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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权志龙&前 ...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鬼迷心窍就找上了门。
大概是真的非常喜欢他,喜欢到即使世界崩塌,也无法阻止她一腔孤勇的地步。
浑浑噩噩地从泪水中苏醒,习惯性地想为他做丰盛美味的早饭,打开手机屏幕,才猛然想起。
对啊,他们已经分手了。
他们怎么就分手了呢?
虽然是他先感觉到厌倦,但也不是一直绅士地没有先提出分手吗,也许再坚持一下,就会出现转机呢?
别再自欺欺人了,滚烫的泪水没入喉间,有一点苦。
不爱就是不爱了,他不是她的良人,她比谁都要清楚。
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从始至终,都像是她的一场独角戏,既心酸,又好笑。
开始是由她主动,结束,也应该由她来结束吧。
第一次认识,是在酒吧。她第一次参加那样的聚会,灯红酒绿中穿着清凉的男女觥筹交错,她无所适从地一次次拒绝陌生男人的邀约和劝酒,最后好不容易借着上厕所的名义得以喘息片刻。
她听见身后有人撇嘴说她真是个无趣的人,张张口却不知道该反驳些什么,只好沮丧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脸。
镜子中的自己,有着一张漂亮的脸,眼神却一直局促不安地四处飘忽不定,像只受惊的小鹿。
她在她们学校大概是最不受欢迎的系花吧,虽然长得好看,但只要跟她相处的男孩子都会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宋恩惠?漂亮是漂亮,太无趣了,没有兴趣。
我是真的很无趣吗?
她不甘地咬着下唇,明明是为了努力融入宿舍生活来的酒吧,但身边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就差没把她拆之入腹了。
真可怕。
失魂落魄地走出洗手间,却被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邪笑着一把扯住了手腕。“美女,介意陪我喝杯酒吗?”
她受惊地后退一步,却怎么也挣不开,对方带茧的手指正摩挲着她的手腕,灯光下一口黄牙发出一连串令人作呕的狞笑。
她只能用泪眼婆娑的眼神望向朋友,希望她能看出她的窘迫挺身而出,她的“好闺蜜”却只是懒洋洋地坐在一个男人的怀中,笑意盈盈地朝她挥挥手,似乎在说着:玩得愉快。
拉拉扯扯之际,一双有力修长的手横在了他们之间。
“强迫一个淑女喝酒,不觉得有些过份吗?”
温润清凉的声线,摇曳的灯光下宋恩惠看不清来人的脸,压低的帽檐下面是瘦削而漂亮的下巴曲线,熠熠生辉的十字架耳钉耀眼而优雅,休闲却不失风度的衬衫衬托出漂亮修长的身材曲线。
是个很帅气的男子。
她心想,低垂的脸禁不住有几分滚烫。
搭讪男骂骂咧咧着就想上前挑衅,男人却只是轻蔑地笑了笑,一把抓起她的手腕跑出了酒吧,慌乱中只记得她偷偷抬眼望了一眼对方,他有着很漂亮很深邃的眸子,缱绻而深情,像浩瀚的星河。
江边的夏风有几分腥甜,“小姑娘不要自己跑来这种地方了,不好玩的。”他半开玩笑地敲了一下她的头,长辈一样告诫道,“特别是像你这样好看的小姑娘。”
她脸红着道谢。“对不起,今天的事,谢谢了。”
他不甚在意地转身摆手,茫茫夜色中又钻进了震耳欲聋的酒吧,她复杂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如果她也有这样帅气潇洒的男朋友。
她就不再是那样无趣的人了吧。
自然,她后来成功了。
一切始于设计。
她发现他经常会打扮严实在小区门口一边听歌一边遛狗,那个小区安保很严,很多艺人都选择在那里居住,也不知道他是想遇到谁还是单纯喜欢那里的风景,总是那样有空就从小区走到YG又从YG走回来,乐此不疲,有时饿了就会在烧饼店买个鸡蛋烧饼,心情好时会跟老板聊上几句。
很富有生活气息。
她越了解他多一点,就越想拥有。
她故意也去买了一只毛茸茸的泰迪,每天算着时间从那里路过,有时看看书,有时跑跑步,但总能遇见他。
招呼是她先打的,告白是她先说的,连接吻,也是她主动的。
她多年挚交总说他们之间差距太大,根本不可能长久,死党也说权志龙对她的事情漠不关心,行踪更是飘忽不定,根本不是真的在意她。
她那段时间什么都听不进去,一心一意只扑在他身上,每天六七点起床为他熬粥做早餐,学习烹饪家务时不时到他的公寓为他打扫,教他如何养花泡茶陶冶情操,似乎两人就会这样一直细水长流,相依相守。
假的,都是假的。
他喜欢温柔善良的女子,她就努力去做一个温婉的贤妻良母,但最后,他不也是厌倦了她的温顺服从?
她永远忘不了分手那天,他疲倦地揉着太阳穴,清淡地笑道。“……结束吗?那也好,我也厌倦了。……你以后稍微有点主见吧,这样把生活重心都放在一个人身上,对方会很有负担的。”
他说他喜欢洒脱个性,像猫一样的女子,她就学着给他讲笑话逗他开心,他敷衍地笑了几声就戛然而止,好几次她都听到他小声地呢喃道。
“……奇怪,怎么别人说俏皮话就不觉得有趣呢。”
她知道他不是个好伴侣,对女友忽冷忽热,生活方式也很糟糕,交友更是随心所欲,更重要的是。
他有一个心心念念的人。
她一开始就知道。
虽然他定期会清理浏览痕迹,但好几次她在厨房做菜时都瞥见他躲在卧室偷偷地看那人的表演,明明只是摇摇晃晃的饭拍,明明只是两三分钟的时长,他都能看得津津有味,甘之若饴。
透过他她才知道,什么叫。
喜欢就是放肆,爱就是克制。
他掩盖的真的很好,这么多年来,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放下,没事人一样演出聚会,结交新的女朋友,专注于创作,甚至在歌词中也完全看不到她的半点痕迹。
只是偶尔会幼稚地打开旧手机,给一个没有在使用的空号发长长的,写满心情的短信。
但她知道,她就横在他俩之间,宋恩惠过不去,权志龙也不迈出来。
她还知道他有个前女友,叫乐陵,是个很聪明很执着的女人,权志龙讲起她的时候,满眼都是笑意。
他应该曾经很喜欢她,甚至现在说起也满是美好回忆,但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像宋恩惠和权志龙。
乐陵一开始只是个饭,凭借着锲而不舍的精神,一次又一次地给他ins留言,接机的时候一声不吭寸步不离地跟在他的身后,像个私生饭一样疯狂地追查他的行程,在他去的饭店门口蹲守,在他家门前吹泡泡。
努力是全世界最不会背叛你的东西,当乐陵被权志龙扣住手腕恶狠狠地问“你到底想怎么样”的时候,她就知道她成功一半了。
她努力地微笑着,像一朵永不低头的向日葵。
“我在争取做你女朋友啊,我这么漂亮可爱,不会招你烦的,你觉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他放开她的手,眉眼冷峻道。“走。”
他脾气还不错,居然没有说“滚”。
她坚持不懈地追上去,笑眯眯背手道。“你很久没交过女朋友了,不寂寞吗?我只是喜欢你,不介意你的陈年往事,也不参与你的未来,各取所需,不行吗?”
后来证明她的话都是骗人的,她介意他的过去,更想参与他的未来。
她知道他每天工作完喜欢喝一瓶牛奶,刷一个人的ins时会小心翼翼地不被别人发现,看电视看到某个人会立刻转台,没有人的时候又会偷偷打开回放若无其事地看一遍。
她说她后悔了,原来她不喜欢活在别人的阴影之下,两人平心静气商量了很久,决定和平分手。
宋恩惠很羡慕乐陵这样的人,说爱就爱,说不爱就不爱,正如一天一天歌词中所说。
“离开时请不要回头
以后活着也不要再找我
因为爱你没有一丝悔意
所以请带着美好的回忆离去
…… ”
只是她想不通,像乐陵那样聪明洒脱的女子都无法媲美的,到底是有多好的女子?
直到看到苏灿的演出,骄傲惊艳得令人移不开目光,综艺里的她却是率真自然,丝毫不会矫揉造作。
这样的女孩,会有不喜欢呢?
不甘心和痛苦仍在如万蚁钻心煎熬着她,所以她来了。
最后一次了,权志龙,从此以后,天涯海角,你我再无瓜葛。
——————————————————————
“……你要讲的就这些?”苏灿把烤肉扔进嘴里,“清楚了,我会转达他的。See U.”
宋恩惠有些失望地垂下脸,漂亮的长直发披散在背后。
“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em,应该要说啥呢?她把饭盒放进袋子里,应该还有几块肉,味道还真不错呢。
想着她抬起头笑道。“你用的哪家的大酱啊?”
看到对方羞愤欲哭的表情,苏灿忍不住哈哈大笑。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想问啥。前女友的事情,我不问,相信他也没有兴趣讲:谁还没有个前任,对吧?谢谢你今天给我八卦了这么多,我听着还蛮逗的,哈哈。……既然分开了,就不要回头,天底下的适合你的多了去了,是吧?也不早了,回去睡吧,各找各妈,bye。”
苏灿走出几步又倒了回来,“加个电话号码吧,那个大酱,真的挺好吃的。”
本章应配合BigBang的“没意思”观看。
我每次都是写完才发现歌词特别契合hhhh
晋江终于不抽了!!等得好辛苦QAQ
不求评论了,认命2333
可能我就是评论绝缘体吧~
所有给我评论过的都是小天使啊w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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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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