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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死亡 ...

  •   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天气晴朗有阵雨
      亲爱的观众们,我是仲礼的日记本,由于仲礼发生了事故,所以今天由我来带领大家继续观看事情的发展。

      上帝视角:

      今天早上一切照常,闹钟一响,仲礼就长臂一伸,把闹钟关掉,然后继续睡觉。请不要质疑我的叙述,确实是照常。平时仲礼为了塑造自己干练的一面,总是省略自己睡回笼觉的片段。时间分分秒走过,仲礼终于从床上把自己解救出来,走到洗漱间开始洗漱。
      镜头转换到客厅沙发,滕花以扭曲的姿势把自己裹在毛毯里,她根本没有生物钟这种东西,没人叫她起床她会睡到明天早上。显然,沙发的主人早就已经把可怜的滕花忘记了。而在洗手间里洗漱的仲礼不顾太阳一样的白炽灯和镜子周围亮眼的白瓷砖的反光,武断地认为自己变白了。
      仲礼洗漱完毕,整理着装准备下楼吃早饭。包包在鞋柜上,但是该死的钥匙在哪里。记得昨天好像是小白开得门,然后她好像把钥匙扔在了沙发上。仲礼脱下刚换好的鞋子,穿上拖鞋,目标沙发。
      看到沙发上的一团,仲礼的眉头扭曲了,然后记忆回笼。Shit,马上迟到了。(没错,仲礼的口头禅就是Shit,一点儿也不淑女。)“花花,快点起床,马上就要迟到了。”
      睡梦中的花花梦中经历了地动山摇,然后吓醒了,“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快迟到了。赶紧去洗漱。”
      “奥。仲礼你怎么在我家?”
      “这是我家。快点去洗漱,我们没时间吃早餐了。”

      五分钟后。
      “仲礼,我没带牙刷。”
      “有漱口水。”
      “仲礼,洗面奶在哪?”
      “你没有看到肥皂吗?”
      “奥。”滕花的碎碎念:但是肥皂很干,怎么可以用在我粉嫩的脸上。
      “仲礼,哪个是擦脸的毛巾。”
      “旁边有纸巾。”
      “奥。仲礼,你是不是嫌我太烦了?”
      “你再不快点我们不但没有时间吃早饭,而且还会迟到。”
      “奥。”

      半小时后。
      “仲礼,我们走吧。”滕花内心委屈万分,我已经很快了,平时人家都是一个小时才搞定洗漱,穿衣化妆的。仲礼是有起床气吧,哎,现在的年轻人自制力就是差,难以抵御夜间兴奋活动。这样最终结果就是睡眠不佳,睡眠不佳自然会有起床气。有起床气自然……年轻人,脾气不要太暴躁……
      仲礼看到默默跟在自己身后的花花,立马就知道花花肯定在腹诽。真是的朋友之间,有话就当面讲嘛,憋在心里多不舒服。当然如果讲太多很烦的话,不要怪我没有耐心。

      滕花小媳妇儿一样跟在仲礼的身后,上公交车,下公交车,到达公司。
      “花花,知道我们公司哪里附近有早餐店吗?”
      滕花小心地看了仲礼一眼,然后指着公司对面的商业楼说,“没有,那家KFC供应早餐,还能外带。”
      仲礼心里一阵不舒服,我怎么比花花还笨了。“走,花花,我请你吃早饭。”就算是昨天灌你酒的赔礼。
      “不用了吧。还是我请你吧,差点害你迟到。”滕花是有点怕仲礼的。
      仲礼嫣然一笑,“尽地主之谊,在我家住怎么能不给你准备早饭,不要跟我客气。下次你再请我也不迟。”一语定乾坤。滕花马上闭嘴,好吧,你请就你请,我不跟你争。

      两个人迅速吃完早餐,从KFC里出来,Ailsa站在马路对面微笑着朝两人招手。滕花看到Ailsa后往仲礼身后躲了一下,探着脑袋跟仲礼说:“仲礼,Ailsa在跟你打招呼那。”
      仲礼顺着滕花的视线一样看到Ailsa。虽然隔着马路,但是依然能感觉到Ailsa今天心情比昨天好多了。

      “Ailsa,今天心情怎样?”
      “嗯,好多了。谢谢你的短信。你和滕花怎么在一起?”
      “奥,昨天花花在我家借宿。所以今天一起来的。我们赶快进去吧。”
      Ailsa看了滕花一眼,滕花赶紧往仲礼身后又躲了躲。仲礼见状,打趣了滕花一句:“花花,我背影是不是很好看,你看了一早上了还没看够?”
      滕花更委屈了,我是招谁惹谁了,我公交车上又不是没有跟老人家让位置,这事儿千万别扯上我,我很惜命的。
      “额,那什么,你们先聊,我急着去洗手间,先走了。”说完滕花就逃命似的冲向公司大门。
      Ailsa和仲礼紧随滕花之后进入公司大门,可怜的滕花没能如愿抛下Ailsa和仲礼,最后两人乘了一个电梯。

      张明从部门经理室出来,看到仲礼和Ailsa并肩从电梯里出来(可怜的滕花完全被忽略了),用戏谑的眼神儿看了一眼Ailsa,然后跟仲礼打招呼,“小礼,真巧,一出门就见到你,我一整天都会有个好心情的。”
      “早上好。”仲礼从小就被教育:与人相处要礼貌,即使你讨厌这个人。或许仲礼的理解是越是自己不喜欢的人越是礼貌相待。

      白汐昨天从仲礼家走了之后,很快等到计程车,到家之后才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多么的失误。怎么可以把滕花一个人留下,滕花喝醉了,而且滕花有时候是个大嘴巴。我的主,希望滕花喝醉了就睡觉,最好讲话口齿不清。
      所以看到滕花和仲礼一起来上班的时候,白汐特意仔细观察了仲礼的表情,然后松了一口气。
      “滕花,跟我一块去茶室。”
      滕花听到白汐的话如蒙大赦,放下包包就跟白汐去了茶室。终于从古怪的氛围里逃脱了。

      Ailsa拉着仲礼绕过张明,来到她们的座位。Ailsa的内心想法即使是拥有上帝视角的我
      ——日记本也没办法看透。但是从Ailsa的面部表情来看,Ailsa绝对怒火中烧了。
      仲礼心里还在唾弃张明,根本没有注意到Ailsa的表情。还顺便腹诽了一下去茶室的两人,“小白和花花太不够意思了,竟然又不叫我。”
      Ailsa听到这句话,脸色好像更不好看了。

      临近中午,总裁办公室杂乱的办公桌上摆放的早餐还没有动一动,张明简埋头研究着秘书Joan帮他搜集的新资料。被压在一摞资料下面的手机不合时宜地震动起来,张明简终于让视线离开手里的资料,在那摞资料下面找到了手机。
      看到手机的来电显示,张明简顿时心花雀跃,但是很快这种愉悦被压下。张明简面带公式微笑,划开接听键,“仲黎,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张明简的公式微笑依然像沾了胶水一样贴在脸上,只是胶水好像有点失效了。
      “小礼最近不错,好像交了新朋友。她比我还忙,每天朋友围绕的,都没有时间跟我讲话了。”
      “好,我知道了。小礼不是小孩子,她会处理好这些问题的。”张明简的公式笑容已经掉落,声音稍微有点拔高。
      “嗯,行。有我在小礼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张明简的嘴角微微上翘,眼睛明亮明亮的。“我下次出差去S市的时候你可不能耍赖。”
      “好的。恩,拜拜。”张明简看着手机屏幕,对方很快挂掉了电话,手机屏幕亮了一下然后又灭了。就像张明简现在的心情。
      一首歌唱的好“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中午的时候仲礼非要四个人坐在一起吃午饭,作为日记本,我不想描绘当时四人四周弥漫着的复杂气氛。

      下班时间,仲礼匆匆和Ailsa说了再见,跟小白和花花抛了几个媚眼,然后扬长而去。讲座时间跟下班时间虽然挨得不近,当时中间还得留时间吃饭,所以必须速度。
      其实仲礼是个吃货,这点从外表当然看不出来。谁都知道大学城里美食多,仲礼肯定不会错过。最好叫上一个导游陶醉,上次人家请客吃小吃,自己怎么说也得回请一下。

      还是早出门有福利,下班高峰期公交车上竟然有座位。仲礼找个靠后的座位坐下,然后掏出手机打电话。
      “陶醉,恩。我已经在公交车上了。大概半小时之后到。”
      “好的。”
      “了解。拜拜。”

      到了大学城仲礼和陶醉顺利接头,直奔陶醉推荐的小吃铺。
      吃饭期间两个人有说有笑,旁人看着不禁羡慕这对小情侣,郎儒雅女大气天作之和。可惜旁人就只能是旁人,怎么知道这就是郎情妾意那。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仲礼有一种被偷窥的感觉。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听讲座的时候。

      陶醉告诉仲礼史教授在心理学上没有什么大的成就,最好开讲座,他的每堂讲座都是人山人海,这次也不例外。陶醉好不容易给仲礼占了个座位,开始听史教授变态心理学与心理治疗。
      心理学是一门严肃的学科,心理学不是读心术。它分五个领域:神经科学、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临床心理学。而变态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从公元前4、5世纪开始就有人研究,至今好多心理学家们依然在努力这。世界上好多人因为心里问题而深受折磨,有的甚至走向自杀或者杀害别人的不归路。

      真是一场精彩的讲座。仲礼被这门学科深深地迷住了,回家之前跟陶醉讨论了好一会儿。

      获得心知识的愉悦感让仲礼的所有感官处于半休眠状态,没有及时发现身边的危险。一个黑影悄悄跟在仲礼身后,一直到仲礼家门口。

      仲礼脑袋里还在想着史教授讲的案例,然后按照自己现有的知识分析着。打开门进入房间,没多久,门铃响了起来。
      通过猫眼仲礼看到Ailsa,心里疑惑,Ailsa怎么来了,手里面拿着的玫瑰是怎么回事儿?

      “Ailsa,你怎么来了。”
      Ailsa没有说话,把花放在鞋柜上,被头发遮住的脸上带着狰狞的笑。
      仲礼没有看到Ailsa的表情,转身关门,转动锁头的声音显得诡异非常。
      Ailsa拿起鞋柜上的装饰花瓶,碰的一声砸到仲礼头上。花瓶是水晶的,单手拿起来有些困难,Ailsa并没有瞄准仲礼的头,花瓶砸到了仲礼脖子上。仲礼还没有晕倒,但也没有机会反抗。Ailsa双手拿稳花瓶,这次很准确地砸到仲礼的头上。仲礼晃晃悠悠地陷入黑暗的世界。

      时间分分秒路过Ailsa的指尖。远在S市的仲黎一整天一直心神不宁。

      Ailsa帮仲礼洗去脸上的血,帮仲礼换上自己最喜欢的衣服。然后她自己换上仲礼的衣服。

      Ailsa平时很少说话,公司里跟Ailsa说话最多的就是才来不久的仲礼。当仲礼不说话的时候,Ailsa也很少能找到话题讲。

      鲜艳的红玫瑰被洒在铺好的床上,米黄色的床单衬得花更艳更娇媚。
      Ailsa把仲礼放在床的一边,丝毫没有为被压着的玫瑰考虑,可怜的玫瑰还没有释放完自己的美丽就被无情碾死。
      Ailsa躺在仲礼旁边,用红色丝带把自己的左手和仲礼的右手绑在一起。
      红色丝带原来是绑在水晶花瓶上的。仲礼不喜欢只有白色的水晶花瓶。
      被子被扔在地上,上面有Ailsa来回踩踏的印记。

      一个漂亮的匕首被Ailsa拿在手里。匕首上镂空的雕刻十分精致。它将用自己的美丽,结束两个鲜活的生命。
      镂空雕刻上沾到了血液,让本身就出彩的雕刻更加亮眼。

      Ailsa用自己流血的手紧紧握住仲礼的,Ailsa知道即使自己没有力气握住仲礼的手了也没关心,因为她们早就被绑在一起了。

      Ailsa其实是希望仲礼醒着的吧。她看着因为失血嘴唇变白的仲礼。Ailsa声音沙哑:“为什么不记得我。你让我痛苦。”

      作为仲礼的日记本,我很想叫醒仲礼。
      仲礼你知道你快要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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