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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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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小警探,是在春天。如你所知,这正是动物们交|配的季节。
那天,我第一次被他抓。
当时我手持一个精致的女士钱包飞快地穿过街道,身后一群人追逐我使得场面一时间甚嚣尘上。不过虽然追我的人很多、男女老少都有,但他们没一个比我跑得快。
这听起来好像挺牛逼的。其实我当时都苦逼死了。我好几天没吃饭了,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跑得如此之快的我的确非常牛逼。
然后我看见他从前面的拐角处走了出来。那一刻我听见了花开的声音。不是傻比花,是玫瑰花。
那一年他还在实习,青涩得像一条小黄瓜。形容词可能有误,因为他是受,我才是攻(咦)。但我就是那么个意思。总之他长得特别好看,穿着服帖的制服浑身散发禁欲气息,让我特想看他□□是啥样。
说实话,我那时没想过偷窃是错事,也没野心混帮派。我就是饿傻了,神马礼义廉耻都忘了。但我一看见他就知道我错了,错得太厉害。正(美)义(丽)拯救世界,这话一点儿没错。当时我就想投案自首了。
跑到他面前,我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他那如花似玉的外表和风流潇洒的气质以及脱了衣服才能看见但我完全能够领会到的内涵都让我想要倾倒。我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等他看向我和我说话。
就像他听见了我内心爱的呼唤一般,他朝我这边看了过来,眼睛眨也不眨像是被我的风采深深吸引住了一样。我欣喜若狂,简直可以看到他伸手过来拉住我问我姓甚名谁家住哪里的美好前景。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真的倾倒了,但是被他一挡又一踹这样撂倒的。他也真的拉了我的手,但只是为了把钱包还给那个跑得气喘吁吁的妹子。
不过有些意外之喜,他对我说话了,声音特别好听:“跟我回局里。”
我一下子就清醒了。
说实话我真想老实地跟他回局里去,那样我们就有时间好好联络感情了。可他两下子就撂倒我的行为深深地伤了我的自尊心。
我可是要做攻的人哪!我可是要扑倒他的人哪!这样弱鸡又顺从的行为岂不是要被人说逆攻受了吗?真是太没面子了!
于是我爬起来拔腿就跑。
然后我又被他撂倒了。
其实说我又被撂倒也不太准确。当我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他提膝欲踹,那条长腿一下就让我拜服了。
再次扑街,我满脑子就一个想法。
我得扑倒他。总有一天,我要扑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