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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北京到西夏王陵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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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二人在同吃同喝同玩同乐中度过了相识的最初三天,翻译的事情反倒被耽搁了下来。话说这两人也不是全不干正事儿,只是关于西夏文的东西实在太少,对于要翻译一个完整地址的李元来说,太不够;而关于吐火罗文的资料又太过专业枯燥,如果不是专门研究的人,根本很难看得进。这李元本就是个闷葫芦,有事没事都容易丧气;而阿卜杜勒又是孩子脾性,坐不住沉不下心,自然也就都暂时放下了正事儿,只管增进感情去也。
于是不出几天,二人已把住处附近的饭馆、酒吧、咖啡厅、夜店、棋牌室、台球厅什么的统统逛了个遍。在这期间,他们也对彼此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比如阿卜杜勒晓得了李元在银川有个老婆还有个儿子,而李元知道了阿卜杜勒在和田是个受欢迎的年轻单身汉。但是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二人对于彼此本身的感情,随着了解,与日俱增。像谁说过的那样:遇见这样的缘分,其实真的不容易。所以他们似乎是好幸运的。
那时候他们最爱去的地方是一家叫做“再见二丁目”的酒吧和一家叫的“胭脂扣”的夜总会。为什么呢?一是因为名字很带感,二是因为那里能遇见不少高质量美女。这两人,好到连喜欢的女人类型都差不多。
而他们颇具异域情味的外型,在夜店之类的地方,亦是十分惹眼且受欢迎的。阿卜杜勒阳光外向、高大漂亮,李元气质神秘、低调厚重,两人一动一静、一热一冷,再加上午夜的微醺给两人平添了登徒子的风流意韵,凑在一起正是黄金拍档。大概只是因此,他们竟然有在酒吧被女人强行请客喝酒的经历。
不过令人颇有点费解的是,有时候李元竟然比阿卜杜勒更加受青睐。呵呵,也难怪,女人大多不愿意同比自己还要明艳的男人共舞吧。于此阿卜杜勒常常很是不甘心,这总是该有的,可是另一种隐隐的难受却令他说不清道不明。当李元被一个妞拉走,只留下阿卜杜勒一人。身着窄身深红衬衫、深灰领带、黑色休闲西装裤和油亮黑皮鞋的西域男人,斜倚在角落里,嘬饮一杯威士忌的时候身边围上来一堆花蝴蝶,要是在平时,阿卜杜勒会毫无负担地接着玩儿,随她们去舞池里秀一秀他娴熟的太空步。可是这一天他拒绝了所有的花蝴蝶,因为他要想想清楚——这“隐隐的难受”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果他硬说想要为此怪罪某个人,那么是怪罪李元还是怪罪那只花蝴蝶?我想一般的思维应该是怪罪那只花蝴蝶,因为她才让阿卜杜勒甩单。可是阿卜杜勒心里第一个闪出的念头却是怪李元。为什么?
“因为他……不陪着我?”
那么……这是一个非理性的话题了。
他阿卜杜勒并不自认为十分聪明,也很难沉静下心思来思考一个问题,但是一旦他决心去想,就一定要用自己的方式想明白,否则他会寝食难安——这或许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甘心。而现在,他就得自己想明白了,只是这个早有暗示的结果,以及这结果所带来的、暗涌在他血液里的快乐和羞怯,让他有点难以接受和承认——他喜欢他。
于是,我想咱们的大孩子阿卜杜勒是从这时候开始一夜长大的。
这时候,李元回来了,满身酒气,白衬衫的领口已经敞开,隐现坚实的胸肌。他一巴掌拍在阿卜杜勒的肩膀上,拍得后者一激灵,回过神儿来。
“怎么了?怎么没去玩儿?你看看你,嘿嘿,整个就是poker face!”舞池中播放的就是lady gaga的那首poker face。
“没什么,只是……”阿卜杜勒把玩着空酒杯,眼皮也没抬。
“只是什么啊?”
“嗯,明天不想来这儿了。”
“那去哪儿?‘再见二丁目’?‘挪威的森林’?该不会是‘守望麦田’吧?”
“不去那儿。我,我得带你去个好地方,要不……就遗憾了。”不晓得是微醺还是别的原因,阿卜杜勒的双颊一直是压倒桃花的。
“行啊!反正北京你熟,你就带我逛呗。”
“那我先不说,明天到了你就晓得了。”他转过头,对李元神秘一笑。
……
转天晚上,“迷魂记”酒吧。
据说这是一家有名的gay bar。这位大孩子还真是没经验,居然用这个方式表白。李元并不是没听说过这里,而且里边的场面……以他的聪明,当然一下子明白了。一丝既像害羞又似认同也如无奈的笑容掠过了李元那张很难看出表情的脸上。
“两杯‘小洛之吻’好了。”阿卜杜勒看着酒单,好似漫不经心地点了鸡尾酒。
酒保一听,挑起粗黑的八字眉笑了,赶忙介绍起来:“哟,您是真有品!这是咱们这儿的招牌,名字来源于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小说主人公洛丽塔。您也知道吧?这个洛丽塔的一大特点就是少女半熟的鲜甜性感和带着点泼辣的古灵精怪,所以有她的鲜甜一吻的感觉就……”
“好了好了,您了放心,我们会自己品这个吻。”阿卜杜勒苦笑一声,有点不耐烦地把酒保的长篇大论扼杀在了摇篮里。
“诶,好您嘞!”
少顷,酒端了上来。两杯玫瑰色的液体,透亮;杯沿上插着薄薄的柠檬片,嫩黄。
品一口,果然是鲜甜而微带辛辣。
桌下,两只手不知何时已经轻轻叠在了一起。
深夜,旅馆,昏黄的灯光,阿卜杜勒的房间。
“我不管,我只要我们能够在一起,干嘛要管别的人怎么看?我……我知道我们的感情世俗不容,可我要的不多,我只要你一直想着我、宠着我……”阿卜杜勒微醺耍赖的声音。
“唉……真是孩子脾气。”李元看着躺在自己怀里的人儿明艳的面容,摇头苦笑,“如果我不在了,谁来宠你啊?”
“那我要你活得比我长。”阿卜杜勒抬起头,定定看着眼前的情人。
“这可不敢保证。我永远都比你老一点啊,假如我走的比你早……”李元话未说完,已经被一个深深的吻堵住嘴唇。
灯被关上。两个男人的身体慢慢靠近,最后交缠到了一起。
空气中弥漫着各种神秘而刺激神经的气息与声音,足以令人产生一种叫“永久”的幻觉。
“那你愿意跟我走么?去我家,去看我的祖宗,让他们认识你?”动情处,李元轻轻咬着阿卜杜勒的嘴唇,含混地问道。
“我……愿意!”阿卜杜勒拨弄着李元脑后的发辫,浅笑如醉。
“好。我要让祖宗都认识你,让他们接受你,见证我们!”
转天晚上十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飞机上的两个人十指紧扣着,从窗口往下看,数着经过的一个个城市,数着麦田和河流,似乎这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个。
忽然,李元在阿卜杜勒耳边轻轻问道:“你就真知道我要的是什么吗?”
阿卜杜勒一愣,转头望向李元。李元还给他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粗大的右手把阿卜杜勒的左手却越扣越紧。
三天后,晚上十点半。西夏王陵。
地平线上,坐着一高一矮两个男子的剪影。
“嘿嘿,小白啊,你说,你丫敢不敢下去瞅瞅?”高个儿的男人抹一把汗,拍拍身边刚刚发现的“10号”地宫入口,眯着一双细细长长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盯着矮个儿的。
“嗨,姜哥啊你又拿我开玩笑。”叫小白的男孩抿嘴一笑,“跟你混了那么多年,岂有不敢之理?”
“那咱就下去看看呗,”被叫做姜哥的男人灌了一口二锅头,满不在乎地说。“看看这帮狗日的几辈子以前是怎么享福的。”
“……别,我害怕……”嗯?还有一人?
“这份儿出息!害怕就别去,在这儿看东西。”
这时从小白的背后怯生生地露出来一张苍白而粗糙的大脸,哦,还真有第三个人。“那我……我还是跟你们下去吧,一个人在上面也害怕……”
“哈哈……不长进的耗子胆儿!走吧!”姜哥笑骂着一把将小白身后的人薅了出来,原来是一浑身上下只有一条牛仔裤的高个儿男子。三人开着手电,一个一个从地面的地宫入口钻进了未知的地下世界。
在这儿有必要在这里介绍一下刚刚露面的这三位仁兄了。
被称作“姜哥”的高个儿男人老姜,可是个大神级的人物,今年三十五,北京人。不过从长相上来看,似乎更接近蒙古人:锃亮的光头,一米七八的个头儿,十分粗壮。古铜色的圆盘脸,两道实在不怎么浓的卧蚕眉底下一双眼睛细细长长,老像是色迷迷地打量着谁似的。悬胆鼻子底下胡子拉碴的大嘴巴,据说没有人见过它闭合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邋里邋遢的T-恤&牛仔,冬天军大衣往身上一裹就能出门儿,再拎一大黑手包,整个儿一犀利哥。就这么个德行的人,嘿,可别小看这哥们儿,人家是国内知名的探险家,和搭档小白走过世界的不少地方,包括横跨可可西里无人区什么的,也曾写下不少游记,属于被宅在家里做梦者羡慕嫉妒恨的那种人。
那个小白,是老姜的老搭档。精致秀气的南方……男人,不很高,穿白衬衫、运动裤,戴副无框眼镜,白白净净的,说话慢声细语的,还带着一点绵绵的口音,反正怎么看都不像是干探险的。不过不要怀疑这哥们儿的能力啊,你看他能一直和咱老姜搭档,其强大就可见一斑了。呃……年龄不详,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但实际年龄肯定得比这大些,按照“工龄”来推算,其年龄估计应该在二十八九到三十一二之间。长得那么年轻,不知羡煞了多少女同胞。
至于最后从小白身后被老姜薅出来的那位穿牛仔裤的哥们儿,现在已经穿上了T恤战战兢兢地跟着组织走呢。他叫大吕,比小白年轻点儿有限。这黄钟大吕的响亮名字用在他身上……外型上还是比较相称的:此人比老姜还高出来一寸,大眼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可性格上似乎有那么点不相称了,这哥们儿胆子小到连看到只蟑螂都要跳着脚喊半天。
要说这西夏王陵,建造的可真有学问。最新调查统计资料表明,西夏王陵现存帝陵9座,一般分为地下和地上两部分。西夏陵地面建筑是仿当时都城兴庆府的建筑形制建的,分内外。内城四面是门楼,四角有阙台,内城正门内有献殿,陵台位于内城的西北部,偏离中轴线,与西夏皇宫处于兴庆府西北部一致;内城正门外有月城,月城神道两侧排列石像生群等石雕;月城前置碑亭,其外为外城。每座陵园东西两侧多有功臣贵戚的陪葬墓,布局井然。帝陵陵台外表和月城、内城神墙外表原均涂抹有红色墙皮。
但这座他们刚刚发现的“10号”并没有地上建筑,而是十分低调的只有个地宫。这是怎么回事?
“10号”是老姜给它取的名字。
这个地宫入口的发现纯属偶然。这仨人来西夏王陵一带探险,已经呆了两天了。这天晚上他们走到帝陵9号墓附近的草丛,忽然大吕被一个什么东西绊了一跤,要爬起时,却被什么东西磕了脚趾头,大脚趾甲盖子差点儿翻个儿。老姜和小白来看时,发现绊倒大吕的竟然是一块凸起的地基,很古老的样子。但是周围的土却显得很凌乱,似乎新近碑什么人动过。老姜怀疑这地下有被盗墓者早一步发现的地宫,于是从背包里掏出铁锨,很小心地在地基四周挖了一阵,竟然挖出一块活动的青石条。三人按捺不住惊喜和好奇,搬开青石条后,一个四方方的地宫入口赫然出现在三人眼前。
老姜点了根沾着酒的树枝,往入口里面探了探,发现火焰没有异样,于是决定下去碰碰运气。
这地下寝宫,规模其实不算大。你看他们爬下去以后走的这墓的甬道,是个30度斜坡,墓室其实就是个土窑洞,跟考古人员发掘过的6号墓一样,分三份儿:中室和东西侧室,中室大点儿,东西侧室大概是中室的一半儿大小,顶子是坏了,原来这甬道两边儿和壁上还有壁画,不过现在,风化得剩不下什么喽。
“我喇个擦!冻死爷了!”
老姜的叫骂声在地宫甬道里炸开了一个蹿天猴儿,旁边的小白无奈地苦笑着撇撇嘴,一边拿出早准备好的长袖衬衣递过去,一边默默祈祷这一声炸雷不要打搅死者的安宁。
不过也难怪啊,地宫就像医院的太平间,即使是最晴最热的日子,仍然是一个阴森森的大冰窖。没有几个正常活人能在这里呆上一个小时以上,似乎冬天已经被永久地封印在了这里。
“哎哟我地妈呀,干了这么多年探险,进来这种鬼地方还是得打哆嗦。唉,哥就说、哥不是吃这碗饭的……这鬼地方,谁特么受得了啊?”老姜一边龇牙咧嘴抱怨着一边穿衣服,忽然一抬头,似乎看到了些什么。
“哎?大吕,你看你背后是啥?”
“啊?!啥?姜哥你你你别吓唬我啊……”大吕又开始筛糠。
“我看看。”小白不紧不慢走到大吕身后,略一迟疑,从大吕右肩膀后的墙上取下了一样东西,淡淡地说:“哦,不就是一颗眼珠么,看把你吓得。”
“呃啊……什么?!眼珠……”
老姜过去抓抓大吕还乱糟糟的头发,笑道:“连个蟑螂都害怕的耗子胆儿,小白你就别难为他看眼珠子了,我先看看怎么回事儿。嗯……绿了吧唧的,不是中国人的?”
“不像,不过也不好说。哎,这哪是绿的啊姜哥,这是蓝的嘛。”
“好好好……真是蓝的,诶,眼珠子在这儿,脑袋呢?”老姜好奇地东张西望,把个大吕吓得直往小白身后躲。
“脑袋啊,咱找找啊……”小白一手扶着大吕一首打着手电筒满地找头。
“这儿了!”少顷,只听得老姜一声轻喝。
小白循声转过头去,只见老姜在中室里捧着一颗红呼呼的人头,兴奋地看向自己,眼里的光芒似乎是被头颅的颜色映得也成了红色。由他再粗神经的人,也不由得寒毛一竖。
老姜把这颗人头搬到灵床上,把灵床上有些散乱的骨头往边上一挪,口中念道:“哥们儿,我也不晓得您从前是哪位帝王将相王子皇孙,您就先委屈委屈让一让,啊,给这也不知是谁的脑袋瓜儿腾个地儿,啊……”话音未落,老姜轻轻叫了一声,“我喇个擦,你他妈扎我……嘿,我说哥们儿,你这事儿办的可不地道!不乐意腾地儿直说啊,扎老子干嘛?!”
小白过去一看,原来那尸骨的右手旁边有一把出鞘的弯刀。轻轻拿起来看,虽隔着一千来年,露出来的刀刃已经锈迹斑斑,仍可看出那在当时绝对是把宝刀。就是这把宝刀割到了老姜的手。
“唉……姜哥你没事吧?”小白放下弯刀,从口袋里掏出创可贴给老姜包扎。“还‘直说’,他啊要是会说不就好了?”
“就你明白!”老姜眼睛一瞪。
“唉,好啦姜哥。诶,这头好像是女人的?”
“好像是……不过个儿有点儿大啊,”老姜拿着手电筒往头颅上一通照:“死了得有两三天了吧……嘻,长得还挺漂亮哈?嗯……棕红色头发,挺长,深蜜色皮肤,蓝色眼珠……西班牙?不对,眉毛不连……混血?嘿,我看她像是吐火罗啊?你们看呢?”老姜最近在啃一本关于吐火罗遗失文明的“板砖”,看谁都像吐火罗。“诶,跟书里写的相差不多啊,诶,小白你看,和罗布泊挖出来那楼兰美女像不像?”老姜把小白薅了过来,手上沾上的的血渣子蹭了小白一袖子。
“呃……”小白有洁癖,忙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擦袖子,“有那么点儿像吧,可是根据呢?”
“着什么急啊你?咱也不是来查案子的,猜呗。诶,小白,你还没个媳妇儿哈,她怎么样?多漂亮,你喜欢不?”老姜又开始没正形地坏笑。
小白早习惯了老姜的没溜儿:“……不,这就一个头,没身子啊。”
“没事儿没事儿,我给你找找。身子……身子……”老姜刚挪两步,被一个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险些跌倒:“嘿,我喇个擦,我可找着你了!”
绊到老姜的是一条僵直的手臂。老姜和小白打手电往下边一照,只见灵床下面却是个没穿衣服的无头男尸。
“吔?怎么是个男人身子?不是一套吧?”老姜纳闷,“嘿,大吕,过来帮个忙,给这身子搬上来咱瞅瞅。”
一旁的小白看了一眼瑟缩在墙角眼睛都不敢睁的大吕,轻笑着摇了摇头:“还是我来吧……大吕,别往墙角靠,怕有蜘蛛蝎子什么的蜇到你。”
“啊?哪……有蜘蛛?!蝎子?!……”
就在大吕筛糠的当儿,老姜和小白已经把无头男尸抬到了灵床上。
“我天,这小子个儿够大的啊!比咱大吕还高,诶,看人家这身材……啧。”老姜轻赞一声。男尸的新鲜、高大的身形和身旁骨架的残损细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这时,细心的小白发现了些东西。
“姜哥你看,这个尸体的腰上有块刺青,像一个……田字?还有,这具骨架怎么没有左手?”
“没左手?断口比较整齐,让谁砍得吧……田字?嗯?有点儿像哈……可是有什么含义么?话说这腔子好像跟这脑袋能对得上……”老姜皱着眉头看了那块刺青一会儿,抬头看向小白。
小白从口袋里掏出一副手套戴上——他那运动裤的口袋简直就是百宝箱——再捧起人头仔细观察脖颈处的伤口,再观察了下尸体脖颈的断处:“好像真的可以……”然后像小孩子试拼图一样,把头颅往身子的断处拼去。
一具基本完美的棕色男性尸体展现在三人面前。
“漂亮!”老姜把捏在手里把玩了半天的蓝眼珠安在头颅的左眼窝里,往裤子上蹭了蹭手,继而对着那尸体又开始碎碎念:“哎呀……哥们儿,你丫骗得哥好苦诶!哥光看你的脑袋还以为你是个大美妞儿,合着你雌雄同体啊?哈哈!这下小白可就……唉,你说多可惜?你一老爷们儿,长成这样,这不浪费资源么……”
小白一脸黑线地继续打着手电检查尸体身上的尸斑:“呃,那个,姜哥,这尸体似乎很干净啊。”
“嗯,哥早就注意到了。”老姜这时候才显出他那王者式的学究气,打着手电筒将尸体翻了个个儿:“死者死于两到三天前,由于死亡环境阴凉干燥,保存十分完好。这哥们儿应该是仰卧着死的,尸斑主要集中在背部、臀部、大腿,以臀部居多。而前臂和肩膀上略有瘀伤,估计是和凶手搏斗所致。但是像这样的凶杀,打斗伤怎么那么少?”
“凶手趁其不备一刀致命?”
“有可能,不过,凶手呢?”
“凶手?不晓得,可能死了可能逃了,还有可能就在附近还没走远啊……咱们……”
“神马?!我喇个擦!老子不想死啊!”老姜夸张地大吼一声:“老子有家!可不像你们这些没家没业的那么不惜命!我有老婆啊……老婆……我老婆媞音,今年二十八岁,年轻貌美的外企白领……老天你就就忍心叫我葬身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吗?!”
“哈,你老婆……你老婆五年前就二十八岁啊现在还二十八岁?喂,嫂子是天山童姥吗?”小白一下子笑出声来,一把拍在老姜肩膀上。
老姜眉毛一挑,胡子拉碴的下巴一扬:“哼,你嫂子在我心中永远二十八岁,令人心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