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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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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在突然之间想起他的眼睛的。
很清澈,很有力量,非常坚定,但配上他那张爱笑、邪气的嘴唇,就是坏坏的样子。
剑眉星目,就是他那样的。男子汉英挺坚定的模样。
他说他心脏开过刀,看见医生从他的胸腔中取出他的心脏。
他坐在司令台沿上,一条腿扣在下巴下面,表情非常无辜。他喜欢开玩笑,爱唱歌,篮球打得很好,经常超越年级跟学长们一起打球。女生都很喜欢他。但他从不跟女生暧昧,虽然他和谁都很聊得来(除了我,他似乎异常讨厌我)。
他是一个留级生,但成绩不差,相反,英语和数学很不错。我们数学老师是他的姨夫。他家做生意,做得很大。他穿黑衣黑裤,身材修长,理平头,干净清爽,经常大汗淋漓地从运动场跑回教室,咕噜咕噜喝醒目西瓜味汽水,用餐巾纸擦汗。到了冬天,连外套也是黑色的。他的外套不像我们这些小孩似的非常潦草地塞进抽屉里,他总是将它横放在腿上。他身上几乎没有味道,也就是非常非常干净的纯粹的气味,而我们这些小孩浑身上下都是一股长期不洗澡的酸臭味。
一次,我们排着队,我们聊起周末做的事。我说看了一部非常难以理解的关于沙漠的电影。他问是不是电影频道放的那部?他也看了。我转过头安静地排着队。夕阳非常柔和,又很耀目。我觉得内心像建造了一座古朴精致的城堡。
有一次期末后,我被班主任叫去学校帮他打扫房间、办公室啦等等。我到了之后,发现他也被叫来了。并且只有我们两个被沈老师叫来了。我那一天都表现得异乎寻常地积极。尽管我们通常被分到不同地点做不同事情,但只要想到适合他在同一个人手下做事情,心里就很明快。
现在想起来,那天的阳光真好啊。
老师送走我们时,流露出一种非常悲伤的表情。他说:“真是好孩子。辛苦你们了。”
那段时间正值沈静远被打伤住院。
我走在前面,他走在后面。转过一个弯,我们就这样不言一语地分开了。当时我内心的城堡愈加美丽动人了,甚至令我的心不堪这种美好而时常轻颤着。
很久之后,就到我长大成一个能够回忆的姑娘,我回头看那一前一后的小小背影,终于明白,无论如何,他是因为缺乏对我的任何形式上的好感,从而在这么长的一段路上对我一言不发的。而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没有认清这个事实。他露出小孩子似的残忍表达着对我的不屑和冷漠。我宁可如此。我可不愿被成人式的礼貌所敷衍。
后来,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我直升稠州中学,和沈静远成了同班;他去了滨江中学,和柳婷婷读一所学校。
有一次在商场和同学瞎逛,手上大约还拿着某种廉价的汽水。突然被一个声音叫住了。是一个好听的男声,冲我喊:“喂,那个,顾群的小学同学?”我当然是转头看向声源。我对那个男生张大了嘴巴,像一只要流口水的鱼一样大口大口地呼吸着。那个男生染着一头非常耀眼的红发,是个大帅哥。走在他后面的是顾群。虽然他将头发染成了黄色,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他的衣着和神情就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样子:黑衣黑裤,脸微微仰着,眼眯着,脸被灯光照得分外苍白,红润的嘴唇紧抿着。他带着一脸的不耐烦和冷漠走在他同学的身后。
他同学对我的傻样不甚在意,只是非常友好地问我:“还记得他吗?顾群哦。”
顾群的嘴角扯出一丝嘲讽的笑。
我表现出一脸的惊恐,像只兔子似的转身跑掉了。
一切都崩塌了。
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事实是我为了记忆的美妙掺入了过多的虚假,掩饰了许多小小的却刺痛我的事情。
我发作业时,他在身后悄悄对同学说:“她真是个胖子。”然后哈哈大笑。那位同学非常兴奋地叫住我,对我说:“顾群说你是个胖子!”
排队拿饭时,他托那位同学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问我:“顾群叫我问你,为什么你的头那么大!”所有人都笑了。我迅速地转过头,默默地忍住泪水,一言不发。
既然我可以毫不费力地回忆起他的眼睛,包括他的笑,那我一定还记得他的手,均匀有力,骨骼分明,有佩戴一只大大的黑色手表,手背显得非常白皙。
他曾说过,醒目西瓜味汽水看上去就像是少女的月经。
他并不像看上去那么正派,那么干净:这一点,他妈的,照样很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