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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hapter 7 纪言之是一 ...

  •   舒淳十四岁的时候第一次踏进纪家大门,带着那个温和男子给她的身份。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纪允之,是我纪崇光的女儿。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叔叔都会对你听之,允之,任之,这里就是你的家!”
      这个纪叔叔是她母亲的好朋友,因为母亲的一通电话就千里迢迢去到乌镇,应她母亲的要求收养了她,后来还帮忙料理了母亲的后事。
      当时十四岁的她就隐约明白,这样的感情不是朋友就可以做出来的。
      她母亲舒慈,生在江南,长在江南,葬在江南,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女子。很小的时候她就没有父亲,只是听母亲讲述过他们的故事。
      母亲是乌镇人,也算是书香门第,大家闺秀,父亲是去当地采风写生的大学生,与母亲一见钟情。母亲做了父亲两个月的绘画模特,爱上了这个英俊睿智的青年。两个月后,大学生离去,承诺一毕业就回来娶母亲。
      后来母亲未婚先孕成了当地人的话柄,又遇家族没落,一个人拖着六个月的身孕,忍受他人的侮辱和白眼最后硬把她生了下来。她跟着母亲姓舒,母亲也从未告诉过她亲生父亲的名字。只是日复一日地在这个江南水乡等,她始终相信那个人会回来,只要他说了,她就愿意信。舒淳从未听见母亲有一句抱怨。
      再后来母亲郁郁成疾,联系了好朋友纪叔叔,临终前将舒淳托付给他。然后,她就名正言顺成了纪叔叔的女儿。
      那么恶俗都被人说烂了的故事偏偏就发生在她母亲身上。或许不怪那个年代采风的大学生太多,到江南水乡采风的大学生尤其多;或许也不怪她母亲傻,为了一句承诺赔上一辈子。若要怪也只能怪那一年的江南太美,醉了所有人的眉眼。
      舒淳当时穿着母亲临终前为她做的最后一件白色棉布裙,双脚小心翼翼地踩上纪家柔软昂贵的地毯,生怕自己从江南带来的泥土弄污了这份尊贵。
      坐在沙发上的高贵美丽的年轻妇人眼里有对她的敌意,好像她是一个外来的入侵者,只要她一踏上这里的土地这个家就会分崩离析,所以那个深深爱着丈夫的女人不得不以这样一种排斥的姿态维护她的家庭。
      纪叔叔温和地牵着她的手给她介绍道:“允之,这是曼姨!”
      那个她应该称之为曼姨的女人立刻尖声道:“担当不起!纪崇光,你又上哪儿弄了个野种回来!”
      最后叫嚣着的曼姨被纪叔叔拉进楼上的卧室,舒淳,哦不,她现在叫允之,纪允之。
      允之觉得这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存在才造成的,低着头站在那里不敢说话也不敢乱动。
      “噗哧!”这个突如其来的笑声把她吓了一跳,抬起头才发现,原来这屋子里还有一个人。
      一个坐在黑色三角钢琴面前双手抱在胸前好整以暇望着她的少年。
      他有一张绝非只是用好看来形容的脸,当时十六岁的纪言之已经有了令人惊艳的资本。
      他璀璨若星辰的眼眸映出她卑微难堪的神情,唇角的笑意令她心里莫名一暖,突然想起纪叔叔说过,他有个儿子,比她大两岁,就是眼前这个人吗?
      少年声如玉珰,没有这个年纪男孩子声音的粗噶沙哑,他问:“你就是我爸爸从乌镇带回来的那个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舒淳刚想回答,“舒”字一出口,她又想了想,改了口小声地说:“纪允之。”
      少年轻笑一声,不知是嘲讽还是觉得有趣,说:“纪言之,纪允之,听起来还真像兄妹!”
      就是这一刻,纪允之知道了他的名字,想起以前读过的一句古辞,言念于君,温其如玉。不知道是否形容的就是这样的少年。
      后来的舒淳回忆起这一幕,也想,纪言之,当时我也以为我们的关系只局限于兄妹而已,只是后来的羁绊让我深刻地意识到,上天安排我与你的相遇,绝非偶然。
      其实相遇和错过本是稀松平常的事,只因为这个人的重要性,这件事才被赋予了特殊的涵义,让你错以为是宿命。
      这时候楼上传出不知是瓷器还是玻璃破碎的声音还有剧烈的争吵声。
      曼姨尖声说道:“你和那个小野种的妈到底是什么关系?那个小野种是你的对不对?”
      “你能不能不无理取闹,你的高贵你的修养都到哪里去了?”纪叔叔尽量压低了声音说。
      “你在外面乱搞搞出个野种还带回家来,你还指望我包容这一切帮别人养女儿?”
      “你别一口一个小野种的,她叫纪允之,是我的女儿!”
      “你终于承认她是你女儿了!我告诉你纪崇光,有她没我和儿子,有我和儿子就没她!”
      纪言之微不可闻地轻叹了一口气,却依然温柔淡定,他修长的手指敲了敲钢琴的琴盖,在安静的大厅里发出清晰的声音,他问:“会弹钢琴吗?”
      纪允之抿唇摇摇头。
      纪言之仿佛对这个答案早已是意料之中,在她刚一摇头就自顾自打开琴盖。
      悠扬的钢琴声从他起了薄茧的之间溢出,响彻整个大厅。纪允之不是没有听过钢琴曲,但她觉得曾经听的那些都不如这一刻听到的让她感同身受。
      后来,纪允之知道了,那首曲子是莫扎特的《钟》。
      在法国的时候她买了碟听了莫扎特的原版,但始终不是记忆里的那个声音。
      这一刻的美好,让十四岁的纪允之恍惚觉得,这是命中注定。

      穿着校服走在前面的纪言之又不耐烦地回过头来说:“你怎么老是跟着我?”
      纪允之低着头不说话,纪叔叔说让她放学和纪言之一块儿回家,纪言之不喜欢司机到学校来接,都是骑单车回去,她没有单车,也不认识回纪家的路,所以只好跟着纪言之。刚开始的几天倒没什么,时间一长,跟了一个周之后纪言之开始烦了,以为她是父亲派来监视自己的小间谍。
      同行的好友都嗤笑,说:“纪言之,你什么时候冒出来个妹妹啊?还是这么漂亮的妹妹,不会是你爸的私生女吧?”其他人都一起哄笑起来。
      纪言之当时在同龄人中身高已算出类拔萃,居高临下地冷眼看着那个说话的男生,看得那个男生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躲在一边去了。
      他走纪允之跟着他走,他停纪允之也跟着他停,有好几次他突然停下来纪允之都差点撞到他的后背。
      最后纪言之实在没办法了,从兜里摸出两百块钱塞在纪允之手里,说:“你找不着回家的路就打车回家,总之别再跟着我了!”
      纪允之拿着手里的钱不知道该怎么办,一晃神纪言之就不见了,她没有用纪言之给的钱坐车回家,而是凭着记忆走了三个小时,回到家天都黑了。
      后来,纪允之总是会在课桌里发现墨水把整个书包都染蓝了,要不然就是在椅子上糊了胶水,粘性不强但把她的裙子弄得一片狼藉,或者就是在大扫除的时候被一个人留下来做值日。放学和纪言之一路的时候,与他同行的好友会趁纪允之不注意把蟑螂或者蜘蛛扔到她的肩膀上,看着她惊慌失色地尖叫,他们就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纪言之也会淡淡笑着沉默不语,眼里闪过报复般的快意。后来时间长了,纪允之也就习惯了,会把桌子里的墨水椅子上的胶水都一一清理干净,再若无其事地继续上课,然后面不改色地将肩膀上的蟑螂或蜘蛛两只手指捏住扔出去,拿出纸巾把手擦干净。
      可能是看她有免疫力了,那些整蛊的人也觉得没意思了,后来就懒得整了。
      纪允之知道,这些事不是纪言之做的,但是如果没有他的默许他们也不敢那么张狂。
      所以,十四岁的时候,纪允之认为纪言之是一个混蛋,恩,准确地说,是长得很好看又会借刀杀人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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