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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识 恋人初逢 ...

  •   下笔前,我告诉他我要写一本小说,写我们之间的故事,他说我们之间的故事有什么好写的,我没理他。我一直觉得这两年来的感情是我生命中最美的一段时光,我一定要把它记录下来,无论以什么形式。我告诉他书名我已经想好了,他说是什么,难不成是屌丝女与野兽的故事,我笑着跟他说人家是文艺青年,书名是狂躁不安的青春,他说难不成吃春药了,还狂躁不安的青春呢。我莞尔,也许这段并不长的感情真如吃了春药一般,狂躁不安而热烈万分。
      我一直不知如何开头叙述我们的感情我们的相遇相知相爱。那是两年多以前,我处在上一段感情失恋的边缘。关于那一段情缘,如今想来除了面红耳赤不知如何理解自己当时的做法之外一点其他的印象都没有。那一段时间,为了麻痹失恋的自己,我加入了一家社团。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午后,我走在宿舍楼下,一个宣传画报映入眼帘,苹果社团招新。画报上简单的写着:你想成为社团创始人吗?你想加入一个初创的社团一点点见证它的成长壮大吗?你想在这里挥洒你的青春热血吗?那么不要犹豫赶快加入我们吧。联系方式……不知道为什么,我拨通了那个电话,从此便开启了我的社团之旅。那是大二的下学期。
      我不想回想那段时间的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形容那之前我的大学生活。记得,在从家出发去南京的前一个晚上,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自己,幻想着大学里的一切,有一起疯闹的室友,有一起逛街扫货的吃货闺蜜,有一个温柔体贴入微的男朋友陪着自己重现偶像剧里的各种狗血……
      初入南京,看着这忧郁的古城,我的脸不禁由激动的红转成无法形容的绿。一直以来我都生活在一个活力四射的城市,而这里有着与我家乡格格不入的沉静,那么静,那么死静死静……而学校,则让我幻想的象牙塔瞬间崩塌,灰蒙蒙的建筑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学长……同样,让我的幻想破灭得更为壮烈的是我并没有疯闹的室友和一起逛街扫货的闺蜜……当然,也没有温柔体贴入微的男友……
      拨通电话几天后的一个午后,一条信息欢快的跳到我的手机屏幕上:周二下午四点梅园食堂苹果俱乐部第一次全体社员大会,请各位务必到场,收到请回复。那次大会我并没有出席,原因是什么我忘了,也许是和哪位小男生出去吃饭了。
      失恋后的日子没有想象中惨淡。我主修的科目是金融学,所在学院为经济管理学院,学院里美女如云,在这么个男女生比例为7:1的工科学校必然是众星捧月。大学前,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美女,因为周围人对我的评价千篇一律的是成绩好。也许在我们这种教育制度下,在大学以前的时光衡量一个人的唯一指标就是成绩好坏与否,至于你是男是女是美是丑全部可以忽略不计。第一次发现自己是美女的时候是刚入校在买自行车时遇到的一位学长,就因为简短的会面学长便展开了疯狂追求,我不懂他的行为,只记得他反复向我提及你很漂亮,我也就糊里糊涂的听着。之后知道自己到底是美是丑也基本是来自于这地球上的另外一个物种男人的评价,有人说从没见过比你更漂亮的人,有人说你好美能和你说话很荣幸,有人说……就这样,我才终于明白,哦,自己总算不丑。其实哪有那么夸张,光我们班比我美的就多了去了。
      拜父母送我的这幅好皮囊所赐,我在失恋之后仍然不乏追求者。今天和A男玩玩暧昧,明天和B男吃吃饭,后天和C男逛逛街……有时想起我的大学匮乏闺蜜抑或是和室友关系不佳也许就是因为花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和这些臭男人们厮混吧。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女生,我喜欢和男生暧昧,喜欢听他们跟我说我最近在研究心理学,你可得当心哦,你是我好好研究的对象哦。虽然当初跟我说这句话的男生如今正在研究另一个女生。我也喜欢男生在我上管理学课的时候短信告诉我你可一定把管理学学学好,然后来好好的管教我。虽然当时我将此条信息给身边的室友看,并且呲之以鼻笑此男太傻,谁稀罕管你。我还喜欢一个素不相识就因为在网上聊过数次的男人从大老远的外地站了一晚上的火车过来看我对我说我只是想见见你,能看你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我想如今我在感情上受尽折磨,抑或是卑微到尘土里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万事都有因果报应吧。
      就这样,那段日子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过着。直到一天,再次收到社团开会的信息,就在我快忘掉还有这么个社团的时候。晚上,我匆匆的赶向食堂,至于为什么匆匆,我也记不清了,也许是刚刚和哪位小男生厮混完。两排桌椅被并在一起,和桌椅一起的是两排人,就这样,我第一次见到了我传说中的社员们。淡扫一眼,好样的,没有比我更美的,再扫一眼,很好,也没有可圈可点的帅哥。微微有些失望。我是标准的外貌协会会长,我的前男友们可以形形色色,但是不能不帅。我一直不明白很多女生如何能和眼前这让人胃口尽失的男友接吻,后来细细想来,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首先接吻是闭着眼睛的,双方都看不见眼不见为净也就暂时忘却了那对不起观众的面庞。二来,如若长相实在不能恭维,估计靠近了一看人也就眼前一黑了,那时知觉思想全部抛却九霄云外,吻了就吻了。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这世界上并非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外貌协会,否则根据达尔文的优胜劣汰理论,人类早就进化成孔雀了。
      和所有的社团会议一样,这又是一次极其无聊挑人下限的报告文学。正当百无聊赖之际,一个帅哥缓缓走来。说实话,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震惊了。想本小姐也是在学校摸爬滚打多时的老女人,两条腿的猪没见过两条腿的帅哥可是见得多了去了。俊朗坚毅的五官,如刀刻般有棱有角,正好是我的菜。他穿着一件灰色的羽绒服短装,下身一条牛仔裤,身材不高但也不矮,整个人看上去很匀称不多不少。我们正坐着谈论社团即将举办的活动,他凑身坐到我对面的位置,我有些对手头上的事心不在焉了,偷着斜着眼睛看他。我不知道当时的他是怎么看待我的,只知道后来和他打趣时他根本不记得我们初次见面时的情节。
      会议结束了,生活也继续不咸不淡的推进着。那年三月,我记得很清楚,也就是离上次会议不久,社团开始举办第一次活动,苹果公司产品路演和宣讲会。我是产品路演的总策划,那是我第一次做社团活动的总策划,也是我日后想起来就觉得脸红的一次策划,因为这次策划我做得实在是有些天真和玛丽苏情结了。产品路演那一天,我穿着租来的西装在大活广场紧锣密鼓的张罗着,一会嚷嚷着让这几个人挂好横幅一会嚷嚷着让那几个人准备好氢气球一会去看看涂鸦的白T恤准备好没一会去舞台边配合着台上的热舞敲敲架子鼓。我并不会敲架子鼓只是为了渲染气氛也想让自己过过架子鼓的瘾,这样让自己看起来很酷。这个架子鼓是社团花几百块租来的,就因为我跟社长撒撒娇说我想要玩社长便答应了,我便是这样,喜欢对所有不反感的男人撒娇然后肯定自己的魅力,抑或说有些蛮不讲理的任性,可是这普天下的男人偏吃这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我的架子鼓敲得太凌乱了,但是还是吸引了观众的不少目光,至少热闹,或者大家对这种高级乐器多多少少有些好奇与崇敬。我笑着跟社员们说自己是在敲架子鼓版的忐忑,他们也笑着跃跃欲试。这时一个帅哥过来了,他也是我们社的,他说他想敲敲,我便把鼓棒递给了他,在他旁边还有另一个帅哥,还是那件短灰羽绒服,同样的牛仔裤,许久没见他的忧郁气质一点也没变。他在旁边静静看着,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了,他也想试试架子鼓,他说他会一点点架子鼓,我便笑着接过鼓棒递给他。他敲架子鼓真的很好看,颀长的身躯配上摇滚的架子鼓和不可挡的忧郁,像摇滚乐队的鼓手一样。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对眼前的这个男人青眼有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单纯的帅并不能完全吸引我,毕竟此时我内心纠结的前男友也是个帅哥。
      前男友,我不知道这个称呼是否合格。准确说我和他不过认识一个星期,在一起看了两部影片再加校园网上的短暂交流罢了。他甚至来不及知道我的□□号。我和他相识在四级考场,那天我匆忙地进入考场,我的座位是28号,他坐在第一排,慌乱下我看了一下他的座位号,38号,便匆匆的找寻自己的座位开始考试了。这么一个短暂的时间我甚至没看他一眼更别提什么印象了。考试结束后几天,他通过我的同学找到了我。他是我们院高我一届的学长,是我们院的学生会主席,我对他并无任何了解。像我这种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的人压根不记得我们院原来还有个学生会。我和他在校园网上短暂聊了一会,他问我知道他吗,我说不知道,他有些尴尬,之后说我喜欢你穿高跟鞋,我很吃惊,考四级那天我并没有穿高跟鞋。他说有天中午在食堂他看到我穿着高跟鞋在做调查问卷,我还到他们那桌做了问卷,我说有吗,怎么不记得。他说看来他并不出众所以我没有印象,我尴尬的呵呵了。直到后来我对他有所了解后才知当初的对话于他这么个骄傲的人来说有多么的难堪。学校的大活广场会在周五播放电影,他约我去看,我答应了,那是个平安夜。那天晚上我上完选修课拉着室友去见他,之前我没有见过他。他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等我上课,课上我们互发短信,他问我听到后排的手机震动没,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后面,心里没有多少感动,毕竟两年来我对男生追求的手段花样早已麻木。下课后,他说在一棵大树下等我,我走出教室,月光下教学楼中间的大树,我第一次见到他,或者准确说有意识的看他。他很高,大概一米九几,怪不得喜欢女生穿高跟鞋。我走到他身边,听到他的声音,有磁性的东北腔,就那么一瞬间,我迷惑了,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后来想来也许我是迷恋他所天然具有的安全感,一直以来我都不算是个小女生,特别是大学时期,一个人在举目无亲的外地生活,便更是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坚强,或者说伪装强大来保护自己不受外界伤害,一直以来我都感觉自己是特立独行的活在天地间不需要任何依靠,此刻,在他身边我20年来第一次感受到想要如一滩软泥般依偎一个男人的冲动,这感觉当真让我迷恋。人有时候也许并不是爱上了一个人,而是爱上了那个人所能带给她的感受,他于我就是这样。
      产品路演结束了,临时状况导致原本的计划实施得并不完美,苹果公司的高科技产品的吸引力远远大于我所设计的放飞气球,T恤涂鸦等环节,好在美女热舞为我挽回了些许颜面。晚上还有宣讲会,宣讲会上会抽奖,而奖品则是苹果公司的高科技产品。当时iphone4正红极一时,宣讲会自然吸引了不少同学,我是宣讲会的礼仪小姐,负责迎宾和抽奖。提前去会场准备时我去得有些晚了,在厕所换好衣服后便去宣讲礼堂了,门口站满了工作人员,也就是我们的社员。他们在打趣着,他也在那,我和部长,他们寝室的一个人,很熟,便也一起聊天。宣讲会途中,一位同学冲了进来找位置,为避免她影响现场秩序我便把她牵引到一个位置上,正巧他坐在那里,我招呼同学坐下,他正在低头玩手机,抬头和我对视了一下,什么也没说,便又低下头玩手机去了,我也离开座位继续自己的工作。宣讲会顺利结束,工作人员也开始清场。忙碌了一天活动还算顺利,当然也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抽中大奖,如今想来当初的我们真心老实,在如今这个内幕交易盛行的社会我们竟然如此清廉,以至于只能分到一些没有发完的手机挂件。我拿了两个囧,一黑一白,这时他走过来,也想要一个礼物留念,他说囧还挺不错,我便把手中的黑色的囧给了他。很久以后,当我们在许愿树下回想当初时他告诉我那个黑色的囧他还留着,因为那是我给他的第一个礼物,当时我很感动。我想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无意中的缘分也是有有意的成分存在的,这世界没有什么是真正的无为而治。
      第一次的活动,虽然不算太成功,但是对一个新近成立的社团却是意义重大的。经过这次活动后,社员们如同扭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团结一心气氛高昂。社长团结大家开庆功宴。我们在学校的东门尽情腐败,先是吃饭之后是唱歌。吃饭时我认识了几位老乡。大学四年,很遗憾,一次老乡会我都没有参加过。每次要么不是有事要么就是无厘头,最滑稽的一次当属,一次在学校食堂无意间看到张贴的湖北老乡会通告,我热情高涨的拨通老乡会组织者的电话,满腔热血的告诉他我们要以野炊烧烤的形式举办老乡会,最后说到兴起我们约着当晚在教学楼某一教室面谈,最后这位大三的学长被我这个大二的学妹的热情烤焦了,老乡会也就不了了之。我对我人生中的一些无厘头真心无语凝噎。唱歌时,现场很嗨,特别是麦霸们,这简直就是他们的节日,而对我们这些五音勉强全的人来说就是灾难。我是个人来疯,和朋友合唱一首爱情买卖也就退隐到一边打牌去了。比起唱歌我还是更擅长打牌,我曾经在高三毕业的暑假和几个哥们一路打牌,坐在公交的最后一排打牌,在游乐场排队时打牌,在湖心泛舟时打牌……还有大学和班级出游时打牌,当时我的“扑死”语论可谓风靡一时,至于“扑死”嘛,不难理解,即为在对方所出的牌你压不起时便如李逵般提刀大喝“扑死”并甩出几张相同的牌,俗名曰“炸弹”。我凑到一群男生中,嚷嚷着要打牌,他们便也下楼买牌去了。忘了从什么时候起,我的世界观变成了要什么嚷嚷就好,自然会有男生屁颠屁颠乐呵乐呵帮你办到。我并不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或许是,只是一直没机会发现罢了。幼时,母亲把我打扮的像个小男孩,我可是一直留着平头捏着泥巴长大的,直到小学三年级还有老师在排队时问我你是男生还是女生,或者我进了女厕所都会吓得好多小美女们花颜失色呢,我想如今我这大大咧咧的性格我可爱的母亲可是居功甚伟。小学六年级时,班上有位女生也是我的好朋友当时是全班的女神,在她过生日时全班同学每个人自发的送一个礼物给她,大家还一起去她家玩,之后作为丑小鸭的我躲在她家窗外听她和她妈妈说话,她妈妈竟然说全班我是最美的,之后的漫长岁月我一直怀疑她妈妈看到了窗外自卑的我才撒了这么个善意的谎言。不过这个谎言也将我内心的自卑一点点散去。人有时候不经意的小善良原来可以对毫无关系的另外一个人的人生产生颠覆性的作用。高中时,我是班上的宠儿,我的成绩长期居于班上的第一名,虽然我们班并不是全校最好的班,虽然我们学校并不是全市最优秀的。有那么一两个追求者说我是我们班最好看的,虽然我知道我不是。可是我还是很清楚的记得两个男生为我吃醋打架的事情,很清楚的记得我说我要喝可乐便有男生不辞辛苦的在课间上下五楼去为我买可乐,很清楚的记得高中毕业的暑假有很多小男生在□□上向我羞涩的告白。那些青葱岁月是那么的美妙也是那么的一去不复返,我想也是那些岁月让我日后竟然如此飞扬跋扈,有时候,我会怀念幼时那个躲在角落里自卑的丑小鸭,至少她的生活简单而明快。打牌兴起时,我在喝水时呛住,一口水直接喷了出来,满地都是。我从来都不是女神级的人物,这也是为什么我的外表比较淑女却始终只能在屌丝上停留的原因,身边熟悉的人常说我的身上融合了文艺和二逼两种气质,所以经常会有些神经质,也许巨蟹座的女孩是这样。我想起唱歌之前在东门吃饭时,我和他一桌,大家谈起星座,当我说我是巨蟹座时,他不经意说了一句我的前女友也是巨蟹,他对她还是没有忘情的吧,我只知道自己心头淡淡扫过一丝忧伤,不过片刻后也就云散了,毕竟我对他也只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毕竟我还在纠结前男友。他出去拿了拖把,把地上的水拖了干净,什么也没说。我想如果那天他告诉我那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女生拖地,或者我们后来就不用那么百转千回了。
      那天晚上,传说会有超级月亮。我发了一条信息给前男友,很傻,我问他最近过得好吗,他说不错,我说今晚会有超级月亮问他想要有什么超能量,他没回答我,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给他发过一条信息了。我记得那几天我答应哥哥给自己最后五天期限去做最后的努力,如若不行就彻底放弃,那是第三天,我放弃了,我从来不是一个有恒心的人,也从来不是一个可以为了男人傻到底的人。自那个平安夜后,我们又去看了一次电影,是去市区,他带我去看非诚勿扰2,去吃青口贝。在看电影的时候他问我什么我忘了,只依稀记得有些肉麻,不过我跟他说的我记得很清楚,我说我曾和一个陌生男生一起出去旅游,我说我是个坏女人我喜欢玩暧昧……我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这样说,也许是想着他对我只是玩玩而已而我不能让他看出我很认真我要让他知道我也是玩玩而已谁认真谁就输了,最后我还是输了。那天看完电影回学校后他问我风采晚会的彩排我去不去看我说不去,然后他说以后就不联系我了,我高兴的答应好。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不联系就是没有了。我们没有真正在一起过,或者说没有真正的感情,我有时候不懂自己之后半年的举动到底是为了什么,不甘心还是觉得被人误解不好受还是觉得自尊受挫。我发私信给他告诉他我喜欢他不管怎样我就是喜欢他他不理,我写日志悼念他他视而不见,我去球场看他踢球他依然高傲……我想我这些莫名其妙的举动该在背后被一个男人如何耻笑,不过我不后悔,也许青春就是要莫名其妙的被充斥一些荒唐。许久以后,一个不经意的午后,我们俩在学校的一条小道上擦肩而过从此相忘于江湖无关于人世。
      这个神奇的晚上,就在我拿起手机心事重重的发信息之时,我看到他也在一边握着手机静待着,如我一般虔诚,或者一般可怜。我不知道他这个夜晚的故事,日后问起也只知皮毛。他此刻也陷入与前女友的纠葛,他的前女友和我同月同日生,只是比我小一岁,是他的高中同学,不在我们学校。他们高中毕业便分手了,至于为什么他从来不跟我详细说,我也不想细究。那段时间他的前女友刚分手,从无锡来南京找他玩,就这么一两天,两人旧情复燃,便在网上重新开始联系。男人永远禁不起自己曾经爱过的女人在他面前泪眼汪汪。这个世界男人征服世界,而女人征服男人。男人征服世界需要智慧坚忍时机运气,而女人征服男人只需要眼泪和装可怜。
      那天晚上,我们唱到很晚,在麦霸们终于累了的时候我们也终于有机会一展不怎么样的歌喉。我唱歌向来五音不全,一方面是没有家族良好基因,另一方面是在我幼时不知道何为丢脸之时高唱字母歌被妈妈的同事说难听也就被妈妈喝止,自那次之后我只要唱歌心里都有阴影。我不知道童年对一个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只知道就我自身而言,童年对我的性格形成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拿起话筒,唱五月天的倔强,我第一次听这首歌,也是第一次爱上这首歌,他唱得真好听。我喜欢唱歌唱得好听的男生,也许是人越缺少什么什么就越吸引她吧,我自己唱歌不好听,所以唱歌好听的男生格外吸引我。倔强的歌词我记不大清楚了,我只记得当晚回到寝室或者是接下来的好多天我单曲循环了这首歌好久好久,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为了这能与我内心共鸣的歌词还是与我内心共鸣的男孩。
      五月,梅雨季节没完没了的小雨弄得心情格外阴霾。自大学起,学业吸引不了我的注意力,我讨厌讲台上反复重复着08年金融危机的教授,讨厌他们伪装的学识丰富,讨厌知识点反复重叠的课本,讨厌满是名词解释简答题的试卷,讨厌学风极佳止于至善的氛围……整整四年,我都极力与所有的这些对抗者,我想要自由,民主,创新的学校而不是出国,考研,公务员的势力或是现实。朋友说我应该活在五四时期,父母说我是个大愤青……我不明白自己何以走到今天,只知道眼前的一切能激起我的除了反叛就是反抗。我用无休止的逃课来反抗无聊至极的课堂,用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来反抗社会现实,用背离大众的行为来走自己的路。整整四年,抑或是我的青春,我都在用极端的自我来对抗大潮的随波逐流。如今,身已桑田,心已沧桑,想来那么狂躁的青春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安,对个人存在感的不安,对未来随波逐流丧失自我的不安,对融入社会融入日常生活的不安……我用笨拙的叛逆宣示着自我叫嚣着青春和个人价值。这种极端,莞尔相对,我想无论如何,我心疼珍视当初的自己,活着而不是生存。
      没完没了的细雨让原本就沉闷的心情更加透不过气来,我选择逃离南京。背上背包乘车南下去上海。上海这座大都会我曾经去过,是在世博会的时候,匆匆两天来不及细细欣赏黄浦江的瑰丽。我喜欢水,这也是当初为什么执意要去南京读大学的原因。第一次一个人踏上旅途,我想用黄浦江的水帮我忘却一个人。在上海的两天逛了南京路,外滩,蜡像馆,城隍庙,陆家嘴还有菜市场,吃了小笼包,汤包还有窝窝头,住了小旅馆听了一夜小孩哭。该做的都做了,该想的都想了,可是该忘的还在继续停留。我不知道是爱上一个人容易还是忘却一个人容易,为什么一段从来不曾开始的感情却要花费半年的时间去将它忘却。
      上海归来,那是一个雨夜,走下公交看着学校东门繁忙的小吃摊点,我毫无胃口。恍惚间,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向我招呼,是社团共事的部长,他旁边站着的是唱倔强的男孩,那个帅气唱歌好听的男孩。我不知道称呼大学里的男生为男孩好不好,在我心里但凡是有理想有追求的年轻男人都是男孩,也许男孩更多的是一份阳光,而男人更多的则是一份经岁月绦涤过的阳刚。他们是到东门买晚餐的,部长问我吃饭没有,我说没有,他说东北卷饼很好吃,我说好的。他在一边沉默着。我喜欢沉默的男人,我觉得男人太过聒噪容易显得浅薄和没深度,而沉默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魅力。相伴而行一段路程后大家告别。我时常会想起这个世界除了我们自己有谁又是能一生一世伴随我们直到最后的呢。最近看新闻说国外有一对老夫妇相继在同一天安详离去,这是多么美好的一种结局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奈何桥上我们也要手牵手一同走过。想起我和他的一张照片,那是在毕业典礼上,我们手牵着手一起走红毯,旁边一人飞驰而过,也许是摄影师有心的,整个画面除了我们俩其它的一切影像都是模糊的,有朋友看完这张照片后告诉我,多么美好的一幅景象啊,时间在动事物在变,就只有你们俩肩并肩手牵手坚定地向前走。我想这也是一直以来我们俩感情的真实写照。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五月底,社团又有一次活动,和另外一个学生组织联谊。我在□□群里征集参加活动的社员。可惜大家对很多事物都是三分钟热度,社团活动也不例外,更何况现在临近期末,召集到的人很少,他在其中。活动当天我们一起坐车去另外一所大学,去参加联谊活动。车上我很自然的和他坐在了一起,活动结束后我又很自然的和他一起走出教室,我们很自然的在另一个校园散步旁若无人,像一对很熟悉的情侣一样,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以至于同社团的人都打趣我们说我们是一对情侣。回程的出租车上,他在电话中对妹妹的关心让我很震撼。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如此温柔的男人,许久以来在我印象中,男人就应该是钢筋铁壁的化身,他们应该时刻坚毅不倒而不是柔情,柔情是女人的专利,抑或现代女人身上也很难找到这种稀有元素,但是此刻,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内,我被一个男人的温柔所震撼,而这种柔情在以后相处的点点滴滴里一步步的融化着我心中的坚冰。临别时,大家调侃接下来一天是六一儿童节,我说我要吃棒棒糖,可是没有钱可以过节,得向家里求援助,他说他也是。我知道他不是,人有时候的附和并不一定是为了表示同意而更多的是一种体贴,这个道理在我过去的人生中一直不明白。我是一个好强的人,从来只懂得冒进,觉得人生就是要一路向前不能后退丝毫,然而往往这个世界有时候就是需要以退为进。
      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在社交网络上添加他的,只依稀记得我是先在校园网上加他然后他在□□上添加我的。想起那个晚上就好笑,我以添加社团成员的名义在校园网上添加他顺带加上我们社团的其他成员。不知中国人是否有师出有名的传统,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先找出一个正当的名义,否则就感觉跟做贼似的,就连在社交网络上添加熟识的新朋友也是这样。还是如此这般做的只有我一人罢了,女人真是这个世界上的奇怪物种之一,百转千回的心思绝对比世上任何一座伟大的迷宫都更加难以让人找到头绪。我默默的在校园网上关注着他的动态,默默的关注着他的□□签名。无意中看到他分享的一张图片:你喜欢的人的名字的最后一个字的首字母,他分享的是C,而我的是Y。有点惆怅,淡淡的忧伤,好在只是有点,过后也就释然了,活在人世,我们要错过的或是无法得到的太多太多了,习惯就好。也许冥冥之中必有缘分,生活的不确定性美得摄人心魄。几天后,我看到他的签名开始抨击爱情开始颓废开始变成放弃过去重生,看到这些我没有一点幸灾乐祸也没有一点想象中的开心。做一个淡淡的女子一直是我的追求,人淡如菊是一种优雅也是一种高贵,然而我性格中本来存在的狂躁确是那么根深蒂固,在如今我花了四年多的时间去将它冲淡抹去时它仍经常出来捣乱。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我也只是继续着我的生活,让它一步一步的颓唐前进,只是会偶尔回回他的状态,偶尔聊聊天。我想所谓的干柴烈火就是在两个都枯燥绝望的心灵上轻轻的扔下一个火芯,然后他们就会在哗的一瞬间烧得惊天动地。
      他约我去图书馆的天台,他说那个地方我肯定没去过。我喜欢在行走中感受,我喜欢走遍每个我去过的地方的每个小角落,我觉得最美的不是那些大家都注意都趋之若鹜的地方,而是被遗忘在时间和空间里的小角落,它们让我感受到一种隽永。我答应了。那天下午我去剪头发。女人喜欢用改变发型来改变坏心情或者标志着新生活,我已经莫名其妙沉溺很久了,我要挣扎着出来。在理发店里,反复循环着张惠妹的解脱,我不知道老板的心情如何,我只清楚如若不是强忍着我真想放声大哭。踉踉跄跄迷迷蒙蒙的走出理发店,我摔倒了,极其狼狈,穿着12厘米的高跟鞋从高高的台阶上滚下来,而且是在几个正朝这方向走来的男生面前,我想如果当时有人眼疾手快将这一幕拍成视频传到网上一定会创造点击率神话。我低着头坐在台阶上嘤嘤哭泣,给哥哥发信息给室友打电话,我想这一辈子没有任何一刻让我比现在难堪,我想所有的男人都可以吃屎去了,我可以不要男人了,所以我拒绝了好心帮助的围观男生之一,原来我还是怕丢脸的,原来我终于可以不再做比这丢脸百倍的事情了。在室友的搀扶下我回到了宿舍,还好没怎么受伤,这也算是一个奇迹。我在路上在车上笑了哭哭了笑,在室友眼里我该是个神经病吧,她永远是个沉静的女孩,而我永远是个跳蚤,张牙舞爪着。
      晚上,我去了图书馆的天台,和他。如今想来,那段时光还是挺美的。人在身处其中时永远难以体会到自己正在经历的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和一段多么美妙的时光,只有事后再次回忆才发现呀,真美真好,可惜一去不复返了。这也许是人性的劣根性吧,又或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我时时刻刻的珍惜着当下的生活,无论是好是坏,这或者这也是我较为缺少上进心的罪魁之一吧。在天台上我们闲聊着,谈过去谈现在谈未来。我告诉他我喜欢喝酒吸烟的男人,因为那样比较有男人味,他很震惊,以为女人都不喜欢男人那样。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两个物种间永远存在着思维方式与沟通方式的巨大差异。他告诉我他喜欢站在很高的地方看远方,因为那样感觉很辽阔,我说我也喜欢我的梦想是去爬泰山,他说他也喜欢泰山。男人在喜欢一个女人或者想要追求一个女人的时候会把她的爱好当作自己的爱好她的愿望当作自己的愿望,不过是投其所好罢了。女人在真正爱上一个男人时,会把他的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他的兴趣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这一切不单单是投其所好更多的是浓得化不开的爱。我一直很鄙视“三转”女人也很鄙视那种把男人当作自己全部的女人,但是很多时候我却不得不绝望的看着自己无止境的朝着那个方向堕落,有意识的能看清轨迹的堕落远比无意识的堕落要凄惨得多。他牵引着我走遍天台的每一个角落,若有如无的聊着若隐若现的暧昧着,男女之间的感情最美的时候便是这种若即若离的暧昧,互相揣测互相试探相互辗转反侧着。
      天台之后我们一直在网上闲聊着,他会叫我小辣椒或者辣椒妹,因为我喜欢吃辣,也因为有一次社团在学校周围新开的咖啡厅聚会时我和他一起下楼吃饭,吃面时我加了很多辣椒把他这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吓到了。那次,社团在咖啡厅聚会,大家一起看电影,聊天喝咖啡。我自然的和他坐在了一起,聊天时说到自己还没吃饭先下去吃饭,他说他也没有吃饭,我们就一起下去吃饭了。那是一家面馆,或者说书吧,我们相对而坐,在等面做好的途中下象棋,我不怎么会下棋,他也不怎么会,我们就这样不咸不淡的对弈着,把在一旁看着我们下棋的“棋圣”老伯急坏了。面馆的老板娘以为我们是情侣,我不好意思的低头不语,他在一旁坏笑着,谁也没有肯定谁也没有否定。那天晚上,我们在咖啡厅一直待到很晚,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只有我们两个相伴而行一同回去,在路上我跟他说了好多我的家乡我的家乡话,他也跟我说了好多有关他的家乡,我们对彼此的过去陌生的熟悉着,却在不知不觉中渗入到彼此的现在和未来。我不知道我们是怎样走到一起的,很多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集体活动最后就剩下我们俩落单了,直到我们在一起后同社团的人还很惊讶,你们是怎么到一起的,我们自己也不知道。回去后他在网上发布签名说自己很兴奋,估计是喝了咖啡的缘故。当天我喝的是最浓的玛奇朵,我也很兴奋,但是我知道不是咖啡的简单作用。
      日子突然一下开阔的简单了,然而还是会有一些不安。女人的第六感是强大的,与之同样强大的还有不安全感。我对感情永远患得患失,即使对方对我好得举世无双我也会害怕。从两三岁起我便开始一个人睡一个房间,在高中之前从来不敢关灯睡觉,彻夜彻夜的亮堂可以让心不那么凄冷。我喜欢蜷缩着睡觉,无论是酷夏还是严冬,仿佛那样是自己在拥抱自己让自己不再彷徨孤寂。我叫他蝈蝈,因为在我家乡话的发音里“蝈蝈”就是“哥哥”的意思,我喜欢叫喜欢的男人哥哥,哥哥总给人一种安全感,和无处不在的关心爱护。他不懂我对哥哥的定义,只知道是他让我称呼他为哥哥,我也就俏皮的代之以“蝈蝈”了。我会在他沮丧的时候告诉他“狗狗(GOGO)加油”,他会在我彻夜赶第二天课堂演示时要用的PPT时陪我熬夜耐心的帮我查找资料。我问他你喜欢熬夜吗,他说习惯了,因为以前经常要陪一个人熬夜,他还是没有忘记她吧,我有些黯然。几天前他的签名是关于你的和过去我一概忘记也没有必要再想起。男人原来也可以很长情。我呢,那一次摔跤后伴随着一起摔掉的还有回忆和纠结,我解脱了。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我说,我也喜欢你。面对男人的求爱我从来不委婉,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貌似忘了什么叫做矜持,不过如果矜持的代价是失去一个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男人我宁愿成为□□在幸福面前□□。他笑笑,然后将签名改成了知己吧,我再次黯然,知己……在男人眼里知己和恋人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知己是用来说体己话的而恋人是用来装甜言蜜语的,知己是用来相互尊重的而恋人则是相互宠爱,知己更类似于革命战友而恋人则是相拥前行,不过知己可以是一辈子的而恋人,又有多少可以相携到老。
      转眼暑假了,我回到了我的家乡。他送我去火车站,他和朋友们去西安游玩,我笑着说他是去看我祖宗捏的小泥人。那天好大的雨,学校成了看海胜地,他举着伞帮我拿行李,同行的还有我们部长,他的室友,他并没看出我们俩之间的暧昧,那是一层未被捅破的窗户纸。沉默,有一搭没一搭,继续沉默。告别,没有拥抱,没有不舍,或许有,都不重要了。我们都要回到各自的领地过几个月自己的生活,未来怎样已经不重要了。路上我们用短信维持着彼此间的联系,整整一个暑假维系着我们的就是手机和社交网络。那段日子是现在的我欣羡万分的,男人在还没得到一个女人之前绝对百分百的殷勤和千分千的专注,成为一个男人的全部或者聚焦点要比成为一个女人的一切珍贵许多,因为无论他多爱你他都不会一直把你当作他的所有他都不会成为“三转”男人。
      那个假期,百感交集五味杂陈。父母无休止的离婚大战,心爱的狗狗的病逝……回到家我不得不面临冷若冰霜的家庭氛围和悲戚的论调。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段时间的自己,父母在家不说话,像仇敌一样看着对方,所有的亲人将赌注压在我身上,外婆甚至告诉我你可以通过上吊来阻止父母离婚。我不懂老人的思想,两个不再相爱的人又何必用世俗的观念来将他们强行捆绑,这种精神折磨远胜于□□上的一切苦痛。我极力劝诫着所有人,告诉他们相信我我可以解决好父母之间的矛盾,希望他们不要再插手不要再担心,我们小家庭的责任我会肩负。父母也将他们重归于好的希望压在我身上。我没有经历过婚姻,对于爱情的消逝婚姻的细节我无从得知又怎么能解决连他们都束手无策的他们之间的矛盾呢。所有的苦痛所有的压力我无处排遣,我不能在父母亲人面前落泪哪怕一滴也不行,我知道现在唯一一根绷紧了的弦和支柱便是我,我要是投降了那么一切就真的完了,我不能倒下不能崩溃。深夜我一个人咬着被子哭,白天一个人在家里大口大口的喝着红酒和白酒,然后痛哭然后使劲的吐,歇斯底里一样的释放着自己的压力。这一切终结于妈妈朝着酒醉吐得满地的我扔来两个绿色的小本本,她淡然的告诉我她和爸爸早在五月就领了这个终结证书,只是这一切我都不知道。没有泪水,没有伤心,没有歇斯底里,终于一切都结束了。
      无论多少苦难在时过境迁后回想起来都如浮云一般了无云烟。那段日子的具体挣扎如今也只剩下零落的心境,也不过在举杯放箸的一霎那都付笑谈中了。只依稀记得,那段时间他陪了我很久,在800公里外通过短信告诉我你要坚强一切都会过去。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把自己家里不想让外人知道的家事告诉他,如同这许久以来的相处,他一直给我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不同于前男友,在他面前我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所有我需要做的只是尽好一个花瓶的本色罢了。关于他给我的感觉我们在相恋不久后一同去周庄游玩时我曾在凌晨的苏州在旅游大巴上告诉过他。那次为什么要去苏州说来好笑,我们在小酒吧喝酒,出酒吧后我着急如厕,便拉着他走进相邻的地铁站,进地铁站需要买票,记得他调侃我说你这个公共厕所很贵啊,我笑着说是啊,要不我们坐末班地铁去火车站,然后随便上一辆火车随便去一个目的地睡一觉再回来,他说好,我们便去苏州了。热恋中的孩子如同诗人一般浪漫多情才华横溢,他们是世界的舞者天地的歌者。那个深夜玄武湖畔的南京站,幸福甜蜜肆意的洋溢着。我曾在这里愤怒的将送给前男友的石头扔进最深的湖底,现在我好想把它打捞上来告诉它我很幸福丢掉它我很自豪。凌晨的苏州观前街,他递给我一份热咖啡,在氤氲的热气中我们细述着情话,低诉着相许。我说周庄是我的梦想,我一直想走近这座最美的江南水乡,他说我陪你去,我们现在就去。我低头应允。我没有告诉他,我只想和爱的人一起去走过那朦胧的雾气和千年的青石瓦,这是我曾无数次在书前窗前幻想过的情境,如今他牵着我的手带我一步步走进我的梦中。
      假期中途,我回南京办港澳通行证,我要去香港,我要去触摸维港,我要踏上星光大道。他也去了南京,并且提前一天在那等我。我们俩相恋以来,我从来没有先他步入南京,每次都是他耐心的等着我热情的迎接我。我仅有几次送他离开南京,他不让我送他,他说我不想你看到我的背影。我笑笑。其实,心里被爱充实时,背影算得上什么,挥别背影后的孤寂会瞬间被爱填满。我们一起在夜间的校园漫步。我曾和很多男生在这校园里散步,想一起走的不想一起走的都有,人在寂寞时往往饥不择食。可是和他,我第一次想今晚就不回去了吧,我们就一直一直走到天亮,不,最好天不要亮,永远不要亮。夏夜,满天星辰,我们在学校的草坪上坐着闲聊,坐在湖心的大石头上闲聊,坐在情人坡的亭子里闲聊。闲聊的什么我忘了,男女在一起就是不停的讲废话重复废话,愿意日复一日的听你重复废话跟你唠嗑废话的人大概就是爱你了。他把我的腿放在他的腿上,用手驱赶着不知趣的蚊子们,他说蚊子都来咬我吧我皮糙肉厚的。这是我听过最美的情话。我讨厌男人送我花,我讨厌男人天天给我送饭,我讨厌男人送我名贵的礼物,我讨厌男人唱歌向我表白,我讨厌男人在寒冬的宿舍楼下苦等三个小时就只是为了给我送个鸡腿……或者说,是我讨厌我不喜欢的男人这样做,我喜欢的男人就是什么都不说,我也觉得这是世上最美的情话。女人真是这个星球上最势利的动物。在蚊子的吵闹声中我们回去了。那晚我并不知道后来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如果当时我就知道,我们会不会有今天我就无从得知了。不知是何时,也许是一次我们在许愿树下盟誓时,他告诉我,那天晚上回到宿舍后他写了一篇文章,在文章中倾述他对我的感情和誓言,写完后他在□□上和前女友聊了一会,然后大哭了一场。我不知道他哭什么,或许是对过去的郑重告别,或许是选择再相信一次,好好开始这段感情,或许……
      假期结束了,一个甜蜜而漫长的假期。所有人都以为我们在一起了,然而他并没有真正要我做过他的女朋友。我人生中第一次接收到男人说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是在大一的元旦。那个新年的第一分第一秒,在网上和我聊天的男人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我简单的回了一个嗯呐,就这样糊里糊涂的成了另一个人的女朋友,也糊里糊涂的多了一份牵挂。想起妈妈曾跟我说过他和爸爸的事情,妈妈说当时厂里有很多人追她,可是爸爸是第一个说做我的女朋友的人,妈妈也是第一次听到男人这样说,愣了,来不及答应也来不及拒绝,爸爸就向全厂人宣布这是我的女朋友,以后你们谁都不许靠近。我们总是会在脑海里幻想千百个唯美的场景,可是事情真正发生的场景远远不是我们的想象所能及的,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美好。
      开学的第一天晚上,我们在校园里散步。路灯下,我看到他的影子,他试图将我搂在怀中,手在背后举起又放下,如是反复数次终是放下了。我有些啼笑皆非。想起假期见面的那两天,同样是在这条路,同样是只有我和他,他想和我牵手,将手举着,我不同意,他就一直举着一直举着,最后悻悻然放下。我并不是一个保守的女生,不过也不是人尽可夫,我只是不想与一个男人进展得太快,也许是深受得到得越容易便也越不会好好珍惜的思想荼毒吧。
      我们走到学校西北角的桥上,看着夜色中的九龙湖,月朦胧鸟朦胧人沉醉。我倚着桥栏,看着这静静的夜感受着轻轻拂过的秋风,一束狗尾巴草出现在我面前,他说做我的女朋友吧,我有些哭笑不得,所有我假期里在家里幻想过的剧本此刻全部在我面前崩塌,片甲不留,断壁颓垣……我问他,为什么是狗尾巴草,他说因为你刚才走来一路都在拔狗尾巴草,我以为你喜欢。我多想告诉他一直拔草是因为少女的娇羞,对第一次约会的不安和期待。男人永远是一种不懂风情的动物,或者他是,换了徐志摩定当吟咏出“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的另一版本。
      我成了他的女朋友,被一束狗尾巴草俘虏。面对喜欢自己的女人男人永远不用费尽心思无所不用其极的去追求。我并没有好好谈过恋爱,在他以前。高中暗恋一个男生三年,大学后也就不了了之。大一的时候和同班同学恋爱,刚确定关系不久便被小三插足分手,他和他的前女友再续前缘。大二的时候纠结一段一个星期不到的“一见钟情”,我不懂为何我的感情史如此波折或者是狗血,也曾痛定思痛,但如今想来,与这段感情相比,其他的那些实在过于小儿科和九牛一毛了。我们俩在两年的时间内数次死了生生了死,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死去活来吧。
      和朋友聊天良久,听他浅诉着他的伤感和无能为力。朋友说他这辈子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被动这么无能为力在她面前。我笑了笑,爱情真的是一盅毒药,它可以把高贵的王子公主变得卑微也可以把低微的平民变得高贵。那段日子,我觉得自己如同一个高贵的公主,徜徉在他给我建立的王国。我们躺在甲板上看夜空中满布的星星,他满足了我童年不曾实现的数星星的愿望。我们在校园内外的每一个角落散步,和他在一起时这熟悉万分的道路也仿佛红毯般高贵繁华。我们在许愿树下盟誓。许愿树是校园西北角的一棵独生的大树,那是我们交往不久时偶然发现的一个地方,他在树前默默盟誓,说要好好照顾我一生一世,要保护我不受世俗的侵袭,这是我们相处最初的意愿,也是许久以来他一直践行的誓言。校园里每一颗大树都有我们美好的回忆。
      对每个处在花样年华的少女而言,初吻、初夜都是那么的神秘而不可言。我曾经数次幻想过自己的初吻,那该是在春光烂漫的春天,在柳絮飘飞的河畔,在细软绵延的草坪,我们对视着,低头不语着,心中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缠绵着……夜晚的夫子庙灯火通明,千年的秦淮静静流淌,这里向来是烟花地,古妓的风韵勾勒着游人的思绪。这不是我第一次来这里,却是我最不想走的一次。我们在秦淮河畔细品着金陵小吃,看着如织的游人和灯火,酒不醉人人自醉。这周围有家网吧不错,他说。他向来是破坏情调的好手,眼前的古韵瞬间支离破碎,我有些悻悻然。热恋中的孩子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只要能时时刻刻和对方呆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情调什么的也就次要了。我们走进网吧。那晚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只记得在我很困的时候他问我要不要找个地方睡觉,我答应了。不曾想他带我去一家宾馆开了一间单间。我有些恼羞成怒,我不想和男人太快发生关系,抑或是在结婚前压根没想过要和男人发生关系。我不懂男人这种动物是先有性还是先有爱,还是所谓的爱是建立在性吸引的基础上。我不是一个性感的女人,或者说至少身材不性感,经常被异性好友诟病为飞机场,我曾经为自己的身材忧心忡忡,担心自己会被丈夫嫌弃或者压根就嫁不出去,但是事实证明我明显低估了男人这个物种,他们分明就是饥不择食。第二天早晨醒来,他抱着我,我们和衣睡了一晚,同一张床,两侧。我羞红了脸,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陌生男子呆在同一张床上。他俯身吻住了我,我有些呆了,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接吻,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一丝甜蜜或者幸福,所有的只是尴尬与愤怒。我挣扎着推开他。他说这么久以来我们还没有接吻过,我别过头去不理他,他说湖北女孩都是这么矜持和难以驯服的吗,我默然不语。这不是我要的吻,至少我想象中的吻不是这样的。走在路上,羞愧夹杂着愤怒。他的行为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侵犯,毕竟我不是秦淮河畔的妓女,毕竟我需要的是尊重与爱情,而不是□□与情欲。这一段时间我一直都在纠结,我不懂男人的爱是否一定要和性扯上关系,我不懂一个时刻觊觎你□□的男人对你更多的是爱还是欲我不懂男人的爱欲是可以分开的还是原本就是一体的我不懂我们这个年岁可以在婚前跃出雷池吗,这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也没有人教过我。
      他告诉我他的初吻遗落在初中,是在扫地的时候一个女生叫他的名字,他抬起头后便被那个女生吻住,还是舌吻,他当时就愣在那里,好久后才推开那个女生,大喝一声你干什么。每当回想到这个情节时我就特别乐呵,这该是多么浪漫唯美而又滑稽的画面呀,一个堂堂男儿的初吻原来还是女生主动,不,是被女生强吻的,这对于男人来说是多么尴尬的一段记忆而在我看来又是多么让我狂笑不止的轶事。我有时候不知道自己为何被父母保护得那么好以至于在大学前对于男女之事一无所知。现在看着初中的妹妹对这些不可言驾轻就熟我有些疑惑当初的自己在这个年岁时的所思所想亦有些羞愧自己在这些方面的后知后觉。也许父母希望我一直纯净如不染纤尘的水晶。我真正意义上的初吻是在一棵树的见证下完成。那是九月三日,我记得很清楚。也许女人天生对这种于人生是仪式性的日子记忆犹新,就像我也很清楚的记得他第一次告诉我喜欢我是在六月二十一日,尽管他一直一意孤行的认为我们的恋爱纪念日是七月一日,建党节,多么革命浓厚的可怕日子啊。那天晚上,我们一如往常的在校园里散步,一如往常的坐在一棵大树下,初秋,不再有蚊子在耳边不停的叨扰。忘了为什么,忘了当时的具体心境,忘了我们是怎样靠近,怎样被含着嘴唇。我不会接吻,他发现了,我只好丢脸的告诉他我是初吻,他有些震惊,但更多的是兴奋,这些从他在当晚回宿舍后跟兄弟聊天的记录中可以发现,他告诉他我是初吻,是很宝贵的是不能被辜负的是责任重大的。原来男人也把女人的初吻看得如此重大,作为直接当事人的我倒在那天后释然了,不过就是个吻罢了。我曾问过他是否有处女情结,他否认,如今结合他当下的行为我得好好思量了,毕竟男人天生擅长撒谎。面对菜鸟的我他高昂着头颅自豪的说如果说接吻是艺术的话我就是艺术家中的艺术家了。我有些崇拜他,也有些不解的看着眼前这个骄傲的男人,这是我们在一起后他第一次这么骄傲,他不是应该很温柔的吗。不知道男人是不是特别喜欢在菜鸟面前得瑟,那段时间,只要是逮在没人的时候他就喜欢不停的炫耀他的吻技,时而温柔时而狂野时而急促时而缓慢时而咬咬我的牙齿时而舔舔我的舌尖……我一度怀疑我的嘴唇会肿……也许是那段时间接吻太过频繁,以致接下来的所有相处中我们不再接吻……我喜欢他吻我,我喜欢那样静静的感受他的气息,我喜欢和他贴得紧紧的,我喜欢他的温柔和他用舌头传递给我的情话,我喜欢……只要他的手能够在接吻时老老实实的抱着我而不是上下游走我都喜欢……
      我蹦蹦跳跳的回寝室,脑海里重复播放着发生在我身上的奇妙事情,舔舔嘴唇,还能感受到他的余温,真好,和他在一起,真好。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一个羞涩的女孩,或者更贴切应该是个自卑的女孩。我是个由丑小鸭幻化而成的白天鹅。我出生时有着很奇怪的头形,两边像犄角一样高耸着,外婆说她见了那么多新生儿从来没有见过比我的头形更奇特的。母亲在经历难产注射数剂催产针后终于生下我时哭了,旁人说她是因为看到自己的女儿这么丑所以伤心的哭了,我想也许她只是太累了。幼时家境并不好,母亲在生下我时才21岁,比现在的我要小,她并不懂得如何照顾一个孩子,外婆也并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她亦不懂得教育心理学更不懂得如何去呵护一个幼小的孩子的自尊和需求。我在一片嘲笑声中长大,周围所有的人都笑话说我丑只有父亲坚定地告诉所有人我家女儿是世上最漂亮的,虽然在我长大后父亲也曾不好意思的跟我说你小时候确实很难看,如今想来,微微一笑。我不敢直视人的眼睛,也许是因为害怕,我想更多的是因为自卑,就像我在高中之前从来不敢照镜子不敢面对自己一般。那天黄昏,在郊外的亭子里,我依偎着他,他扶正我,和他面对面坐着。看我的眼睛,他说。我低下头,不愿意。你为什么从来不直视我,是我长得太难看了吗。不是,我知道,但是不语。抬起头,看看我,他说。我微微抬起头,朝他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又低下头。别怕,来看看我。我抬起头,停顿了一会,没有看他,又低下了。你怕什么,他说。我低着头,轻声啜泣着,我不知道我在害怕什么,只知道那一瞬间整个人如同坠入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一股巨大的力量将我席卷进黑暗的龙卷风,我颤抖着,叫嚣着,无助的落泪。他抱紧我,满是疼惜,他说我不要你看我了,你别哭别害怕我在呢。我紧紧地抱着他抽泣着,但不再害怕,他的体温汇聚成一股暖流注入我的心灵深处,和黑暗的漩涡对抗着,一点一点的把我带向光明。我擦干泪水,咬着唇,告诉自己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看人的眼睛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抬起头,他的手抹去我脸上残余的泪水,我强迫自己看向他的眼睛,那不大的忧郁的深邃的饱含深情的眼睛,他倒有些不好意思的闪躲着,我们笑了,我知道,从此以后我爱上了他的眼睛,眷恋着他的气息,我知道我已经离不开他了,因为他是第一个住进我眼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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