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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既然约定走一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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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到ktv包间时就已经快六点了,在呆了还没有四十分钟后,我就提出有事离开,于是在郁云忧郁阴森的眼神射杀下离开了包间。
果然,即便离约定的时间还有20多分钟,安陌之已经到了。
我放慢了走向他的脚步,远远打量。个子算高,比170的我高很多,偏瘦,却不影响他身为衣服架子。五官标致,没有很出众,但是眉眼组合在一起很吸引人。
帅吗?没有。钟汉良周渝民远比他惹人心动,汤询若有他的身高也是该比他出众的。但他眉眼间的淡雅柔和,温润如玉,有几分不真切感。这种男子,搁在古代就应该是如宝玉般的公子哥,有袭人疼他,有黛玉恋他。而我,只是个打酱油的。
这么想着,自己便乐呵了一下。
当走近时,安陌之才偏头注意到我。“这么早。”他微微嘴角上扬,浅笑。他恰到好处的保持着我自由的空间。我纠结了几秒,也就几秒,然后似乎很自然的挽着他的手臂。他微愣后,放松了神经,任由我抱着他的手臂。
“走吧走吧,饿死了。”我撒娇似的撇撇嘴。
既然约定了走一段,又何必太疏离。我劝慰自己。
2.
不得不说这个城市的夏天真的很闷热。像是有一只手一直攫着自己的神经,使它无法正常传递信息。
所以当走到中央广场,正打算找个地方歇脚时,一个本应该是参与公益卖报的小萝莉居然跑向我,递向我一支玫瑰后,我的脑子当机了一下。
“姐姐,这是给你的。”小萝莉笑得清甜,似乎还有些羡艳的成份。
我并未立马接过那只即使在酷暑扔娇艳欲滴的白玫瑰,疑惑的问:“小朋友,买一份报纸送一支玫瑰?太亏了吧……”小女孩未多言,把花塞进我的手中就跑远了。
“这……”我哭笑不得看着手中的花。
没想到的是,每走几步就有一个卖报的小志愿者递给我一支玫瑰!我还没询问具体原因时,他们都一致的跑了。
难道我的倾慕者都是没长开的的小孩而且不分性别?!
我环视周围,试图找到什么异样情况。而有的,只是周围一片路人有些新奇的眼光。毕竟是被24个小孩子献花了……
“哎小朋友们,我能遗憾的告诉你们我不喜欢蔷薇科的一切植物吗……”我自言自语的拨弄这柔嫩的花瓣。
“那你喜欢什么花呢?”
我闻声猛然转过身,那个在耀眼阳光下笑得灿烂的竟然是让我破费的陌生男子。
如果不是那莫名的咖啡以及凭空消失的1200,我一定会觉得这一幕多么的梦幻:女子手中持着24多美丽的花,穿着类似情侣服的男子在阳光下宠溺的看着她,眼中的光芒驱散了周遭的一切嘈杂与燥热。【好吧,其实应该无关宠溺】
然后,我看着这个男子浅笑着,薄唇一启一合。
他说,他叫安陌之,我呢。
他说,可以交个朋友吗。
他说,他不知道我不喜欢玫瑰,那我喜欢什么?
你好安先生,我叫落清常。
您搭讪人的方式很特别。
其实我不太喜欢花这种东西,太易凋谢。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个时候的他真的有些不太对劲。只是,那都是我和他再次成为陌路人后的事了。
我想我就是抱着助人为乐的心情,把初恋给了一个陌生人的。
大多告白都是一个人,带着满满的期待向另一个人诉说爱慕。而安陌之,淡笑着看向我说:“只是,想谈一场正常的恋爱。”那一瞬间我觉得他的脸上是又真诚又无奈的表情。
“好。”我突然不忍心拒绝。“但是……”
“一个月吧,不会占用你太久时间。”
不知道安陌之是怎么看出我的内心话。对于与一个,与我的生活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亲密相处太久,是我很难做到的。
“恩。”
他似是很感激的望向我,嘴角微上扬,然后走上前抱住我,轻声说:“谢谢。”
我竟然觉得自己从这拥抱中,捕捉到一些他的落寂。
“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