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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是少女遥不可及的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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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知道何时开始流行起过洋节了,尤其是像A市这样的大城市。
申妙妙并没有过洋节的习惯,她来自一个僻静小城,在来A市上大学之前,她迷迷糊糊的甚至都不知道圣诞节是几月几号。
直到大一,隋静硬拉着她过什么平安夜,她才发现街上很多地方都会立起了大大小小的圣诞树,商家们借着洋节的名义狠狠打折努力叫卖。
“其实也没有什么意思啊,又不会有圣诞老人往我袜子里塞礼物。”妙妙对圣诞节不以为然。
“你可以找个人做你的圣诞老人,或者你也可以做别人的圣诞老人。反正,中国人可以把除了清明节外的所有节日都过成情人节,多个情人节,也还不错。”
嗯?有情况!“诶诶诶!隋静!我怎么听着你话里有话呢?你该不会是?有人陪你过情人节了?”这个隋静可真是瞒的滴水不漏,现在才让申妙妙发觉出有些端倪。
隋静笑而不语,申妙妙更是瞪大了眼睛,“不会是叫我说中了吧?啊?谁啊谁啊?是那个就差把“我很帅”写在脸上的篮球队长?还是斜上角四十五度淡淡的忧伤的吉他帅哥?”隋静一向都是男生的中心,身边的追随者根本不是可以用手指头数的出来的,也不是申妙妙可以一下子猜得到的。
隋静敲了敲申妙妙的大头,“怎么可能?不是那两个人,你接着猜!”
“该不会是……陈文康?”申妙妙想了想,她并不是很确定,但是仔细搜罗隋静的追求者,相对而言,陈文康是里面最低调最正常也最容易让人有好感的一个。
“诶?妙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呀?一下子就猜出来了?为什么猜他”
“嘿嘿。”妙妙傻傻的笑着,“就是觉得他很正派,很靠得住,是我爸爸那种类型的男人,我喜欢!”然后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赶忙摆手解释道,“不不不,不是那种喜欢!”
隋静一把揽住妙妙的肩膀,“我知道我知道!妙妙你真好,也只有你能看见他的好。因为他的家境,很多人都不会信我选择他。从小我家里人就给我给我灌输什么门当户对的思想,我就偏讨厌这样。那些所谓的小门小户的人家又不是永远都是小门小户,也有很多人白手起家,在我看来,那些人比所谓的什么富二代的纨绔子弟不知道好多少倍。”
隋静说的有些激动,但是申妙妙表示深深的赞同。不过在大部分人的眼里,隋静的选择一定会跌破所有人的眼镜,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会相信隋静会在众多追随者中选择了一个貌不惊人家室又不出众的人。陈文康是国际金融系的研究生一年级学生,来自四川的小县城,家庭条件也比较平庸,甚至在读本科时是依靠学校的贫困生救济金才勉强支撑了学费,除了性格温和,在外人眼中他基本是没有什么优点了。
那天晚上,两人来到一家铜锅火锅店,要了几瓶啤酒,那也是申妙妙第一次喝酒,刚一杯啤酒下肚,申妙妙的脸就烧的通红。
“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你的选择啊?”
“明天!凌晨的时候,我要在圣诞节这一天正式脱离单身生活!我最后一天单身生活可是你和我过的!我的好姐妹,来!干杯干杯!”
申妙妙也顾不得自己的酒量,两人你一杯我一杯,酒杯交错间,申妙妙感觉有些醉意朦胧。
原来这就是醉了的感觉,仿佛世界的轮廓都在眼前模糊了。
对于申妙妙而言,隋静是她大学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也是A市的第一个朋友,甚至,隋静就是A市的全部。
而现在,有了陈文康,隋静也许就不能再做自己的全部了。想到这,申妙妙还是忍不住有些失落。
自从隋静有了男朋友,她仿佛变得有些孤独了。
隋静不再每日和自己形影不离,她本来就很忙,鲜有的空闲时间当然要陪伴在自己的男朋友身边,虽然她也经常邀请自己和他们一起用餐一起逛街,但是妙妙还是知趣的,电灯泡惹人嫌,申妙妙一直在努力不招人讨厌。
在那段日子,A市于她而言除了隋静,更多的还是孤独。
但是如今,对于申妙妙而言,A市不再是飘零的代名词。
“你会为了一个人爱上一个城市吗?”申妙妙像猫一样扑在叶以轩怀里,仰起头眨巴眨巴她的大眼睛,睫毛像羽扇般忽闪忽闪的。
“嗯……”叶以轩没有回答她,只是环着她的手紧了一紧,沉默了许久才问她,“妙妙,你会么?会为了一个人爱上一个城市吗?”
她嘿嘿一笑,“所以我现在好爱A市啊!”挣脱出叶以轩的怀抱,望着眼前高楼大厦万家灯火的美景感叹道,“你知道吗?我刚来这里时真的很害怕,这个城市那么繁华,我觉得那些繁华没有一处属于我。我常常会觉得很迷茫……我不属于这里,这里也不太想接纳我……但是因为有了你,我才发现这座城市对于我的意义。”
叶以轩看见申妙妙眼中的笑意,心中先是一暖,恰好申妙妙此时转过头,两人视线有那么一刹那的交错,但叶以轩很快把视线转投向了别处,心中可是五味杂陈。
沉浸在幸福中的申妙妙并没有发现叶以轩的异常,而是讲的更加兴奋,“以轩,你有时间陪我回家乡好不好?那里没有这边繁华,但是小桥流水,夕阳西下,却是一种不一样的美,说不定……说不定你也会爱上那里呢?”
申妙妙不知是不是产生了错觉,她竟然觉得叶以轩的眼睛湿湿的,眼里有丝并不明显的泪意,他本来就话不多,但今天的话尤其的少。
“穿那么高的鞋子累不累?我送你回去吧!”叶以轩适时地转移了话题。
“啊?”他们今天才待了一个多小时,何况现在只是晚上八点多,申妙妙本来幻想他们今天会度过一个浪漫的圣诞夜晚,这可是她遇上他爱上他以后度过的第一个节日。她为此准备了很久很久,她穿上了成熟的衣服高高的鞋子,只为了能与他站在一起更加的相配。“你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你和我说说,也许说出来心里酒会好受一点了呢?”
对方只是无奈的笑笑,“不是,公司最近忙着上市的事情,所以比较忙。”可能是注意到申妙妙难以掩饰的失落,叶以轩抓了抓她的头,“傻瓜,以后别这么为难自己了,你还是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吧。”
难道他和纪叶辰一样都觉得自己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朋友么?
“不要改变自己什么,尤其不要为我改变自己。现在的你最好,本来的你是最好的。走吧!”
申妙妙没有叫叶以轩将车开进学校,只是说自己想走走,想去隋静的圣诞会场看看,叶以轩也没有坚持,只是望着申妙妙远去的背影,眼睛越来越红。
申妙妙不知道自己和叶以轩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他们认识已经快一年了,就是在隋静脱离单身的两个月后。
他作为担任金融系主办的创业大赛赞助商万维科技的代表上台讲话,她一下子就被他的谈吐不凡和彬彬有礼的气质所吸引,那种感觉就像是忽然飘在了空中,他却像太阳一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从此,申妙妙便有了一个追寻太阳的梦想。
她知道,只要获得了比赛的一等奖,就有机会赢得在假期去万维科技的实习机会。
她从来没有那么努力过,也没有想过拥有太阳,只是想离太阳近一些,好像这样好歹也能温暖些。她的创业项目是在A市机场附近开一家通宵书吧,这是她刚来到A市因为打不到车而不得不滞留机场的愿望。精心的策划,全面的考量,还有隋静和文康的技术指导,申妙妙终于如愿以偿。
这次实习并没有申妙妙想象中的那么有收获,因为她被分到了公司的广告部,做的只是一些无足轻重的跑腿杂活,她也没有见到叶以轩。但是她依然很努力的工作,人家叫她送什么文件,她一定以奔跑的速度完成这趟任务。人家叫她端茶倒水买午饭,她便化身为一个称职的保姆,虽然工作技术上没有什么成就,但是有求必应从不抱怨,办公室的人却都很喜欢她。
在她实习结束时,广告部的人为她准备了一个小型的饯别会,在公司的食堂。
就在那天晚上,他恰好从食堂经过,见到热闹便上前打招呼,她又一次见到了他,难得的是他对她还是有一点印象。她以学习为名要来了叶以轩的号码,虽然后来她一次也没有拨过。听同事说,他是万维科技的少东家,也就是未来的董事长,现今在公司担任策划部总监的职务。
自从知道了他的身份,申妙妙反而退却了,也许从来也不敢真正的前进吧。她没有将叶以轩的号码存入手机,而是放在了自己抽屉深处。那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少女梦,只是用来追寻的,结果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