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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要赖我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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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这地儿是个建了快三十年的老小区,楼最高只有六层,清一色没有电梯。昨晚背这小子上楼的时候我才庆幸自己当初把二楼的这户给租下来了。要是那会儿稍一动摇选择的是五楼的话,我可以跟维纳斯发誓,当时一准儿就把他扔一楼楼道里我就不管了。
昨晚到家那是又累又困,我拿了块干净的毛巾胡乱绑在他头上止血,然后迷迷糊糊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这会子他怎么样了。
走到外间一看,这小子在沙发上还睡得跟死猪似的。伸手摸了摸他额头,还好,没发烧。我心想,他昨晚喝了那么多,还流了那老些个血,一会儿醒来肯定得饿。得,看他是个病人,就再赠送顿早餐吧。好人嘛,就是得对自己狠一点!
我端着一碗稀饭喝了口,然后幽怨地看向为他准备的早餐:一个加肉加肠的鸡蛋灌饼、一碗小米粥、两个大肉包……总共花了近十五块大洋。我的心啊,哗啦啦地淌着血!
“你是谁?我怎么在这?”
一个人住久了,胆子就会变小。被身后冷不丁冒出的这句话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我拿碗的手一抖,差点没倒在桌子上。
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走到我面前,冷冷地看着我。
“我问你,我怎么会在这里?”
昨天这人一直昏迷,我也没心思仔细看他究竟长啥样。现在他就在我眼前,我还不得好好看看啊?
两手交叉抱在胸前,眯着眼睛,我上上下下地打量起这人来:微微上扬的丹凤眼,挺拔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绝对超过一米八的个子,外加一副健硕的身躯……我的脑子里自动蹦出俩字儿:性感!
估计是我受不了我这幅痴呆样,下一秒,他就抓住我的衣领将我拎了起来,咬牙切齿地说:“不、想、死、就、快、说!”
“英雄饶命,有话好说,先把我放下来。”这该死的居然对我这个救命恩人喊打喊杀的?不过咱是能屈能伸的人,服软是我的强项。
他老大不乐意地把我往椅子上一扔,“说!”
餐桌椅子那么硬,他这一扔真是要了我的亲命了。揉了揉受创的屁股,我嘶哑咧嘴地说:“英雄,是这样的。昨日月黑风高,杀机四伏……”
“说重点!”他甩下这句话后就开始观察起我的房子来。
我这人有一毛病:一讲故事就眉飞色舞、添油加醋。“对不起对不起……昨天晚上我看你昏倒在一个酒吧门口,本来打算拿你手机给你亲戚朋友打个电话。可是你的手机和钱包都不在身上,头上还流着血。没办法,只好把你捡……不,扶来我家了。”
一口气说完,我美滋滋地等着他感恩戴德地跪在我面前,然后对我说:“多谢恩人出手相救!大恩大德永世难忘!”
没想到他居然没有一点反应。而且抛过来一个奇怪的问题:“你是干什么的?”
“我修车的。”说完之后我算是明白过来了:是不是打算合着我的收入讹我钱?
他一挑眉:“哦?都修过哪些车啊?”
“电动车……”
一秒、两秒、三秒……两分钟……
怎么不吱声呢?死活倒是给个话儿啊。没话,你给个表情也行啊。
“放心,我相信你只是单纯地出于好心救了我。”
听完他的话,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在救他这件事情上,我果然是做对了。这个世界到底还是明白事理的人多啊。
“不过……”
咦,怎么还有下半句?
“不过,我现在记不得自己是谁,也记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换言之,就是我失忆了。所以我暂时要住在你这里,直到我恢复记忆为止。”他一脸无害地提出了这个荒唐至极的要求。
这下子,我可真忍不了了,小宇宙直接爆发。“什么?我没听错吧?你当自己演电视剧呢,就这么撞了下脑袋就失忆啦?而且还大言不惭地想赖在我这里骗吃骗喝?告诉你,我忍你很久了,识相的赶紧给我走!不然我报警说你敲诈!”
我这边说得热火朝天,他那里倒是一点都看不出害怕来。“报警正好。我就说你把我打昏,抢走了我的钱包和手机。看警察是抓你还是抓我。”
“好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没有我,你早横尸街头了。哪里还有命报警!什么?说我打晕你?那你现在怎么还在我家?说我抢你的钱包和手机?那东西在哪呢?想报警是吧?行!你报!你报啊!”我气得火冒三丈,什么人啊真是!
“这些,不是应该你向警方交代清楚的事吗?我怎么知道你什么动机。”平静地说着,他还真就拿起我家座机按了110。
他说得没错,昨晚救他根本就没人看见。要是真的报警,说不定还真能整出个冤假错案来。得得得,管他失忆是真是假,反正我是真倒霉就是了。
赶紧扑上去夺过他的电话,我气得牙痒痒。“你这个无赖!算我倒霉!”
他满意地笑了笑,然后走到餐桌前坐定。“早餐怎么是这些东西?明天准备点面包和牛奶吧。我习惯吃西式早餐。”
“哼,果然是个骗子!失忆了还记得自己早餐习惯吃什么吗?你瞧不上这些东西,怎么不见你吐出来?”
自动屏蔽我的话,他自顾自地吃着东西。“哦对了,我刚才大致看了下:你的房间还算干净,只要换上新的床单被罩就行了。至于那个洗手间,你需要认认真真地重新收拾……”
“等等!”我恶狠狠地打断他,“你什么意思?你该不会要睡我的床吧?”
“嗯哼。”他耸耸肩。
我觉得血压一下子上来很多。“我这儿只有一个房间,你要是睡了床,那我睡哪儿?还让我刷厕所?你凭什么?”
“就凭那个……”说着,他指了指一旁的电话机。然后喝下最后一口小米粥,优雅地拿起纸巾按了按嘴角,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一种贵气。
真是奇了怪了,这人吃的明明是十五块钱的路边摊地沟油早餐,怎么给人的感觉像是吃完五星级饭店的顶级美食?明明是帅的一塌糊涂的人,怎么耍起无赖来比街上的混混还不如?
我是真的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