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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们该离开这里了 ...

  •   自那天起,阿勒泰老人便常常来家里串门,不是笑嘻嘻地问罗莎要新出炉的松饼,就是去后院兴致勃勃地研究金毛。
      大狗已经和他的主人卢小奔混的很熟,一改森林里的冷静自持,简直恨不得贴在卢小奔身上。它也很习惯了自己“木头”的名字,听到卢小奔一喊就能飞快地奔过来,支起上身扑在他身上。但是大狗的体型实在是太大了,后腿着地立起来居然将近一米,好几次都直接把卢小奔扑倒在地,欢快摇着尾巴蹭他的胸口。除了比普通狗脑子更灵泛些外,卢小奔完全看不出来它到底哪里算得上是尊贵。反倒是科特夫妇被大狗奇大无比的胃口吓一大跳,尤其是大狗对肉类的热衷渴望十分浓烈,使得卢驰驰不得不跟着阿勒泰学习捕猎,后来又帮助罗莎成功圈养了野兔,才稍微缓解木头恐怖的食欲。好在大狗自身就是擅长捕猎的犬种,经常在外头独立自主后还能叼只獐子、狍之类的回来,让科特赞不绝口。
      然而三人在对大狗的喜爱之余,也生出了对其身份来历的忧愁。
      黄金猎犬的大名如雷贯耳,虽然少有人见过它的真容,但也不能侥幸认出大狗的人就一个都没有。作为一只王族犬种,迷失在斯托克幽暗的森林深处,这实在蹊跷。更何况近几个月压根没有哪位大人物路过这一带游玩的新闻——事实上,斯托克作为奥彻斯特土地的边界小村落,已经被它的领主遗忘太久了。
      “可怜的孩子,也许它是被狠心的主人抛弃了。”
      罗莎捏起围裙擦了擦眼睛。
      “有谁会放弃一只正值青年,健壮美丽的黄金猎犬呢?我想,这狗很可能是被偷运出来贩卖,结果在途中丢失的——你知道,民间总有些有钱老爷想更靠近贵族一点,好像那就能让他们的黑羽毛沾上金粉似的。”科特想拍拍大狗,被不着痕迹地躲开了。事实上,虽说能感受到来自家里另外两口人的善意,但是木头始终只坚持卢驰驰的触碰。
      好在这个村子的人们都是自小熟悉的,心思简单无垢,就算知晓有只黄金猎犬流落至此,也断断不会嚼舌多言。不然真被大人物知晓了,幸运点是被感谢收留猎犬,运气差就是被判定偷运私藏。更何况木头来历不明呢。真不知道是福是祸。
      罗莎和科特齐齐叹了一口气。

      “木头,过来。”卢驰驰用胳膊用力顶住大狗闻声上前的热情躯体,“好木头,安静点,咱哥俩坐下来商量个事。”
      大狗于是真的安静地蹲坐在地上。
      卢驰驰被自家大狗的一瞬不瞬的目光给看得挠挠头,赶紧假咳一声说:“呃,木头,我们现在要说很严肃很严肃,非常严肃的事。”
      大狗于是严肃脸。
      卢小奔对大狗天衣无缝的配合表示很满意。
      “木头,我跟你说,咱们可能不能继续在这个家待下去了。”
      大狗歪歪头。
      “你看,老头子阿勒泰说你是只什么黄金猎犬,他这人虽然又贪吃又不靠谱,但是好歹
      也算见多识广。所以,他说你是只黄金猎犬,估计这事是靠谱的。”
      “你想想,黄金猎犬,那是什么概念呀?虽然在我原来的世界里,金毛比比皆是,只要是公园草坪上撒欢的就能见几只,大伙儿手里有点钱就都爱养。可是在这里行不通啊,貌似你是珍稀物种来着。珍稀物种哎,那估计得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私自留养可是要吃牢饭的。你再想想,在这里估计也不讲民主平等什么的,要是被发现了,保不定你回豪宅好吃好喝,我却要被处理荒野了。”
      卢小奔又挠挠头。
      “关键是,我一个人吧,处理也就处理了,大不了就当回家呗。可是你是我带回来的,不管别人的事。你跟斯托克没有关系,我……也是。”
      “木头。”卢驰驰直起腰,认真地对大狗说。
      “我们走吧。”

      在某个破晓前未明的凌晨,卢驰驰背着床单揪成的包袱,出现在斯托克郊外的草原上。
      他的包里,装了事先从厨房后头翻出来的工图纸、原子笔,以及一只人字拖。除了这些穿越原配装备外,还有罗莎为他缝制的衣服,以及同样从厨房偷出来、大婶准备拿来当第二天早饭的松饼。那条浴巾则被扎在头上。贴身兜里还揣了卖椅子的1个银币30个铜子。剩下的一半留在小屋的床上。
      而那只导致穿越的罪魁祸首盗版U盘,则被他制成项圈坠套在木头脖子上。说实话,卢小奔觉得连大狗都比他更有能力看住这只U盘。
      木头亦步亦趋跟在卢小奔身侧,护卫着它的主人。
      空旷的草原上,被来往商客开辟出连接村镇的道路。卢驰驰就沿着那条黄土路深深地车辙印,走向未知的远方。
      在边陲小村斯托克的两个月里,同样对外面知之甚少的村民几乎不能提供这片大陆上所存国家的完整信息,他们甚至很难说出自己领主的名字。
      “奥彻斯特的领主就叫奥彻斯特……什么?名字……欧莱恩还是欧多恩来着?”据说见多识广的老猎手阿勒泰摸摸鼻子,“管他呢,斯托克从来不用迎接大人们的视察。”
      斯托克实在是太偏远了。
      因此卢驰驰对外界的所有了解,只来自村人祖祖辈辈的模糊认识、科特从镇上酒馆里听来的只言片语。
      好在还有位流浪诗人。
      那位须发皆白盖住眼睛,活像只雪白西施犬的老爷子,在镇上待不到两天就走了,据他自己说是要继续游历,“飘摇到生命的尽头”。
      然而在那仅有的两天里,卢驰驰作为老爷子唯一的忠实听众,不但了解了奥彻斯特的圣花(…),还勉强知晓了这片大陆一些稀奇古怪的历史故事,什么森林男神偶遇王子,太阳神诱拐牧马少年,大地之神爱子嫁入冥界……好像就没有了。
      原谅老爷子那充满诗歌气质实则花里胡哨让人云里雾里的语言吧。

      于是卢驰驰继续和他家大狗在旷野里踽踽前行,就着天际破晓微微的曙光,向着未知的远方。唯一的指示,是脚下无限延伸的泥巴路。
      走了一整个白天,入夜时终于寻到几处农户。这个农耕时代的小百姓都还坦诚,不曾欺侮卢小奔这位狼狈的旅人,只象征性收了点度夜资,便端上简单却够分量的晚餐。

      经过几天几夜的跋涉,卢驰驰终于确信自己走了足够远——这里的人们很明显已经没有科特大叔神奇的京片子口音。
      他站在车水马龙的某个大镇上,眯眼看天空强烈的阳光。周围是熙熙攘攘的人群,穿梭不息,人流如织。
      木头站在他的身边。它金灿的毛发在途中被卢驰驰借来药汁染成黑色,变得暗淡沉闷,身躯也因为接连几天的赶路与挨饿而消瘦,却依然不减威风凛凛的气魄,吸引大多行人的目光。
      “让开,让开——”
      人流忽然被分开,几个家养护卫挤开群众,扯着嗓子喊:“多罗格老爷的车辆,长眼的感觉让开!”
      人群一下子变得混乱,大家匆匆忙忙往街道两旁跑去。卢驰驰被挤得跌来倒去,攥紧木头脖上的绳索,好奇地伸长脖子踮脚去看。
      护卫群里,肥胖的富家大叔坐在马车里,撩开帘子兴致缺缺地看着街道,伸出短短的手指搭在窗沿。
      “啊~~他手上的红宝石真是又大又亮!”
      身侧的人感慨道。“要是我也有那么一颗,玛丽肯定早答应我了。”
      然而吸引卢驰驰的却是他身上华丽熟悉的衣服。
      “那人身上穿的是什么?”他紧紧抓住身旁那人的胳膊,急切的问。
      “衣服啊!啊~~要是我也有那么一件,玛丽……”
      “我是说衣服的料子!”
      “啊~~那是来自东方大国的丝绸,要是我也……”他忽然惊悚地看着对方陡然亮的可怕的眼睛。
      “它、在、哪、里、买!”
      卢驰驰一字一顿咬牙说。
      “呃,主……主城玛里。只有玛里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我们该离开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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