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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小酒馆 ...


  •   第十一章小酒馆

      为了可以顺利地溜出去玩,我在较早前就开始准备了。

      首先是装扮问题,我的头发在修道院就被剪成了短发,现在虽然长了一些,但还只是刚刚盖住耳朵。只要把胸部绑一绑,再穿上上次定做的男装,宛然就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

      然后就是交通问题了。找车夫驾车送我去是肯定行不通的了,毕竟在这个年代,一名贵族淑女在没有伴护或绅士护送的情况下,独自出门是极不合礼教的行为。

      实际上我也不想让人跟着,那样太不自由了。

      那么就只有学骑马了。

      以前出去旅游的时候也骑过几次马,但旅游区的小马与眼前的高头大马根本没法比。

      所以当我第一次在马夫的帮助下爬上马背的时候,感觉真是棒极了!只不过在小跑了几圈以后,我就有点受不了了,大腿、屁股的肌肉因为紧张和颠簸而疼得难受。

      但是为了以后的快乐生活,还是坚持了下来。

      一回生二回熟,总算渐渐的掌握了其中的要领。当我终于能在树林里快速穿行的时候,才终于了解到那无与伦比的快意,怪不得这么多人迷恋这项运动。

      这天早早的吃过晚饭,我装作很疲劳的样子,跟佣人说要早点上床睡觉,叫她不要打搅。
      回到房间赶紧换上男装,拿了点零钱,就蹑手蹑脚地摸到了马房。

      管理马房的就是上次在厨房跟玛丽亚开玩笑的那个男孩,这会儿早就与我混熟了。

      见我这一身打扮就猜到我要出去玩,立刻去牵了一匹温顺的母马来,并再三保证帮我保守秘密。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当我骑着马穿过树林,来到小镇上的时候,太阳正收拾起金色的外衣准别离开,四周开始暗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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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人说,我不在咖啡馆,就在前往咖啡馆的路上。巴伐利亚人则说,我不在酒馆,就在前往酒馆的路上。

      走进这里的酒馆,随便一杯酒,就能让你将黑色的星期天变成彩色假期。

      镇上的小贩大多回家吃饭去了,街上显得有些冷清。我七拐八拐找到了那天的酒巷,选了间干净热闹的小酒馆走了进去。

      酒馆里暖烘烘的,原木的长条餐桌面白天无表情地立在窗边,而当夜幕降临之时,却摇身一变成了呼朋唤友的派对组织者。围绕在长桌四周的陌生脸孔在它的带领下霎时间变得热络起来,气氛热闹而欢快。

      穿着民族服装,满面笑容的老侍应憨态可掬地挥舞着双手,唱着巴伐利亚的民谣,穿行于酒桌之间。

      我点了一杯萨温特黑啤酒坐在长桌边,这种淳厚圆熟的淡色黑啤是巴伐利亚人的经典杰作,黑色的果香融入巧克力香味,色泽棕红,口感浓烈清爽。

      1516年巴伐利亚皇室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啤酒酿酒法,规定酿制啤酒只能用麦芽、酒花、水和酵母。而这一著名法典在德国一直沿用至今。

      所以优质的啤酒不需要品尝很多就使你身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不仅仅是酒香,开始的时候闻到的是果香,然后是口感和啤酒的芳香,最后是余味。

      一般的品牌啤酒没有余味,而好的啤酒让人感觉像在呼吸一股湿润的空气。

      优质啤酒都有一股绵长,萦绕不绝的余味。和葡萄酒一样,品酒师称之为“长度”。葡萄酒看起来比啤酒更自命不凡一些,但事实上,麦芽和啤酒花的乐趣并不比葡萄少。

      当侍应将一升装的啤酒杯放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开始后悔了,以前我可是“一杯倒”的主,现在这么一大杯还不得醉到后天去。但又不好意思叫人换小杯,只好小口的抿着喝。

      正喝得起劲,感觉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难道被人发现了?

      猛然回头,却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正对我媚笑,“没人陪吗小伙子?”

      天,吓我一跳,但她能不能把那两个可比奶牛的肉团从我身上移开?很重耶。

      看着她那张不敢恭维的脸,忽然想起一个笑话。便对着她一本正经地说:“昨天我梦见上帝了。”

      她一脸的疑惑,不明白勾引我跟上帝有什么关系,旁边的几个人也停止了讲话,看向这边。

      “他说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我接着讲:“我拿出地球仪说要世界和平,他说太难了换一个吧,我拿出你的照片说要这人变漂亮。他沉思了一下说拿地球仪我再看看。”

      “噗”一口啤酒正对着我喷了过来。对面的人狂笑着……真脏!

      正忙着擦身上的酒,却听旁边的女人问:“为什么?是因为我太漂亮了,所以不用上帝帮忙了吗?”

      “噗、噗、噗……”现在是泼水节吗?大家都是对脸坐着,这么喷法不都招呼到对方身上去了。

      “他是笑你丑得没救了,连上帝都不得不放弃!你还是找别人去吧,他太小了,不适合你,哈哈哈……”对面的人笑得越发张狂。

      那女人气恼地跺了跺脚,扭着水桶腰走开了。

      好吧,看在他帮我打发了那只母牛的份上,原谅他的无理。瞧我多大度,本来打算叫他赔衣服的!

      这时才发现对面的男人很年轻,二十岁左右的样子,长了一张典型大众情人式的脸,怎么刚进来的时候没发现呢。

      金黄色的头发垂到耳际,坚挺的鼻子,瘦削的脸颊,长长的睫毛忽闪着。此刻正用那典型的桃花眼充满兴致地看着我。

      嗯,不错,是时下流行的那种略带阴柔的斯文型男人,可惜不太对我的胃口。本人向来喜欢高大健硕的男人。

      “乔纳斯,你呢?”他朝我伸出了手。

      “彼得。”冲口而出的两个字,害我后悔得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这么恶俗的名字亏我想的出来!

      可能看我的表情过于丰富,他再次笑了起来,“你很有趣,交个朋友好吗?”

      “当然。”虽然不是我喜欢的型,但多个朋友总是好的。

      “明天我们约了几个人去打猎,你要不要一起去?”

      “好啊。”这种濒临灭绝的活动说什么也要参加。

      “那你住在哪里?我明天早上去找你。”

      “离这儿不远,在弗林斯堡。”

      “弗林斯堡?那刚刚去世的弗林斯伯爵是你什么人?”

      “是我父亲。”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没赶上他的葬礼真的很抱歉,他生前是我父亲的朋友。”他的表情一下严肃了起来。“去年我还去过那里,但怎么没见过你?倒是见过他的女儿,那可真是个美人儿。”

      “我前两年一直在外地读书,你见到的是我的继姐。”我连忙解释说。

      “那就难怪了,下次你可一定要把我介绍给令姐认识。”

      “那么明天你在石桥边的树林等我行吗?”不想再谈论我的继姐,我赶紧叉开了话题。

      “没问题。”

      “那么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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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小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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