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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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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那个孩子相遇在洛天去世后五年零三个月,正是春天。
我受到沙莱邀请去祖国千里之外的D国。
热爱于胡思乱想似乎是一个纯艺术职业者的通病,正如我现在所做的。不知为何我并不讨厌坐飞机,虽然这个有人造的翅膀的机器带走了洛天。我近乎病态的幻想他在最后一刻是否有听到巨响,然后坠入海洋中化为死去的血肉,乐此不疲。
从前这个镜头在我脑海里反复的重新播放只是无法控制,如今却成了习惯。
等我出了机场,电话那边的沙莱短促的笑,抱歉啊你先找个地方住着吧有事不能去接你呢。我闻言挂断电话,早已习惯她的情绪无常或者言语刻薄,她是个很好的人。从前我和她还有洛天上同一所中学大学甚至幼儿园,称得上两小无猜。
十五岁的时候——一个非常美好的年纪。
对于少年们意味着绿茵场上挥洒的汗水,我和洛天也不例外。我们打排球,是众所周知的黄金搭档。他是真的喜欢排球,常常独自一人在操场上练习,动作矫健,似一头美丽的幼豹。沙莱在教室晚自习,于是我为了等他一起回家,站在操场上用欣赏美术室有完美比例的石膏的目光看他打球的样子,他叫我的名字,问我要不要与他一起。我指指他亮出的一口白牙,知道你用牙牙乐,他不知所措,我暗自嗤笑中捡起排球,当然要一起。
自从我也加入了排球队之后等我们的人成了晚自习过后的沙莱。
训练结束,学生大声抱怨着四散,场地就完全属于我们两人。每天都精力旺盛的对打,他目光极锐利,对着这样的目光我除了接球以外,说不出什么话语。待到他终于松懈下来星光早就璀璨,他大笑着把自己摔在草地上,也许是刚才的运动加快了血液循环的速度,他的嘴唇红的惊人,称着麦色肌的肤,眼睛似乎揉进了星子。在这样空无一人的黑夜,这种场景对我来说是难以言喻的诱惑。那一刻我也不知我是否着了魔,就那么吻上去,或者说咬比较恰当。他大概因为窒息想要推开我,而我却理解成了抗拒,压着他,不知为什么对他的抗拒如此愤怒。一来二去他的衬衫早就被摩擦扯得七零八落,我像只饕餮不足的兽,什么也注意不到。直到他抬起手给了我一个耳光,不疼,却很响。我骤然清醒,沙莱来了,在看着我们。目光幽深,雪亮冷淡。小小的影子和巨大的书包。我脑海成了一片空白,我不希望因为这件事被人耻笑。“回家啦!奸夫淫夫!”她哼了一声,仿佛刚才的目光只是我的幻觉,或者她真的比我还不在乎。洛天整理好衣衫抹了一把狼藉的下唇跨上书包朝沙莱走去,我站起身,也忙不失迭追上去。沙莱大概是看我窝囊,皮笑肉不笑地转身。我到了洛天身边,他依然用同样大小的步伐,忽视了我一般,我伸手触他的指尖,以为他会生气。他看我一眼,捏起书包的肩带扯了扯,继续走的目不斜视,我几乎要笑出声,这样子,就算是生气了也只是恼羞成怒。沙莱什么都没说,她帮我们隐瞒了许多年,直到我们像家里出柜。我说过,她是个好人。
在排球之前我的爱好是摄影,这爱好早已变成了我的职业。从前我只拍人像,固执的认为人像作品更有张力与爆发力。后来我知道这个想法是多么愚蠢,又热爱拍风景。我在洛天耳边絮叨,当时他正在吃早餐,估计没听懂多少,塞着水煮蛋的蛋白含含糊糊的说,每个时段的自己都认为上个时段的自己很愚蠢。
这些都成了他的“生前”。
我一手拖着行李,一手抓着提着相机,寻找一处能够让它解放的地方。大概一个长相称得上英俊的中国男人在D国大街上左顾右盼是一件不常见的事情,我对路人的目光投以笑意,然后走了一条游人稀少的小路。
在这个雾气蒙蒙的上午,我深吸一口春雪化后冰凉清新的空气。穿过一条长长的、路边积了薄弱的雪的柏油路,细小的喧闹声传来。
“light orphanage”
一座美丽的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