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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我遇到了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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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冬天总是亢长而寒冷。前几天下了一场大雪直到现在校园里的雪依旧没有化。我感觉到我的鼻头红了,一定很狼狈。可我的手心仍然在哆嗦,死死地按住口袋里已经压了接近一周,以至于现在都皱皱巴巴的信。
“他出现了!!!!!”伴随着闺蜜激动的声音,我的腿瞬间就软了下来。
“还不快去!!!”“是啊已经一周了为什么还不行动!!!”就这样,在两个人凶狠的压力之下,我吞了一口口水,颤抖的跑向那个马上就要走远的身影。
“加油!”我也暗暗对自己鼓劲。“此时不上更待何时啊。”
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刘琮琮。是万千正值青春美好时光的女孩子中最不起眼的一颗。这是2010年,我13岁。初中生。我的优点是积极乐观朋友多人缘好,当然,不得不承认的,我是一个实打实的学渣,如假包换。
让时间倒流100天。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午后的阳光总是让人忍不住想多在外面游荡一会,就是这样。坐在学校的长凳上,我和闺蜜在思索该如何应对下午的英语连堂和选修课。
“天气真是越来越冷了。我们还是回去吧。”戴戴伸了个懒腰,是万年不变的慵懒。
“那好”“赞同”!两声应和后,我和景菡也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如今已是深秋时节,原本只是穿白衬衣的我们也都撑不住套上了学校的西装外套。
“诶,等等!快看那是谁我们以前怎么没有注意过!”突然景菡拉住我的衣角,我回过头去看。
天啊!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拐角处的。。。。两条大长腿!从下往上看,慢慢的看到了白衬衣的衣角,慢慢的看到了没有表情的侧脸,慢慢的...他走远了!
“我的天!赶紧弄清楚他是几班的!这么好一块璞玉我们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传来闺蜜打了鸡血一般的声音,我才慢慢回过神来。简直就是小说里面一样的美好少年,我觉得这种感觉很微妙。
原来,喜欢这种东西是很奇怪的,就像是一颗子弹打入了心房,让人无处闪躲。
此后的三个多月我忘记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是我记得我哪一天好像说出了我喜欢他,又好像慢慢当真了,再往后我们知道了他的班级,他的身高,他的学习,他的种种……
刘艾宇,没错,和我同姓的家伙。实验班,理科和英语好到炸。对陌生人视而不见,几乎没有关系要好的女生。学校篮球社社长,不仅如此,唱歌和钢琴也很棒。身高181cm,体重59kg,双眼视力5.1.....耳边充斥着种种刘艾宇的资料,让我感到措手不及。难道,我真的应该喜欢这样一个遥远的人吗?可是不知怎的,时间已经过去三个多月,我说出的那句喜欢好像真的当真。
如今,我甚至已经东拼西凑写出了一封像模像样的情书准备去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