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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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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梦启回家抱住艾斯的脑袋狠狠蹂躏了一番才稍稍气顺,哈士奇因为多日被主人冷落而显得特别兴奋,吐着舌头往凌梦启身上扑,爪子摁到凌梦启肚子上就想舔他的脸。凌梦启在吃到一记闷痛的同时迅速地抓住艾斯的腿把这将近三十公斤的大家伙掀下了沙发。艾斯狼狈地叫了一声,可怜兮兮地在地上打滚,看见凌梦启捂着肚子黑着脸不理它,只好讪讪地跑去角落里趴着。
疼痛消地很快,凌梦启窝在沙发里,两只手还齐齐地搭在肚子上。这是他两个多月来第一次伸手去摸,除了感觉温度稍高,那里几乎没什么变化。凌梦启昂头抵着沙发靠背看着天花板,心烦地吐了口气吹起自己的刘海。
凌梦启真心不想要这个孩子。他对身体的种种变化都适应不了,或者说,他没有接受这个孩子的准备。还有萧怀瑾。他跟萧怀瑾的关系更像是一场亦真亦假的情感小游戏,没有压力,所以相处轻松自在,没有责任的束缚,所以足够自由愉悦。萧怀瑾是个特别会享受生活而且永远在尝试新鲜的人,凌梦启喜欢他的随意不羁间杂着不时的温柔,在这样的关系中,凌梦启可以付出感情,同时也可以在结束时爽利地抽身。而这个孩子打破了这种微妙平衡,它让这份关系变得过于危险。
这个孩子在强迫他清晰地去思考和厘清对萧怀瑾的感情,这是凌梦启下意识里一直在逃避的。他想啊想,脑子里尽是萧怀瑾牵唇媚笑的模样和刚才怒气翻腾的对话,还有夏林衔住牛奶杯时安静的侧脸。凌梦启的神经一直很粗,在谈情说爱那方面尤其。他想不清楚的觉得真他娘的麻烦的事情,他就会自动忽略或者把问题连根抛弃。所以凌梦启对着天花板成功把自己脑子搅成一团浆糊以后,颓废地蜷缩起来,决定明天去跟萧怀瑾摊牌,他不想要这个孩子,所以他只能选择和萧怀瑾说再见。
第二天凌梦启打萧怀瑾电话的时候,是安琳接的。她原本是萧怀瑜的得力助理,说明了萧怀瑾此时应该正在公司接受压榨。
“你好凌先生,萧总正在摄影棚拍一个香水广告,有什么事我可以为您转告,或者您可 以过来。”安琳报了地址。
“……为什么他要拍广告?”
“这是我们公司的新产品,boss的意思。”
凌梦启闻言嘴角一抽,脑中闪过精明的过分的萧大魔王面无表情的脸。
“那不用了,我不打搅了。”
“没关系,本来这次安排时间就很紧,萧总说来的电话里只接您的,来的人里也只放您的行。”
半小时后,凌梦启站在影棚里。
巧妙的灯光烘托出淡淡灰暗优雅的氛围,萧怀瑾只披了件白色复古风的立领衬衫,扣子一颗没扣,袒露出结实的胸膛和腰腹。萧怀瑾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留学时练过好几年自由搏击,虽然近来荒废的差不多,但到底底子还在,肌肉的线条不会很明显,但有一种恰到好处的矫健,半遮半掩下线条更显得有种低调的诱惑。萧怀瑾皮肤跟他哥一样都从了苏菀,白白嫩嫩,衬着同色的衬衫很是养眼。他曾经为了想收获一身男人味的小麦色皮肤而拉着凌梦启飞去美国沙滩,回来后全身红了一星期蜕皮后照样白白嫩嫩,而可怜凌梦黑的跟块炭一样大半年才白回来一点。萧怀瑾的黑发被抹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几丝垂下,挑出几分凌乱的散漫,他立体而精致的五官清晰地显露,人偶一般。他的脸正对镜头,目光却不知落在何处,深邃迷离,这便是专业模特的技巧了。
而更吸引人眼球的,是萧怀瑾身边的人。凌梦启见过妖孽的,比如萧怀瑜。萧怀瑜虽然妍丽万分,但眼底总蓄着淡漠冷意,丝毫不会显得女气。而那人更多了种花开艳极的气势,再加上雌雄莫辩的容貌,呈现出凌驾于性别的美。他也穿着同款的衬衫,黑色的长发散乱地搭在肩头背后,惑人的凤目半敛,仿佛是从古画里走出来的。他几乎大半个人都贴在萧怀瑾身上,红唇贴近萧怀瑾颈间,视线却落在地上。
两人一动不动,却引人长时间地盯着他们看,移不开眼睛。这组场景,充分利用和展现了两个人的外形和气质,即便是屁点艺术修养都没有的凌梦启,都感觉到了一种震撼的,说不出的美丽。凌梦启第一次看见,他从没见过的萧怀瑾的另一面。萧怀瑾总在他面前卖傻,他便也没觉得萧怀瑾正经起来能好看到摄人魂魄。而更重要的是,他忽然觉得,他从不了解萧怀瑾,他们的世界,真的是不一样的。
喊卡后,萧怀瑾立刻收了表情,旁边的长发男人竟然搂住他的脖子继续凑近,而萧怀瑾竟也习以为常般淡定地笑着抬手挡住对方凑过来的唇,扯过大衣披上,坐到摄像机后边抖着腿看刚才的画面。长发男人坐到萧怀瑾椅子扶手上搭着他的肩膀,两人凑的极近,不时指着镜头说上两句,自然亲昵。
凌梦启站在门边,觉得那十几米的距离真他娘的远,他站了一会,转身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