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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宗罪行的发生 神啊!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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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真切切,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罪行。在某一个时间段内,世间有着各种事情发生,千万人的欢笑,悲痛当中,一个孩子的双眼就被恶人给挖去了。
笔者也只是从新闻中了解到这一恶劣事情的发生,不是亲身经历的我是不可能知道孩子父母的悲伤。可不用设想我是当事人,内心的悲切就已经油然而生。作为局外人,有许多人是置身于外的态度,可我现在确实是畏惧着天命,为这个孩子伤心。
我不知道,为什么人就这么喜欢剥夺他仇恨者所拥有的东西,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会有毁坏的欲望。这是人的天性吗?那请告诉我,除了心理异常者,你又能从中得到些什么?到现在为止,我们仍未知道这名犯下滔天罪行的凶手的动机,甚至她的名字。这位不知名的凶手,你一爪下去,便是孩子的光明,孩子的一生。
我们不能把捉住凶手当作案件的结束,孩子的牺牲并不会这么廉价,因为用一双明亮的眸子换取凶手的落网,是两败俱伤的交换。“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换不来同类事件的结束,在凶手已经落网之际,报仇已经毫无根据,你又能对一个没有还手之力的人怎么办?孔夫子曾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他只对了一半。人拥有双手,就不可能只伸出一只手来支撑天地。在教化人的时候,法律不会逊于道德的作用。道德能使人脱离善的缺乏,由衷的获得新生,而法的制定与实施是捍卫道德的感化,正义的实施。法律因为人道和主权意志而诞生,道德因为善而为真,人也只有在拥有人性,才会成人。
我愿在我写完这篇短小的文章后,孩子能获得心中的光明,活在世上的人也能重获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