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看到这里,说陈小珍的确可爱,因为她够痴情。可是谢辰雨呢?没觉出他哪里特别地好啊。是,他个子高,长得帅,能打球,会唱歌,说话顶不着调,他爱死陈小珍了,他跟个清爽的太阳似的--也不过如此,这年月这样的男孩到哪里不是一划拉一大把,关键是谢辰雨他有什么特殊的价值让陈小珍玩命的去争取呢?
我说如果一定要用具体的事情佐证,陈小珍就不会这么玩命了。
朋友说这话我听不懂。
我说如果因为一个人,只因为这一个人,你知道你活着,而且活得好好的,你会怎么样呢?
朋友至此偃旗息鼓,因为他还是没有听懂。
又及:
我开始喜欢丁悦了。
我原来只想把他当作小珍痴情的力证之一,一个背景似的过客,幕重启时,他顺其自然挥发净尽。所以这一章就应该是丁悦的完结篇。
但是这一章完了,我知道的是自己已然无法放开丁悦。尤其是当他说出“你实在不想理我,就算了”这样的话时,我简直爱他爱到了骨子里。原以为小珍是任性的极致,这一回才知道丁悦的任性是想象力所不能及的。
说到底,不是我舍不得丁悦,实在是丁悦他命中注定得融入小珍的骨血里,与她同生共死。实在是因为丁悦就是小珍,小珍她就是丁悦。
朋友也很喜欢丁悦。所以我们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