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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四章 起床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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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后的两人没有言语,只是淡淡对笑。笑中包含着羞涩、尴尬、歉意、爱恋……总之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后悔。
跳窗前,百思突然想到了什么,拉过南翔,撩开他的额法,印上一个吻,憨憨一笑。南翔先是惊讶,随后甜蜜的笑了。
如沐春风。
百思跳出窗——春天果然是到了。在路上走着,心情愉悦,看什么都是和睦温馨的。百花齐放,万物生光辉。一切在他眼里,都是放着金光的。他突然觉得一切是那么美好,什么困难曲折通通都丢弃了罢。
洒脱一叹,自嘲一笑。
就在这时,一只手环过他的脑袋,捂住他的嘴,另只手好像拿着刀,顶着他的腰。他刚想挣扎,可闻到了那人身上熟悉的酒味,又感到那人的手一直在颤抖,而且移动自己的时候是用拖拉的。就随着他,好笑得想知道那人到底想干吗。
那人就是章老板,新的那个,是败家子。就在他今天早晨拧着小倌的屁股时,看到了百思正从南翔的房间出来,一边走一边还整理着衣服——这个人比南翔要高大,所以肯定南翔是在下面的那个。
章老板心里马上就冒出了火气,喝了几杯桃花酒,边骂南翔这贱人,边追了上去。追了会,怎么看这个人身高力猛的,自己绝对打不过。就在犹豫时,看到了他停下脚步不再前进。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没想到就成功了!绣花枕头一包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章老板在心里鄙视他——南翔你个贱人,这种有什么好!人高马大能当饭吃!?
把他拖到一个深巷中,放开了在眼睛上的手,把刀子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嘿,这脖子真白。
“你是?”百思的眼睛眯起。
“我是南翔的老板,你别动!”章老板手上的刀又想百思的脖子贴近了一点。
“哦,章老板好——”百思玩味得叫道。
“嘿,你个没正经的。南翔怎么就喜欢你这种?”章老板啐了他一口,接着说:“我可知道你和南翔干了什么,昨夜我可都听到了。那小贱人叫得多欢啊,我在小倌身上时就想着他的脸了!告诉你!南翔是我的,我这店可是一辈子都圈着他呢,等以后我上了他……”
后面百思都没听到,光听到一句“昨夜我可都听到了”就已经怒发冲冠了。南翔谁啊?百思谁啊?百思怎么可以原谅有人听到南翔那小猫一样的呻吟!?
用了章老板根本看不清的速度,解下了他手上的刀,反架到他的脖子上。等刀已经安稳地降落在章老板的嫩颈上,他竟还没反应过来,嘴巴还一直在说猥亵的话。百思则吹了吹指甲,抬头,瞪上了他的眼。
“啊!英雄!英雄你别动气!我开玩笑的呢!”一发现自己不在有利位置,章老板这脸皮翻得比翻书还快。
“说,是哪只耳朵听到的?”百思拿着刀子,在他的耳朵边轻轻的刮弄。
章老板楞是没反应过来,等感觉到刀子冰凉的触感后,才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
“别啊!英雄我开玩笑的啊!什么啊?什么都没听到!”要不是身体被固住,章老板定是已经下跪,为百思舔着鞋子了。
“我不相信,你说割了哪个?”百思的声音冰冷但不僵硬,只是听得人冷汗直冒,想小解就怕对方把自己传宗接代的玩意儿给毁了。
“不是!我真没听到!”章老板脚一直在抖着。突然感到刀子的力道重了,耳朵一阵刺痛。
百思只是小小得开了个口子,因为他想到了这章老板还有可以利用的。
“别啊!你说什么我都依你!”章老板吓得直哭,心里只骂自己犯贱,这人竟是这样不好惹的。
就等你这句。
“我要什么真都给我?”百思挂起邪恶的笑容。
“真给!”章老板只顾得保命了。
“我要,章、氏、菜、馆。”
“行!我给!”没来得急思考的章老板直接答应了,可话一出口,就怎么觉得这名好熟悉啊——原来是自家的店!恨不得咬了舌头。
“不行啊……英雄,你看,别的可不可以?”什么都能给就这不能给啊!这给了自己要怎么活啊,没了菜馆的支撑,自己也就当不了二世祖了!
百思也不说话,摸出了一颗夜明珠,递到他眼前:“这个,够你活几辈子的了。”
章老板为难,虽然不信,但又不敢说什么。
“你不信?那我们去当铺。”收起刀子,对着章老板笑了笑,仿佛就在说,你敢逃?我废了你的脚!只能乖乖跟他上当铺了。
当铺李老板看到这夜明珠,大吼一声——这老板每次看到宝物就喜欢大吼,吼声随着宝物价值的上升而增大。这次的吼声,把三条街外的路人都引来了。大家纷纷好奇的探头看这次又是什么宝物?议论着上次那水晶杯才引来了一条街外的行人……
章老板怎是不明白的人,一看这情况,马上关了门和李老板低头讨论起价钱来。他知道,下半辈子天天醉生梦死,纸醉金迷,一包包俩小倌都够——他早忘了自己的耳朵还在滴血,看来伤口其实挺深。
百思往菜馆走,怀里包着章老板刚给自己的钥匙。
“那地契房契卖身契都在我房间的柜子里了……我已经按照你的要求,写了这信,说乡下有事,可能几个月都不回来……这是另封信,过几个月你就交给南翔,上面是我不再回来,这店交给他打理……”
就是这样,百思得到了一个店,这正是百思早物色上的。这几天东跑西逛也看了不少店,看来看去都觉得这个菜馆越来越顺心。这次也倒是个不可多得的机遇,这套,也不知是谁下的,谁钻的——反正结果都一样。
站在离菜馆不远处的地方,百思看到了在店里帮忙的南翔,马上丢弃了心计阴谋圈套,挂上了一张和蔼可亲的脸,笑着往菜馆去。
“这老板,也不知道往那去了,竟要你亲自送菜!”三子抱怨着。
“没事,”南翔忙碌地送菜,看到门外有一个人影欲进又不进,马上走过去,“这位,里边请!”突然觉得那双鞋特别眼熟,一抬头,看到笑得一脸傻气的百思,马上飞红了脸。
“嘿,你干什么做门神?快进来!”脸是红的,但嘴巴仍旧不饶人。百思高兴得看着自己可爱的情人。百思坐下后,拿出第一封信,递给南翔。南翔疑惑地接过,打开,看了起来。
“三子!快来!”南翔唤着,三子马上放下手上的活,三步并两步跑到南翔身边,“你看!”南翔把信递给三子。
“恩恩……”三子摇头晃脑,百思则在一边装傻:“怎么了吗?刚刚门口的一位青年人给我的。”
“没什么,章老板回乡下了,目前交给我打理……”南翔为难得看了看百思,“怎么办?我烧菜还可以,打理么……”
“真的?”百思装得很惊愕,“是啊?怎么办呢。”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南翔,等着他向自己求救。
“没关系,这种小店我可以的!”南翔一拍胸,“嘿嘿,我可是南翔客栈掌柜的儿子。”语气不免带有伤感,但说完,南翔又兴致高昂的跑进厨房。百思跟了过去。
“嘿,你……”百思抓过他的肩,把他拉到自己怀里,用下巴蹭着他的脑袋。南翔象征性的反抗了一下,然后放松的倚在他的怀里。
“你,”南翔红着脸,“最近别到处跑,呆在店里吧,这天下可不太平着呢!你没看这两天店里的生意少了不少,百姓口袋里都没钱呢……顺便……顺便帮帮我……”声音到后面越来越轻。
“是。”百思舔了舔南翔的耳垂,听到了想听的,满意的放开了他,向大厅跑去。
“哎,你等等!”没走两步,就听到南翔的叫唤,停下来,转过身看着他,“我说,事实证明,我可是主动的,你应该让我抱才对!”说着,跑上去抱住百思。可没一会儿,因为百思的肩膀比南翔的要宽多了,抱着实在不舒服,只能做罢,但嘴里还念念有词:“切,现在光天化日的,我就先放过你了!”
百思哭笑不得。
服侍人的工作实在是不适合百思,他可是从小被服侍大的啊!他只一个下午,就差点打碎三个碟子,四个调羹,五个饭碗。为什么说“差点”呢?嘿,人家眼明手快又不是盖的。三子也算机灵,几桌客人后就看出了百思就不是一个会服侍人的主,所以什么脏活累活都自己接,专让百思做一些端菜的事。可就在最后结算的时候,突然又找不到百思人了,明明刚刚和他说结算要他做的!切!三子心里一直在骂他,只能暗记等下要向南翔提新招伙计的事。
黑色刚降临,百思就听到了绿眸的翅膀声——绿眸就是那只鹰,专门替百思传递信息的。当初百思离开时,曾给过南翔它的鹰毛,就是为了要绿眸观察南翔的举动,向自己汇报,自己就可以知道南翔的状况。
好在他有危险的时候出来保护他。
绿眸“咕咕”叫着,百思大惊——娘说,你不用回来了。
完了,娘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