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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罗麦麦(捉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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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阳将野果子凑到小孩嘴边,手慢慢地使劲,鲜红色的汁水就冒了出来,小孩似乎也感觉到了,张开嘴就吸了起来。在捏碎了三四个野果子之后,小孩像是吃饱了,再也不肯张开嘴了,罗明阳就将剩下的野果子给吃了。
“你说我叫你什么好?”罗明阳对着吃饱喝足后的小孩自言自语道。
莫名捡到了个蛋,又莫明从蛋中蹦出个小婴儿,现在又该给小婴儿取个名字,罗明阳从一开始觉得麻烦,到现在的兴奋,兴奋该给孩子取个什么名字好,既然是他捡到的那就该跟他姓,他想了好半天,最后觉得了一个名字——罗麦麦。
这种喜当爹的心情你们不懂呦!
罗麦麦现在只有罗明阳的手一般大,看上去很小一只,很像罗明阳以前养的一只猫,刚生出来的时候也就这么大一只的小奶猫,罗明阳的心呼的就软了下来。
罗明阳小心地将罗麦麦抱着,又去补充了点野果,他运气倒是很好,他找到了一堆的野果子,看样子可以支撑两三天。
三天后,罗明阳终于走出了这片森林。
罗明阳有点发蒙,这似乎不是他所熟悉的世界,他原本以为走出了森林就能得救了,毕竟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旅游了。可是现在的森林外面他却完全不认识。
罗明阳一瞬间就迷茫了,怀中小婴儿的啼哭声让他惊醒了过来。罗麦麦大概是饿了,小婴儿很乖,只有在哭了和需要方便的时候才会哭,其他的时候都是安安静静的。
几个野果子的汁水就让罗麦麦吃饱了,罗麦麦吃饱喝足后就睡了过去,看着罗麦麦的睡脸,罗明阳想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一路走来,别说房屋了,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见过,天哪,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突然,罗明阳睁大了眼睛,前方有三个怪物,对的,怪物,除了怪物他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
这是一种从没有见过的生物,不像是史前恐龙那样,而是一种十分丑的怪物,这种怪物就像是黄泉路上所形容的,又像是地狱而来的生物。
罗明阳没有办法挪动脚,眼看着三个怪物离自己越来越近。那三个怪物像是已经发现了前方有十分美味的食物在,动作变得迅速起来。
终于,罗明阳发足狂奔起来,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罗明阳也不敢往后面看,他怕一回头就被怪物给追上了。
终于再也受不了这个速度了,罗明阳停了下来,往后面一看,已经不见那三个怪物的踪影了,罗明阳重重的呼出了几口气,在原地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像前方前进。
在路上,罗明阳又三三两两的遇到了好些类似的怪物,幸运地是那些怪物的动作很是缓慢,他只要在平时走路的速度上再快上那么几分就不会被那些怪物追到。
隐隐约约地,前方有很浓重地雾气,能见度低于一米,罗明阳有些担忧,这么浓重地雾气使得能见度很低,而他又不知道在浓雾中会冒出什么的怪物来,思前想后,总不可能在回去原来的森林里面等死,罗明阳一咬牙就走了进去。
越往里面走雾气越是浓重,到最后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雾气团团的将他包围住,罗明阳只能凭着感觉走。
因为浓雾的关系,罗明阳并没有发现罗麦麦的身上发着微微的红光,这红光使得周围的怪物都不敢向前。
罗明阳幸运地走出了浓雾,在浓雾之后罗明阳惊喜地发现了一个小村落。
有村落就代表有人,有人就代表可以得救,罗明阳兴奋极了,一开始还是正常地速度,到最后几乎是奔跑起来了。
带着忐忑和惊喜的心情罗明阳敲响了茅屋的大门,刚看到这座村子的时候罗明阳一度以为自己是穿越到古代了,但是当看见眼前的人的时候罗明阳又对这个答案产生了怀疑。
来人穿着一件蓝色的长袍,不是那种古代的长袍,说是长袍更像是斗篷,将全身上下遮的严严实实。
“你是谁?”
谢天谢地他听得懂这里的语言,等等?听得懂?明明说的不是中文为什么他会听得懂?
“你是谁?”来人加重了语气。
“抱歉,我是从那边的森林来的,我迷路了。”
“什么?你居然是从迷雾森林中来的?你是魔法师吗?你遇到危险了吗?”问了一堆的问题,罗明阳也不知道从哪个开始回答好,于是那人就当罗明阳的沉默当成了默认,在得知对方是魔法师的时候态度立马好了起来,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殷勤,忙将人请了进去。
“你手中的是?”
“哦,这是我的孩子。”
“哦!魔法师的孩子,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真是太棒了!”
那人拿了一堆的食物来,罗明阳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边吃边开始问:“您能告诉我这是哪里吗?”
“哦,亲爱的魔法师大人,请不要这么客气,我是金斯,是普通的人类,这里是第七层的小村庄。”
“我叫罗明阳。”
“我很荣幸能得知魔法师大人的大名。”
金斯左一个魔法师的大人,右一个魔法师大人,很明显,魔法师是一个很让人尊敬地存在。
金斯一人滔滔不绝地说着,罗明阳也没有插嘴,暗暗地将金斯说的话联系了起来。
这里叫红土大陆,他刚刚来的时候所掉落的森林叫迷雾森林,据说那个森林很是凶险,只有能力非凡的人才敢进入。
怪不得金斯对自己这么尊敬,大概在他的心里自己是很厉害的魔法师了。
金斯所在的地方是第七层,这里只有一些小村庄,他是被流放到这里来的,想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只能有魔法师的推荐,说到这的时候金斯双眼发光的看着罗明阳,那意图已经很明显了。
罗明阳想也不想便答应了,有一个导游在总比自己两眼一抹黑的好。
金斯拿来了类似牛奶的东西给罗明阳,罗明阳将碗放到罗麦麦的嘴边,罗麦麦闻到香气发出了类似于喜悦地哼哼声,不一会儿就将一大碗的牛奶给喝光了,真是个大胃王。
天色已经晚了,罗明阳在这住了下来,金斯则要收拾东西,他们说好明天一早就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