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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绣球 ...


  •   白鹤城。城如其名,一如白鹤展翅,贵气天成。如果迟墨是泼溅在江南万里长卷上的一点婀娜,小家碧玉一般温良淑婉;那白鹤城就是泼墨重彩,妩媚地身披红霞出现在众人面前,风情而又不失端庄。
      姜醴和沈执两人黎明就御马出了迟墨城,不消得半日光阴便到了白鹤,真不愧为繁华大城,人头攒动车水马龙,两人找了家客栈歇了一炷香功夫,便赶去了城郊葱茏之处。
      青竹采摘是门细致活,姜醴赶了沈执去一旁,自己谨慎地挑选翻找,沈执怕打搅他,随手寻了片叶子独自坐到不远处,把玩了半天将它放在唇边,悠扬的调子就缓缓飘了出来。
      阳光尚好,碧空如洗,白云飘飘,翠竹染绿了整片山坡。
      抬眼看天边的流云浮沉,像是忆起旧日年华如烟,漫山遍野的笔直的青竹,风过定然不动,只有竹叶发出微不可闻的声响,妄图留得风温存过的痕迹。
      可留不住的,即使再挣扎,也只是枉然。
      再如往昔种种刺目和不堪,就算逃得天高皇帝远,可总有一天,会将那往日,用杀戮用猩红去夺来。
      至死方休。

      “这曲子,可有名字?”
      沈执少一怔忡,便看见一旁笑得正灿烂的姜醴,止了曲调,将叶子合在手心,“这首曲子,名叫思君。”
      沉默过后,道,“这是小时候我母亲教我的。”
      “忙过这段时间,去趟临安吧。”身旁的人眉目如画,柔声轻语。
      沈执看了看掌心里的叶子,目光又落向青山远黛,默了半晌语气如旧,眸子里却忽的漫过苍白飞雪。
      “好。”

      待到回白鹤时,已经临近下午三点了。
      姜醴将采好的竹叶竹筒兜在身后,和沈执并肩走在石桥上。
      小桥流水,繁花纷落,三两轻舟翩翩。
      姜醴眉眼弯弯,“白鹤城真是个好地方呢。”
      “嗯。”转过头看向河边,八月的热气缭绕,流水潺潺。扎着双髻的小女孩正光着脚,嬉笑着将水泼在水中半裸身子的小男孩身上,“可惜有点太过喧哗,我还是比较喜欢寂静一点的地方。”
      姜醴打趣他,“愣头青,你是最近生活变滋润了,又开始想念原来的粗茶淡饭了吧。”
      沈执笑笑,偏头不语。

      走过桥廊,迎面就是白鹤的城中心,人一下子变多了起来,沈执将姜醴背上的东西垮在了自己肩上,将他稍稍往里护了护。
      街上人流如梭,沿街摊位上的小贩正兴冲冲地招呼着路人,嗓音本高亢可混杂在本就喧闹的空气中还是被掩了过去;一群少妇挽着篮子说三道四别人的家长里短,步履轻慢,女人特有的窥知本性染着笑意尽数表现在脸上;茶馆里的说书人口若悬河,说的又是那金人破了边际兵临城下,不知江南现时的平静依然是福还是祸,说罢哀叹了一声,在众人的杯盏磕碰声中微不可闻;远处搭起了戏台,娇羞可人的花旦甩了水袖捻起柔媚的调子,痴怨地唱那官人不懂情爱,底下的人连声叫好,掌声噼里啪啦打得一旁戏班子乐弯了腰。
      姜醴扫视着四周,隐隐带着兴奋道,“愣头青,我们来这里,算是休个假吧。”
      沈执老老实实地回答,“是。”
      “那我们多玩两天再回去吧,留老头子一人寂寞空虚冷地守家,谁叫他总是倚老卖老以大欺小。”姜公子一身白衣,眼角上挑沾上不怀好意的笑。
      沈执失笑,顺势将他往里拉了拉,以躲过刚刚飞奔过去的追笑打闹的孩童。
      “包子包子~热腾腾的包子~”路边的伙计大声吆喝着,汗涔涔的脸庞透过雾气看起来神采飞扬。
      “就这繁华程度,都可以赶超临安了。”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沈执有些无所适从,只得略微感叹地说了一句。
      “那是你没去过成都,”扇子慢慢地摇,“有机会带你去开开眼界,不然别说你是跟我混的了,”姜醴半怪罪半调笑,“丢人。”
      两人走着在街上,沈执扶着他肩膀,听他慢慢地说成都的集市花灯如火成都的大户穿金戴银连成都的姑娘都比西子娇弱三分,小公子笑如春风,脸上隐隐带着光彩,眼眸里却是渐渐黯淡,是想家了。沈执只是默默听着,一言不发,思量了半天,一句那我陪你回家刚想出口,远处的人群突地开始喧闹了起来。
      正想侧头去看,姜醴戳了戳他,如墨的瞳子里坏心一闪而过,“愣头青,你这么傻,哪儿有姑娘看得上你啊,不如来爷家当随从,包吃包住,家里已经有了祥和祥瑞,你就叫...”
      小公子头一歪,似是认真思考,灵光一现,嘴角翘起,“祥泰吧,国泰民安,妙哉妙哉。”
      “我...”挠挠头没了下文,远处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一时间传来声声惊呼。
      “小心!”
      姜醴一转头,看见一个红彤彤的花球急速飞来,当下慌了神,下意识抓起扇子想要隔开它,旁边的沈执搂住他的腰一偏,径直伸出手接住了花球,姜醴重心一个不稳,直挺挺地摔进了他怀里,眼睫微颤,抬眼看见一脸焦急的沈执。
      “没事吧?”
      “我...”姜公子惊魂未定,人群里突然热闹地炸开了锅。
      “哎...魏家小姐终是花落有主了啊...”
      “知书达理人比花娇的富家小姐,真是嫉妒那小子啊...”
      “不过那青年看来俊朗,也不失为一对才子佳人。”
      沈执被搞得丈二摸不着头脑,张口欲问一旁眼珠子都要瞪出来的姜醴。

      “让开!让开!”
      高昂的声音传来,人流分了道,有好事者探出头来好奇张望,一个体态发福的中年男人气喘吁吁地跑到了他俩面前,灭紫色的长袍流云裹身,绣着细细密密的花纹,一看便是富贵人家装扮。
      男人站在他俩面前,横着个一字眉仔细地上下打量着沈执,那目光就想要把他身上的衣服全部一件不剩的剥下来一样,就当沈执觉得自己身上都快要被剥得只剩一张皮的时候,男人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肥肉挤到两旁,一个笑容硬生生被扳了开来,本是善意,偏偏让人看来贼眉鼠眼,姜醴皱了皱眉,心想一个人要是笑都能笑成这样不知道上辈子造了多少孽。
      大腹便便的男人微咳了一声,慑得四周哄闹的人群安静了下来,拱手行礼之后朝着沈执开了口,语气中不乏浓浓欢欣,“恭喜公子,请问公子贵姓?”
      沈执一脸茫然地看了看姜醴,又看了看他,尴尬道,“呃...我姓沈。”
      男人笑得越发张狂,脸上的肥肉以更加奇异的形状排列了起来,看的姜醴天灵盖麻了一麻,“方才沈公子真是身手不凡,今日你接住了小女的姻缘,也是上天注定,”顿了顿,庄重地宣告,“即刻起,你就是我魏道南的好女婿。”
      .“...啊?”明显感到沈执的身子缩了一缩。
      男人已然抑制不住喜悦,“来吧,公子请随老夫来。”
      “我...”沈执身子僵直,呆愣在原地。
      “哈哈,公子别害羞啊,现在我们可是一家人了,你们,快带沈公子上楼,备好茶!”男人眼睛扫过一旁的随从,大手一挥,皆是鱼涌上前,半拉半推地架着还在发蒙的沈执往外走去。
      一个不字还未说出口,沈执就已不翼而飞。
      姜醴被推来攘去,又看着愣头青无缘无故就被拐了当媳妇,一时气急,扯过魏道南的半边衣袖,刚要说话,魏道南就笑眯眯对他道,“这位公子是贤婿的好友吧,婚宴就暂定于十天后举行吧,昱时欢迎公子前来,就算是赏老夫的脸,不用客气啊!”顺便不着痕迹地挥开了姜醴的手,大笑两声抽身而去。
      人群散去,乌鹊归巢,只剩得一位玉面公子站在原地,愣愣看着地上遗留的刚才沈执失手碰落的背篓,颤抖地思索着着自己的新收的家仆祥泰和说好的假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灰飞烟灭了这一残酷事实。

      今日太阳下山尤为的早,沉洹弓着身子正浇着花,突地门被砰一声撞开,老头子瞥了一眼衣冠不整上气不接下气的姜醴,笑道,“哟,回来的真早。”再瞧了一眼他背后,问道,“小执呢?”
      姜醴一屁股坐在台阶上,讷讷道,“被抓去当媳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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