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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田(1) 有一段情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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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和芳聊天的时候,她都建议我写小说,我想就我这种语言功底能写出什么好文章,只是停留在话语中而已。不过,仔细想来,写写给自己留着看,也甚是不错。不过真要正八景写东西了,还真不知道从何下手,从哪里下手呢?干写是写不出来了,也许默认有个人与我聊天,也许能说好多。
已经5年了,可有一段情一直挥之不去,其他的所有伤痛与此相比真的算不了什么,什么都不是。所以每次受到创伤的时候,都以此为鼓励,人生最低最糟糕的低谷我都过来了,其他的小伤小痛那又算的了什么呢。记得过年拼车回家的时候,远远地路过了哈市,其实根本谈不上路过,因该说绕过哈市,可我还是百感交集,车里放着“爱江山更爱美人”,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幸亏天够黑,大家也够累,无人能察觉到,所以可以暂且能够默默地流泪。那个城市有我太多的回忆和不堪,是我梦牵魂绕的地方,也是撕心裂肺的地方,希望从地图中消失的一个地方。因为,无法鼓起勇气去回忆它,把它牢牢地封印在记忆的深处,不敢去触碰,也不敢去打开,甚至期盼自己产生失忆症,将他和它一同忘掉。
他是我大学男友至今无人可以媲美的在我眼里是一个善良,体贴,勤劳的一个男孩。过了这些年,我才明白原来当初我是对他一见钟情,可惜当时的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记得当年入大一军训之后十一之前,班里开了一次班会,要选班干部。他是竞聘体委的。我完全不记得当时他在上面说了什么,只记得当时班里小土豆特多,简直让然失望至极,当他登上讲台时,他后面和旁边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堪,只有他是那么的明亮那么的耀眼,简直是从那个时空中完完全全突了出来。他的眼睛很有神,虽然后来寝室卧谈的时候都说他像睡不醒的样子,可我觉得他的眼睛是那么炯炯有神,那么有力。那天晚上班会的一切都变得那么模糊,应该说我的大脑压根没有收录班会的记忆,只对有他的片段进行了选择性记忆。
是的,那天晚上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大男孩,面善的男孩,有军人般英武气场的男孩。水到渠成的感情在我这里不曾存在过,看人无需几次,只要一眼我就能知晓他是不是我要的人或是我想要的人。
可是,并不是看上了就要马上出手的,呵呵,,机会是很重要的。
话说,与他的发展还是过了一个学期的大一第二个学期的事情。
那第一学期我都干什么了呢,这就不可避免地隆重介绍我的下铺,芳。
芳也算是我一眼相中要做朋友的人,她喜欢看海贼王,画着一手超好的漫画,聪明悟性高的女孩,当然我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她有多好看,但是前面的优点足够让她魅力无穷。说到芳,我必须说她是我见过的少有的几个聪明人中的一个,她真的很聪明,而且与我那可是心有灵犀不点也通。曾经,我感叹过,如果能和一个男人达到这种默契程度,我真的愿意狂热地为他去死,可惜。。男银啊,,能让我感叹聪明的真的真的没看到过几个。所以,我灰常地认为,女人进化的是比男人高那么一点。大一的时候,几乎每天都是跟芳一起的,一起吃饭,自习,看电影,对,我们经常一起去看军区的电影,呵呵。。。记得有一次看完电影回来的路上,莫名其妙有个男生跟我们打招呼,虽然也一起打了招呼,可我真不认识这个人啊,扭头问芳,他是谁,,芳说貌似是咱班的。哎,,原来如此啊。。。我可是团支书啊,居然自己班的人都认不全,太失职了,一看就不是当干部的料。
那时班里有慰问孤寡老人的活动,这个活动成为了我和他进一步认识的契机。
除了第一次慰问孤寡老人时,全班干部出动之外,后来经过讨论,还是两三个干部轮着去比较适合。我作为团支书当然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权力让谁去或者和谁去。所以,有一次我、他、芳,我们仨人一起去慰问了。呃。。对,为了展示我的光辉形象,好像我还去给孤寡老人做了紫菜包饭?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重点是看望之后事情。看望之后,我们来到一个新疆饭店,吃起了大串,酒就是那个啤酒必须要喝的,那时我也年轻啊,比一般男孩能喝,女人有点酒量没什么坏处,哈哈。也不知道,几个来回,喝了多少,我有点醉了,他是彻底醉了,啊,哈哈。。。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当我们都各自回到自己的寝室之后,“猪头”来了电话,说他都吐绿水了,问芳,小美还好吗?要不要去医院啥的。由于,我也是同饮的人,所以半胁迫地被带到校医院,看见他已然躺在校医院的床上,有点不省人事了。由于床位不足,把我也挤到了一个床位上,我不是那种羞羞答答的女孩,又是冬天,而且,又隔着厚厚的被子,而且还有那么多热心班干部都盯着,所以我也就大大方方地凑在一起了,别提心里有多美了,呵呵。。。后来他醒过来了,在我的身后,隔着大被子,我在他前面,我觉得开心极了,觉得他离我是那么近,而且作为共同喝醉打吊瓶的同一战线的酒友,觉得距离变近了。对了,那天输液的时候,趁他昏迷我仔细端详过他的脸,一脸面善但又很英气,睫毛还长长的。
他有晨练的习惯,第一次听说这个时我想,一般都老头晨练啊,年轻人哪有晨练的啊,觉得这孩子真不错,起码说明他是勤快的、而且是注重自己身体的人,说明他很健康啊。180多的个子,不胖不瘦的身材,完美极了。后来,我就跟他一起晨练了,帅哥的作用真是大啊,从小到大就初中的时候跟老爸晨练过那么几日,但此次我可是每天早晨跑出去和他晨练。因为我汗腺比较发达,没跑几步大汗淋漓,这是他会拿出纸巾(那时,我第一次貌似知道还有这个东西),把香香的纸巾递到我手里,好香好温暖,虽然有时我觉得是不是自己出汗出的太多用他纸巾太多,要知道那时那种折叠版纸巾很贵的。晨练之后,跟他一起去吃早餐。随着晨练的次数增多,关系也一步一步拉近了。在03年愚人节的早晨,我收到了他的一封短信,问我愿不愿意做他女友。我大叫他简直狡猾狡猾透顶,愚人节表白,对方当真接受可进,若对方拒绝借愚人节可以自然的退。也不知道,这招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还是高人指点的,不过很是赞赏。不过,本姑娘也不是吃素的,愚人节我怕谁,而且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一定要抓住。一口答应了下来。下午,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借来的自行车,他带着我,当然芳也没被丢下,芳是自己骑了一个自行车。我们两辆自行车就跑到校外玩去了,玩了什么记不大清了,记得有个很陡的下坡路,很陡,下来了之后,芳说她骑的自行车没有扎,幸亏有惊无险,哈哈。那天为了庆祝,我们吃了火锅,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吃火锅吃羊肉。我们朝鲜族都不怎么吃羊肉吃火锅。第一次觉得羊肉涮在火锅里也是可以吃得下去的,至今羊肉我也是只在吃火锅的时候吃,其他情况一律不吃的,还有吃火锅的时候,涮大虾,这也是他教的,这个习惯我至今保持。由于我比较贪吃,每次吃火锅他都是煮大虾,剥虾皮,虾肉给我吃,虽然我很爱吃虾,可我特别怕虾的腿腿,所以在他陪伴我身边的期间,我几乎没有剥过虾皮。而且,有10个他会给我吃8个,他是如此地惯着我宠着我护着我。现在想来,又有几个男人会做到如此地步,而且6年来一直都是,从来没有说过我懒,每次只是说我是小胖墩。螃蟹也是他带我吃得第一次,因为我天生怕腿多的东西,所以,我一直只是负责吃,他一直负责收拾这些东西。我曾经是那么幸福过。。
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我在欺负他,耍赖,任性,他由于有个妹妹特会体谅包容并照顾人,所以他包容了我的一切。
记得,那时都挺傻的,怎么会傻到玩抓人呢?当然我跑不过他,所以我会提前跑个50米100米的,然后他在跑过来追我,而且,两个人都可认真了,真是傻气十足,不过现在想想是个美好的回忆。记得,有一年冬天我们又玩了这个有戏,傻乎乎的我在前面没命地跑,傻乎乎的他还真在后面追,就是在31号楼的前面,由于我跑的太激动了,结果磕在马路牙子上,摔了。。他从后面跑过来把我扶起来了,但是,发现我的裤子被划了大口子,比乞丐服还乞丐,当时我俩都乐了,就是两个傻瓜蛋!后来,我就没那么傻了,虽然在前面跑,但我已经有了新的思路,我边跑边把自己的水杯啊书包啊都扔杏花散开的路边,这样他在后面一边追一边捡东西,肯定要耗费更多的时间,我就赢得了更多的时间跑路了。不过,最后还是被他追到,他当时的神情至今栩栩如生,他的话语仿佛还在耳畔回荡,充满了爱与疼惜。后来,我又当起了采花大盗,恩,现在也有这个习惯。当时,学校为了美化,隔个8米10米,都会有花坛,那里有我不知名的花,我揪花,他就拦着,所以又变成我在前面边跑边采花,他在后面追着喊着。我也不知道,采花之后将花瓣一个一个揪掉的时候有种快感,心里就是舒服。有时,我会采一朵特大特艳的花,趁无人就戴在他的耳朵上,,哈哈,,英俊小生耳边配了红花,还是很好看的。。当然,他也不会欣然同意我这么折磨他,但是在我恳求撒娇的策略下,心疼地答应下来,愿意被我胁迫。有时,人少了,他会背我走校园的马路。。我就趴在他的后背上吹气摸摸他的耳朵,小小折磨一下,不过他还是忍住没把我扔下来,,如果换作是我肯定直接就扔下来了,,他就是真么甘愿受我恶作剧般的折磨,还会幸福甜蜜地微笑的阳光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