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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瞳·番外篇 前传Ⅰ·桃夭传 ...

  •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木格子的窗子将明亮的阳光分割成一格一格的影子,我面无表情地愣坐着,发呆,阳光下的一切都清晰得要命。就连那细微的尘埃都难逃我的眼睛。
      “公主殿下,陛下传您去后花园进膳。”一个陌生的小侍女怯怯地对我说。“焚香,沐浴,更衣。”我眨了眨眼,有些奇怪,父王大清早就传我是做什么呀?但我并没有多说话,而是安静地走进了浴室,换上了一件极为艳丽的红色长裙。“桃花?”我喃喃地说,“又到春天了呢……”
      当我来到后花园时,父王他们已经在吃了。二哥向我招招手,示意我赶快过来。“小女桃夭向父王请安!”我轻轻地说。父王转过身,这才注意到了我。“桃夭啊,你来了,不错不错。”他乐呵呵地说,顺带又饮了一口酒。我笔直地站着,直视父王,眼角却不经意瞥到一个正在一边喝酒的白衣青年。素白的长衫上绣着隐隐约约的暗纹,看不清,实在太模糊。
      “桃夭,你坐吧。”父王将那一口烈酒慢慢吞咽下去才对我说话。“是,小女遵命。”我看见二哥和父王对了一下眼神,什么意思?我皱皱眉,总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呢。“妹子,这位是咱们东洛国第一富商衡毓先生。”二哥冲我指了指白衣青年,介绍道。“衡毓先生好。”我淡淡地笑了,眼睛却一直盯着手中的墨玉杯,没有看他。“啊,小王爷过奖了,在下的财力区区,不值一提。公主殿下也真是太客气了,衡毓敬殿下一杯,请!”他端起杯子,恭敬地一举,先喝光了酒。我机械地品了一小口酒,心中对他原先的好感荡然无存,只是越发厌恶他了,厌恶他标准模式化的客套寒暄,厌恶他标准模式化的微笑,厌恶他标准模式化的眼神,甚至厌恶他那件美丽的白色长衣。
      “桃夭,你今年有多大了?”父王瞄着我们,问道。“十六有余。”我轻轻地说。“也该是一个女孩子出嫁的年龄了。桃夭,父王心中已有一乘龙快婿,就不知你可满意?”他半眯着眼,老成地说。“父王英明,怎需小女定夺?儿女情事,父母之言,当然是全听父王的了。”我挤出了一脸乖巧的笑,心中却被震得隐隐的痛,就这样,要把我,嫁出去了吗……“呵呵,那就好,父王就怕你将来怪罪呢!”父王嘶哑的笑声在我的心里疯狂地割着,划出一道道杂乱无章的伤口。“怎么会呢?”我终于抬起头,俏皮地笑着说。“嗯,那你看这位衡毓先生如何?”“温文儒雅,大气中不失风度,是位优秀的人。”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些,但是,天啊,我要嫁给这个衡毓?我不要啊!“看来父王并没有看错人啊,哈哈。桃夭,让你嫁给衡毓先生可没亏待你吧!”我脸色苍白,差点就从石凳上跌坐下来,衡毓扶了我一把,看了我一眼,笑了。不知这一切是否让父王尽收眼底,总之他站起来,说道:“那就这么定了,下个月二十八,举行成亲仪式。”接着便快步走了去,头也不回。我向二哥福了一福,也跟着起身要走。临行前,我又特地看了衡毓一眼,正巧他也站了起来,我只能看到他的上身,看不到他的脸。哦,白衣上的暗纹是星星的图案呀。
      我在小径上慢慢地移动着,心里乱得很,突然觉得手中有些异样的感觉,展开一看,掌中竟是一个小小的纸团。“什么呀?”我小声地念起来,“一个时辰后,西南角门见。衡……衡毓……”
      人类有三种感情,是连神明都难以控制的:一是爱,二是恨,三是好奇。虽说我挺讨厌那个衡毓的,可我终究还是抗不过好奇心的折磨。一个时辰后我就真去了西南角门,不过,迟了半个时辰。
      当我到时,他早已在那儿了。“公主殿下。”他对我行了一个礼,笑眯眯的。“你来找我干什么?”我冷冰冰地直奔主题。“殿下,看起来,很讨厌,小民?”他转了转眼珠,狡黠地说。“没错,你到底有什么事,快说。”我不悦地白了他一眼。“好吧,殿下出过宫没有?”“没有。”我老老实实地答道。“殿下想不想出宫?”他温柔地问。“你能带我出宫?”我敏锐地捕捉到了他话里的更深一层含意。“能。”他笑了笑,招招手,示意我跟他走。只见门边的侍卫正要拦住我们时,他不紧不慢地从怀里掏出一块黄澄澄的金牌,侍卫们见了立即放了我们,准许通行。我又惊又喜,赶忙跑到他的身边,扯扯他宽大的袖子,有些激动地问:“那是什么东西啊,这么厉害!”“是小王爷给我的‘放行牌’,准许我随意进出宫的。”他放慢了步子,好让我跟上他。“我二哥?”“嗯。”
      “那我们去哪儿?”不知不觉,我对他的敌意渐渐消退了许多。“请跟我来,您会知道的。”
      我睁着眼睛,睁得大大的,左看看,右看看,恨不得把这世上的所有新鲜玩意都看个遍,差点都把衡毓跟丢了。走了好久,周围的景色越来越荒凉了,我不禁有些胆寒。“衡毓,衡于,这是哪儿呀?”我小声地问。“委屈殿下,请先就地一坐。”他带我站到了一个小小的丘岭上。“不要叫我‘殿下’!”我边叫边坐下。“那就‘公主’?”他和气地说。“也不行,就叫我‘桃夭’!”我有些耍赖地说。“好,好,就叫‘桃夭’,行了吧?”他又笑了,我这才发现衡毓笑起来其实是很好看的。明亮有神的眼睛眯成了细细的一道缝,略显苍白的脸上也多少有了些血色,墨绿色的头发因为身体颤动的关系也一抖一抖的,不时还发出几声孩童般“吃吃”的笑声。
      “桃夭,你看好了哦。”“哦,好的。”我应了一声,只见他顺手从地上摘了一根芦苇茎,放至唇边,低低地吹了起来。只听得那只小小的芦笛在衡毓唇上竟走出了高低变幻,大小不同的声音,我身边的众多蘩草的顶部向被风吹散了一般,竟都随着乐音慢悠悠的飘上了天空,白白的毛绒绒的草尖儿就那样在空中飞跃,旋转,升腾,降落,一瞬间美得让我连一句溢美之词都说不出来。
      “怎么样,漂亮吗?”衡毓停止了吹笛,和我并排坐在了地上,像个可爱的幼畜一样抱着膝眨着眼睛开心地问我。“漂亮,漂亮,好漂亮!”我一激灵,差点连话都说不好了,“我还要看,我还要再看一次!”“不行了哦,要再看一次就太晚了,该回宫啰!”他好脾气地把我拉起来。“那我以后还要看!”“好啊。”衡毓这次笑得连笑纹都出来了。
      晚上回了宫,我的贴身侍女小茜一边替我摘取繁重的头饰,一边奇怪地问:“咦,公主,怪了,我明明都替你卸了妆啊,怎么脸上还是这么红呢?真是怪了……”我吓了一跳,手往脸上一摸,妈呀,好烫!我抬起头瞅了一眼镜子,又迅速把眼神收了回来。天,那个满面绯红的人真的是我这个平常冷冷的桃夭公主么?我脑子里很快地闪过了一个白色的清秀俊影,同步地,我的心也重重地漏跳了一拍……
      转眼,就到了我大喜的日子了。我带着沉沉的玭冠,穿着无数层鲜红的衣裳,听者大殿内吵闹不堪的声音,心里越发不踏实了,连走路都是一步晃三晃的,没个人扶着,连挪一步都困难。等到了大殿,我简直都快要哭出来了。我跟着喜娘,一步一步地捱到了大殿中央。突然一只宽厚温暖的手握住了我有些冰凉的小手。是衡毓!我抬头一看,是他,是他,真的是他!他低下头对我浅浅地一笑,俯身在我耳边小声说道:“不要怕,有我呢。”“嗯!”我狠狠地点了几下头。
      第二天一大早,小茜给我端来了一碗粥。“这是什么?”我不太想吃粥啊。“这是蘩草粥哦。”衡毓在一边替小茜解释道。“真的吗?就是那个会飞的草?”我很惊讶。“对呀。”“那我要吃!”我一把接过碗,有些急不可耐。人类有三种感情,是连神明都难以控制的:一是爱,二是恨,三是好奇。
      中午,蘋草饭;晚上,薤菜饭;第三天早上,香薷饼……
      “衡毓!我受够了!你给我出来!”一年后,一位身穿妃色长裙的美丽少妇面目狰狞地在门外喊着。“管家,让她进来吧……”内屋里,一个男声懒懒地响起。“是。”管家这才挥挥手,示意奴仆们让开放我进去。是的,那位身穿妃色长裙却面目狰狞的美丽少妇就是我,曾经的桃夭公主,现在的衡毓夫人。
      “衡毓,我只想问你,你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一丁点儿?”“没有。”他干脆地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不过这次笑的对象不是我,而是他怀里搂着的一名紫衫少女。“一点都没有?”“一点都没有。”“那你为什么会要娶我?我受够了!你知道吗?你自从新婚那一日起,何时再入过我的房?你不跟我说话,不看我一眼,但在外面却装得是多么亲热啊!现在更是变本加厉了,把我从内屋赶到了外屋!最难以忍受的是,你天天只给我们吃野菜!我原先只觉得好玩,倒还新鲜,可天天如此,天天如此啊!光我就算了,可你对月儿也是这样,对月儿也是这样啊!”我的泪水一点一滴地打在怀抱中那个面黄肌瘦的婴孩的脸上。
      “这只能怪你自己命不好。”他无情地喝了口酒,说,“谁叫你父兄为了巩固江山,不惜利用联姻的方式得到我大把大把的财政支援?正好我也需要一个不错的靠山,这才同意了。你说我怎会喜欢上你,对你好?至于袖月嘛,她是我亲生骨肉,倒真是挺可怜的……这样吧,只要你死了,将我和你父兄之间唯一的那点羁绊给除去了,袖月就由我亲手抚养,保证她一生平平安安,幸福快乐,如何?”他坏坏地笑了。“好的。”我木木地抹干了眼泪,将怀中的婴儿交给老管家,“很好,那么马上管家你给我点几个精明的人来把桃夭公主投入井中,这样就能说是她失足掉入了井中,与我们就无多大关系了。”“算了吧。”这话却是出自紫衫少女之口,“衡毓大人,我溱洧原先是桃夭公主屋里的一个小丫头,公主待我不薄,好歹主仆一场,您就放了她一马吧!”衡毓想了一会才说:“好吧,看在溱洧的面子上,我放你一马。来人啊,把桃夭公主关入幻舞阁,永世不得放出!”“是!”上来几个仆从想要扣住我的手把我押走。“不用了,我自己走。”我冷傲地瞥了他们一眼。就在那一瞥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白色的长袍上现在绣满了月亮的图案。
      人类有三种感情,是连神明都难以控制的:一是爱,二是恨,三是好奇。一株山碧桃从山里被移植到庭院后,再回到山里就活不下去了,所以被移植后的山碧桃是无论如何也回不到山里去了。

      【完】
      2007.2

  • 作者有话要说:  跋
      我很喜欢桃夭,敢爱敢恨,我敬佩一个敢爱敢恨的人,因为我做不到那么勇敢。
      我更喜欢衡毓。我从不觉得他做的有什么错,为自己,就不对么?那个人能做到不自私?他很真,至少比我真,比我们中间的很多人真。
      说实话,到最后,连我都不知道衡毓到底是否喜欢过桃夭了。可我执着地认为,他一定很喜欢桃夭,一辈子一辈子都那么喜欢那个爱穿红衣的小公主。不然他不会对桃夭那么好,不然他不会对一个公主展露出自己温情的另一面。他之所以一直在逃桃夭,是因为他一直想要保护桃夭啊,他不希望这个单纯、美好的被卷入他的政治阴谋中。他是那么那么地喜欢桃夭,以至于最后无怨无悔地死在了她的手里。而桃夭,也是一直很爱很爱他,但也很恨很恨他。
      有一个小细节,就是衡毓的白衣图案。先是星星,再是月亮,最后在本传里就会变成太阳,这也预示着衡毓的野心在一步一步增大。
      对于桃夭和衡毓,我的记忆就定格在了蘩草漫天飞的那个明媚午后……
      最后,仅以此歌献给我的红衣小公主——桃夭。
    黑暗里,一只不起眼的白蚁
    一阵不经意的空虚
    一次早就成为习惯的叹息
    眼神那么熟悉,提醒我要提早预习
    我以为不必在意
    冷藏的胸口里,有什么伤害经不起
    它,安静地站在那里,冷漠安静的表情
    一口一口,偷偷在扩大我的记忆
    防备已经来不及,冰雪慢慢已经累积
    原来回忆不是锁上就能忘记
    不放弃,一只恶梦里的白蚁
    一场不可能的胜利
    一股快要令我窒息的空气
    伤口那么清晰,原来不曾产生抗体
    我以为早就过去,稍微疏于练习
    竟然又让我决了堤
    它,吞噬了我的外衣,露出真实的表情
    一口一口,独自在品尝我的记忆……
    ——梁咏琪《白蚁》
    悲伤的歌
    上辈子的荣耀
    这辈子为你弃掉
    上辈子的幸福
    这辈子为你放掉
    上辈子的我
    这辈子脱胎换骨
    只为你
    为你的骄傲
    上辈子的快乐
    这辈子为你忘掉
    上辈子的痛苦
    这辈子为你承受不逃
    只为你
    为了你
    让你拥有你的骄傲
    你的骄傲
    我的心
    我的泪
    血染过的痕迹
    为了你
    为了爱
    又有什么不可做呢?
    愚蠢、可怜、妥协
    为了你
    我只有妥协
    再悲伤的情歌
    在我耳中
    都只不过是最普通的小情歌
    伤痕爱恋
    血色的爱恋
    终究抵不过时间
    抵不过一切
    这最后的爱
    这最后的泪
    这最后的最后的我的心愿
    不过是
    为你
    唱一首
    最伤心最伤心
    最伤心最伤心的
    我们的
    情歌
    我们的
    情歌
    谨以此歌献给《桃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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