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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曲哲从我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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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哲从我眼前彻底消失。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不过我希望他能找着自己的幸福。在这世界上,爱有时会成为一种负担,也会成为一种伤害。如果我终不是他要的那杯茶。提前改喝咖啡也许更好一点。
罗凤知道后训了我半天,丫的真狠,喜欢一个人有错吗?啊——
我说喜欢一个人没有错,拿车撞我就一定有错。。。
罗凤说那你告他,要不要我做你的代表律师。
放心,我会保留追究的权利。我看着罗凤,说你着什么急啊。曲哲又不是你们家亲戚。
我打抱不平行不行啊。
小样儿,有私心吧你。我认识你都十几年了,怎么没见你为我打抱不平。
罗凤伸出手,做出一个□□英勇就义的表情,身为律师,只会看向正义的一方。懂吗——?
我点点头,我算明白了,什么叫见色忘友,什么叫见利忘义,什么叫。。。
你才见利忘义呢。罗凤拦住我,见色忘友还差不多,色字头上一把刀啊,你见过刀悬在自己头顶上还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吗。
那也不能插朋友两刀啊。
做为我的朋友,你不是早就准备好为我赴汤蹈火,一往无前了嘛
成啊,罗大律师,你是准备让我上刀山呢还是下火海呢。
罗凤黑黑一乐,跟我去个地儿。
等会儿,先说去什么地儿,我怎么觉得你笑里藏刀的呢。
去看一下曲哲吧,就一会儿。
那你还不如让我下油锅呢,我拔腿就走。
罗凤也不拦我,慢悠悠的说,你就忍心让一个大好青年就这么毁了。
至于吗,再说了,我有那么大本事吗?
曲哲离开了酒吧。罗凤收起嘻皮笑脸,之前他也曾离开过,但最后还是乖乖回去了,曲哲就好比是一张牌,而这张牌的操纵者就是曲浩天,也就是曲哲的叔叔。
说重点行不行,没听明白。
简单点说,就是曲浩天是做□□起家的,现在是黑白通吃。
曲哲告诉你的?
罗凤摇头,当时查于萍的时候,顺便查了老板的背景。
你做律师的,干嘛学人家当警察啊。我看着罗凤,不知该说什么好。
本来是想多了解曲哲一些的,后来发现知道的太多了。罗凤苦笑。
就那么喜欢他吗?那我去丽江的时候干嘛还告诉他。
我可一个字儿也没说过。要是知道他跟你一起去的,我早追过去了。罗凤白我一眼。
不管怎么说。我按着罗凤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你当我成全你也好,不想见曲哲也好。我相信这事儿你决对可以自己搞定。
我妈从小就说我爱惹事生非,没事儿也能捣鼓出点事儿来。这回我闭门思过,什么事儿也不惹行了吧,反正从目前的情况看,多一事儿还不如少一事呢。我相信罗凤绝对摆的平。
于萍出介毒所以后,搬去跟于小意住在一起,姐妹同心,倒也真是难得。于小意没回以前的公司,决定辞职自己做公司。新公司开张那天,我和于不凡到场祝贺,公司不大,但是有模有样,
我看着笑容甜美,目光沉静的于小意,实在想象不出如果于小意恢复以前的记忆,会是一个什么局面。或许是我的错觉,我觉得失去记忆的于小意比以前机关算尽的于小意幸福。以前我老觉得于小意笑得刀光剑影的,猫仔美其名日老佛爷。觉得她有慈喜太后真传。
我问于不凡,于小意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于不凡说哪能啊,从医学上说这属于患者的依赖心理,等有一天她失去的记忆通通回来,这段记忆便会被挤出去。
我说于小意的记忆会回来吗?
当然。于不凡说,或许现在,或许很久以后,那些记忆的碎片都会回来。
你确定??
于不凡点头。
其实试着喜欢一个人,重新开始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我看着于不凡。这是我们一直都在回避的话题。可是回避并不表示不存在。慧慧死了,这是事实。活着的人总要想尽办法活下去。
于不凡拍拍我的肩膀,不说话。
最可喜可贺的是之鱼和霍方尘终于修成正果。算起来之鱼是我们这一拨中最早成功嫁出的一个,这丫头当年躺在学校宿舍里的看着忙着谈恋爱的姐姐妹妹们一脸的不屑,说是浪费时间,还说自己三十岁之前绝不结婚,大学四年里愣是没谈过一次恋爱。不知伤了多少青年才俊英勇帅哥的心。其中一个叫徐可的男生,半夜抱着吉它在我们宿舍楼底下唱你是我的唯一,惊起了半座楼的女生,我爬在三楼的窗户往下看,下面被那个男生华丽丽滴用蜡烛摆了一个心,他自己在中间一站,唱完了高喊,宋之鱼,你是我的唯一。听得我心惊胆战,生怕有人一盆洗脚水焦下去把他给灭了。不过众女生感动的唏里哗啦的,倒也无人出此下策。当时我们几个看着睡得稳如泰山的之鱼,恨不得把她搬起来扔到楼下。没想到这样的丫头居然说嫁就嫁了。
婚礼在上海的教堂举行,简单低调,只请了一些家人好友。当年我们宿舍里的六姐妹,只有天恩在上海,李晶去了美国,洋洋在日本。程浩本来说过几天才能回来,结果婚礼当天居然跟阿南双双现身。我看着程浩,愣了三秒,然后尖叫一声扑过去搂住他的脖子。程浩抱着我转了一个圈,周围口哨与尖叫齐飞,大家都开心的了不得。
走出教堂的时候我才有机会问程浩,不是说回不来吗?吓人一跳。
阿南说这家伙一大早让我去接机。我还以为是做梦呢。
因为太想你们了,所以改了行程。程浩笑嘻嘻的说。感动吧,惊喜吧?
切——我和阿南同时翻了个白眼。
其实我很开心,看着程浩站在我面前,有时我会有错觉,以为这不是真的。所以走在路上我会紧紧抓住他的手。程浩开始接触公司的业务,所以没有太多时间。有时候我下了班去等他一起吃饭,看着大玻璃窗后面忙碌的程浩,会觉得他和以前稍有不同。
苏可是我在程浩的办公室遇到的,她是程浩国外的同学,来约程浩去吃饭。看到我,她灿然一笑,伸出手,我叫苏可。相当热情又有心计的女孩。
吃饭的时候,她跟程浩有说有笑,都是讲些法国学校里的事。我静静听着,埋头吃自己盘里的食物。一餐饭下来我一个人吃掉了他们两倍的食物。苏可看着我笑,说,你这么能吃还不胖,真好。我喝点水都会长肉。
程浩说她从小就跟竹杆似的,怎么吃都不长肉。
我说这叫骨感美,现在流行着呢。
苏可看着我笑。
回去的路上,我问程浩,苏可是不是喜欢你啊。
程浩开车,伸出一只手在我脑袋上推了一把说,你吃醋啊。
我笑道,哪有,程浩走过的地方如果没有女孩子喜欢,那才奇怪。
所以你从来不在乎。程浩说,我倒希望你跟我发脾气,赌咒发誓以后不许和苏可来往。
好啊,那你发誓,以后不许见苏可,不许和她一起吃饭,不许——
你还真来劲了。程浩拦住我,告诉我一个理由。
什么理由??
不让我见苏可的理由。
哦,那个啊——积极响应你刚才的强烈要求。
就这些?
恩,不然你想要什么?
想要———程浩停下车,逼近我的脸。
我有一秒钟的滞息,还没来得及想入非非,下一秒,手机不识时务的晌起来。
我手忙脚乱的翻出手机,居然是失踪许久的曲哲,喂!什么事?我接起电话。
没事就不能找你了。曲哲一惯的口气。
废话少说,没事我挂了。
三十分钟后在天桥的路口见,我保证你这是最后一次见到我。曲哲说完,不等我回答,啪的关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