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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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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这不,颜公子第三日踏着点儿来,竟还捎着一盒药膏给紫凌?!这小子走运啦。
把颜公子送至门口,紫凌还愣愣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
“嘿,回魂啦。啧啧,看来你好运当头,就要飞上枝头做凤凰了呢。”
听到我调笑,紫凌眨了一下眼,我估摸着他心里该是一震,只不过这人也都从不喜形于色,未料到,他竟然将药膏塞给我,“紫凌福浅,受用不起,小娘相公,您且留着。”
还未等我讲话,人就径自走了,我说,你把这烫手山芋给我我可要如何是好啊?倘若他问你的伤痕怎无半分起色,我岂不是会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算了,既然到我手上了,就给离江试试吧,也不知效果如何?
“哎呦呦!”
“啊!药膏!”
前一声自不是我发出的,而是被我撞到的霁云的叫声,而我只关心因为我一趔趄就要飞出去的药膏,结果药膏稳稳当当地被施爷给接住了。
帮着霁云送走了施爷,霁云才打听这药膏,我一五一十地讲了,这世道啊,鸡会泅水,狗会上树,什么怪事都有。
“这有什么怪的?菀菀也有恩客对他死心塌地不是?”
菀菀,在墨莲大家都有些不齿于提他,虽然花柳之人谁不下作,可他为了攀权富贵不择手段。以前馨儿正当红之时,菀菀抢他客人不成,便在他的食物里下毒,被馨儿的恩客发现,打断了双腿,菀菀是靠着这足上功夫才跻身二流小倌的,这样一来就跳不成舞了,奄奄一息,是老爹看他可怜,才让他继续留在墨莲,他还不死心,还寻机会刺伤了馨儿呢,总之这人,心肠狠毒了些。
“也是,唉,这人呢,命运各不同啊。”
行至雪芙蓉的雅间凝碧,就听见雪芙蓉的冷冽声音:“我从不吃面条。”
雪芙蓉,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他的美,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在墨莲红牌馨儿之后,顶上了头牌之位,不过,他有些行为,却并没有改变,譬如——从不吃面条。
“不对呀,掌门人说你最喜欢吃面条了,尤其是葱丝面,难道是我听错了么?”咦,这位爷看起来有点眼熟啊?哦,是了,是游爷的师弟来着,倒不知叫甚么名字。
这小爷的话似乎让雪芙蓉愣住了呢:“掌门人?”
“是呀,我们逆沙的掌门人。”
呃,这逆沙的人,与墨莲还真是有缘分呐,前脚游爷和九酝是故人,后脚连掌门人都陷进了另一位花魁的故事里,果真是温柔乡,英雄冢啊。
不过如此一来,就没人理会我家离江了,哈哈。
“笑什么呢?戏都散场了呢。”身旁的霁云用胳膊肘捅捅我,一瞧,可不是,雪芙蓉房门紧闭,那位小哥一脸落寞,还是得老爹过来圆个场。
见老爹和那位姓姬的小哥渐行渐远,我问霁云: “你说,那雪芙蓉究竟是爱吃面条不爱?”
霁云想了一会儿,问我若是喜欢一样东西,却一直得不到,忽然有能力得到了,我会如何做?
我笑着告诉他,自然是一手抓一把咯。
霁云告诉我,雪芙蓉是家里贫穷被卖进来的,他心心念念想吃面条。那年他刚挂了牌,每顿必备面条。也当真雪芙蓉福气,只是个刚起步的小倌,却被一位英俊的爷看中,那位爷可疼他了,雪芙蓉一步不迈,便日日能吃到全洛阳最有名的面食,日日都不同。
不过有一日,雪芙蓉亲自去庖屋下了四碗小面,却左等右等也等不着那位爷,直等到面凉了,人心也凉了。雪芙蓉默默地吃掉了那四碗小面,一人吃下两人份,如何受得了,当夜吐得昏天地暗。从此,不再碰面条。
只因当初雪芙蓉没名气,才没有多少人知道这段往事,霁云的厢房临着雪芙蓉的凝碧,才略微知道些。
霁云的厢房到了,我就要回后院去了,分别时,霁云道:“那以后,这都三年了,那位爷再也没来过。”
“喜新厌旧,人之常情。”我手握着药膏,轻轻一笑,这道理,在墨莲可横行霸道呢。
“呵,小娘,何时你也有故事让我们聊聊呢?”
看着他明亮的眼睛,我转身一边走着,一边摆摆手,“现在该是很多人都在笑着我骆小娘近日来接连着被人抢了客人吧。”
霁云在我身后扑哧一声笑了。
快步回到小房,推门一看,离江正坐在桌边,手里拿着一支华胜。
“来,小娘,看看合不合适。”他朝我招招手,拿手晃晃手里翠色华胜。
给我的么?我握紧了药膏走过去。
他一边帮我插上乌发,一边说:“快六月了,荷花该是露出尖尖角了,逮着空闲,带你出去看看连片绽放的睡莲吧。”
墨莲墨莲,这污水里盛开的莲花,我将要去看看那些真正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了呢。
心里雀跃,将药膏递到他面前,铜镜里带着华胜的我,笑得春风拂面,喜上眉梢。不过如果我知道这支华胜会给我带来什么后果,我绝不会带着它四处招摇。
霁云啊霁云,或许会有那一天,离江能大摇大摆走进墨莲时,人们就该议论我这个姿色平平的相公,是如何施展媚术缠上才貌双全能文能武的武林盟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菀菀的原型是楼小苏作品《锦瑟》里的青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