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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多灾多难的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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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熟悉的梦境,没来由的恐惧和压迫感,那些倒下的人,他们是死了么?我急切想靠近,但和他们之间仿佛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墙壁,怎样也到不了他们身边。不,我不想这样!一直走着直到腿已酸痛无法再抬起,与他们间还是那么远的距离,一如没有改变。我颓然跌坐在地上,手无意间触碰脸颊,已是满面泪痕……]
“喂,醒醒啊!”恍惚间听见有人叫我的声音,有双温暖的手搭在我的肩头正在摇晃我的身子,这好像不是莱姆斯的声音,那是谁?
我费力睁开双眼,肩上的手收了回去,手的主人正脸上写满担忧地看着我:“啊醒了,你没事吧?”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普通的连帽衫搭休闲裤鹿皮靴,裸/露在衣服外的手臂线条分明,看起来不会魔法,我鉴定为强壮的麻瓜少年一枚。
第一时间检查了我的魔杖还在裤兜里,太阳西斜四周是陌生的幽暗环境,参天的树木交织着多了一份潮湿,“嗯,我在哪儿?这是英国还是美国?”已是黄昏,我应该晕了有一段时间,嗓音有些沙哑。我试着活动下僵硬的脖子,“嘎吱”——痛痛痛!刚要起身才发现全身就像被巨怪踩过一样,身上也有多处擦伤,撇到头顶上大树遭到破坏的树顶,好吧,这至少能证明一点,使用门钥匙时中途松手时会从空中掉落的…well,再加上我晕着无法用魔法缓冲,现在这样就是后果,我该庆幸自己命大而且目测只是一棵树的高度而不是从高空掉落么。
男孩奇怪于我的问法:“美国,这里是福克斯小镇”,突然他凑近了过来查看我的伤势,“你真的没事吗?看起来有点糟糕,知道吗我正在树林里…呃就看到你突然出现在树顶的空中,掉下来似乎摔得不轻。”这个麻瓜的接受能力倒是挺强的,看到奇怪的事情也没有声张,我自动忽略了他话里不自然的停顿。我可以想见自己现在的糟样已经不是用“有点糟糕”就能形容的了,但碍于麻瓜在场我又不能给自己来一个清理一新,我可不想下一秒就收到魔法部横渡太平洋的警告信,我的行李还都在莱姆斯那儿,说道莱姆斯,我降落的地方福克斯应该是对的,现在就等他不管什么手段找到我了。
见我不太能动,他体贴地在我身边坐下:“你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天上?”来了!这是我至今为止除了魁地奇最头疼的问题,没有之一!幸亏我在火车上就把巫师袍换成了格子衫牛仔裤,不然还更完蛋。纵然我看了那么多书,但不管是霍格沃茨藏书还是拉文克劳自己的藏书,都没有一本有提到怎样在不能使用魔法消除记忆的情况下和一个看到你且比你还淡定的麻瓜解释门钥匙的原理。
“呃…嗯…”我结巴了好一会儿还是一句话也憋不出来,好为难,我不能说晕门钥匙失手了,总不能说自己有会飞的能力突然又没有了吧,这麻瓜怎么看都过了相信童话的年龄了。
他可能是看出了我的窘迫,没有继续追问,他向我伸出手并露出阳光般笑容,“啊,我叫塞思.克里尔沃特,你可以叫我赛思。”这麻瓜的自来熟并不讨厌,相反正好解救了纠结中的我,有种奇特的安心感。
“艾普丽.卢平,你也可以叫我艾普丽。不好意思,刚才的问题我不好回答。”我也朝他露出一丝微笑,“你知道这儿有个拉普什保留区么?”我还是自己去和莱姆斯会和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塞思的笑容更灿烂了:“我就是住在那儿。”
“那你也是狼人?”哦看来我的判断能力有待提高,更改一下他是强壮的狼人少年一枚。
他的脸微微发红,“嗯,只不过还没觉醒。你怎么知道的?”
这样就好说了啊,魔法部只说不能在麻瓜面前使用魔法可没说其他物种,这次换我伸出手:“重新认识下,艾普丽.卢平来自英国,是个巫师,很高兴认识你。”在握过手后,我无视赛塞思惊讶的表情,立刻掏出魔杖给自己来了个“清理一新”,身上的伤口只能指望莱姆斯那儿的白鲜了。
从塞思瞪大的眼中我一瞬好像看到有星星在闪光,他兴奋地盯着我的魔杖:“好厉害!这是你们施放魔法的工具吗?”见他好奇我把魔杖递给他,不得不说他这个定义倒是挺形象的。
“可以这么说,但也存在无杖魔法。每个巫师的魔杖都不一样,用我们那边有名魔杖制作人的话来说就是‘魔杖选择主人’,它们也是有自主意识的。”
“是么,那我跟它讲话它能听懂吗?”似乎是理解错了我的意思,他举起我的魔杖与它平视:“你能听见我说话吗?听见就有所表示吧。”噗,这个小狼人还真是出乎我意料的可爱,我刚想说不太可能也没人试过,没想到我的魔杖竟然突然窜出了一团幽蓝色的小火花!
这回又轮到我瞪大眼睛了,“这怎么可能!”
他很惊喜的样子:“看,它给我回复了,真的是有自主意识耶!”这幅表情配上他挺强壮的身体,我竟没有一丝违和感。
想到五年前我买魔杖时奥利凡德先生的话,顿时了然:“我的魔杖是由白桦木和狼人的毛发制成的,大概是狼前辈和你这个小小狼有缘吧!”说这句话时我脑海里一下冒出了“小小狼”这词,别说和他这样还真挺配。
与他笑闹间突然想到我现在这样的原因,糟糕!竟把正事忘了,要赶快找到莱姆斯才行。
“你有听说会有巫师来你们那儿么?”
“说起来山姆好像有提过,啊山姆是我们的头领,只是那时我心里有些烦躁没认真听…”塞思不太好意思地摸着头发,“但好像是个男巫而且是我们的同类啊?”
“哦,他是我养父。其实我是晕门钥匙——过来这儿的交通工具,途中松手才和他走散的。”
“吡——”他刚想说些什么被一声我熟悉的鸟叫打断,“是可可!”莱姆斯倒是想到用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找到主人所在的猫头鹰来找我。
“可可?”塞思明显还处在那尖厉的叫声中还没有缓过来。
“就是我的猫头鹰,巫师间用猫头鹰通讯的,它们到哪儿都能找到收信人。”一只褐色的猫头鹰飞过来落到我的腿上,还亲昵地蹭了蹭我的手,当初给它起“可可”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颜色和蓬松的羽毛能让我第一时间想到浓郁醇香还冒着热气的热可可,那是我的最爱。
塞思见状也想伸手摸摸它,没想到可可立刻作防御状,欲用锐利的喙去啄他的手。我笑出了声:“看来小小狼先生很不招猫头鹰待见啊。”
他表情很无辜地看着我,装作受伤的样子:“别叫我那个名字啊!”
“艾普丽!”又一熟悉的声音,莱姆斯终于来了!我刚想上去,却忘了我现在的身体状况,在快要跌下时塞思及时圈住了我,他的体温比我高,很温暖,我第一次和异性靠那么近,脸颊有些发烫。
此刻由于我和赛思聊了很久,天色暗了下来,来不及我们反映一轮滚圆的月亮拨开云雾升到了当空。糟了,是满月!
刚到来满脸担忧还在喘气的莱姆斯瞬间身上长出了长毛,狼人变身了!这时的他失去理智什么人都攻击的,而我身边的塞思还没觉醒血统,只凭我一人的力量很难击昏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