽的一切显现出来,理智会打碎幻想的泡沫,没有人那么完美,没有人值得你天荒地老的去爱。到最后,会发现你的爱的人,其实只是你自己。
但是,这一天,这一刻,这一瞬间,我二十年的坚持都变得荒谬离奇。
佛说这叫缘定今生,莎士比亚说这叫一见钟情,柏拉图说这叫没有□□纯精神的爱,小王子说这就是等你付出一切去守护的那朵玫瑰,我说… …我已经说不出话了,嘴巴张开,下颚骨脱离了神经中枢的统治,不,一切感观都已经消失了,我的眼前有一个天使,看不清穿着,看不清容貌,因为他完美的让人无法记忆。只知道他的存在,超越一切的存在,那是一团光,照耀千里,却不刺眼,那是一个生命,无可匹敌,却不张狂,那就是我的世界,我的全部,我的爱。
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垢。
我只知道,我爱上了他,我只知道,这就是爱。我只知道,他就是天使,他就是那最美,最纯,永恒不变的琉璃,值得我用尽全部生命,燃掉整个灵魂,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