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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听途说 ...

  •   在没毕业之前,我一直想做个战地记者,每天在枪林弹雨中奔波,用文字和镜头记录人类的苦难和死亡。最后,我死在一颗不知来自何方的子弹之下,最好是我还在写作或者摄影的时候。我大学期间,没有谈过恋爱,没有翘过课,我每天都很忙碌,忙着学外语、学摄影,我坚信有一天自己的梦想会实现。但生活就是这样,我没办法丢下父母,一个人跑到战场上去,而且这个社会也不允许我这样去做。
      毕业后,我没有选择读研,我不能继续在无聊的教育体制中消耗我的生命。我的毕业论文老师给我介绍了一家杂志社,工作轻松,钱也不多,刚刚够温饱,算是能养活自己,但是买房买车什么的不用想了。这份工作让我崩溃的是我要写关于爱情的文章!
      我不是个工作狂,但是我对爱情真的不了解,写这种知音体的文章还不如杀了我。老师说,这份工作很适合我,不然他也不会介绍给我。我很相信他,他说这份工作能让我学到更多的东西。他说我这个人太自我,刚硬易折,我应该学会关注别人,才能写出好的东西来。
      到杂志社后,我跟着我师傅,比我大三岁的陈哥开始了道听途说的生涯。陈哥是个五大三粗的人,一天不刮胡子就跟马克思一样,荷尔蒙旺盛。很难想象,一个应该当□□老大一样的人天天在办公室写风花雪月的故事。陈哥说,干这行没什么出息,我来了正好接他的班。
      我的工作就是负责从邮箱以及来信或者来电中选择有价值的故事素材,然后和对方联系,将他们所讲的故事进行整理、编辑或者再创作,说白了就是加工一下,弄的狗血点以吸引广大读者的目光。真真正正是道听途说,反正也不涉及什么人身攻击,我们这种小杂志关注的人也少。
      陈哥带我走了一遍流程,我就对自己的工作了解了个大概。其实陈哥自己找了个枪手,是几个中文系的小姑娘,整天伤春悲秋的,就喜欢写这些爱来爱去的故事。陈哥平时邋遢,但去见这些小姑娘的时候总会蓄一下自己的胡子,然后修一个精致的形状,只在下巴上有一圈。
      陈哥说,这样更有大叔范儿,现在就大叔吃香,小白脸都白给。我看了下陈哥黑乎乎的脸以及他下巴上黑膏药一样的胡子,我突然觉得现在的小女孩一定是疯了。哦,我忘了,我也是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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