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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一天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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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意早饭吃多了点。程瑜凡问我今儿是干嘛,我说见男人。她很不客气地说哎哟你见你们画馆的老王就直说嘛!还有我告诉你上次我去光顾的时候老王新收的徒弟个个都是风华正茂的少年哦~
无奈地看着她一脸意淫只差长个长枪撸上几下的样子,我正儿八经地告诉她,我去见的是成熟的男人,他叫莫晖。程瑜凡怕撵着细嗓子,生怕一个不小心把正在和周公他儿子上床的吴甜蜜给吓醒了,她表情夸张地说了一大堆话,有些我没怎么听清楚,挺清楚大概好像就是这么几句。
“你有没有搞错啊大佬……你膜还没破……算了你别忘了带身份证……我们小组今天有扫黄行动……不要在西街啦……”
在我出门的时候她还在提醒我要带套。我实在怀疑她平时在办公室看些什么东西!第一次看见一个女人可以把“要带套”以“今天天气真好”的口气说的让我觉得听岔了……我还是不要告诉她我仅仅是去吃西餐,不然我很可能又要被她说“你麻痹装毛啊”。可能在她眼里一个男人请一个女人吃饭就等于“我可以和你上床吗”,我实在不能吐槽这个女人。
她可以和吴甜蜜做出相当明显的对比。
遇见小正太。
吴甜蜜:“哇塞,你好可爱,亲我一下吧。”
程瑜凡:“我再等你十八年怎么样?”
当然,我一般都把她最完美的一面想象在脑海里。
我本来觉得就这么点儿路走就走嘛,打个车太浪费了,可我忘了我脚上这双不知道多少公分的高跟鞋。在我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我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那时候再打的在我心里那毕竟会成为不光彩的一段历史。
莫晖很救急地在此刻打电话给我,结果花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我就到了这家在三楼的西餐厅。
我无心管今天吃什么,看着旁边走过的胖的肉都要横开来的男人,我就觉得这应该是吃不吃得下去的问题。其实作为一个普通待婚女性,我很少来这种地方,毕竟是吃惯了大米拿惯了筷子的中国子民,左拿叉右拿刀让我很不自在。
莫晖很绅士地问我要吃什么,我说,随便,肉多一点就可以了。果然他很尊重我的意愿,不过这种小份的很的东西实在对不了我的胃口。一顿饭,我几乎没有说话,他也没有说话,知道我真的很不自在的出了电梯之后,我才终于明白,中餐对我的重要性。
其实我得感谢莫晖没有选择高档的西餐厅,不然可能我连动手吃的能力都没有。这可能就是屌丝的原因吧。看见路边搭的百事可乐的椅子,我立马坐了上去。不管莫晖在我旁边,空了空鞋子。我轻松地舒了口气,笑道:“你要嫌弃就嫌弃吧。”
莫晖爽朗地笑了笑,坐在我对面,说道:“早看出你不喜欢了,诶你昨天怎么不说啊,憋得这么难受。”
“没办法,饭是你请的,我总不能坏了主人的意思。”
“你跟我见什么外啊,以后给你补回来吧。”
“多亏我聪明,事先垫了肚子,否则我很难撑回家……”
“哈哈……你说话蛮直的嘛。”
“拐太多弯太烦。”
就这样前一句后一句地和莫晖聊了很久,在我休息地差不多的时候莫晖说要不要去公园溜达溜达,我说好啊。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B市那么多公园,他偏偏选了现在这个公园。
莫晖看我愣着,纳闷道,咦,怎么不往前走啊。
我说,没事儿,脚有些痛。
这个公园是个老公园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建的。我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过了,印象中这里有个湖,很普通的那种,还有大黄鸭在里面飘着。湖前面有张长椅,木头做的。
因为这个公园没什么游乐设施,来的人很少,不过这里有一片大大的绿草地,节假日高峰的时候这里会有很多年轻的老的小的来野餐。莫晖能来这个公园第一我很诧异,第二我非常诧异,因为他在我眼里就是不折不扣的新都市人,一般是绝对不会来这种几乎被老年人吞没来做各种运动的公园的,因为据我所知前不久有块地皮上有个各种高端洋气的公园出现了。
我们俩挨得不近,慢慢地沿着水泥路走着。莫晖人比较会说话很讨人欢心的那种,讲了很多段子,我也是很配合的笑着。
突然莫晖停了下来,问我:“你是不是有心事儿啊?”
我看着这个成熟的很有魅力的男人,一时间觉得,嗯,他似乎也蛮细腻的。
“对啊,年少的青葱爱情。”
“初恋?”
我点了点头:“对啊,你往右边看,就在那个湖,我记得当时的那棵杨树还是新栽来的,不过现在长那么粗了。”
莫晖顺着方向看了过去:“然后呢?”
“我前男友就是我初恋,就是在那边他跟我告的白,不过他在四年前和我分了,在差不多一个月前结婚了。”我尽量平静了自己的声量,让自己看起来不像那种为爱死去活来的傻女人。
莫晖拍了拍屁股坐在了草地上,脸上很平静,没什么想要评论我那段爱情的意向。在我认为可能他不想和我谈论这种琼瑶的剧情时,他风轻云淡地开口。
他说:“我前女友是个很好的女孩儿,不过她比较多疑,我是美术老师,我以前开过画室收了不少学生,其中当然有女学生,她甚至觉得我和女学生都有点事儿。后来加之我妈也不喜欢她,我们就这么分了。”
我仔细想象了下,打趣道:“似乎你比我更可怜。”
“呵呵……是吗?”他叹了口气,“其实我蛮喜欢她的。”莫晖看着我,笑道:“不谈这个,不谈了。”他可能是怕我不怎么想听这种爱情,对他的爱情一点都不感兴趣,用他一贯的口气跟我搭着话,我也是有一句回一句。
我不知道“其实我蛮喜欢她的”在别人心中的位置,而在我的世界线认为中,那是比梁祝化蝶还要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情。当一个男人说出“我蛮喜欢她”这种对前女友的话,那便是有各种无奈,除了自己别人都不能懂的无奈。
他几乎领着我把整个公园溜达完了,走到那个湖面前,我有些恶意地踢了下那张木头做的长椅,踢到我本来就疼的脚更加疼。
我搭了他的顺风车回了家,院子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吴甜蜜,一个是我堂姐,何毓。莫晖这种性格很开朗的人一点都不介意地进了院子和她们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开着车子回去了。看着那两个女人奇怪的眼神,我就知道没什么好事情了。
“说吧,什么关系?”
“他是我们学校的一个老师,就这样。”
何毓摸了摸下巴疑问道:“真的吗?”
我点了点头,问她:“你怎么来了啊?”
何毓风轻云淡地解释道,她来的原因就是来B市好好发展一下,叔叔催她催的比较急,原因很简单,一个29岁的女人没有人要!!所谓的来B市发展就是找一下对象,因为姐姐自己其实有家公司,在大学毕业之后和几个比较要好的同学合伙做的化妆品公司,这几年收益安稳下来了,也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黄金圣斗士一枚。
其实她们对莫晖与我的关系根本就不会在乎,她们都认为我是绝对不会喜欢这种人的。假模假样的问问而已。
倒是吴甜蜜跟我说,她要走了。
“啊?你再多住会儿嘛,我又不收你钱。”
吴甜蜜笑了笑:“我家母上催我催的比较紧,再说婚礼也参加完了,我也就走了啊,我明天走,再说我爸爸的身体不算太好,我也要去照顾他一下嘛。”
“那我今天让我妈多买点菜,让我姐烧菜,她做菜水准比程瑜凡她爸还好。”
“嗯,那就我做吧,你想吃什么都给我报上来。”
“呵呵,那就手撕包菜,炸鸡腿,可乐鸡翅,烤鸭,螺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