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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识 ...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一段回忆,不愿想起,但从未忘记。我问自己为什么这样念念不忘,可是始终没有答案。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曾经说过,事情不顺利是因为还没有真正的结束。我是处女座,追求完美,那是不是意味着我还在等一个答案。或者答案早在5年前就有了,只是我不敢接受。
      那一年我高三,在那样一个充满了竞争压力的全市最好高中里,我默默无闻的走进了高三。原本这应该是奋斗的一年,但对于我却是出师不利。马上就要升高三了,因为臭美试戴了上铺同学的耳环,所以引起了严重的过敏。妈妈只好从老家来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至今我还记得,一个月100块钱。房东很好。我的高三生活从此开始。
      每一年都有很多落榜生选择补习。所以我们迎来了外校的补习生。记得当时讲台上有四个人,当然了肯定没有他。他是一个自尊心多么强的人啊。高三的生活其实不会留给人太多观察别人的时间,其实我也没有注意到他。转眼,第一次月考到了。他考了我们班第一。我终于顺着别人的目光看到了他。随后因为座位的变动,我们中间只隔着一个人。帅哥一枚啊,我们学校升旗手,可惜那时候的我审美还没有发育,所以今天我是万分后悔啊,为什么当时没有珍惜跟帅哥在一起的时光,当然我的很多女朋友也暗示我很“幸福”,不仅能和帅哥做同桌还能时不时听到王力宏的声音。帅哥的偶像是王力宏,当然了他唱的确实不错。可惜那年我的眼里只有一个人,就是他左边的董斌。很多时候,你眼里的垃圾,也许是别人眼中的珍宝。很多时候。你嫌弃的人,在别人的眼中也曾是一个完美的背影。所以我们是不是应该稍微知足一点,因为无论如何我们拥有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
      刚开始对他很好奇,因为男生不能用外表吸引我,那就得靠内涵,在那样的年代,学习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一些问题,所以我是以一个好奇加崇拜的眼神看他的。我们第一次说话是因为他要我帮他带东西。他有一个习惯,大约一个星期会买校外那种2块钱20张的白纸,还有一根从未变过的自动铅笔。所以他的很多笔记和参考卷都是用自动铅笔写得。我想他或多或少是有点自卑的,因为从我的角度来看,用铅笔的人较之用钢笔的人,下笔时的勇气都少一半,那么这很可能是因为内心的不自信。之后我也从很多角度印证了这个说法。我因为每天下午回出租屋吃饭,所以理所当然的替他买了这些用品,刚开始还知道说声谢谢,后来也不知道是因为熟悉了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就很少听到了。我们三个人平安无事的度过了两个星期。这期间董斌总是在写完一张试卷后要求帅哥给他唱一首王力宏的歌,当作是放松,多么变态而折磨人的方式,但帅哥乐此不疲。当时的关系就是,帅哥问董斌题,明白了之后再给我讲,我们相处的十分融洽。我又学会了题又听了歌。现在想想,那应该是我最轻松的时候。伴随着帅哥恋情的浮出,我们终于意识到帅哥要离我们而去。有一天不知道是谁抽风,董斌用钢笔抄了一首王力宏的歌,名字是《落叶归根》。那张纸我一直留着。在歌词的下面他抄了几句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话,只记得最后一句是:我们看到了结局,去不知道通往那里的路。帅哥搬走了,和自己的小女朋友胜利会师,从此过上了偷偷摸摸,学习恋爱两不误的快乐生活,至于有没有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谈话就不得而知了。有些人在你的生命经过就是用来含笑怀念的,有一天再讲起时他还是当初的样子。
      换来的大升是个我印象十分深刻的人,因为他长着一张武侠脸。时而憨厚如郭靖,时而潇洒如令狐冲,当然他也有十分混蛋的时候,像杨过。总之这是一位班里的侠客,在此问升哥好,远离您的江湖好多年,不知近来如何,日后相见,一定畅饮话江湖。他是唯一一个在我高中毕业后寻找过我的人。能够被别人记住是一件很难得的事,那么能够被别人寻找,是一件应当感恩的事。谢谢升哥。
      升哥提出跟我换座位,这样我就和董斌成为了同桌。我不知道这是升哥的安排,还是老天爷的安排。我们的故事也就从那天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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