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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世界侧脸的观望者 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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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被遗弃的茶园,我叫它镜园。不大,周身的老旧铁栅栏由于年份久了脱了漆,一块一块的锈迹毫不忌讳地不断生长着。
这是我每次去镜塘必须去的地方。没有冰冷的水泥钢筋阻碍视线,也不会有各色的喧嚣来剥夺你可以安静的终身权利。很安静地靠着一棵茶树坐着。朝霞映天,冉冉斜阳,月落乌啼,静静地感受着时光一寸一寸地流逝,笨拙的手指,触摸着大自然的冷暖。
“沈若冰,快坐下。”
“这枝桠这么扎人,怎么坐啊?”
“你不是经常择物吗,物也会择人好吧。”
“好,你个大头鬼。”
自认为五官里长的最美的小耳朵经常做美梦,和青春期的女孩儿一样,无厘头地神游着,丝毫不计后果。幸而不解风情的枝桠还是会扎我,硬生生地刺痛我的□□,刺醒我的灵魂。是,我该醒了。半途而废的人所受的痛苦都是咎由自取,临阵脱逃的人该受惩罚也总是理所当然。
记不得这是第几次来镜塘了。
那家家庭旅馆已经不在。随便选了一家小旅馆住下。
原来任何东西,终究会败给时间。只是,因为心里的时间的时差问题。
说来实在可笑,在镜塘一共待了六天,却是有四天实在旅馆里睡觉的。耳机很久没换,导致有些嘈杂,听不清歌词,只大概知道个调,倒也听得舒服。有些歌词写得太深刻,听得清楚反而是件坏事。
旅馆的每个房间都挂着一个钟,很复古的那种,金属制,钟摆晃来晃去的,有时候无聊盯着它倒是会安心很多。每个房间也都有阳台,是用很常见的花瓶栏杆包裹起来的,好好的花岗岩被喷上了土色的油漆,很别扭。别的和其它旅馆别无所异。
毕竟是小旅馆,人不多,老板娘都能认出谁是那个房间的住客,很贴心的感觉。
我问老板娘为什么要在房间挂钟,她莞尔,只是习惯看着时间流失罢了,总觉得很多事情没做或是做错了,它会提醒我去补做。
我却是一板正经,既然都过去了还怎么有机会补过,不可能了吧。
她摇摇头,笑的更厉害了,既然有心怎么会怕不可能,没试过又怎么知道不可能?
有心怎么会怕不可能,没试过怎么知道不可能。
原来只是一直在害怕。以为错过就永远错过,再补救也是徒劳。
那些错误,似水,一奔就不知何处是尽头。我拼命奔跑,紧跟着它们的脚步,可它们在某个地点分成了若干支流,以那样快的速度各奔东西,徒留我站在原地悲天。
六天很快就过去了。收拾行李只花了我五分钟,带的东西实在太少,明明是趟远行。
离开的时候老板娘叫住我,递给我一个信封,说,回家再打开,这是旅馆附赠的精美小礼物。她的笑容还是很甜,宛若一缕春风,一片狼藉的心里仅剩的生机都被唤起来,迫使人用最美的姿态还她一个最美的笑容,毫无平日的应付之意。
火车与铁轨摩擦发出的哐啷哐啷声还是伴随了我一路。回家没有直达车,转车是件麻烦事。背包很空,信被夹紧书里,书页上当然是常见的宋体,而白信封上是优雅的行楷,多看了几眼竟然觉得两种字体有些相类似了,毕竟都是一板一眼的白纸黑字。18小时的旅程,绵绵无期,由睡意引发的一连串幻觉已由不得人再倔着性子硬撑下去。
这一觉睡得很浅。依稀听得到列车员匆忙的脚步声,乘客因不满而摔杯子的碎裂声,还有不知是谁的梦呓。但是还是睡了很久,四小时,或许更久。
到童画的时候天已大亮。天空褪去浓重的黑色,只留下星星点点的白与蓝,错杂地融合在一起,不是晴天也不是阴天,让人可以很舒服的一直望着它。
汽车也莫名行驶得很慢。到达永落已是正午,太阳不知什么时候爬了出来,在人身上拼命地打滚,想必是想把人也变成一颗火苗子,融入自己的体内,再一起去荼毒更多的人。
火辣的身子进入空荡的房间倒是有些刺人的感觉。想罢是太久没回家也空气也都发了霉长出一层毛茸茸的白色东西来,让人觉得甚是难受。
不过,懒人就是懒人嘛,看到雪白的床单我便如释重负,笔直站立的姿势早已变成懒散地躺在上面。多年未更换家具,床板竟也承受不了这种突然的压迫,略微抖动了一下,可又很快恢复平静,让人可以很安心地睡上一觉。
果然,我真的睡着了。梦断断续续,似乎是谁在暗中切换镜头。梦里出现了那个信封,它被伊然拿在手里,然后洛桑把它不紧不慢地拆开,却发现里面空空荡荡。顾离冷笑了一声,把它一点点撕碎,然后三个人各奔东西,慢慢走掉。
三个毫无联系的人竟由一个梦串到了一起。正想喊住他们让他们别走,我却被痛的硬生生地从梦里醒了过来。睁开眼去寻找痛的源头。却发现是我的右手紧紧攥成了拳头,过久没修剪的指甲深深嵌进手掌,三道血痕很是扎眼。
我匆忙起身翻找背包,找出夹在书里的那封信。哦,它还在,可是他们三个,真的离开了,和我各处天涯。
呆了很久,才意识到信已经被我抓的皱忽忽的了。缓缓地将它打开来,里面安静地躺着一张明信片。那是夕阳要落下的场面,火红的光圈被氲开来,向四周无尽散淡去,把天空分割成好几块,上下拼接着,颜色绚丽。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壮美,不是平日见夕阳落山而引发的悲伤,而是惊叹自然的伟大。明信片背面用隽秀的楷体写着:
宿命中的游离和破碎的激情,精致的美丽,可是易碎且易逝。
——沈若冰2010年的日记
宿命中的游离和破碎的激情,精致的美丽,可是易碎且易逝。沈若冰当然知道这是蓝色鸢尾的花语,它也很喜欢这花,美丽却有着毒性,让人只敢远远地望着。可是她猜不透老板娘为什么把这么一句没有任何活力的话送给人当礼物。她也不知道,因为她的独自出走,让程然和顾离跑掉了大半个中国。她更不知道,有个少年,默默守护了她很多年。
她本是做事情不顾及任何后果的人。
她打开电视,本想看看她不在的日子出了世界有什么新闻值得她关心。她按到一档采访节目,她的手便不动了。她本是最讨厌一问一答的,可是,被采访的人叫做——世界侧脸的观望者。
这本是沈若冰为自己取的别名。
她听见那个一本正经的女主持人按着稿子按部就班地问:“你可以告诉我们,你艺名的来历吗?这也正是你粉丝们想知道的问题。”
“我暂时不想说。”女主持人的脸色铁青,尴尬的局面,而被采访者却处惊不乱。然后很快,广告插了进来,等广告结束,采访草草收场。散场音乐结束那一刻,沈若冰忽然觉得那被采访者的眼眸里流动的东西似曾相识。而沈冰若不想再见到,她决然地关掉了电视。
她忽而想起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个落拓不羁的异族女子。她的身上裹着一块带有强烈民族特色的披肩,宝蓝的落地长裙。沈若冰脑子里蹦出“坐时衣带萦纤草,行即裙裾扫落梅”这句诗的时候,女子走了过来,纤细的手指间扶着一只可喜。淡凉的薄荷味如云烟缠绕着她。
“嘿,好久不见。”女子在她身边坐下来,仿佛看出了她的疑惑,补了一句,“没事,我跟你邻座的大叔换了位置,他似乎是求之不得。”是的,不劳而获,的确求之不得。如若有人把几张殷红的钞票塞给你,仅仅只是对等的换位,你会拒绝吗?当然不会!大胆地收下吧,即使图谋不轨,对象也不会是你,这多符合人“渔翁得利”的本性。
“洛桑。”沈若冰轻声唤她。
“不,我是若尕。”她微笑地望着沈若冰,“《次品》的签约写手。”
“是……吗……”沈若冰不知所措地笑,“若尕,那么洛桑呢?”沈冰若看似很知趣,不会一味纠缠于“若尕就是洛桑”,但同时又很不知趣,终究要把话题扯回“洛桑”头上。
“恩,你是说那个整日自怨自艾,站在华灯初上的霓虹背景里还要哀叹自卑的讨厌鬼洛桑?”不愧是当今发行量最广的杂志的签约写手,连描绘人也不容犹豫地用上了一堆贴切的形容词。
“是啊,你还记得她啊。我想她了。并且,我希望知道当初她离开的缘由。”
“她离开的太久了,我都模糊地快记不清那讨厌鬼的模样了。你怎么还念念不忘?”她故作惊讶,但眼眸里满是满意的笑意。
“你知道,转身就全然忘怀那不是我的风格。如果你不愿意告诉我也没关系,我尽量忘记洛桑就好。”
她低头冥思了很久。从早已抛之事外的过去再拾起当初不得不放下的东西总是感人伤怀,娓娓的口吻如清脆的驼铃,从遥远的沙漠那头带给人无限希翼与无望,“那时,她的母亲去世了。你知道,这种让人悲恸的事愈少人知道愈好。那夜的暴风雨来得很唐突,海燕在海边拼命吼叫着‘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而等到暴风雨真正来临,海燕早已决绝地离开,只留下洛桑一个人无助地祈祷。有时候觉得吧,生命它真不是个东西,呼之即去的像只没人要的哈巴狗。那个夜晚,雨是那么温暖,那么温暖啊——温暖地灼痛她,温暖地烧伤她。从不认为自己是爱情信徒的她,那时候竟想把爱情当作救命稻草。她孤身一人走遍了整座城市,他该出现的可能出现的地方她一一寻找。可是她没有找到唐荒,唐荒失踪了,在听说她怀孕的那天起,他就荒唐地失踪了……爱情是什么呢,相濡以沫过,却偏偏要相忘于江湖——洛桑当初那么爱他,就像当时她的母亲爱着她父亲。可是她父亲自从母亲从医院出来告诉他自己患了病的时候,他就落荒而逃,留下洛桑,留下他曾深爱的伴侣。而当洛桑告诉唐荒自己怀孕的时候,唐荒白皙的面庞骤然变成土黄,而后咬紧牙关,没有再说一句话,然后,第二天,匆匆逃离了那座洛桑生长的城市……你知道,那种感觉很无助。就像,当初百般对她好的人,突然有一天都不约而同地拿出剪子对准她的心口。她的心即使刀枪不入,却也四分五裂了。心中深爱的人全都背离而去,没有捎上她,亦没有给她留下任何,心简直比万只蚂蚁撕咬还要难受……她母亲辞世的那一刻,她就知道,没什么值得她留恋了,包括你,沈若冰。她不再天真地相信爱,她更相信‘活着’带给她的刺激。她只身一人跑到了内蒙古,生下孩子,然后又不动声色地离开,把孩子留给了一对年过半百还没有孩子的蒙族夫妇。”
“若尕,何苦呢,何必让自己活在阴影里呢。”
“我过得很好。”
“是……吗……偌大的心,再也不能装下任何了吗?”
“你忘了吗,我没有心的,我早将心喂给了几只没心没肺的癞皮狗。”洛桑站起身来,温和的面庞如水一般波澜不惊,“沈若冰,我到站了,再见了。”她没有见到沈若冰飒飒泪下,沈若冰也没有听到她在下车后释然地大笑。
麻痹的心,活在有血有肉的躯壳里,总有一天会清醒的。洛桑再次选择离开,是冥天对她的指引,她已找到了生命的定位。沈若冰明白,只是不能接受。接受比预测难得多。
在洛桑问她,江曲与她是否定局之时,她没有反应过来这话里究竟是何隐喻。她不知所措地摇摇头,然后问洛桑,“你几时认识江曲?”洛桑不以为意地扯着嘴角笑,放荡不羁的姿态完全暴露,“我们是同类啊。一边都为着《次品》而兢兢业业,一边专心地念着自己的书……恩,你果然还是喜欢顾离?”她摇摇头,“那你对江曲有感觉?”她还是摇摇头。洛桑再笑,白皙的牙被烟熏得些许发黄,洁白的瓷砖无声无息中沾上了时间的污垢,“真有意思呀——一个是‘故离’,一个是‘将去’。沈若冰,你终究是一无所有啊,一无所有……”
沈若冰不能接受“江曲喜欢她”这个事实,就像不能接受洛桑再次离开一样。而生命的轨道是那样冗重而漫长,她试图改变轨迹,无动于衷的道路让不同的列车缓缓驶过。她不曾踏上任何一班车,却不得不走向远方。
沈若冰翻开茶几上那被尘埃封印的《次品》。那是一年前,在洛桑离开了一段时间后,她开始接触洛桑最喜欢的杂志、音乐、学术及植物。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她喜欢上一个叫“若尕”的作者。她记得她第一次看她的文章,那是夏天,温热的风温柔地摩挲着人的面庞,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给另一个陌生人。蝉在树上唱歌,日光大方地洒遍中国大地,树影斑驳。
这是一个太遗憾的年代。青春不再兵荒马乱,而是流逝在年轻人无日无夜的悲叹与痛惜中。彳亍行走在拥挤的大街。车水马龙,人们对于我的踟躇而聒噪不满。漫无目的的旅途,犹如发丝无尽地滋长,满是死结,满是岔路。
开始恍惚意识到迷失的自己已永远走不出迷宫。在某个带着微风的夏日午后,一群茕茕孑立的孩子一欢而散,各奔东西。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任何迷茫。游魂一般飘荡于尘世,卑劣的灵魂让我与灯红酒绿的世界和纸醉金迷的人们格格不入。
冗长的钟声摄人心扉。扪心自问,我并未珍惜过时光,却一昧地空叹:“白驹过隙,时光如同那道狭窄的缝,我们巨大的身躯掠过,浑然不知。岁月并未真正沉淀出什么,也从未认真淘漉过什么。它只是一味玩弄着我们那鲜血淋漓的心,即使千疮百孔,它也从未停歇。”这是一种偏执的疯狂。孤独感如黑暗一般汹涌来袭,无情地湮灭我。我有些恍惚地吻着枫叶上那未干的露水,没有味道,似一种无名的情绪,没有来源。
真的觉得自己是个简单又饱满的人。一瓶矿泉水就可以打发我,而一瓶矿泉水的卡路里能让我打发多少人或多少事却是个未知数。不,应该是不固定的数。
云卷云舒,闲适的日子遥不可及。严肃的文字面目狰狞地望向我,他们也需要安宁。行色匆匆,世间的一切声音浊糊地让我恐慌。诉说是释放情感的唯一出路,而我的周遭空空荡荡。世界荒芜成一片酷林,寄生虫爬满枝桠,蛀空的树根颓然倒塌在翠绿的落叶中,轰然一声,鸟儿的悲鸣充斥在纸醉金迷的欢乐中。
笔尖流淌,盛开出一朵又一朵寂寞的花。颓杞的屋檐滴落绵绵雨丝,啪嗒啪嗒,悠长的深巷隐没于尘世的纷扰中。雨,该停了。人,该长大了。
一直抗拒成长。蓝色的签字笔迹断断续续,颓然的气息散漫在冰冷的钢筋水泥之间。人已兀自分类,三六九等,一眼分明。虚伪的面具无处不在贩卖,人人都戴着拙劣的小丑面具来掩盖自己不可抑止的厌世情绪。
路遥知马力。千里马真是少得可怜。最终的结果大多路远马亡。这是从它们一出生就注定的命运,它们各自被赋予的天赋不同,它们的灵魂被灌入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优劣从那一刻划分开来,但这并不意味生命不对等。生命本是值得尊重的事,活着便是神圣,是一种使命,默然指引我们虔诚地沿着执着前进,宛若那苦行的朝圣者。
一直在思考僧侣是否放得下七情六欲。某一个夜里,星光璀璨,细薄的乌云覆盖满月之时,我狭长的眼睛捕捉到了一抹微光。那是被厚重的睫毛锁折射的带有灵性的泪光。七情,无非是对世态作出反应。六欲,无非是未对人生作出定位。这样一来,七情六欲的放开似乎情乎合理,是一个历经沧桑的人都能达成的事。
夏天吹过温热的风。拘谨的空气变得甘甜,犹若曾经覆盖我的唇那灼热的树叶。深吸一口,那气味深入到丹田中,很久很久才能完全摆脱我。我热爱着一切,同时亦憎恨着一切。气味的辛臭或甜腻全由心情摆布。我是凡人,有七情,亦有六欲,完全不能淡定宁泊,似鬼魅,有诉不尽的愁情,歌不停的哀曲。
不再厌恶夏天,不再厌恶离别。莫名地为毕业生感到庆幸,他们幸运地可以从往后的时光中分辨真情假意。
别离美好,夏日万岁。即使明日天崩地裂,此遭人生,应是不悔之举。毕竟流年不再,而青梅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