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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art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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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年关,游戏公司为了抢夺庞大的潜在客户市场,都力求快准狠地甩出亮瞎人眼的活动宣传以吸引新老玩家,当第三份策划被郑书宇婉转地批示“缺乏创意性”时,我的脑袋开始隐隐作痛,内心已经控制不住阴暗地腹诽,郑书宇该不是在叶琳琅那处处吃瘪,所以才对我恨屋及乌公报私仇吧?
叶琳琅说有家新开的特色餐厅,约我试菜。说起来,她曾经在大三时说过,将来要找一份吃喝玩乐的工作,后来大学毕业,她进了一家杂志社做栏目编辑,而她主持的栏目就是推荐各种特色又小资的生活消费,言简意赅了说,就是自己先吃喝玩乐,再把自己觉得特别好的,推荐给别人。
我回叶琳琅,晚上见。挂了电话后转身去了郑书宇办公室。
晚上我刚享受完康师傅的海鲜大餐,叶琳琅的夺命连环call就杀到了,“林!艾!微!你给我解释下今晚的情况!”分贝高飙到了100,我哭丧着脸,耳朵不可承受之痛啊。
我说:“淡定,淡定。你忘了那天我跟你说的话了?幸福在身边,千万要把握呀。”我当然不会说,为了我第四份策划顺利过关,我只好卖友求荣牺牲你的色相了。
叶琳琅不屈不挠地在电话那头嘶吼,最后在她“你快给我滚出来”的咆哮声中,我顶着寒风瑟瑟站在“红馆”门口。
叶琳琅一看到我,就冲上来掐我,边掐边吼:“让你多事让你多事……”
我想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可能会误以为我抢了她男人。其实,我只是约了郑书宇共进晚餐以增进上下属感情,但郑书宇最后见到的,是叶琳琅,而已……
红馆是一家清吧,老板是个80后的抽象主义派文艺男青年,叫周迪,是我们的师兄。说来,我们的相识还是拜唐妙所赐。我们大二那会,他是中国语言文学系的研一生,长得特有艺术家的范儿,有点长的头发编成一撮撮的小麻花束在脑后,戴着一副黑框的大眼镜,下巴上永远是刮不干净的胡茬,据说他的画特别有灵魂,还有巴勃罗·鲁伊斯·毕加索再世之称,所以别看该仁兄扮相鬼哭神嚎,却是女生寝室夜谈会的必备话题人物之一。有一次学校办了画展,展出的大多是本校生在各大比赛中得奖作品,我和叶琳琅唐妙也去了,唐妙在看到一副名为《无言》的黑白画作后,感叹道:好画!有一股淡淡的不可言喻的伤感。当场被震惊到的,除了我和叶琳琅外,还有一干不甚了了的群众,包括那位毕加索再世的师兄,而那副透着股淡淡忧伤的作品署着Andy-Chou——周迪的大名。回到寝室我百度了一下毕加索,恍然大悟,果然是抽象派大师风范。犹记得当时一位舍友声情并茂做花痴状说:他傲然独行于世间,只为寻找他心中的子期,相知相许……我很怀疑,这位同学是不是误会了钟子期先生的性别,而也许,就是那时,唐妙已然成了这位傲然独行的师兄心中的“钟子期”,再后来,这位倍受青睐的画家不知怎的就投笔从商了。
唐妙为了要上台唱歌,用近乎蛮夷的手段胁迫周迪。周迪那颗姓司马的心,恐怕只有唐妙不知道,所以最后她取得压倒性的胜利一点也不意外。
唐妙唱了两首歌,一首艾薇儿的《When You’re Gone》,一首梁静茹的《偶阵雨》。唱得她心里舒畅了才满足地走回来,周迪痛心疾首地说:“客人都被你吓跑了。”
唐妙凉凉地飞两记眼刀给他:“就你这破店儿本来就没生意,说不定姐姐我献唱还能让你客似云来见证奇迹呢。”
其实,唐妙的歌唱得是真的好,唱得我心里都微微泛酸。谁的青春没有浅浅的淤青,谁的伤心能不留胎记,谁的一见钟情不刻骨铭心。
凌晨2点,周迪开车送我们回家,因为三人的住处分各一方,后来商量了下,一致决定去叶琳琅那凑合一晚。
说是凑合,其实一点都不算,那床,是Queen Size。叶琳琅这个白富美占着自己老爹有钱,炫富的事从来都没少干。
我们挤在床上,突然就像回到了大学时,我们三个人挤坐在一张小板床上,聊着各自喜欢的歌,喜欢的食物,喜欢的人,还有那些满怀羞涩的初恋,暗恋……
唐妙问叶琳琅:“哎,郑书宇到底哪点儿不招你待见了?好歹人家也是一蓝筹股啊,就被你这么一白眼狼耽误了。”
叶琳琅反唇相讥:“切,周迪那白痴喜欢个缺心眼儿的,也算他活该倒霉。”
于是我总结道:“得不到的永远在叫嚣,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然后,无疑我是被蹂躏的那个,毕竟双拳难敌八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