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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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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寸又在庭院里煮茶。
我觉着这是真心的浪费。
阿寸有一手好茶艺,煮茶的时候,十指仿佛有了灵性,会跳舞一样,弄的几条街的姑娘们好生羡慕。
可是阿寸从不喝自己煮的茶。
我却偷偷尝过,很是“甘冽”。
诚然,若是十二年前的我说出这样的词汇,我都想掐死自己,太不着调了,酸溜溜的,像个脓包。
不过,脓包二字万万不可以让阿寸听到,不然又该罚我去抄那无趣的《黄帝内经》。
是了,我是个大夫,至少是个半吊子大夫。
这一切,却是阿寸给我的。
每每我坐在临江楼的雅阁里,靠窗远眺,面目清远,任由下面一堆堆的小姑娘垂涎,面色绯红,我都会极是怀念十二年前的我,那时候,我还没穿上这雪白的缎袍,自是不必每天大晚上洗衣服,那时候我也不会什么吟诗作对,抚琴吹箫,不必任由那帮如狼似虎的大家闺秀们给我安个什么“玉公子”的名号,那时候,我比现在威风。在一帮小乞丐里面叱咤风云,占山为王,好不风光!
可惜,好景不长,我遇到了阿寸。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当年为什么任由这女人带着我回家,任由她教导我读书写字,任由她每日煮茶种花,然后,带回一个又一个跟我一样的苦孩子。
我只知道,她的眼神很温暖,很像我幻想中未曾谋面的娘亲。
阿寸是个极大方的人,衣料食材样样都是好的,她却也热衷于把这群毛头小子和毛头丫头打扮的光鲜亮丽的,一个个好似进贡用的童男童女,却不知为何,她偏偏对我十分偏激。
比如说,我好好的叫“小馒头”,她偏偏要改成娘娘腔的“小玉”,当年我为了三个肉包子,不知怎的就鬼迷心窍答应了,如今想来真是痛心疾首,现在我一走到街上,一个个都喊我“玉公子”,真真是个闷骚的名字。
不过,除去这极没品味的玉公子三个字,阿寸对我倒是真的好得不得了,我在这“忘尘楼”里,终是混到了阿寸第二宝贝的位置,这第一宝贝却是一株丁香。
阿寸极待见那小花,仿佛养女儿一样的每天照料着,虽说,我感觉她养我也有些许养女儿的意味,却未曾见过她对着我暗自伤感,想到这里我却是有几分同情那死物,听了那么多枉自嗟叹,也不知会不会长了茧子。
阿寸似乎很是喜欢月光,常常坐在院子中央的藤椅上望月,一看就是一晚上,有时困极睡着了,还要麻烦我把她折腾回屋。那时我已然十七岁了,抱起阿寸不费吹灰之力,她也便像是掩去了那些不为人知的神秘,乖巧巧的钻在我怀里,像极了小巷里卖酒老爹家的小花狗,又懒又惬意。只有月光,撒的她连衣衫都是清冷的。
只有那时我才会觉得,月光,仿佛也有重量。
我不是未曾怀疑过,这十二年来阿寸不曾衰老的模样,前几年我还会自己没事找事,猜测她是不是山里跑出来的妖精,抓了我要吸阳气的,所以每每吃饭也是极其注意的,后来发现她对什么野鸡野鸭,鲈鱼肥蟹确实没什么偏好,这才暗暗放宽了心。到后来,她身上发生的怪事多了,我也便见怪不怪了。
什么隔几年就鬼鬼祟祟前来拜访的一身金甲的听心姑娘,什么收礼送礼都离不开的一盒盒大的离谱的上等珍珠,什么看人家小惠不顺眼直接弹弹手指把人家一身娇嫩嫩的粉色纱裙变成的鹅黄色,以及,转瞬之间出现在她房门外的长得极好看的墨衣男子。
我愣了愣,心想,阿寸好本事,什么时候出去带了个标致的男倌回来,当真是为老不尊。
再一想,糟糕,原来阿寸真喜欢男的,那我这般玉树临风岂不危险?
那男人回身冷冷的瞧我,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不由气结,好嘛,就算阿寸喜欢他,在这里,也得听我的。
他却是不动,只打开折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仿佛在观察我的反应。
本公子是什么人,从三岁起就混迹在乞丐堆里,是要毅力有毅力,要风度有风度,我也不甘示弱,挥起袖子,也是有一下没一下,死活不肯停下。
他的那双墨眼盯着我看了良久,终是先败下阵了,因为他先开了口:“你叫小玉?”
我顿时一口气憋在胸口,你个笨阿寸,起什么名字不好,什么大虎,二龙,三斧头,哪一个不比“小玉”威风,瞧瞧,我如今沦落到要被一个男倌调戏!
我鼓起士气,回敬道:“本公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就是你玉哥哥。”
他却似是换了一口气,低语道:“甚好。”
言罢,回身离开。
等到我跟阿寸提起这件事的时候,她破天荒的煮了一壶好茶,自己却是饮了第一杯。
这也是我认识她十二年的第一遭。
她低低笑道:“不是什么大事,却是个多年未见的故人。”
我瞧着那笑也不自然,便暗暗琢磨这多年未见是多少年,这故人又是什么故。
忽而我恍然大悟,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指着阿寸慌忙问道:“你你你…你不会睡了人家没付银子吧?”
阿寸着实愣住了。
我再一跳,离了她三丈远:“他不会是来讨债的吧?瞧他昨晚的样子,他不会看上我了吧?你不会真把我卖了吧!!!”
阿寸却是乐了,我多年未曾见过那样的笑容,明媚里带着怀念,她放下茶杯,垂眸说道:“放心,他不会再来了。”
那声音是那样的轻,仿佛可以幻化为风。
“他如今,也只是故人。”
那一日,阿寸的声音很悠远,也是那一日,阿寸第一宝贝的丁香花,谢了。
她瞧着枯萎的花瓣,终是什么都没说,径直离去,仿佛想将这死亡抛诸脑后。
还有,她不为人知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