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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隔夜饭 ...

  •   过了2天,又星期五了,今天心情不好,因为小何问我,前几天跟陆总中午在味千拉面吃饭的人是不是我。我想我可能真的是没人注意到过吧,那些八卦的人要找那么多天,才能找到我。

      我说是,就把事情的缘由,包丢了,怎么欠了他300块大致说了一下,因为当时我要重新配办公室钥匙,小何是知道的,所以她是相信的。当然我也不好说,本来就想还了钱算了,谁知道陆总一定要吃饭来抵债――虽然是事实,但这样说,怎么听都有点像我在炫耀陆总对我有意思的感觉――只能说我因为感谢,所以请陆总吃个饭。就此看来,还是有人八卦我的,只不过小何是唯一正面来问我的罢了。

      不过也只是一个败兴的插曲,星期五下午还是能让人忘记一切烦恼和不愉快的,而且我的工作也没有什么必要带回家啊或者加班的。

      今天的公车一如既往的慢,本来是要回爸爸妈妈那儿的,后来他们说今天要去看我姨婆,我本就怕那个姨婆,小时候老教训我,硬是让我吃月饼,我根本不爱吃那个东西,甜死了。

      想着晚上喝点酸奶,吃个苹果就对付过去了,又清肠胃,又减肥,还健康。

      因为是星期五,连那些邻居的面孔都觉得顺眼多了,碰到几个住的比较近的,还点点头,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那么高兴 呵呵。

      终于知道为什么了,因为有一种现象叫回光返照,有一种人会阴魂不散。我一下子从刚才莫名其妙的开心跌到了郁闷无比的境地。

      “你找人?”

      “恩”

      “你真有本事,这个地址我似乎没出现在公司档案里吧”

      “恩”

      “我们已经两不相欠了对吧”

      “恩”

      “那你又想搞什么花样?”

      “前天,是你一个人吃的,我什么也没吃,不是吗?”

      “恩”

      “虽然你花光了钱,但是你剩下了很多菜没吃,所以今天我们要把那些菜都吃光,才算真正的两不相欠”

      “啊!”

      我千算万算,没算到这个男人竟然这样叫真。

      把他让进屋子(虽然说不能让陌生男人进单身女子的屋子,但是怎么说也是相处几个月的同事,也不算陌生,至于男人么,我压根儿就不把他当男人,只是一个想马上跟他做个了断的讨厌鬼)。

      屋子很乱,这阵子正好遇到我觉得乱乱的狗窝比较温馨的心态,拖鞋东一个西一个,水槽里堆着没洗的碗碟,屋子里晾着阴干的衣服,被子我是从来不叠的,我觉得没必要,也不卫生。

      照常理来说我应该脸红吧,一个大姑娘家家的,这样邋遢,还是在一个男士面前,可巧这位男士是穿西服,打领带,皮鞋亮的能当镜子照的人。可我没有。

      我觉得我表现的挺自然的,换了鞋,径直进屋。让他自己找个地方坐,连拖鞋也没准备给他,后来发现他自己找了一双粉红色的棉拖,裤管遮了他的脚后跟,不知道小多少,反正他也没说难受。

      既然要算帐吃饭嘛,我还是去把碗洗了,洗碗期间目不斜视,专心致志,发现了很多以前没发现的碗边的小缺口。

      他不说话,什么声响都没发出来,我甚至以为我只是一个人在屋子里,我最讨厌他的就是这种样子,我希望看到他的情绪起伏,看到他感情的外露,这样的人给我安全感,可他永远是那样,用审视的眼光、俯视的角度去看人,要么不说话,一说就说得你哑口无言,让我总是惴惴不安。

      我怀念起第一次在电梯里,我平静的告诉他整个包被偷了时,他那一瞬的惊讶,迄今为止,我只有那么一次成功的左右了他的情绪 ,并且不自禁的表露出来。

      洗好锅碗瓢盆,我转过来,看着他,发现他已经在餐桌上放了大大小小的饭盒,密封碗(不是一次性的,都是那种塑料的类似乐扣乐扣的东西),我说“你属猫的啊!什么声音都没有!”

      “那是因为你洗碗的流水声太大了”

      “那天晚上你后来还跟着我?所以知道我住这里?”我想么,也只有这一个可能性了。

      “是,我想证实一下”

      “证实一下”我眯起眼睛,我最讨厌不相信我的人,如同我父母从来不相信我能照顾我好自己,我希望被人信任,享受那种被信任,被依靠的感觉!

      “不过你的警觉性实在是很差!”

      “那是因为我很正常,所以从来不会想到还有人做这样无聊之极的事情”他成功的把我的注意力转了过来,我不甘示弱回敬道。

      “你有微波炉吗?”

      “没有”――“有也不告诉你”我心里嘀咕着

      “你有锅吗?”

      我刚想说没有,突然想到锅不是才洗了放在身后吗。不过就算你看到了,我也偏不给你用。

      我沉默不回答,就这样僵持着。

      还是他先开口“你就不打算整理整理房间?”

      我“哼”了一声。

      “你整理房间吧,我把菜热一热”他又吩咐我,他竟然在我家吩咐我!

      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知错能改。我当然也知道家里乱的不适合招待客人,也就是赌气不愿意做,不过事情的是非我还是能分的出来的,整理一下是应该的,于是我还是去做了:把衣服塞到大橱里,把被子铺好,把门口的鞋子归整,把窗帘打开,推开窗户(这是留个心眼,什么事儿不怕一万就怕个万一,万一他想干吗,我就扯开喉咙嚷嚷)。

      等他热好菜,我也弄的差不多,还是挺温馨的。

      那些菜果然是火锅店里剩下的,因为烧了烧,体积小了很多,即使没有饭,我估摸着也差不多了。他放好碗筷(也不用他找,都是刚才洗好的,现成放在台面上),我坐在他左首(四方的桌子,房子墙角,占去两条边)。

      我不爱吃剩菜,但是如果这菜是热的,我还是吃的。烧的一般,没什么特别好吃的,但我脑子里想着是拼死我也要吃光它们,省得又变成他的借口,武器。

      他慢条斯理的吃着,还是不说话,我真要被弄的疯掉了,这个男人到底想干吗!!!
      终于吃完了,我就差把菜汤都喝下去了,撑的我直想解裤带,肯定要要吃马丁林了。

      “饭盒我是不洗的”我表明着立场“你要洗,带回去洗好了”我吝啬的连水和洗洁精都不愿意提供。

      他还是用那该死的看不出一丝感情的微笑回答着我,收拾起饭盒。

      他走了,很出乎意料的,没有多半句话,没有再纠缠,似乎只为了让我吃那一桌隔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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