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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书店偶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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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分班的时候,我的同桌是晨,一个从幼儿园起就跟我是同学的女生。不过,我对晨一直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尽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直都同校,但在小学和初中,我们都是在不同的班级,见了面通常也只是擦身而过而已,偶尔会微笑一下当作打过招呼。但是没想到,晨会和我考到同一所高中,又做了同桌。晨坚信这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于是对我的态度大大改善,做什么事情都喜欢跟我一起。
自从那天听了阿飒的讲话,我就开始喜欢她的声音。暖暖的感觉。上课的时候,总忍不住回头看她,认真地听她起来回答问题…阿飒是那种看起来很干练的女生,中长发,刚刚好可以扎起一个马尾,虽然成绩很好又是班长,但没有丝毫的官架。对这样一个女孩,我实在是无法讨厌,而且在后来的相处过程中,我也只能承认,阿飒的确比小惠更适合当班长。
开学已经一个星期了,我心想也该买点课外习题回来做做了,晨刚好也有这个想法,于是放学后我们去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书店。书店很小,因为靠近学校,所以基本上是卖一些教学辅导书或是学生喜欢的杂志小说之类的书,我在里面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需要买的,正准备要问晨走不走。一转身,阿飒走了进来,她是一个人来的,手里拎着包,穿着一件紫色休闲服,背后是胡人队的队徽(呵呵竟然会记得这么清楚)。我开心地打招呼,也许是因为刚分班还不熟悉我的名字,阿飒看到了我,顿了一下,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回答到:噢,小月,你们也来买书啊。
寒暄了几句,晨拉着我走了。回家的路上,我不停地回忆刚才那几句简短的对白和阿飒说话时的表情,心里有点忐忑: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话,不知道我留给了她怎样的印象呢?
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下:阿飒,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心里不太好受。很想将自己内心所想的全部都表达出来,可是每当这时,我才会发现,语言的力量竟然是如此微弱。这让我想起了纪伯伦的一句话:我所说出来的一半毫无意义,但我还是说出来,为的是要让你明白另一半。
我想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这一段在别人看可能只是轻描淡写,无足轻重的,在我心中却难以释怀的时光,我担心有一天,我会在不经意间,把它们全都忘掉。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的难过,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