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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撕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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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夜
2013-7-5
林司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死的。
他只记得漫天的花海洒向自己,血红的花瓣飘飘洒洒朝自己飞过来,然后他就死了。
想要伸手去触摸,但意识虽然是清醒的,身体却无法动弹。他努力的抬起手去抓、去够,可是都是枉然,什么都没有发生,胳膊没有抬起,没有花瓣的触感,就连掉落在身边的花香都没有闻到。
是了,他没了鼻子。
当然就闻不到花的香气,也自然嗅不到旁边散发着尸臭的气息。
他侧耳倾听,努力的想要有一丝感觉,但是却什么也听不到。
是了,他没了耳朵。
自然也就听不到水果刀切割骨头的声音,呲啦——呲啦——像极了小时候用指甲刮黑板的动静。
他静静的躺着,看不到身下、闻不到味道、听不到声音,只能躺着,空洞的瞳孔望着天空。只可惜他看不到色彩,虽然知道天空应该是蓝色的,但是却分辨不出来现在头顶天空的颜色。
眼前只有灰蒙蒙一片,坑坑洼洼像是被狠狠砸过,旁边还有指甲划出的刮痕。
是了,他没了眼睛,但是为什么却能清楚的看见那些曾经留下的痕迹呢?
是了,他虽没了眼睛,但是他还有他,那个承诺过永远不会抛弃他的人。
头脑中传来一阵疼痛,好痛像是一把尖尖的电钻,钻过柔软的头皮,通过坚硬的头骨,来到了像核桃形状的大脑,然后从左往右搅拌着,直到再也看不出固定的形状,软趴趴粘腻腻的贴在骨头上,仿佛一晃动就会顺着洞孔流出来一样。
那些记忆随着钻头的搅动,飞快的流向林司的脑海,明明已经坏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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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我很快就会出院了对吗?”
“妈妈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呢,好想她啊……”
“叶……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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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他的脸是整个小镇里最美的,就连那些自认是美女的女人都嫉妒他,小时候就是美人胚子,渐渐长大后更是美的不可方物。那些女人想要得到他的脸,更想得到他的身子,虽然林司是个男人。
他的身子到了青年就开始变得匀称颀长,冰肌玉骨完美的没有一丝瑕疵。
只可惜上天是公平的,他是个傻子。还是个浑身都是病的傻子。算命的说他活不过二十四岁,这还是看在多给了几十块钱的份上多说的,其实他根本活不过二十岁。
如果没有叶,他早就死了,那些嫉妒他的女人和想要得到他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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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疼了,电钻停了下来,顺着入口被猛烈拽出,上面粘连着青黑的血管和黏糊糊的大脑。
头被掰向右边,嘎吱一声是骨头断裂的声音。脖子上的肉扭曲成麻花,不止转了一个圈吧。
林司看到了不同的景象,不再是灰蒙蒙的坑洼,而是一双手,被撕咬出血已经没有形状的手,露出了森森的白骨。
他的手最是白嫩细腻,泛着淡淡的肉香,曾经叶不止一次的亲吻着,用舌尖舔舐着,用牙齿啃咬着,如今都已变成现实。
他只能看,用另一双不属于他的眼睛,看着属于他的身体。
背景是漆黑冰冷停尸房,地下阴冷的潮气扑面而来。
他能想象到,自己正躺在尸房的床上,床单应该是白色的吧,他最爱的白色没有一丝瑕疵,如他的人。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向他走来的人,他歪曲的角度看不到来人的脸,高大修长,白袍加身,果然白色是最适合他的。
头又被逆向转了回去,这回冲向左边,不出所料,一双脚。像那双手一样被啃食的面目全非的脚。双脚从未沾过地,谁让他生来就不会走路呢。更没有茧子,所以吃起来应该很鲜嫩吧。对吧,我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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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马上就离开这里,司。”
“我也很想她,等出去了就去看看她吧,十多年了,草都该长高了。”
“我永远不会离开你,信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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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的母亲生下他发现是个废子,就把他扔在了小镇的后巷里,任其自生自灭了。可是他命不该绝,被叶捡回了家,细心喂养终于长大。
那个女人后来嫉妒林司的美貌,想方设法毒害他,却被叶杀了。
女人是被叶用榔头敲碎脑袋而死的,死时还念念不忘儿子的皮相。
头骨碎了一地,淋着血,也流了一地,渗透到土里。叶当着他的面把女人的脸上的肉一刀一刀剜成了一片片薄如蝉翼的肉,只剩下骨头。
戴上医用手套把两只眼球抠了出来,虽然连带着细薄的血管,还在滴溜溜转动的眼球后来被林司当作玻璃球玩了几个月,直到腐烂。
“这是坏人的眼睛,她想要害你,给你玩吧……”
后来叶借着给林司庆生的理由,宴请全镇的男女老少,大吃了一顿,那是用女人身上所有的肉做成的。
割成条,切成块,剁成馅,碾成沫,和全身的骨头一起冻在冰柜里。小镇的人对叶做的饭菜赞不绝口,夸他心灵手巧,不愧是小镇唯一的医生,连饭菜都与众不同。
全镇上千口人都吃过叶做的菜,一场庆生宴持续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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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又开始疼了,这回是从身下传来的阵痛。
胸口被细针穿透、上挑,带出血丝,又一针扎下去穿透上挑……如此往复,直到整个上半身被戳成了筛子,鲜血一股股涌出来。
乳♂头被锋利的手术刀削掉,又用指甲锉磨平,成了一个小小的血窟窿。周围还有没被削干净的褐色的乳晕,两个血窟窿上插着白色的纸花,没有纯白的鲜花就只能用白纸叠成花的形状代替。
纸花被血浸透成红色,好刺眼,换了一朵又一朵,终于被堵住了,不再有鲜血涌出来,白色的花配他最合适,纯白无暇的人儿。
翻过身去,后背也戳出了窟窿,纸花被压得变了形,只好从已经凝固了的血液里用力拔了出来。
身下一片血色,浸红了布鞋……
等血不再流了,再用线把所有的针孔串联起来,毫无章法疙疙瘩瘩,一点也不像医生。
针穿过皮肉的声音,线摩擦皮肉的声音,这些反正又听不见。
嚼着生肉蘸着血,果然是人间第一美味。怪不得镇上的人都对那次宴请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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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了不会离开我的,为什么……”
“你要走了吗?叶……”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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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的人,给叶说了门亲事,像叶这种三十多岁还没娶妻的男人,镇上的女人除非是寡妇,否则绝对会被瞧不起的。
只可惜叶不是一般人,他是镇上唯一一个医生,全镇的人看病都得拜托他,而且他还是唯一一个出过镇的人。
林镇——上百年的古镇,因为地势偏僻,穷乡僻壤,没有通向外面的路,没有外面世界的消息,在这里,时间就像是被静止了。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
只有叶,求学完后又重新回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镇子,镇外的美人,生活都没能诱惑住他,这里有他最爱的人儿……
嫁给叶的是个美丽的女人,也是全镇最像林司的女人,这个女人曾经也想得到他的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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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身又传来疼痛,这回是最后的了。
现在只剩下腿了,那双洁白滑嫩的双腿,肯定也很美味吧……鼻子耳朵眼睛手脚都被吃了。
趴在地上用打火机一点一点燃烧着皮肤,他不敢用大火,生怕破坏了这美丽的艺术品。
等到肉渐渐变色发烫,那双腿也被啃噬到只剩下白骨。
青黑的血管还挂在嘴角,碎肉也还没舔干净。
好撑,本来够一个月吃的肉竟然这么快就被啃光了,果然还是太好吃了吧。
叶的肉。
在这停尸房里,吃着肉,剔着骨,就好像你还在我身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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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我不会离开你的,司。”
“会回来的,等我……”
“那就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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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把林司坏掉的心脏摘除换成好的,把双脚割下又粘连神经换成了好的,用他自己的器官。
只是那个从娘胎里就坏掉的脑子没有办法啊。
“我会治好你的。”
“把我吃了,你就好了。”
于是,傻子林司吃了叶。洒下了大片的血红玫瑰花瓣,明明白色才适合你,为什么不用呢?
“傻子,玫瑰代表爱情。”
“什么是爱情?”
“我对你就是爱情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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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吃的只剩下骨头的叶,静静的躺在停尸房里,温柔的望着他的司。
“好疼啊,叶,不是说不再离开我了吗?你在哪?”
“我在你身体里啊,这样我们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我来替你思考。”
原来叶死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他们是分不开的。
躺在满地的花瓣上,红成了一片,这红色原来也是很美的,就像你对我炽烈的爱情,我也单纯的爱着你。
过了好久,镇里的人们终于发现了他们唯一的医生失踪了,跟着一起不见的还有医生一直养着的小白痴。
人们都当他们离开了镇子去过新生活了,也就渐渐遗忘了。重新过起了各自的日子,就像两人从来没来过这个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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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几百年,镇子被大波的军队侵占了,死气沉沉的小镇没有人,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早就死了,病死的、老死的、自杀的……
只有一颗玫瑰树参天的耸立着,高耸入云。树根泛白,形状像极了人的骨头,血一样的花瓣随着风飘向远方,没了归处……
军人们发现了树下的一个瓶子,经过风雨百年的侵蚀腐化,上面的字体已经模糊不清:起死人而肉白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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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瓶药,滴在我的骨头上,等个七七四十九天,我就可以活过来了。”
“有你的地方就有家,叶,我不想等四十九天,我去陪你……”
“好。”
THE END
注:①把死人救活,使白骨再长出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