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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我是法老王?27节 ...


  •   树林中,我几乎没命的跑着,这个身体确实太差,没跑多久就累得我直喘。而且那股该死的晕眩感又来了,视线也越来越模糊,突然头部不知撞到一堵什么,一个踉跄,身体重心不稳,我一头倒栽进草地里。

      “法老这是打算去哪了?”

      这个声音是?我甩了甩有些胀痛的脑袋,慢慢睁开眼,只见赫土什尔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我,旁边还有几个士兵牵着两只吠个不停的大狗。

      “呵呵,原来是殿下啊,我出来散散步,难道你们也是?”

      我一边打哈哈装傻,一边将手缓缓摸向插在小腿旁的菜刀。

      “是啊,随便来带回我出逃的猎物……”

      说着赫土什尔上前一脚踩在我小腹上,一手抓着我的前襟用力提起。就是这个时候,我骤然出刀,寒光一闪,只见赫土什尔眼中掠过一丝惊意,右手松开对我的箍制,闪身速退。与此同时,我一个鲤鱼打挺,迅速自地上翻身跳起,并横刀侧步摆开架式。

      “如果你有那个本事,就放马过来。”

      “我倒小看了这只猎物,原来它的爪子还挺利。”

      赫土什尔脸色阴冷的看着我,一些红色的液体顺着他捂着的右手,点点滴落。

      “看你是要单打独斗,还是要所有人一起上。”哼,虽然这次是九死一生。不过,心高如斯者,必然不屑手下帮忙。

      “殿下!”

      一抬手,赫土什尔适时挥止了他群情激愤的手下,威而不怒,颇有几分大将之风。

      “陛下的箭术赫土什尔见识过了,也不否认。不过,眼下您是打算用这把可笑的菜刀来打败我?还是让人再给您换一把?”

      对于心高气傲的王子,激将法果然好用。嘿嘿,赫土什尔,既然这是你要给我机会,我也必不负你所望!

      “不必,我用这把就可以了,而且我怕换一把会让你在下人面前输得更难看。”开玩笑,就是这把刀才好用。虽然菜刀比起砍刀短了一点,但是手感差不多。(小七:没错,这位猪脚当大厨前是操砍刀混□□的,所以刀法一流。只是前面变故太多又一直受伤,所以根本没机会出刀~。)

      缓缓抽出腰间佩剑,赫土什尔冰蓝的眸中闪烁着噬血的红光。“是吗?那我倒要试试……”

      横砍劈剌,左撩右挡,赫土什尔的剑法刚猛有力,耐力十足且越战越猛。而我则以守为主,尽量闪避他猛烈的攻击并等待机会反击,因为先前一路跑至此地,体力差不多早已耗尽,十几招下来,脚下步伐越感沉重,连手心中都是冷汗。似乎看出我后力不济,这时,赫土什尔飞身倾全力一剑砍来,我举刀虚挡一记的同时抽身急退,虎口一麻,菜刀差点震出掌外。

      “还要再战?”

      此时,赫土什尔仍是衣着光鲜、气定神闲、不可一世的站在那里发表讲话,反观我自己早已是强弩之末,全身挂彩,冷汗直流,浑身乏力不说还头晕脑胀得厉害。

      抽刀在左手臂再添一记,我以这刺痛收回涣散神志,再次凝聚战意。

      “如果这是最后一招,我也要坚持!”要知道,不战宣败,这有损一个男人的自尊、骨气、名誉、威信。更何况我有必胜的信心,这绝不是无谓的坚持。

      “哈哈哈,拉美西斯不愧是拉美西斯,征服一个真正的强者果然比征服一个懦弱的民族更令人兴奋。”

      赫土什尔冰蓝的眼中再次折射出一道异样的疯狂。

      “你笑得太早……”能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而胜负的决定,只须一刀。

      赫土什尔,虽然你的剑法刚猛霸道却不够灵动,技巧绝熟但是速度不足。而我陪你玩了这么久,除了找你的弱点,等的就是你轻敌的机会,大意的机会。这次该到我真正出刀了。

      电光火石间,我快速靠近赫土什尔侧面,瞄准他腹部刺去,并在他挥剑抵挡的同一秒,提刀向上架在他颈部。没错,这一招很简单,简单到任何人都会,但这个速度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轻易接近的,就犹如魔术师变戏法的速度,快到你根本看不见也没办法阻止。

      “你……,这怎么可能?!我明明看见你刺的是下面,为什么……”

      虽然我除了跟大厨学刀,没有跟人练过任何功夫,但打架是我强项,这个身手就是在不想被人打时练出来的,而刀法嘛。说到这一招声东击西我可是数十年如一日,在厨房用猪、牛、羊之类的大型食材不知练了多少回,宰牲口时从未失手。(小七= =|||:原来你把赫土什尔当牲口了。)

      “怀疑么?惊奇么?这就是肉眼看不到的速度。”

      “哼,你想怎样?”

      哦……呵呵……我想怎样?从我到这个鬼地方开始,一直都是我被人家威胁,好不容易有这种威胁别人的机会,当然是要好好利用了。

      “先给我找匹……”

      “全部不准动。”

      撒?不准动,我还没说完了,就给我打断。难道每次斗殴事件完毕都有警察出来维持正义?我这是在古代好不好。转头一看,结果看见周围一大群举着弓箭黑色土族人,有点像非洲游牧部落那种。个个下面一点点布,衣不蔽体,脸上也涂得乱七八槽,脖子上还一圈白森森的骨头,凶神恶煞的。

      我的妈妈,我哀啊……这些人是撒时候来的,虽然我不想变马蜂窝,但看他们的打扮,不会是古代食人族吧。

      “呵呵~,我投降……”众人小心弓箭擦弦走火啊~。

      我的主控权又被人剥夺了。举起双手,没想到退隐江湖多年的我,在古代也能第101次扮演被逮捕角色。

      武器被剥夺,我跟赫土什尔及其手下都被这些黑人绑了起来。

      据闻拉美西斯时期,埃及边境沿海地区城市相当发达,有不少来自各国的游牧民族定居或经商,如利比亚、努比亚、迦南和阿穆鲁等等。当然,人口复杂的地区,土匪、盗贼团伙也相当多。不过,我直觉古代恐怖分子应该比古代警察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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