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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素 ...

  •   最近的一年来,李素觉得自己确实老了。其实很久以前她已经不再忌讳把老这个字眼挂在嘴上。比如她会拍拍一个新近加入义军的贫困子弟道:“加入义军,就是对老大姐我还有信心,对岳家军还有信心。咱们这里,保不了命,却能保证吃饭。”她一本正经道,“对于一些人,吃饭是为了消遣,也有一些人,吃饭是为了尝鲜。而我们吃饭,却完完全全是为了打仗。”

      岁月一点点剥去了她曾经绚丽的外表,露出一个无比坚硬的核。

      彼时金国已然退兵至淮河以北,而她带领的这支义军,现在就活动在两淮地带,正在逐渐向北推进。

      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而对弱者的侵略从来都不会停止。大宋一向是和气生财,域外野狼却对着这块肥肉磨牙霍霍。他们刚刚打退了小股的金军,在回来的路上迎头碰上了西夏的探子。打发完这些西夏人,又有可靠的消息表示,蒙古人正在纠集军队,不日就要南下。

      而皇帝的抚恤和嘉奖名单里,从来不可能有他们的出现。采石矶之战后的次年,岳家军终于恢复了名誉。岳飞被平了反,他的尸体也从西湖一处隐蔽地点挖出来体面下葬。她当然没有勇气去看。

      就让指挥若定,百战百胜,英武机智,隽逸幽默的他,永远地活在她的记忆里罢。

      李妍托人来了信,说她得到了可靠的消息证明,岳云并没有死。而且她已经前往寻找。书信很短,但仍然能够看出她的一丝丝谨慎的快乐,和不屈不饶的探索精神。李妍在做姐姐的她眼里,从来都是个头脑简单,却无比执拗的人物。她希望她能找到他,却不能想象找到后怎么办。

      赵构虽然已经退位,但名份上她还是个宫妃,一个曾经非常得宠,却一无所出的宫妃。在赵构退位之后,李妍却变得更为忙碌了起来。太上皇把大把的时间花费到了游山玩水上,而且身边时时刻刻带了自己的女人。李妍是携带频率最高的一个。这给她的寻找也带来了诸多的便利。

      妹妹李妍的事情只能引起她偶尔的头痛。最多的时候,她都在忙碌义军的事情,招兵,买马,筹措粮草,训练,长途奔袭。她的青春一点一滴地流逝到了这些事情里面。保护大宋的百姓安然无忧,已经是她最大的动力。而直捣黄龙,还我河山的壮阔,她从来做不成。就好像,好像岳飞从来没有真切地对她有一些些的表示。

      倒是一些暗示时常出现在自己的回忆里。比如,我已经老了。比如,帐下的张三,勇敢善战,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她在盲目地热爱他时,这些话都被自动地过滤了。她永远记得他救他们兄妹几个的样子,她那时就疯狂地迷上了她。为了爱,她甚至可以去死。但是现在,为了爱,她却要坚持地让岳家军活下来,让更多的大宋子民安然地活下来。

      能活多久,她也不知道。乱世中人不如狗。不是每个人都有平安终老的运气。比如,她的义军子弟每隔一个月,都需要补充新血。谁也不会问,那些人都到哪里去了?这是个最傻的问题。

      他们已经倒在了路上。在最年轻最骁勇善战的时候。

      但她想不到她可以撑到这么久。她纠集了岳家军残部,仍然活跃在两淮区域,岳飞可以死,但岳飞的遗愿她要坚持下去。许多年过去以后,她终于发现自己永远到达不了那个高度。

      直到她遇见了虞允文。虽然他半生都沉浸在书堆里,虽然他仓促上阵,虽然他指挥战争起来还稍嫌稚嫩,虽然他面对流血和死亡还有畏惧,但李素仍然从他身上,看到了当年另一个他的神采。

      虞允文身材高大,相貌斯文中带着威严。第一次见他时,他穿着一件绯色的官袍,后摆在马身上奔驰一夜,都是褶皱。他满鬓风霜,却又神采奕奕。等后来她得知他确切的年龄时,却又不仅心生惊诧,因为大多数这个年纪的文人,早已经将青春和激情消磨在日复一日的文牍工作里。他们日日伏案劳作,编修,拟诏,写折,十日休沐一次,或许去喝点酒,或者写点不入流的诗词,或者迷醉在舞榭歌楼的歌声里。

      虞允文不是这样的人,他好似一匹豹子,隐藏在文人的袍子里面,像把未曾出鞘的剑,时时刻刻等待着大放异彩的时刻,虽然他等了几十年。

      “你天生应该上战场。”

      “是吗?”

      “即使岳大人主持这场战役,差不多结果也是这样。”

      “别拿我同他做比。”

      “如果岳大人并没有死,你们约莫是一样的年纪。”

      虞允文没有答话,他纵马到前头一株柳树下面,拔出腰间的佩剑,对着柳树乱劈了几下。

      “明天我就去四川。官家的诏命已经下来。”

      “那么恭喜你。”

      “你同我一起走可好”

      “不,我不能离开两淮,也不能离开岳家军。”

      “岳家军早就死了。”

      “有我在一天,就不会看着它死掉。”

      “那么再见。”

      虞允文收拾了收拾马上的行囊,将剑缓缓还入了剑鞘里。上马绝尘而去。他甚至没有回望一眼。几天来他们一直为双方的去留头疼。他们互相欣赏,但谁也不肯退让一步。试探,猜疑,分开。

      现在她沉浸在怀念里。她有时甚至怀疑自己的对错。她坚持的是否值得坚持。她选择的是否永远正确。虞允文曾经说,她应该自私一回。

      舱门口的帘栊外影子一晃。

      “蓝家说银子已经到了。”

      “好,我们立刻出发。”

      “但清风镖局的会票还没有送到。”

      虞允文的来信寥寥几笔,其一提到的是通汇钱铺,其二提到的就是清风镖局。他表示这笔钱银应该万无一失。叫她只管安心等待。他似乎很了解义军的窘迫状况,但却料不到一向稳妥的清风镖局这次竟然会丢了镖。

      她立刻起了身,随意穿上一件青布长衫,出了舱门。身后跟随她的是义军里几个得力的手下,有双清,有小六,还有徐完。徐完是他们的领导,一个沉默寡言,忧心忡忡的中年人。双清和小六加入义军不久。双清是个孤儿,他的父母死于三年前金军南侵,但他是个非常乐观开朗的人。小六的父母在当涂,采石矶之战时小六已经开始协助军队,救助伤员,如今两个人在徐完的带领下一起负责筹措义军的给养。

      夏天过后就是秋天和冬天,义军急需给养。夏天比较好过,但她也看到好多弟兄的衣衫都已破烂,鞋子也露出了脚趾。虽然他们没有什么抱怨,但她明白,补充给养,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这批银钱他们已经等待了很久。

      但现在却没有取钱的这张会票。

      “听清风楼的消息是说,武当派的松鹤道人为了这张票据与清风镖局的万俟松比武,谁知道会票却被一个女贼偷去。”双清道。

      “这个女贼现在多半已经到了江宁府。否则她盗取这张会票有什么用?”

      “我去通汇钱铺打问一下。”徐完道。

      李素点点头,他们下了船,在江宁府西郊的码头上找了一个茶寮,三个人找了座位坐下来。正是早上,稀稀落落没有几个客人。

      “你现在怎么样?”茶寮一角坐了一对年轻男女。女的穿了一身红色衣衫,越发衬得脸色苍白了起来。她后背依靠在男人身上,手拿着一方被浸上血迹的帕子。她仔仔细细抹了抹嘴角的一抹血迹,虚弱地道:“咱们…咱们总算逃了出来。”

      “青青,你现在船上等我,我回去找他要解药。”

      “他不会给你的。我宁愿呕血死了。”红衣少女气喘吁吁,“好过在他手里。”

      李延秋有着各种折磨女人的法子,每样都令人生死不能。许多时候,她的理智在叫嚣着她立刻死掉。但情欲却让她匍匐在他的脚底。

      她宁愿死,也不愿再见那个人一眼。包括他那个禽兽兄长。她幼年时父母双双死在了李家手里,是李氏兄弟养大的她。

      李延秋不仅教她功夫,还教会她唱歌。他有天生的好嗓子。如果不是十三岁的那个噩梦般的夜晚,她未尝不会喜欢上他。

      那时她喜欢上一个少年,请求李延秋放她离开。代价是她被锁进了暗室里,受尽他的各种摧残。如果不是这张会票。她觉得此生都难以逃出生天。

      即使这样他还怕她跑掉。他给她喂下一种剧毒的药丸,并亲口答应完成任务后就放她离开,现在看来,全是空话。她又呕出一口血。

      “你不是喜欢他吗?”

      “谁?”

      “你一定知道他是谁,这么多年,你只喜欢过这么一个男人。”他慢悠悠地道,“你现在回天山找他,相机拿到这张会票,我就在天山脚下的听泉客栈等你。”

      “到那时,你走你的路,我再也不会关住你。”他又加了这么一句。

      其实对天山最熟悉的,从来都是她。她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从听风阁那里的暗道到达了揽云台。她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把那两个一身武艺的人骗到了暗道里。她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把会票拿到了手上。

      每做一步,她觉得距离自己的自由更近了一步,永远摆脱那个恶魔。她只要趁乱下山,见到李延秋,拿到解药,她就可以彻彻底底地自由,再不用关在临安城的地窖里,面对那两个禽兽一样的男人。

      到下山的时候,她忽然犹豫了起来。这张会票是清风镖局的,而清风镖局则是清风楼的。清风楼主人在她眼里,从来都是那个肤色苍白,眼神倔强的少年。

      她的感情背叛了理智,她当晚想了想,没有下山,选择留在听风阁等待他。但奇怪的是,她听了半夜天山顶上风雪的呼啸,却没有等到他回来。

      等到天亮才隐约听说,因为丢失了会票,他已经赶赴了江宁。

      听到这个消息距离她毒发只有三五天功夫。于是她不分昼夜地,骑马奔赴江宁。总之,她想尽快地赶到地点,在那里等着见他。到时可以把一切说清楚。或者什么都不说。

      她只要再见见他就好。仿佛同个老朋友那样。她的麻烦是她自己寻来的。跟他说也说不清楚,求他帮也帮不上忙。

      自己的事情,永远得靠自己。仿佛很多年前,她小心翼翼地问他:“你愿意跟我一起吗?”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她再也没有勇气问第二遍。

      她顺顺利利地做了别人的甥女,安安稳稳地等待乐暖的出现。不想节外生枝,前有虎狼,但她不得不去;后有追兵,但她也不得不跑。

      她不得不去那人那里寻求庇护,虽然她恨死了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道。她恨死了他种种的调情手段。她相信一定是他给她的毒物所致。如果有办法,她情愿永远永远不再回来。

      就在这时,丁逸救了她出来。对他来说,夜魔是纯粹的师父,完全的主人。她不知他为何有这么大的勇气。因为,凡是反叛了他出来的,最终都没有太好的下场。

      听说有个女弟子叛出了师门,现在她在临安城北贫民窟的一家私娼寮里。这种地方无须身段,无须曲艺,只要你是一具女人的□□。因为女人根本不用穿衣服。她们每天裸身站在那里,等着一群干粗重活计的人的选择。每次五文。

      夜魔从来都是一个很好的生意人。他匆匆算了算道,“小萍在那里要干到六十岁,才能还请我所有的欠款。”

      据说这已经是最轻的惩罚。小萍也没有勇气去死。因为,她知道,如果她死前还不清夜魔培训她的欠款的话,厄运多半降临在她在文绣坊学绣工的妹子身上。

      昨晚夜魔一边啮咬着她的耳垂,一边吃吃笑道:“这副身子果然还这么容易动情。虽然你最终还是选择回来。我还是需要小惩大戒。”他没有说出惩罚内容时,她已经哆嗦着瘫做了一滩水。

      是以丁逸救她出去,她非常感动。丁逸一向稳妥可靠,这种出乎意料的背叛想必对他的打击更大一些。她绝不回去。

      “这位姑娘要不要教大夫看看?”

      “不,我们不用。”丁逸立刻一副戒备的神情。

      “你若是这样下去,只怕不到一个时辰,她就会呕血而亡。”徐完刚刚出了茶寮,这会却转身走了过去。

      “我的朋友曾是个游医,看看你家娘子,终归不打紧。”这是一个眉目清朗的男子,眼神明亮,鬓边略微已经有一些白,额角也有了些皱纹。

      丁逸无形中放低了戒备。将怀里已经昏迷的红衣少女青青放在了藤椅上。

      徐完看了看女子口角的血迹,道:“这是西域的一种毒物,三年前咱们的兄弟也有一个中了这种毒?姐姐还记得否?”

      李素想起她手下一个队长:“他咳血一夜死去。”

      “解铃还须系铃人。”徐完道,“如果你们三个时辰内拿不到解药。这姑娘很难活过今天。”

      “你们是不是得罪了一个叫夜魔的人?”

      “夜魔是我的师父。”

      “在夜魔眼里,背叛的人一向都没有好下场。”李素淡淡道,“我有一个弟兄,曾经在漠北为夜魔做事。他比你们运气,他偷到了解药,还逃回了两淮。而且加入了义军。”

      “他现在在哪里?”丁逸急切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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