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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回眸 重逢在十年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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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嫌弃你的女伴有多么的胖,有多么的不爱漂亮,有多么的爱花钞票。你若嫌弃,只能证明你不够爱她,若是真心实意,没有体重,魅力和花费的界限。不要嫌弃你的男伴有多么抠门,有多么懒蛋,不愿意为他洗衣做饭。你若嫌弃,只能证明你不够爱他,若是刻骨铭心,你会愿意为他省钱,愿意为他洗衣做饭,倾其一生。婚姻不是追求得到了什么,而是付出了什么,如果双方都是这样,则是白头偕老,倘若有一方做不到,也会天各一方。
-------------------------------题记
没走几步,我却突然被人从后面紧紧的抱住,我吓了一跳,拼命的挣扎想要挣脱,却听得岳伟熟悉的声音从耳后传来:“就让我抱一会好不好,就一会,以后我永远都没有这种机会了。”
我停止了挣扎,静静的站着,不说话也不动,就那么站着。过了一会,紧箍着我的力量消失了,岳伟的声音再次传来,“谢谢,我走了,自己保重,再见!”
脚步渐行渐远,我慢慢的回过身来,看着岳伟的身影渐渐消失在人群中,再见了,我的过去。我曾经以为一直干枯的湖水今年充瀛起来,我以为我这棵桃树今年开了桃花,如今,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都离我而去,走的那么干脆,那么决绝,没有犹豫,没有回头。就剩下我一个人,在风中战栗,在风中凋零。我竟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孤独,一样害怕。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世界,一个孤独的空间。不,我是去了另外一个孤独的世界,比之前那个更荒芜,更凄凉,更无助。我环抱着双腿,蹲在了路边,为什么,为什么岳伟的离开也让我这么失落,难道,难道我也喜欢上了岳伟?不。不可能,我摇着头否认了这个想法,今天我看到了凯枫的近期状态,还没由来的心痛,我怎么可能会同时爱上两个人呢?绝不可能,或许我接受不了的只是岳伟突如其来的离开罢了!!
我蹲在路边良久,突然感觉有些冷,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才想起要回家了,这么冷的深秋。我站了起来,头有些晕,双眼发黑。我扶着墙,闭上眼,过了好些时候,才缓过劲来,慢慢走回家里。
那日岳伟离开以后,竟真的再也没有来过一次信息,也再也没有来过一次电话。就像凯枫一样,仿佛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而我的事业,却莫名其妙的发生了一个转折。我不知道这算是好事还是坏事,营销部那边居然把我调了过去。我很奇怪这是一个怎样的人事调动,我第一专业不对路,第二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第三也和他们经理没有什么交情。不对,我和他们经理有个交情,那个秘书是我帮他招聘的,还是在……不想,说过不想他……但是他们经理我从来无缘一见啊!虽然是那个什么四少爷之一。为什么要把我调过去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大大的好处就是,营销部的工作要比我们那人事部工资高多了。到了那边才知道,这调动命令果然是杨怀谦下的,因为营销部这边销售内勤有个生孩子休产假去了,工作忙不过来,于是请示了远在异国他乡的杨经理,杨经理一声令下,我就从那边到这边了,只是奇怪怎么公司那么多人,怎么单单选择了我,后来想想,大概这杨怀谦打入了公司,就没在公司呆几天,除了他们部门那些人,除了那些上层领导,估计也就记得我这一个人了。内勤这工作倒是真不错,也不用跑业务,只是在总部呆着帮他们处理后续工作,还能跟着他们分提成。乐的我看着我以前部门同事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不能自已。
适应新的工作,很是需要一番心力,也幸亏有工作要忙,让我忘了感情上的痛苦。算是继岳伟之后,第二剂疗伤药了。
转眼又到了聚会的日子,二哥问我去不去,若是去便陪我。白筱浅也意外的邀请我过去。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过去,不过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聚会大约已经过了一半。
照例又是我们三个人坐在一处聊天,很奇怪,他们两个居然舍得了大好聚会都来陪我。问题是说是来陪我,却没陪我说多少话。只是二哥问了问我岳伟怎么没来。我说他本也不是会员,上次是白筱浅的面子罢了。二哥便没再问。至于凯枫,似乎两人都有一个默契,这次只字未提。然后,两人便激烈的探讨起来,不对,我怎么感觉我好像被晾在了一边,他们都那么积极的招呼我来,不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正天马行空的想着,突然在人群中无意瞥见一张脸,一张熟悉的的刻在我心中的脸,一个被我几乎遗忘了十年的脸。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十多年以后,这张脸重回我的视线,而我居然如当年一般,心砰砰跳的厉害。
“你们聊,我去趟洗手间!”说罢,我放下杯子,边冲向了洗手间。我知道,现在的我必须躲起来,缓和一下自己狂跳不止的心。我不知道他看到我没有,反正我确定我看到的是他,虽然只有那么简单的一眼,我就已经确定,我绝对没有认错人,也绝对不会认错人。
十年了,他还是那个样子,酷酷的冷冷的。虽然并不是什么帅哥,却是可以让人从人群中一眼就发现的男人。那时的他,虽不多话,却每每语出惊人。那时的他,虽然从不显摆,却常常鹤立鸡群。只是不知道现在的他是否还跟以前一样,但我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的他少了当年校园中的那种天地不怕的桀骜不驯,多了几分社会摸爬滚打的老练成熟,唯一不变的还是在我看见他那一秒的瞬间,让我的心狂乱不已。
如果说暗恋也是一次恋爱,那么他就是我的初恋。我和他高中三年同桌,那时候的我,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个在别人眼里的书呆子,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那种人,而他家世好,脾气好,人缘好,是我们女生中的梦中情人,传说他情人节收到的巧克力可以转手当做库存卖出去,折去买花送人的钱绝对有赚不赔。(其实他家世好也是别人说的,究竟多好,我竟真的不知道)那时候的我们,一群风一样的青年,热情激昂,可是我,却是不起眼的丑小鸭,除了每次发成绩的时候会被老师当做好孩子骄傲一番。
大概老师也觉得我和他是完全两个世界的人,就算这个世界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他也不会是亚当,我更不会是夏娃。所以,三年来,我和他的同桌关系从来没有改变过,就连最后一次为了高考,老师把所有男女同桌的都拆开了,唯独留下我和他。可是老师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凡是女孩都喜欢魅力十足的男人,凡是男人都喜欢美丽动人的女人。我是女人,一个普通的女人,而他是一个被女生捧在手心的男人,所以毫无意外的是,我喜欢他,默默的,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甚至没有和他说过几句话,而这份感情,随着高考的结束就这样被我压在了心底,这七八年来,从来没有想起过。
有人说,初恋是最难让人忘却的,今天我才知道,尽管七年时间已过,可是那种初恋的悸动,在我看见他一瞬间的片刻,居然能让我瞬间燃烧了小宇宙。所以我逃开了,我怕那两位会看出什么端倪这件事,我甚至两位哥哥都从来没说过,那我今天不知道该如何向他们解释。我更害怕他也认出我,如果上来同我说话,我会脸红,我会结巴,我不知道我会什么反应,毕竟这件事情太过突然,我必须让自己冷静一下,何况是在这种环境之下,虽然我自己没有什么逾越的想法,可我不担保自己做出什么丢人的举动,所以,我坚决的逃跑了。对了,忘了说了,我的这个中学同学叫做杨阳。
就这样,我一个人躲在厕所里待了好久,可是总这样待着总不是个事,只好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装着没事人一样走了出来。刚走到大厅,就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而他似乎也看见了我,我的脸瞬间火辣辣的燃烧起来,不行,我不能待下去了,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上了我的主动脉,我片刻犹豫都没有,就弯着腰捂着肚子走向了二哥和白筱浅。
“二哥,筱浅,不行了,我肚子不知道怎么突然痛的厉害,你们玩吧,我先走了。”我装着很难受的样子。
大概刚才脸上的潮红褪去以后,脸色也格外苍白,所以他两个看见我的时候都吓了一跳,二哥要送我回去,我说什么不肯,好说歹说,才同意我一个人回去。
也不知道杨阳到底看见我没有,不过既然他也没过来和我打个照顾什么的,我就当他没看见我好了,不过或许是我多想了,他压根就不记得我了这样也好,我反而没什么负担了。
出了大厅,我便像换了个人,反正也没人跟着,抬头挺胸,刚走了没十步,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默默的注视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