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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女孩 ...

  •   媚媚认识楷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的她已经忘记,他是谁了?那时她大概四五岁,充满“暴力“的年纪,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脾气很暴,但是只对她可以欺负的人。楷大她六岁,两小无猜。
      再见到楷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当然媚媚没有认出楷来,是楷先认出她来的,因为她有一个很土的名字“倪媚”,听起来特别像“你妹”,顺着人海望过去,很容易得看到她,还是一脸妖气,可惜楷的“斩妖剑”不能在大庭广众下亮出来,要不然的话准让她花容失色,提到“斩妖剑”还是一个很有趣的典故,又叫“软糖”.
      眼前这个穿着干净笑得很碍眼的家伙是谁啊?媚媚歪着头瞪着这个大男孩,不----应是老男人,看上去应该二十多了,真得很想知道一拳打上去以后他还会不会笑,想到这里媚媚忍不住笑了, “你怎么笑起来还是像烂菜花啊? 倪媚媚.”这个欠揍的家伙很不友善,初来乍到,还是应该收敛一下, “学长!我们认识吗?”是啊?我们认识吗?岑楷不禁再问自己,分开时她才六岁,家里的人通电话,通信,就是他俩没再见过面,他们家每年都会收到几回她妈寄来的她的照片和物品,楷的妈妈和奶奶就是喜欢她的菜花笑,真的笑得很开心,什么烦恼也没有了. “我是岑楷,十年前我们是邻居.听说你自己来报到,我妈让我过来看看你.” 媚媚使劲的盯着他看,可惜想了半天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好像妈妈总提起他家,提起他的时候妈妈说的是另外一件事-----谁啊?----就是你说他偷了你的软糖----是吗?谁啊?我抢回来了吗?
      媚媚没再说话,任由楷提着她的行李帮她安排好宿舍. “你以前很爱说话的,怎么了?” “我饿了。” “走!到我家吃饭吧! 我妈我奶在等你。”
      奶奶拉着媚媚的手,不停的说着 “媚媚长这么大了,真漂亮啊!好像一个小仙女啊!”什么小仙女整个一个小狐狸精,楷盯着她那张唇红齿白的脸,她真得很美,什么叫面若桃花,他今天知道了,自己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她才十六岁,十六岁,花的年纪。
      “媚媚,还记不记得啊?我们小楷的命根子差点被你拉断了?那天,你说你的软糖不见了,偏说是小楷拿的,然后你就拉住他,全身摸,摸到小楷的鸡鸡,你偏说是你的软糖
      拉住怎么也不放,非要小楷还给你,小楷被你拉的面红耳赤,又甩不开你,急得直哭,我和你说,奶奶给你买更多的软糖你才放开他。”媚媚斜着眼看他“咿!他的脸怎么红了?”“奶你讲些什么啊?陈年旧事了,别提了。”"我怎能不提啊,你的小鸡鸡自打遇见媚媚就灾难不断啊?自那以后媚媚就很好奇你那是什么?你睡觉的时候她总是偷偷的爬上你的床,想看看,是什么?又一次竟然让她看到了,而且还是站着的,你醒过来告诉她那是斩妖剑,是专门对付她这样的狐狸精的.把媚媚吓得号啕大哭."媚媚听着一直在低笑,什么啊?又是一个被欺负的家伙.太好了在这里不会寂寞了.
      可生活的轨迹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媚媚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那么深的爱上雍华,从看到他的那一刻,从他开始讲话的那一秒,媚媚的眼里就只有他了。这个男人的思维每时每刻都在跳跃着,让媚媚感到心潮澎湃,像革命时的五四青年,唯一的心愿就是追随着他,听着他慷慨激昂的竞选演说,大刀破斧的改革想法,媚媚像在梦中一样陶醉着,虽说只是一个小小的系主席,可媚媚觉得已经看到了他光明的未来。哪怕仅仅站在他的身边为他拿着材料,媚媚也很满足,16岁才上大一的她,第一次感觉到爱情的美好。
      楷是个不温不火的男人,好象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皱皱眉头,激动的说几句话,只有那么一次,奶奶在说他与媚媚童年小事的时候,至少他脸红了。想到这里媚媚禁不住撇了撇嘴,谁会喜欢那样的男人啊!真是无趣,这就是他读研了还没有女朋友的原因,为这个结论媚媚笑出了声,她才16啊,就有男友了,至少是快有了,一个多么优秀的男孩啊!不管怎么说,今天要去楷家,楷妈妈做的饭可是真好吃,有家乡的味道,唉!媚媚又想家了。
      媚媚喜欢同楷讲学校的趣事,今天张三的内衣丢了,前天李四的情书公开了,最不幸的是还发现错别字,慢慢的就讲到了自己,参加了艺术团,新年晚会要独唱,然后-----再然后就认识了大二的陈雍华,一个的近乎完美的男孩,媚媚用她的狐狸眼斜着瞄了眼房门,低声说:“我要有男朋友了!”胜利的微笑挂在脸上。楷楞了楞神:“他怎么会喜欢你呢?他以前的女友都很漂亮,没有一个长你这么丑的,胸大屁股大腰还那么细,男人都喜欢黛玉型的骨感美人,看看你,饿你七八天也不会晕到,笑开还像一只狡猾的狐狸。”楷同情的拍了拍媚媚的长发“笨蛋,别做梦了,好好学习吧!” 媚媚不禁有些懊恼,为什么只有楷,说自己长得丑?妈妈说自己是一只可爱的小白狐,同学朋友都说自己漂亮啊?该信谁的话呢?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楷不喜欢自己。还是因为小时的那件事吗?那他也太小心眼了,不会是——真让小时的自己给拉坏了吧!所以。。。有些女人脾气。想到这里,媚媚已经决定原谅这个可怜的男人了。
      凯没有把媚媚的话放在心上,在他眼里媚媚是小孩子,一个小孩能做什么呢?也就是做做白日梦。只是不要让那只小狐狸的尾巴翘到天上去。
      媚媚大二时,凯去美国读博士了,什么人类遗传基因学,总之是件头痛的事。没人给自己送水果,也没人听自己的心事,媚媚不喜欢同雍华讲自己心理想什么,她觉得那会使自己在他心理不完美,唉!没人发泄。只好写信了。还不错。
      四年的时间过的可是真快,雍华也去了美国,他向媚媚发誓等媚媚毕业,就回来接她走。媚媚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没回来,马上就要毕业了,信也来的很少了,为什么啊?她做错了什么吗?往事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听完楷的话以后,媚媚有些自卑,不敢再靠雍华那么近,媚媚远远的跟着他看着他,对自己说只要每天能见到他就是自己最大的幸福。被这种小小的幸福每天包围着,媚媚觉得生活真是美好。在新年的晚会上媚媚唱了一首王菲的《我愿意》,雍华也来了,媚媚想象着她在为雍华一个人唱这首歌。歌以明志,在那之后,他们走到了一起,17岁的媚媚有了一个让自己崇拜的男友。那时的生活每天都很充实,像一颗弹力球,在随着主人的意愿跳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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