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1章 ...

  •   “我真的做错了吗?”轻轻的叹息消失在这黑暗之中,无丝毫踪迹可寻……

      “亲爱的观众朋友们,据本台最新消息,世界天王裴亦夕于昨日23:00分心星辰公司的顶楼跳楼而下,坠楼身亡,原因至今不明。今日7点整,星辰公司被裴天王所栽的SMC公司告上法院,两位总裁的面色都不是特别好……”

      也许,我会换来一个重生……

      “嘶——”头怎么会这么痛?自己,竟然还活着?望着周围的白色,裴亦夕皱了皱细长的眉,眼神中带着隐隐的几分厌恶。

      “该死的!”几乎是声音一出口的同一时间,裴亦夕就发现了不对劲。自己已经28岁,声音怎么可能还会是一个青葱少年的样子?按照这个音色来判断,这个身体的主人再大也绝对不会超过20岁!

      瞳孔微缩,右手迅速拔掉了碍事的输液管,左手向身旁一探,拿来一个背包,然后俯身在里面摸索着,最后在背包的底部发现了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钱包里没有多少钱,除了钱之外就是一张身份证。

      翻着身份证,上面写着:裴亦夕,男,汉族,xxxx1990xxxxx。

      名字和原来的一样,裴亦夕心中暗道。这样至少不会在别人叫自己的时候反应会慢上一拍。

      之后又伸出手捣鼓起了那部手机,手机的页面是原装没改过的,通讯录里只有两个号码,一个……不认识,另一个……上面的备注姓名是——经纪人!这个身体的原主人还是一名艺人?!那刚刚那个,应该就是公司的号码了吧!又翻了一下日历,是2007年12月3日。

      shit,还真是有够烦人的!裴亦夕呼出了一口浊气,又颓废的想,反正都穿到医院了,那就先睡一下好了,顺便整理一下这个身体原主人的记忆。

      然后——“啪——”倒下了……

      良久——“唔——”撑起手,伸了一个懒腰,顺便再次整理了一下刚刚自己接受到的关于身体原主人的信息——原主裴亦夕。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经常受欺负,所以性格孤僻,懦弱,也会被经常陷害然后遭打。最后因为孤儿院拆迁,所以不得不出来找份工作,在大街上看招工启事时被星探发现,就来到现在这所名为AK的公司。到这所公司之后,有可能是性格问题,也有可能是……额……智商问题,总是无法学会或学好一门培训课,最好只好作为公司的一个可有可无的艺人,时不时的接点龙套角色,基本上是出场就死或者一句台词都没有,一个镜头也不给。

      “嘟——”一声手机铃声想唤回了裴亦夕的思绪。

      拿起电话道:“喂?”

      “裴亦夕,马上到长辉路xx号,你的戏份在半个小时以后开拍,已经帮你办好了退院手续。换好衣服□□那个下来,车在外面等。”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好吧你猜对了,这通电话就是裴亦夕的经纪人打来的。(其实这也没什么好猜的……)

      裴亦夕翻身下床,换掉病服,穿上一套休闲装,到卫生间打理了一下头发,这才下楼,坐上了车。

      坐在车上的裴亦夕还是忘不掉刚刚在卫生间对这个身体的外貌匆匆的一撇。

      眉如远山,挺直的鼻梁,因为住院的缘故……啊,对了,住院是因为出来一场车祸,坐在驾驶位上的司机没事儿,倒是他的后脑狠狠撞在了车窗上,当场晕厥。言归正传,因为住院的缘故脸色变的有些苍白,嘴唇也是粉白色的。最为出色的便是一双眼。

      狭长的眼,眼角微微上挑,上睫毛和下睫毛又浓密又纤长,到眼角处已经交汇在了一起,在眼部周围打下了一层阴影。眼珠是纯黑的,恍若深潭,令人不可自拔。身体因为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的缘故,所以十分瘦弱,仿佛风一吹就可以倒……

      想必那个星探看中他,也是因为这副皮囊的缘故,也极有可能会把他带成一个花瓶偶像,可这个原主人……是在是太蠢了,一上戏就老忘词,一连接了好几部偶像剧,都被回绝。这也不难解释这个原主人只能当上龙套的原因了。

      “吱——”一个紧急刹车让裴亦夕回了神,原来已经到了拍摄地点。嘴角易购,头微微扬起,整个人走出车子的同时,阳光打在他的身上,所有人都为之倾倒。

      裴亦夕面前的是一座古老的大宅,神秘诡异。自己在这场戏里演的是一个管家,名叫客璨,异常精明。有5分钟的出场机会,可以说是他接拍戏以来出场时间最长的一次了,可惜还没开拍就一命呜呼了。呵,可笑……

      裴亦夕的话只有一句——无知。短短二字就想让整个人物活生生地展现在众人面前,难!

      只是,裴亦夕,不好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1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