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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义之心》——论功利主义与绝对道德的界限 ...

  •   在每日忙乱的生活中读《正义之心》算不得是一种消遣。但尽管我们可以拒绝去问正义是什么含义,以及良善生活的本质是什么,但无法逃避的是,我们一直生活在对这些问题的某种回答中。而重大的道德问题从来不是黑白分明的。

      桑德尔在《公正:如何做最好》的讲座里提出了以结果为导向的功利主义和绝对道德主义。然而,道德不是单一化的,公正更多是人类在各种力量冲突中相互妥协而达成的规则共识。所以,《正义之心》进一步分出了道德矩阵的五大基础,即关爱与伤害,公平与欺骗,忠诚与背叛,权威与颠覆,圣洁与堕落。

      所以,让我们回到著名的“电车困境”案例中。以伤害一人来帮助或者拯救数人的做法是否能得到群体中大多数的支持,不单单如功利主义所说,只取决于我们的行为对外界产生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其是否违背了上述的道德基础。

      比如说,六个病人被送进医院,一个严重受伤,其中五个伤势稍轻。如果花一整天照顾那个严重受伤的病人,剩下五个患者都会死去。大多数人会选择挽救那五个人,不仅仅因为五条生命比一条更重要,也因为即使可能造成伤害的后果,此刻选择的动机都是出于关爱。那么,可不可以牺牲旁边打盹的健康人,用他的器官和性命去挽救这五名患者呢?这一点点差别改变了大多数人的选择。

      为什么会如此?为什么普世道德认为,人不该心存恶念,即使为了做好事也不行?为什么谋杀绝对错误,就算这个谋杀满足程序正义,也经过了被害人的同意?是不是因为被害者也有某些权利
      ?如果是这个原因,那么这些权利从何而生?如果不是来自较大群体的福祉,效用或者幸福?

      道德基础为功利主义定下了标准,同时也为道德绝对主义设置了界限。圣经上说,“人若失去了生命,赚得全世界又如何?”但在现实中,如果我们把个体生命的定价等同与整个世界,那也无法操作了。在盎格鲁-撒克逊的刑法演进史中,也有因着身份高低贵贱而得出不同的人命债。例如国王的命要一千三百镑,六倍与领主,但大主教之命贵于国王。为什么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平呢?因为法律规范通过降低报复的程度,减少了一报还一报的私斗所造成的持续不断的伤害。这就是文明的开端。

      前三个道德基础(关爱与伤害,公平与欺骗,忠诚与背叛)更为普世性,而后两个(权威与颠覆,圣洁与堕落)则会因文化背景不同而产生极大的差异。比如说,一个艺术家如果把耶稣像放置在粪堆里,这样的创作自由是否应该放在博物馆里向公众展览。而如果我们把雕像换成某些人心中的“神”,例如马丁路德金或者某些国家的领导人,之前那些高喊着查理周刊有创作自由的人,是否也会同样愤怒的游/行?(1)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完全不同的道德基础产生呢?这如同《行尸走肉》里所展示的一样。人和人的冲突不仅在资源上,往往也在意识形态上。因为世界是复杂的,我们的行为会对外界产生影响,但直觉也规定出许多明确的责任和权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正义之心》——论功利主义与绝对道德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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