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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森林 原始森林 ...


  •   我是个地质学家,注定要走遍地球的每一个地方。

      那年,我从遥远的原始森林里带回来一个女孩。后来,这个女孩成了我的妻子,她还为我生了一个女儿,小女儿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但我们没有过共同语言,关于我的工作,她一概不问,即使问,她也不懂。
      她爱过我,那一次是在原始森林里,已经很遥远了。我也爱过她,也是在原始森林里,但我对她的同情一直大于对她的爱。
      她没受过学校教育,辩别事非能力一点没有,有时,她做错了也不知道。更让我尴尬的是,她见到每个男人都像是见到她的老公表现得一样热情,多亏我及时纠正。有时也不听我的话,愤怒起来,想把太阳砸烂。
      有一次,我们小区里的一个男孩把她迷住了,那个男孩很年轻,长得很帅,身材也挺拔,说话很甜,很逗。男孩经常牵着一条金黄色的牧羊犬在小区里溜达,那条牧羊犬可爱极了。我老婆喜欢狗,凡是动物她都喜欢,她看见狗比看见我还要热情。她经常把那个男孩的牧羊犬叫过来又是摸,又是抱,又是亲,还从超市买来东西喂它吃,就这样他们熟了,那条牧羊犬更懂人情,从我老婆的手上舔起,一直舔到脸上,最后嘴上,她们不停地接吻。无论那个男孩走到哪儿,我老婆就跟到哪儿,牧羊犬就舔到哪,把男孩的女朋友搞的满脸醋意。我一看不对经,忙把她叫住,训斥了一顿,带她回家,想给她讲讲女人的三从四德。
      好不容易才把她领回家,这下可完了,她把家里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还端起一盆洗脚水泼了我一身,三从四德没讲完,我反而成了一个落汤鸡。
      城市里的男人多,女人也多,而在原始森林里,男人就我一个,永远不用担心她会移心别恋。我没生气,也没怪她,她就是这样的脾气,发泄完了,过一会就什么事都没了,我把身上的洗脚水搽干净,倒在床上看起书来。
      从森林到城市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尤其是我老婆,到了城市简直就像是到了另一个星球。我开始慢慢地教给她城市里的一些生活经验,这是非常必要的。我每天都还要给她一些零花钱,在城市里,身上不带钱简直寸步难行,她第一次见到钱,一点也不感到惊奇,反而,有点别扭。
      我对她说:“这是钱,不是树叶,要好好的装好了,饿了买东西吃”。
      “我知道了”她总是这句话。
      但是,当她中午想要吃饭的时候,总是打电话给我说:“钱丢了,买饭没钱”。
      这时,我必须从单位赶回去,再给一些。她就是这样,一点零用钱都装不住。
      她从来不跟我要钱,比如说,买名牌衣服啊,买高级化妆品啊,从来没有。她也对那些东西不感兴趣,即使我买给她,她也不要。
      她从来不化妆,但她的那张脸总是那么鲜艳动人。这可能跟她在原始森林里的生活有关,在森林里每天都吃到最新鲜的蔬菜、水果,日子轻松自然。城市里的人们生活的压力大,往往是未老先衰,二十岁的人看上去就像三十几岁的,三十几岁的看上去就像个老头。我的老婆永远是那么年轻,她不会老。我同她走在一起,人们总是认为,我是她爸爸,这真让我哭笑不得,其实我才大她七岁。
      我对她说:“不要每天都乐呵呵的,在原始森林里,你看到的敌人是钢性的,而在城市里,敌人是隐性的,说不定走在半路上就有人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来抢劫”。她困惑的眼睛看着我,感到十分迷茫。她总觉的,人都是好的,她从小在在森林里长大从没有见过坏人,看到人稀罕的很。
      也许,原始森林本来就处于地球最偏僻的角落,这里属于蛮荒之地,毒蛇猛兽随处可见,这里也是最危险的地方。原始森林没人去,也没人敢去。
      我进一步跟她解释:“城市里的坏人就像毒蛇,毒蛇,你清楚吗”?她点点头。
      但有一天,就在我下班刚刚回家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把她带走了,他们就在我的视线里搂着肩膀,有说有笑的。我急了,冲着她的背影大喊:“毒蛇!小心毒蛇”!
      她回过头,一点不介意,反而对我龇了龇牙。
      3
      在城市生活还没多久,她就开始厌倦了。
      她不懂的用电,不会使用液化气,好几次她都不吃电饭锅煮的米饭,她说电饭锅里煮出来的米饭没有竹筒里的好吃。她还说:“城市里的大米喂鸡都不吃”。
      她经常用湿淋淋的手去拔电插头,被电了好几次,后来干脆不用了,饭也不做了,每顿都买来吃。买来的饭菜不知怎的,她一吃就拉肚子。洗衣服也不敢再用洗衣机,她的衣服都拿给我洗。
      看到人家开着车,她也想开,我教她学开车,她学的很快,但就是分不清上下道,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撞坏了人家的几辆车后,就再也不敢开了。
      她说:“开汽车同骑大象比起来差的太远了,汽车不会听话,笨的要死”。
      她开始想念原始森林,提起原始森林津津乐道,她一遍又一遍地对我讲述森林里动物们的故事,她想念她的动物朋友们,那些在原始森林里的飞禽走兽,更想念森林的鸟语花香。她爱看大象表演,去动物园看了几次,流了几次眼泪。她经常一个人伫立在窗前呆呆地眺望,远方山峦叠嶂。
      城市里的人虽然很多,但人们很少来往,也很少说话,最多见面打个招呼。白天,每家的门都锁着,就连孩童们都上学去了,小区简直就是无人区。那个牵着牧羊犬的男孩也要到南方去了,临走,他的女友还在我家的防盗门上狠狠地踹了几脚。
      终于,她寂寞地哭了,哭的很伤心,一天都不说一句话,头低着,我能看出她的心在啜泣,此时,她想念原始森林。
      在城市的每一天都让她不耐烦,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只有像哄小朋友一样地说:“坚持,忍耐,过一段时间习惯了就好了”。
      她在家里无所事事,每天除了吃饭就是睡觉。睡觉也睡不踏实,经常被汽车的喇叭声吵醒。每次她醒来后都要让我抱着,她说只有这样她才没有睡在马路上的感觉。
      如果把一切无奈交给时间,我相信,时间会把她对原始森林的记忆一点点抹去,时间会让她一点点适应城市里的生活。
      虽然我们的日子里每天都有疾风暴雨,吵架是免不了的,有时她还把我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我知道,她心里憋得慌。时光在等待中一天天过去,我也等待这一天,那时,我们将会变老,连同记忆也会发黄。我想,等我与她都白发苍苍的时候,只有相偎相依才是最好的结果。于是,我选择忍耐。我希望老了的那一天,她能成为一个不离不弃的伴侣,只有这一点点奢望。
      虽然我很年轻,但没有谈过恋爱。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爱上一个女人,真的,我多么希望能同她白头偕老。
      她的寂寞也是我的寂寞,这是摆在我面前一个最大的难题。我带着她去教堂,这也许是打发时间的一个好办法,但耶稣的那些话她一句都听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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