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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走在苍茫路上——002 始终要打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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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要打破沉默的。
无论是灭亡还是要爆发。
房门是半开着的,我看着它,它四周所围上的亦圈铁皮早已锈迹斑斑,怎么可以能与我们学校的教室门如此的相似。那木板表面所散开来的一尘微尘混合着金黄色的锈,在白色的灯光下发射这金色的光芒,我似乎竟可以透过这半开的口子,可以望穿学校正北门那一长排却隔着涓涓细流着的城河的大铁门,也是锈迹斑斑。此刻,回忆应该来袭。
我和黄义是小学同学,算了算,原来我们差不多认识快十年了。我是三年级的时候来到这个小镇的,那时由于家庭工作的关系,我离开了自己的家乡,虽然那时小,不懂什么叫背井离乡,但仍旧还是说不出的惆怅。虽说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对面迎来的也是一群陌生的人。所幸妈妈在这个小镇熟人朋友颇多,办事熟路也是一翻风顺,但也少不了酒桌前后的红包送礼。而我就读于那所小学也顺理成章的成了头等大事,我想那些父母的朋友也许也做商场上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我想他们效仿能力也太是强的过猛了。随之而来的建议也就门庭若市也就不稀奇了。无论是道听途说,还是话传话,一股脑子往我父母耳朵里灌。我有个表妹,就读在这个小镇上的一所还不错的小学,恰好和我是同年级的。本来应该顺理成章地跟随别人,但却阴差阳错地读了个毫不相关的学校,我暗自高兴我父母终于开窍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每件事的背后都是有原因的,那所小学有位深资老师,是我的白阿姨。还送过我一叠本子,现在早就被用来做高中草稿本了。
我和黄义在小学的时候关系并不是很要好。那时我在班上的个子算得上是倒数第二,我很高兴,毕竟我不是倒数第一。倒数第一的也是为位男孩,叫王涛。由于王涛的个子和我是大相径庭,自然而然的我们就成为了很好的朋友。那时候我认为黄义是一个彪悍的男生,我所认识的人也是这样认为的,虽然个子只比我高上半个脑袋,但从小就霸气外露。我很庆幸我并不是一个阴险狡诈阿谀奉承之辈,而我是一个正直的人,所以我只与黄义保持中立关系,并没有点头哈腰地拍马屁。这种关系直到高一的时候,直到现在我还是很为的这一高尚品质感到自豪。
我很自豪我为人正直,虽没有做到刚正不阿好打不平,但我深知我所有的朋友都欣赏我这一高尚品质。那时我们班上还有几个很好的朋友,当然大多个子都是与我差不了多少的。五一脸上全是麻子,为人十分搞扯。耗子脸部全是一坨一坨的肥肉球,名曰婴儿肥,比我晚一年转来,王涛个子虽然最矮,但成绩绝对是最高的。他绝对是把取长补短这点诠释得酣畅淋漓。老公是个例外,个子最高,但我一直是最悲催的,为什么我悲催的要当他老婆,而且更悲催的是他老婆还不值一个。而其余的,却怎么也一时回忆不起来了。
那时候老公是我比较特殊的一个朋友,因为他除了和耗子还有点联系之外,与我其他的朋友几乎仅存在同学关系,我甚至不敢肯定他们是否还能依稀地感受到曾经老公存在过。我不必为此感到一丝悲哀难过,我相信老公也早就不知道曾经也存在过他们。我在成长中依稀感觉到时光的强大,我们必须学会去忘记一些别人,不管你愿意与否,再去容纳上另一些别人。
我和老公放学回家大致是一个方向,虽然也有其他同学与我们是同向的,但我与老公总是在一起回家,再没有任何人。老公个头比我高出许多,所以我每每与他对话总是不自由地头向上仰起π/4个单位,以我的角度回想一遍,老公在我满脑子双手插在屁包里迎风而战,英姿飒爽,气宇轩昂。全是裹着一层古铜色的皮肤,嘴角也总爱狐媚地往上斜翘,在我的角度来看,老公简直就是百年难遇的黑马王子,帅碉堡了!我很怀疑那时角度与光照的问题,我很惭愧,因为我实在没有办法再从别的方向观摩点评了。
我正想在深度挖掘出我和老公以前到底出现过哪些故事或者事故的时候,我徒劳的半响,直到头疼欲裂也一无所获,大地早已嘲笑我本来就应该有的无知。我记得的,也只是一个名号,加上一些由于太过模糊而打上马赛克的面容,我盘算着老公在我的生活中到底被谁替代了。我吃了一惊,发现老公竟可以幻化出在他以后我所有的兄弟姐妹。我记得有人给我讲过老公以后的生活,他连初中还没有结束就远奔他乡,过早地踏入了离我们太过遥远的圈子,做着一些我们所不能触及的生活,这是最可怕的念头。我不知道这个社会究竟会把我亲爱的老公改变成什么样的形状,我只能眼巴巴的在回忆里眯着眼睛打量着他脸部的局部马赛克,祈祷着能看清楚一些,哪怕只是一点点,我也会心存感激。在过去以往还活在那个圈子里的人来说,回忆,是给他们最好的礼物。
有一次老公回到了这个小镇上了,我忘记那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了,我竟然在大街上看见了他,我感觉他突然就变矮了,却不曾想到我早就长高了。我欢天喜地地叫了他的本名,感觉世界原来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心里默念道,老公老公,我你老婆啊。他听见了,冲我笑了一笑,我们就这样对撞了过去。我感到无比的轻松与愉快,我在老公心目中也化为了一个名号,幻化出他以后所有的兄弟姐妹。
我收回了我的回忆,望着对面的人儿。
而你们,在以后将会被谁所替代,我万分期待。
开始喝酒了。
开始狂欢了。
开始寂寞了。
黄义表现得很大度地抢过我的杯子,提起放在他身旁装着半瓶看似马尿的浅黄色雪花啤酒就往里面灌了一开,然后很是殷勤地送在我的嘴前,随即露出了八半雪白的门牙,不多不多,才一开。
我原本早就打算好如何把我的杯子藏匿在一个没有人找得到的地方,并且计划好了一切,却万万没有料到我赶不上黄义的速度。我望着我桌子面前还虎视眈眈的七开半,正想打算告诉他们我实在是要休息一下,大猩猩就抢我话头前,很给力的说,有杯子的举着。
我突然发现原来落井下石原来可以使一个人这么的开心,也可以使另一个人这么的无助。我想这不关他们的事,今天是我的RP太差,这才开始没多久啊,完全没有了强力的DPS。
我举起杯子,哈哈大笑,说,其实我是口渴了。
三多挑了挑眉,说,地球人都知道。
小薇和波波在一旁并没有加入我们,只是在一旁看着,看着我们的每一个动作,时不时的帮我代上一开。我想着应该也算是加入了吧,虽然没有把这些还在冒泡的啤酒往胃里面灌,但我始终认为,表演者与观众始终是一伙的。
这些杯子在把浅黄色的啤酒转移在我们的胃里,骄傲的完成了关荣的任务,又再一次地被黄义拉去了前线,在送往我们四个人的面前。它们自豪地挺起胸膛,鄙视着我们离心脏没多远的胃。我连喝了四开,好让我面前的杯子少一些,虽然这些啤酒只是换了个容器,但至少我看着舒服,并乐意这样自欺欺人。我学着比我们更老的人砸着嘴,皱着眉,用手掌来回地摸了几遍嘴巴,发出一声嗤嗤的尖叫声,这酒真TMD的难喝,不正宗。
大猩猩说,以前决然不是这个味,这个味很涩。
黄义与三多也点头同意。虽然我们认为这是我们所喝过的最不好喝的啤酒,这里我很仁慈的用了委婉的说法,但却是我们喝得最多的一次,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醉过。我似乎明白了一件事,酒这东西,不在于好喝与否,而在于能醉与否。醉酒的程度在某个层面上决定了酒的一切。
我和大猩猩醉得实在是无能力爬行回家,只好留宿在黄义家一宿。小薇和波波自然打道回府。三多根本没喝多少,也追随小薇和波波去了。
大猩猩和我向黄义礼貌的道了个别,相继上了楼梯,真好!我们没从楼梯上摔下来并且打了个半身不遂。我今晚注定和大猩猩同床而枕了,我正幻想着两个大男人同时只穿上三叉裤同时躺在一张床上应该会发生怎样的罪恶,我越想越联想到了我半夜窥视的岛国。我悲愤交加,我想我是个男人,应该具有面对突然发生的事态,我鼓足勇气,向前一步,拍了拍大猩猩裸露的肩头,下定了决心,今晚……今晚我给你打飞机吧!
大猩猩估计是听到我这惊世骇俗的言论震惊了。猛地回过头,惊愕地打量着我可以算作是裸体的身体,毅然而然地断然回绝了我。
我抹了一把我额头上的瀑布汗,才发现原来我一开始就思维错误。还好,我保留了菊花一词的运用。
但我第一次和男同学同枕在一张床上的确给了大猩猩。
我内流面面,不知如何表达。
沉默了许久,大猩猩侧过头来对着我说,给我讲你的初恋吧。
我说,你先说。
大猩猩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